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重要通告# !#这些人14天内非必要不离临# !
#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临沂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临沂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临沂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本市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临沂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的考生,应提前按要求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报备时间及报备形式另行通知),区分以下不同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并在参加考试时提供规定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
(一)对省外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临沂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基础上,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五、其他事项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临沂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返)临,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入场前需扫描考点门口张贴的场所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考点。外省市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并打开小程序“沂码通”,提前注册验证个人信息,并于考前24小时以内(提前无效)点击“动态行程卡”显示框内的“点击核验”字样,输入手机验证码,核验个人信息。入场时直接扫描场所码即可显示核验是否正常等信息,方便快速入场。
(三)建议尚在外地的考生来(返)临后,就近选择核酸检测点,主动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除考场以外的公共场所,降低感染风险。
联系电话:0539-8609928
附件:
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t.cn/A6XuuqFg https://t.cn/R2WxT6z
#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临沂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临沂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临沂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本市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临沂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的考生,应提前按要求向人事考试机构报备(报备时间及报备形式另行通知),区分以下不同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并在参加考试时提供规定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
(一)对省外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临沂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基础上,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临沂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临返临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五、其他事项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临沂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返)临,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入场前需扫描考点门口张贴的场所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考点。外省市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并打开小程序“沂码通”,提前注册验证个人信息,并于考前24小时以内(提前无效)点击“动态行程卡”显示框内的“点击核验”字样,输入手机验证码,核验个人信息。入场时直接扫描场所码即可显示核验是否正常等信息,方便快速入场。
(三)建议尚在外地的考生来(返)临后,就近选择核酸检测点,主动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除考场以外的公共场所,降低感染风险。
联系电话:0539-8609928
附件:
2022年度临沂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t.cn/A6XuuqFg https://t.cn/R2WxT6z
【6月9日起!临沂全市发放!】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6月3日
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
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
开展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本市居民在临沂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700元优惠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以上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近50%的比例给予临沂市补助,剩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推动家电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券优惠活动,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的方式,经市级公示后确定参与企业名单。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对6月份限额以上家电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市贡献率前5的县区,将活动获得的省级奖励资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
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细则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购买范围: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2.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市级公示的方式确定。参与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附件)。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立减700元优惠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发放时间家电消费券分三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https://t.cn/A6XuYMwf
第三期投放时间为https://t.cn/A6XuYM2U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面值消费券二维码进行领取。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的额外领取补贴100元消费券,可与400元、600元、700元消费券叠加使用。
3.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活动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实付资金原渠道返回消费者。
四、备案资料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区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各县区商务局在7 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备案。
1.新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9日至6月30日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须由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4)支付凭证: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
2.以旧换新购置家电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回收产品的基本信息。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接收单》和回收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回收单》。该两种单据由商家保存以备查验,购买新家电与接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发票开具时间。《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市商务部门、县区商务部门和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活动实施;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靠上负责,切实选准参与企业。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到告知解释义务,重点强调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核销时需要留存的材料,材料收集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责任由商家承担。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向参与活动企业发放云闪付“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收银员要严格甄别使用,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或违法虚假交易,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企业在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消费券的相关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银联公司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动员商家及时报名参与活动,并向商家和消费者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商家和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处置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经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现对拟参与“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1日。
电话:8112825
附件:“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扩散!周知!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6月3日
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
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
开展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本市居民在临沂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700元优惠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以上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近50%的比例给予临沂市补助,剩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推动家电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券优惠活动,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的方式,经市级公示后确定参与企业名单。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对6月份限额以上家电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市贡献率前5的县区,将活动获得的省级奖励资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
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细则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购买范围: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2.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市级公示的方式确定。参与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附件)。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立减700元优惠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发放时间家电消费券分三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https://t.cn/A6XuYMwf
第三期投放时间为https://t.cn/A6XuYM2U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面值消费券二维码进行领取。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的额外领取补贴100元消费券,可与400元、600元、700元消费券叠加使用。
3.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活动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实付资金原渠道返回消费者。
四、备案资料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区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各县区商务局在7 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备案。
1.新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9日至6月30日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须由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4)支付凭证: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
2.以旧换新购置家电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回收产品的基本信息。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接收单》和回收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回收单》。该两种单据由商家保存以备查验,购买新家电与接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发票开具时间。《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市商务部门、县区商务部门和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活动实施;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靠上负责,切实选准参与企业。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到告知解释义务,重点强调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核销时需要留存的材料,材料收集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责任由商家承担。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向参与活动企业发放云闪付“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收银员要严格甄别使用,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或违法虚假交易,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企业在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消费券的相关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银联公司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动员商家及时报名参与活动,并向商家和消费者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商家和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处置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经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现对拟参与“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1日。
电话:8112825
附件:“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扩散!周知!
