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劳东燕:普通人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清华教授谈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监控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民众愤慨。这起事件是对法治底线的挑战,每个人都不免担心,类似事件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有的讨论落在女性权益上,但我认为这首先是人身安全问题。”6月1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就此事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
“这个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竟没有出手相助的。舆论群情激愤,谴责周围男性自私软弱,但我认为这不是主要原因。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现有制度没给人们见义勇为提供足够的激励和保护?”
在劳东燕看来,社会应给见义勇为者足够的支持,免除出手相助者的后顾之忧。普通人的勇气需要制度加以支持,如果没有制度保护作为后盾,绝大多数人首先考虑的都会是自保。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时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劳东燕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矫正了之前因见义勇为可能遭遇的不当刑法对待”,劳东燕表示,“我们现在应该进一步关注,在实务中到底如何全面予以贯彻?”
周围那么多人为何都没出手相助?
NBD:对于发生在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
劳东燕:这起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但没有出手相助。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饭馆(烧烤店),从监控视频上看女方没有过错而受到多人殴打,这种情形下周围的男性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相助。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周围人当时没有介入?当时应该不乏看不过去想要出手相助的人,但他们也会考虑,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算是打得过对方,如果把对方打伤打死了,自己会不会有坐牢或行政处罚的风险?而且这几个施暴者背后有没有团伙?他们相助之后,会不会被这些人盯上,进而骚扰他们的家人?
所以,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NBD: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有哪些相应规定?
劳东燕: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指导意见》是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举措。
于欢案(即“辱母案”)、昆山反杀案掀起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和讨论,使得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相比之前的实务做法有了很大进步。
NBD:既然有了法律保护,为什么现在大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仍有较多顾虑?
劳东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第一道防线,制度方面现在确实有了基本的保障,这是应该肯定的进步。
但在实务中,地方公检法机关对上述《指导意见》如何理解与适用,贯彻得怎么样,这些方面可能都存在改进的空间。与此同时,只有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规定还不够。一个人实施见义勇为之后,如果他或者他的家人受到这些流氓团伙的进一步骚扰和侵害怎么办?当地司法机关能不能为他与家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些就不是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能管得了,治安管理也需要加强和跟上。这是制度上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构筑的第二道防线。
NBD:社会还应用什么样的方式消除公众对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劳东燕:首先,在治安层面,公安机关应该对恶霸流氓的行为进行常态性打击。其次,应该把对见义勇为者的后续保护落到实处。
再次,正面激励也很重要,相关部门要正面奖励与宣传见义勇为的行为。比如对出手制止殴打他人的见义勇为者,政府出面进行财物奖励,并宣传这样的事例来让大家看到。一方面对实施不法侵害者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与宣传,通过双向引导,来弘扬社会正气,让为非作歹的恶棍不敢肆意侵害别人,让善良的人们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先预防做得越多,就越能让作恶者有所忌惮、不敢出手。
“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现在有人说,女性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深夜出来吃烧烤。您如何看待类似观点?
劳东燕:动不动就谈“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非常反感的论调。难道不应该是如何制裁施暴者,怎样免于让女性产生受侵害的恐惧吗?
去年我去录一个法治节目,是关于两名中学女生在饭馆喝酒吃饭后被人诱骗至宾馆受到性侵的案件。主持人上来就问我,这个女孩和家人是不是有过错,让我就被害女性如何加强自身保护谈一些看法。我当时就反问,为什么一上来就谈被害人要加强自我保护?首先,饭馆不是违法犯罪场所,也不是未成年人不能去的地方。为什么不把重心放在如何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放在怎样让女性更有安全感的问题上?
道理很简单。我家院子里的苹果树长得好,苹果养得鲜艳诱人,有人来摘来偷,自然应该指责偷摘者,是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不是反过来责怪我“谁叫你把苹果养得这么好”。
所以,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
NBD:为什么总有声音在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劳东燕:那些说“姑娘谁让你穿吊带,谁让你深夜外出,你是在引人犯罪”的言论,分明是“被害人有错论”,是非常糟糕的底层逻辑,说到底,这不就是欺善怕恶吗?
当前社会有些人有一种阴暗的“慕强心理”,老是忍不住要在被害人身上找问题。很多说出这种论调的人,平时也算是良善公民。但是,在女性或者弱者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时,往往就下意识地站在强者一边,对被害人特别挑剔,在被害人身上找各种过错,然后认为自己身上没有那样的问题,自己与被害人有所不同,借此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这种心理很阴暗,也很可悲。其中不乏女性也是这样想的,她们下意识地和被害人进行对比,觉得“自己身上没有被害人那样的问题,所以就不会被害,自己就是安全的”。
回到这起打人事件,被害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种情况下,还劝诫让女性保护好自己,说深夜外出不好,或者认为不应该反抗,就是典型的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应该怎样长远地看待妇女权益的提升和改善上?
劳东燕:就这个案件本身,我觉得不应该视为男女两性之间的冲突。不只是女性权益受到侵犯,更是作为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遭到侵害。两性之间不平等现象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个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男性的共情与支持,应当努力寻找最大程度的共识,而不是挑动两性之间的对立。(每日经济新闻)#唐山要求还伤者公道#
“有的讨论落在女性权益上,但我认为这首先是人身安全问题。”6月1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就此事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
“这个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竟没有出手相助的。舆论群情激愤,谴责周围男性自私软弱,但我认为这不是主要原因。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现有制度没给人们见义勇为提供足够的激励和保护?”
