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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六一儿童医院一直在为了能够医治更多的患者而努力,患者对于医院的评价也是很不错的,很多患者都评论济南六一儿童医院是他们所信赖的医院,给予患者优质的服务,让孩子能够在医院中忘记烦恼与痛苦,健康快乐的长大。
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济南六一儿童医院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护人员有着亲切笑容和耐心、细致的服务。全程导医陪诊,用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接待每一位患者;保障就医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充实,减缓患者心理压力,让患者看病温馨。
济南六一儿童医院提倡服务理念,为患者创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与知情同意权。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让每一位患者快乐享受康复过程。我院不仅为患者提供先进的治疗技术,更注重于让患者的就诊体验更舒适。
幽静的环境
医院,是患者看病问药的场所,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绿色窗口”。所以,在“硬件”上,要有自然幽静的环境,在“软件”上,那就是服务质量,因为,医护人员与患者基础密切,她们的样貌、举止、言谈,甚至是一个表情都会对患者产生影响,所以才至关重要。
济南六一儿童医院始终视优雅的环境是治疗的一部分,良好的就医环境,更有利于患儿的康复,所以医院整洁优雅的环境成为我们的特色。医院积极构建白衣天使文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问题上献爱心、探新路、使实招、见实效,把医院真正办成特色鲜明、服务周到、环境优美、百姓欢迎病人满意放心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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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六一儿童医院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护人员有着亲切笑容和耐心、细致的服务。全程导医陪诊,用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接待每一位患者;保障就医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充实,减缓患者心理压力,让患者看病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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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患者看病问药的场所,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绿色窗口”。所以,在“硬件”上,要有自然幽静的环境,在“软件”上,那就是服务质量,因为,医护人员与患者基础密切,她们的样貌、举止、言谈,甚至是一个表情都会对患者产生影响,所以才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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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退休医院口碑好吗?贵州退休医师医院始建于2001年,是一所经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综合性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医院,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医院开设内科,外科,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贵阳退休医院口碑好吗?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医院赢得了 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并先后荣获南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基层党组 织”、“南明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贵阳退休医院口碑好吗?贵州退休医师医院提倡全新服务理念,为患者创造舒适就医环境。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与知情同意权。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更有“术后随访”、“无假日门诊”、“24小时接诊”等服务。 https://t.cn/8kSLUiV
“廊仲新规则(2020版)”专家意见选登——宋仲春老师
【编者按】
廊仲自开展仲裁规则修改工作以来,受到了来自各行业和领域的专家老师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尤其是新版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成型后,诸多专家老师纷纷提出宝贵的反馈意见。我们将以连载的形式,分别将部分专家老师的反馈意见选取刊登,本次节选宋仲春老师对新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并对给予过廊仲关心、关怀和支持的老师致以最真挚的感谢!
宋仲春老师关于“廊仲新规则(2020版)”
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建议一:《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二)项:“仲裁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电子讯息及通过自动电文系统达成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涉外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宋仲春老师建议修改为“仲裁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涉外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讯息”和“自动电文系统”不属于国内法概念,“自动电文系统”仅在《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中定义,而“数据电文”相关表述则更符合中国法语境,因此建议修改。
【编者】关于是采用“电子讯息”“自动电文系统”的表述,还是采用“数据电文”的表述,我们在仲裁规则修改过程中主要考虑文字的表述可以更大范围的囊括并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就“电子讯息”的表述参考了《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香港《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制定时讨论与国内法的相关表述问题,最终确定了“电子讯息”的表述;关于“自动电文系统”的表述,主要是突出仲裁协议的特殊表现形式。关于该部分的文字表述,需要进一步引征相关资料,并进一步探讨研究完善。
建议二:《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第(三)项“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应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应该向本会另案申请,但反请求及抵销请求被申请人同意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宋仲春老师建议修改为:“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应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仲裁庭组成前由本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组成后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针对逾期申请,建议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不建议一并予以不受理处理。