【6月9日起!临沂全市发放!】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6月3日
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
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
开展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本市居民在临沂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700元优惠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以上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近50%的比例给予临沂市补助,剩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推动家电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券优惠活动,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的方式,经市级公示后确定参与企业名单。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对6月份限额以上家电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市贡献率前5的县区,将活动获得的省级奖励资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
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细则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购买范围: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2.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市级公示的方式确定。参与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附件)。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立减700元优惠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发放时间家电消费券分三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
第二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10:00
第三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10:00
(四)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面值消费券二维码进行领取。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的额外领取补贴100元消费券,可与400元、600元、700元消费券叠加使用。
3.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活动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实付资金原渠道返回消费者。
四、备案资料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区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各县区商务局在7 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备案。
1.新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9日至6月30日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须由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4)支付凭证: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
2.以旧换新购置家电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回收产品的基本信息。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接收单》和回收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回收单》。该两种单据由商家保存以备查验,购买新家电与接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发票开具时间。《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市商务部门、县区商务部门和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活动实施;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靠上负责,切实选准参与企业。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到告知解释义务,重点强调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核销时需要留存的材料,材料收集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责任由商家承担。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向参与活动企业发放云闪付“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收银员要严格甄别使用,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或违法虚假交易,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企业在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消费券的相关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银联公司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动员商家及时报名参与活动,并向商家和消费者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商家和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处置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经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现对拟参与“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1日。
电话:8112825
附件:“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扩散!周知!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6月3日
临沂市商务局、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
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
开展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本市居民在临沂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且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立减700元优惠券。
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以上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近50%的比例给予临沂市补助,剩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推动家电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券优惠活动,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的方式,经市级公示后确定参与企业名单。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其他消费让利活动,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家电消费券发放金额,对6月份限额以上家电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且对全市贡献率前5的县区,将活动获得的省级奖励资金按比例给予奖励。
“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
家电消费惠民活动实施细则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刺激和促进全市家电消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促消费、稳经济、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购买范围: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2.参加企业:在临沂市内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发票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县区推荐、市级公示的方式确定。参与企业需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附件)。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消费券补贴标准
1.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立减400元优惠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立减600元优惠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立减700元优惠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优惠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三)发放时间家电消费券分三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
第二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10:00
第三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10:00
(四)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面值消费券二维码进行领取。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资金分配比例限时限额发放,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以旧换新购置新家电的额外领取补贴100元消费券,可与400元、600元、700元消费券叠加使用。
3.用户参与活动商家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活动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实付资金原渠道返回消费者。
四、备案资料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区商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各县区商务局在7 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进行备案。
1.新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9日至6月30日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须由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4)支付凭证:复印包含刷卡签购单及其他支付方式截图。
2.以旧换新购置家电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回收产品的基本信息。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提供商家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接收单》和回收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旧机回收单》。该两种单据由商家保存以备查验,购买新家电与接收旧家电须为同一家商家。《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发票开具时间。《旧机回收单》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市商务部门、县区商务部门和中国银联公司将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现场查验,如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销售企业此次的消费券补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活动实施;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靠上负责,切实选准参与企业。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到告知解释义务,重点强调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核销时需要留存的材料,材料收集不全或信息不符的责任由商家承担。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负责向参与活动企业发放云闪付“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收银员要严格甄别使用,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或违法虚假交易,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企业在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消费券的相关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银联公司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动员商家及时报名参与活动,并向商家和消费者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商家和消费者的疑问,迅速处置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经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现对拟参与“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11日。
电话:8112825
附件:“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扩散!周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