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法院丨强化联动,多元解纷,价格争议调解合议庭高效办理财损第一案】
为尽快尽早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2022年9月27日上午,吴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宏与立案庭庭长齐国强充分利用价格争议调解合议庭优势,强化院府联动,深入现场,公开合并调解了两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分别诉县气象局,因被告院内雨水渗漏,导致原告窑洞受损、地基下陷,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分别承担30000元、20000元的房屋损害赔偿。鉴于该案件属于涉行政部门案件,且财产损失认定困难、鉴定成本高,加之县域正逢多雨之秋,极易导致损失扩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防止原告财产遭到更大范围的损害,立案庭在接到当事人诉讼后,庭长齐国强第一时间与主管副院长王宏进行商讨,事关当事人居住安全,如果按照鉴定程序进行,鉴定周期可能要五至六个月,秋雨季节当事人等不得,加之鉴定费用可能超过30000元,既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又给当事人造成很多经济负担,本着从快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角度出发,决定采用诉前与价格认定机构联动这一矛盾纠纷化解方式。9月27日上午,召集原告、被告及吴起县价格认定中心相关人员,前往房屋损害现场,实地勘察了受损房屋,评估了损失金额,召开了现场调解会议。经过协商,原告李某某、王某某分别自愿接受20000元、10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二原告自行修复受损房屋,被告也表示愿意及时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吴起法院以院长公开办案为依托,凝聚办案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两说一联”工作机制,深度推广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一线办理案件,使老百姓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立案庭率先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引入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合议庭,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方便快捷,而且能够为当事人节约大量鉴定费用,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尽快尽早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2022年9月27日上午,吴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宏与立案庭庭长齐国强充分利用价格争议调解合议庭优势,强化院府联动,深入现场,公开合并调解了两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分别诉县气象局,因被告院内雨水渗漏,导致原告窑洞受损、地基下陷,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分别承担30000元、20000元的房屋损害赔偿。鉴于该案件属于涉行政部门案件,且财产损失认定困难、鉴定成本高,加之县域正逢多雨之秋,极易导致损失扩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防止原告财产遭到更大范围的损害,立案庭在接到当事人诉讼后,庭长齐国强第一时间与主管副院长王宏进行商讨,事关当事人居住安全,如果按照鉴定程序进行,鉴定周期可能要五至六个月,秋雨季节当事人等不得,加之鉴定费用可能超过30000元,既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又给当事人造成很多经济负担,本着从快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角度出发,决定采用诉前与价格认定机构联动这一矛盾纠纷化解方式。9月27日上午,召集原告、被告及吴起县价格认定中心相关人员,前往房屋损害现场,实地勘察了受损房屋,评估了损失金额,召开了现场调解会议。经过协商,原告李某某、王某某分别自愿接受20000元、10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二原告自行修复受损房屋,被告也表示愿意及时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吴起法院以院长公开办案为依托,凝聚办案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两说一联”工作机制,深度推广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一线办理案件,使老百姓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立案庭率先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引入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合议庭,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方便快捷,而且能够为当事人节约大量鉴定费用,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召开清廉汉中、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会议】9月28下午,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召开了清廉汉中、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局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站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贯彻落实清廉汉中建设、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实施方案分别进行了详细解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彦红对进一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李暻 王宏)#汉中:城事#
会议就贯彻落实清廉汉中建设、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实施方案分别进行了详细解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彦红对进一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李暻 王宏)#汉中:城事#
#巴彦淖尔身边事# 关于保障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群众就医用药的通告
关于保障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群众就医用药的通告
临防指通告〔2022〕72号
为切实保障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居民就医用药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临河辖区3家市级医院、3家区级医院、27家一级医疗机构正常开诊,部分符合要求的药店正常营业,以保障广大群众的正常就医用药需求。
二、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同时告知所在乡镇、农场、街道,由救护车闭环转运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完毕后,持出院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由救护车转运回原住处。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一名家属陪同就医。如果患者本人为隔离管控人员,就医结束后,陪同家属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三、需进行透析、手术、放化疗等治疗的特殊患者,请联系所在乡镇、农场、街道,由所在辖区安排专门车辆闭环转运就诊,其中处于隔离管控状态的风险人员,由所在辖区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到指定医院就诊。就诊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按原渠道转运回原住处。
四、有就医需求的普通患者可线上咨询,经医生评估后给予相应的治疗建议,临河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开通服务热线。
五、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精神类等特殊疾病用药需求,可由乡镇、农场、街道工作人员作为代取药人,采取在医疗机构登记患者及代取药人双身份证的方式,为居民代取药品,精准保障居民用药需求,同时,医疗机构可视患者病情将其处方用量延长,此类患者尽量不要在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赴医就诊,可联系所在乡镇、农场、街道安排工作人员统一购药、送药。常用、非处方药品,可由指定药店配送至患者所在小区、村组,由工作人员送至患者家中。
特此通告
附件:
1.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农场、街道服务电话
2.临河辖区各医疗机构服务电话
3.临河辖区正常营业药店服务电话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附件1