【编者】《新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逾期提交的,应该向本会另案申请”,但也规定了例外可以合并受理的情形。宋仲春老师的建议,认为分情况受理。《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一概另案处理”之意,且在组庭前没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被申请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受理的可能性;而宋仲春老师的建议则更加灵活,赋予了机构及仲裁庭的管理及推进仲裁程序的权利。另一方面从行文逻辑上来讲,宋仲春老师的建议与下文第十四条的表述更加统一。该条在进一步研讨后完善。
建议三:《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一条:“仲裁庭应该在签署裁决书之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本会核阅。在不影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情况下,本会可以就裁决书的有关问题提请仲裁庭注意。”
宋仲春老师建议该条后增加“秘书处的建议意见供仲裁庭参考,案件的最终裁决由仲裁庭作出。”的规定,以明确仲裁庭的独立性。
【编者】仲裁特点之一是一裁终局,裁决书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最终判断,直接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对仲裁裁决书的核阅无疑是提高裁决书质量的有效措施,在不影响仲裁庭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本会可以就裁决的格式、文字、程序等方面提醒仲裁庭注意,但是最终是否采纳的决定权在仲裁庭,机构不予干涉。宋仲春老师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仲裁庭的独立性地位,本条在进一步研讨后完善。
宋仲春老师还对《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诸多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此不一一赘述,再次感谢宋仲春老师的辛勤付出。
【编者按】
廊仲自开展仲裁规则修改工作以来,受到了来自各行业和领域的专家老师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尤其是新版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成型后,诸多专家老师纷纷提出宝贵的反馈意见。我们将以连载的形式,分别将部分专家老师的反馈意见选取刊登,本次节选宋仲春老师对新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并对给予过廊仲关心、关怀和支持的老师致以最真挚的感谢!
宋仲春老师关于“廊仲新规则(2020版)”
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建议一:《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二)项:“仲裁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电子讯息及通过自动电文系统达成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涉外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宋仲春老师建议修改为“仲裁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涉外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讯息”和“自动电文系统”不属于国内法概念,“自动电文系统”仅在《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中定义,而“数据电文”相关表述则更符合中国法语境,因此建议修改。
【编者】关于是采用“电子讯息”“自动电文系统”的表述,还是采用“数据电文”的表述,我们在仲裁规则修改过程中主要考虑文字的表述可以更大范围的囊括并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就“电子讯息”的表述参考了《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香港《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制定时讨论与国内法的相关表述问题,最终确定了“电子讯息”的表述;关于“自动电文系统”的表述,主要是突出仲裁协议的特殊表现形式。关于该部分的文字表述,需要进一步引征相关资料,并进一步探讨研究完善。
建议二:《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第(三)项“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应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应该向本会另案申请,但反请求及抵销请求被申请人同意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宋仲春老师建议修改为:“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应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仲裁庭组成前由本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组成后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针对逾期申请,建议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不建议一并予以不受理处理。
【编者】《新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逾期提交的,应该向本会另案申请”,但也规定了例外可以合并受理的情形。宋仲春老师的建议,认为分情况受理。《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一概另案处理”之意,且在组庭前没有反请求及抵销请求被申请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受理的可能性;而宋仲春老师的建议则更加灵活,赋予了机构及仲裁庭的管理及推进仲裁程序的权利。另一方面从行文逻辑上来讲,宋仲春老师的建议与下文第十四条的表述更加统一。该条在进一步研讨后完善。
建议三:《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一条:“仲裁庭应该在签署裁决书之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本会核阅。在不影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情况下,本会可以就裁决书的有关问题提请仲裁庭注意。”
宋仲春老师建议该条后增加“秘书处的建议意见供仲裁庭参考,案件的最终裁决由仲裁庭作出。”的规定,以明确仲裁庭的独立性。
【编者】仲裁特点之一是一裁终局,裁决书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裁决书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最终判断,直接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对仲裁裁决书的核阅无疑是提高裁决书质量的有效措施,在不影响仲裁庭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本会可以就裁决的格式、文字、程序等方面提醒仲裁庭注意,但是最终是否采纳的决定权在仲裁庭,机构不予干涉。宋仲春老师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仲裁庭的独立性地位,本条在进一步研讨后完善。
宋仲春老师还对《新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诸多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此不一一赘述,再次感谢宋仲春老师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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