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将对“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作出突出贡献者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近日,省总工会印发通知,将对“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和陕西省工人先锋号。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将分别于今年9月15日至9月27日、10月22日至10月29日在陕西举行。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筹备、服务保障和竞技比赛中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中评选一批陕西省五一劳动奖和陕西省工人先锋号。拟评选表彰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状5个、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40个、陕西省工人先锋号20个。
本次评选将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陕西工会 #第十四届全运会[超话]#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将分别于今年9月15日至9月27日、10月22日至10月29日在陕西举行。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筹备、服务保障和竞技比赛中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中评选一批陕西省五一劳动奖和陕西省工人先锋号。拟评选表彰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状5个、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40个、陕西省工人先锋号20个。
本次评选将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陕西工会 #第十四届全运会[超话]#
#南京8月初将部分恢复第二针接种#【南京市委建委:#超过8周接种第二针疫苗不影响效果#】7月31日,#南京新冠疫情防控发布会第十一场#召开。
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疫情当前,疫苗接种是我们很多市民关注的重点,因为疫情的影响,综合考虑聚集的风险,近期我们也在安排大规模核酸检测,由此带来人力资源方面的配置,因此我市新冠疫苗方面的接种,还不能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水平,我们考虑到市民的要求,我们在积极地在做这个事情。请暂时没有接种的市民给予充分的理解,我们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有序安排人员接种。根据国家出台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二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为3-8周,实际上是希望大家在完成第一针之后21天,尽快完成两针接种,是为了尽快对个人产生免疫力。超过8周,再接种第二剂也是没有问题的,一样可以让产生抗体、完成全程接种的免疫效果。技术指南里头明确了因各种原因没能在8周以内完成全程接种的,后续只要完成第二针次的接种就可以了。针对第二针间隔时间如果已经超过21天的市民,8月初,我们将在低风险地区有序地组织这部分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点将根据预防接种系统中应接种人员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通知相关人员,请市民朋友按照接种门诊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出于疫情期间防护考虑,疫苗将严格按照计划分配到接种点,尚未收到通知的市民也不要着急,一定不要自行前往接种点。
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疫情当前,疫苗接种是我们很多市民关注的重点,因为疫情的影响,综合考虑聚集的风险,近期我们也在安排大规模核酸检测,由此带来人力资源方面的配置,因此我市新冠疫苗方面的接种,还不能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水平,我们考虑到市民的要求,我们在积极地在做这个事情。请暂时没有接种的市民给予充分的理解,我们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有序安排人员接种。根据国家出台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二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为3-8周,实际上是希望大家在完成第一针之后21天,尽快完成两针接种,是为了尽快对个人产生免疫力。超过8周,再接种第二剂也是没有问题的,一样可以让产生抗体、完成全程接种的免疫效果。技术指南里头明确了因各种原因没能在8周以内完成全程接种的,后续只要完成第二针次的接种就可以了。针对第二针间隔时间如果已经超过21天的市民,8月初,我们将在低风险地区有序地组织这部分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点将根据预防接种系统中应接种人员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通知相关人员,请市民朋友按照接种门诊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出于疫情期间防护考虑,疫苗将严格按照计划分配到接种点,尚未收到通知的市民也不要着急,一定不要自行前往接种点。
【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看这里→】6月18日,榆林高新教育发布《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根据《方案》,榆林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6月26日开始进行资格审查,7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们,忙碌的日子要来了~
招生计划及范围 (图↓)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五种类: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二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含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或因公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助武汉抗疫人员,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实际居住,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1年6月27日
1. 6月26日,审核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一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榆林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 6月27日,审核第三类和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4日
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五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司法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5日至16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8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9日0时开启,7月28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第二阶段: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7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7日下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说明
鉴于高新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巨大的入学压力,高新区第十一小学现校区内已无教室,为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6个班;高新区第十二小学正在建设中,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8个班。上述两所学校待建成后搬回校本部就读。高新五小一年级新生在高新中学就读,待扩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返回校本部就读。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859。https://t.cn/A6fhbvCI
招生计划及范围 (图↓)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五种类: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二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含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或因公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助武汉抗疫人员,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实际居住,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1年6月27日
1. 6月26日,审核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一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榆林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 6月27日,审核第三类和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4日
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五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司法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5日至16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8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9日0时开启,7月28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第二阶段: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7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7日下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说明
鉴于高新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巨大的入学压力,高新区第十一小学现校区内已无教室,为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6个班;高新区第十二小学正在建设中,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8个班。上述两所学校待建成后搬回校本部就读。高新五小一年级新生在高新中学就读,待扩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返回校本部就读。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859。https://t.cn/A6fhbv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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