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河区卫健委及各乡镇、农场、街道服务电话
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8527501
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7904208
临河区卫健委 7869155
狼 山 镇 8929239
曙 光 乡 8929305
城 关 镇 2675050
双 河 镇 7869992
八 一 乡 7924960
干召庙镇 8745550
白脑包镇 8920896
乌兰图克镇 8910055
新 华 镇 8901039
狼山农场 8718219
临河农场 8726003
西环街道 8901471
东环街道 8412801
北环街道 8285630
车站街道 8210372
先锋街道 8901427
金川街道 8901599
团结街道 7862359
铁南街道 7869899
新华街道 8528076
解放街道 8963830
汇丰街道 8901271
附件2
临河辖区各医疗机构服务电话
巴彦淖尔市医院 15648898122
巴彦淖尔市中医院 8212555
巴彦淖尔市蒙医院 15147868768
临河区人民医院8919541(8:00-12:00、15:00-18:00)
8919600(12:00-15:00、18:00-8:00)
临河区妇幼保健院 8659999
临河区康复医院 8706252
临河区基层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赵继光 15149806988
先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宇 13214886608
西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占胜 13948388420
团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鑫 13947877266
金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刚 13948386021
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家奇 13947807508
汇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文忠 13150992999
东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杜梅 13514780180
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范强 13947822160
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惠志 13948988063
新华镇卫生院
刘雾 13134815858
双河卫生院
王勇 15048889158
曙光卫生院
王宏 13514883621
狼山卫生院
赵春 13847894006
城关卫生院
郭美枝 13084785595
建设卫生院
杨星 16604881119
干召卫生院
刘建军 13654788118
白脑包卫生院
王金和 18847887778
八一卫生院
韩义 13337009335
图克卫生院
刘建平 13191383918
新丰卫生院
季日荣 15848738585
丹达卫生院
崔志勇 13947884124
乌兰卫生院
王平 13327080213
黄羊卫生院
叶奇文 13088489816
古城卫生院
闫飞 18547885656
份子地卫生院
杨学魁 13337006865
小召卫生院
赵莉 15848729788
隆胜卫生院
陈明 18547819119
附件3
临河辖区正常营业药店服务电话
关于保障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群众就医用药的通告
临防指通告〔2022〕72号
为切实保障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居民就医用药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临河辖区3家市级医院、3家区级医院、27家一级医疗机构正常开诊,部分符合要求的药店正常营业,以保障广大群众的正常就医用药需求。
二、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告知就诊人员管控情况,同时告知所在乡镇、农场、街道,由救护车闭环转运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完毕后,持出院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由救护车转运回原住处。孕产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群体可由一名家属陪同就医。如果患者本人为隔离管控人员,就医结束后,陪同家属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三、需进行透析、手术、放化疗等治疗的特殊患者,请联系所在乡镇、农场、街道,由所在辖区安排专门车辆闭环转运就诊,其中处于隔离管控状态的风险人员,由所在辖区联系120救护车转运到指定医院就诊。就诊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按原渠道转运回原住处。
四、有就医需求的普通患者可线上咨询,经医生评估后给予相应的治疗建议,临河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开通服务热线。
五、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精神类等特殊疾病用药需求,可由乡镇、农场、街道工作人员作为代取药人,采取在医疗机构登记患者及代取药人双身份证的方式,为居民代取药品,精准保障居民用药需求,同时,医疗机构可视患者病情将其处方用量延长,此类患者尽量不要在临时性静默管理期间赴医就诊,可联系所在乡镇、农场、街道安排工作人员统一购药、送药。常用、非处方药品,可由指定药店配送至患者所在小区、村组,由工作人员送至患者家中。
特此通告
附件:
1.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农场、街道服务电话
2.临河辖区各医疗机构服务电话
3.临河辖区正常营业药店服务电话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附件1
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河区卫健委及各乡镇、农场、街道服务电话
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8527501
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7904208
临河区卫健委 7869155
狼 山 镇 8929239
曙 光 乡 8929305
城 关 镇 2675050
双 河 镇 7869992
八 一 乡 7924960
干召庙镇 8745550
白脑包镇 8920896
乌兰图克镇 8910055
新 华 镇 8901039
狼山农场 8718219
临河农场 8726003
西环街道 8901471
东环街道 8412801
北环街道 8285630
车站街道 8210372
先锋街道 8901427
金川街道 8901599
团结街道 7862359
铁南街道 7869899
新华街道 8528076
解放街道 8963830
汇丰街道 8901271
附件2
临河辖区各医疗机构服务电话
巴彦淖尔市医院 15648898122
巴彦淖尔市中医院 8212555
巴彦淖尔市蒙医院 15147868768
临河区人民医院8919541(8:00-12:00、15:00-18:00)
8919600(12:00-15:00、18:00-8:00)
临河区妇幼保健院 8659999
临河区康复医院 8706252
临河区基层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赵继光 15149806988
先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宇 13214886608
西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占胜 13948388420
团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鑫 13947877266
金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刚 13948386021
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家奇 13947807508
汇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文忠 13150992999
东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杜梅 13514780180
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范强 13947822160
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惠志 13948988063
新华镇卫生院
刘雾 13134815858
双河卫生院
王勇 15048889158
曙光卫生院
王宏 13514883621
狼山卫生院
赵春 13847894006
城关卫生院
郭美枝 13084785595
建设卫生院
杨星 16604881119
干召卫生院
刘建军 13654788118
白脑包卫生院
王金和 18847887778
八一卫生院
韩义 13337009335
图克卫生院
刘建平 13191383918
新丰卫生院
季日荣 15848738585
丹达卫生院
崔志勇 13947884124
乌兰卫生院
王平 13327080213
黄羊卫生院
叶奇文 13088489816
古城卫生院
闫飞 18547885656
份子地卫生院
杨学魁 13337006865
小召卫生院
赵莉 15848729788
隆胜卫生院
陈明 18547819119
附件3
临河辖区正常营业药店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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