【涉农检察联络员当起案件质量评查员】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的特色亮点工作,目前联络员已实现县域214个行政村全覆盖。2022年以来,为全面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该院安排联络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引入社会力量监督案件办理,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为让联络员更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栾川县检察院组织专门培训,解读相关文件精神,从案件质量评查的任务、标准、工作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根据所评案件的性质提前作出专门介绍。https://t.cn/A6Sre6EQ
【喜报】通州法院民二庭邓建华一案例在国家级期刊上刊登
近日,通州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邓建华撰写的《中介合同“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案例在2022年第5期《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上刊登。《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是一套以最新法律规提供同步“解读”为主的系列丛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按月全国公开发行,每册丛书仅在“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刊登一个案例。
该案例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权威阐述,认为委托人构成“跳单”向委托人支付的“报酬”,其性质不是中介合同的对价,而是委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大小,应当综合考量中介人的工作时间长短、提供劳务的多少及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判断。
长期以来,邓建华以专家型法官为职业目标,勤于调研,笔耕不辍,他注重“审研”结合,以审判推调研,以调研促审判。他在承担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同时,适时将疑难复杂案件提升转化为调研成果。近年来,邓建华先后在《人民司法》《商事法律文件解读》《审判研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调研论文、案例分析近30篇;他撰写的裁判文书先后在最高院、省高院等各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他撰写的调研论文在人民司法编辑部、南通市法学会等举办的各类型的征文活动中多次获奖。由于调研成果丰硕,邓建华法官入选南通中院法官教学师资库,并获2020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通州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邓建华撰写的《中介合同“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案例在2022年第5期《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上刊登。《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是一套以最新法律规提供同步“解读”为主的系列丛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按月全国公开发行,每册丛书仅在“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刊登一个案例。
该案例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权威阐述,认为委托人构成“跳单”向委托人支付的“报酬”,其性质不是中介合同的对价,而是委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大小,应当综合考量中介人的工作时间长短、提供劳务的多少及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判断。
长期以来,邓建华以专家型法官为职业目标,勤于调研,笔耕不辍,他注重“审研”结合,以审判推调研,以调研促审判。他在承担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同时,适时将疑难复杂案件提升转化为调研成果。近年来,邓建华先后在《人民司法》《商事法律文件解读》《审判研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调研论文、案例分析近30篇;他撰写的裁判文书先后在最高院、省高院等各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他撰写的调研论文在人民司法编辑部、南通市法学会等举办的各类型的征文活动中多次获奖。由于调研成果丰硕,邓建华法官入选南通中院法官教学师资库,并获2020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9月19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工作培训会 ,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该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副科长王艳艳解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尤其对公平竞争的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及第三方评估和监督与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介绍,切实提升大家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为进一步开展好公平竞争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邀请该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副科长王艳艳解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尤其对公平竞争的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及第三方评估和监督与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介绍,切实提升大家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为进一步开展好公平竞争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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