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警出手# 近日,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老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护林防火巡逻时,接到群众提供信息,在瓦窑镇小浪坝村有人在野外捕捉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进行养殖。接报后,民警在李某某家中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林麝一只,经查,李某某于9月份在江边务农时发现了这只受伤的林麝,便将其抱回家中喂养。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野生动物方面的法律宣传,同时对这只小林麝进行了救治并移交隆阳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一步救助。
近日,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老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护林防火巡逻时,接到群众提供信息,在瓦窑镇小浪坝村有人在野外捕捉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进行养殖。接报后,民警在李某某家中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林麝一只,经查,李某某于9月份在江边务农时发现了这只受伤的林麝,便将其抱回家中喂养。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野生动物方面的法律宣传,同时对这只小林麝进行了救治并移交隆阳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一步救助。
【男子因孤独买来蜂猴当宠物抱着睡 结果被判刑了...】今年4月,广东清远男子李某因被人举报家中藏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被当地警方抓获。李某交待,因自己身体有病,与家人、朋友来往得不多,平时就在家里养养小动物,偶然看到一个流动小贩在卖这只蜂猴,觉得可怜就买回家饲养,但他并不知道那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警方也查明,李某对动物的确关爱有加,有时候甚至还带着蜂猴一起睡觉。近日,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乃初犯,确有悔罪表现,故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https://t.cn/RTq7x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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