在劳东燕看来,社会应给见义勇为者足够的支持,免除出手相助者的后顾之忧。普通人的勇气需要制度加以支持,如果没有制度保护作为后盾,绝大多数人首先考虑的都会是自保。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时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劳东燕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矫正了之前因见义勇为可能遭遇的不当刑法对待”,劳东燕表示,“我们现在应该进一步关注,在实务中到底如何全面予以贯彻?”
周围那么多人为何都没出手相助?
NBD:对于发生在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
劳东燕:这起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但没有出手相助。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饭馆(烧烤店),从监控视频上看女方没有过错而受到多人殴打,这种情形下周围的男性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相助。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周围人当时没有介入?当时应该不乏看不过去想要出手相助的人,但他们也会考虑,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算是打得过对方,如果把对方打伤打死了,自己会不会有坐牢或行政处罚的风险?而且这几个施暴者背后有没有团伙?他们相助之后,会不会被这些人盯上,进而骚扰他们的家人?
所以,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NBD: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有哪些相应规定?
劳东燕: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指导意见》是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举措。
于欢案(即“辱母案”)、昆山反杀案掀起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和讨论,使得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相比之前的实务做法有了很大进步。
NBD:既然有了法律保护,为什么现在大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仍有较多顾虑?
劳东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第一道防线,制度方面现在确实有了基本的保障,这是应该肯定的进步。
但在实务中,地方公检法机关对上述《指导意见》如何理解与适用,贯彻得怎么样,这些方面可能都存在改进的空间。与此同时,只有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规定还不够。一个人实施见义勇为之后,如果他或者他的家人受到这些流氓团伙的进一步骚扰和侵害怎么办?当地司法机关能不能为他与家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些就不是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能管得了,治安管理也需要加强和跟上。这是制度上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构筑的第二道防线。
NBD:社会还应用什么样的方式消除公众对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劳东燕:首先,在治安层面,公安机关应该对恶霸流氓的行为进行常态性打击。其次,应该把对见义勇为者的后续保护落到实处。
再次,正面激励也很重要,相关部门要正面奖励与宣传见义勇为的行为。比如对出手制止殴打他人的见义勇为者,政府出面进行财物奖励,并宣传这样的事例来让大家看到。一方面对实施不法侵害者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与宣传,通过双向引导,来弘扬社会正气,让为非作歹的恶棍不敢肆意侵害别人,让善良的人们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先预防做得越多,就越能让作恶者有所忌惮、不敢出手。
“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现在有人说,女性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深夜出来吃烧烤。您如何看待类似观点?
劳东燕:动不动就谈“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非常反感的论调。难道不应该是如何制裁施暴者,怎样免于让女性产生受侵害的恐惧吗?
去年我去录一个法治节目,是关于两名中学女生在饭馆喝酒吃饭后被人诱骗至宾馆受到性侵的案件。主持人上来就问我,这个女孩和家人是不是有过错,让我就被害女性如何加强自身保护谈一些看法。我当时就反问,为什么一上来就谈被害人要加强自我保护?首先,饭馆不是违法犯罪场所,也不是未成年人不能去的地方。为什么不把重心放在如何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放在怎样让女性更有安全感的问题上?
道理很简单。我家院子里的苹果树长得好,苹果养得鲜艳诱人,有人来摘来偷,自然应该指责偷摘者,是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不是反过来责怪我“谁叫你把苹果养得这么好”。
所以,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
NBD:为什么总有声音在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劳东燕:那些说“姑娘谁让你穿吊带,谁让你深夜外出,你是在引人犯罪”的言论,分明是“被害人有错论”,是非常糟糕的底层逻辑,说到底,这不就是欺善怕恶吗?
当前社会有些人有一种阴暗的“慕强心理”,老是忍不住要在被害人身上找问题。很多说出这种论调的人,平时也算是良善公民。但是,在女性或者弱者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时,往往就下意识地站在强者一边,对被害人特别挑剔,在被害人身上找各种过错,然后认为自己身上没有那样的问题,自己与被害人有所不同,借此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这种心理很阴暗,也很可悲。其中不乏女性也是这样想的,她们下意识地和被害人进行对比,觉得“自己身上没有被害人那样的问题,所以就不会被害,自己就是安全的”。
回到这起打人事件,被害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种情况下,还劝诫让女性保护好自己,说深夜外出不好,或者认为不应该反抗,就是典型的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应该怎样长远地看待妇女权益的提升和改善上?
劳东燕:就这个案件本身,我觉得不应该视为男女两性之间的冲突。不只是女性权益受到侵犯,更是作为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遭到侵害。两性之间不平等现象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个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男性的共情与支持,应当努力寻找最大程度的共识,而不是挑动两性之间的对立。(每日经济新闻)#唐山要求还伤者公道#
#亲子教育交流中心[超话]##早产儿[超话]# 新生儿感觉发展
新生儿的感觉能力是一种先天的能力,能帮助他们适应出生后外界环境的刺激。研究表明,出生后6个月以内的婴儿主要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事物的。新生儿已经具备了视、听、触、味、嗅觉等能力,可从外界接受到各种感官刺激。这表明他们的感觉器官、感觉通道和神经中枢已经趋向成熟水平。
当感受到新的外界环境刺激时,新生儿会变得更觉醒,头可能转向刺激物,且伴有心率改变等生理变化。这表明新生儿对周围环境的改变会产生一定的适应性行为反应,这称为调整反应。
新生儿的感觉能力是一种先天的能力,能帮助他们适应出生后外界环境的刺激。研究表明,出生后6个月以内的婴儿主要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事物的。新生儿已经具备了视、听、触、味、嗅觉等能力,可从外界接受到各种感官刺激。这表明他们的感觉器官、感觉通道和神经中枢已经趋向成熟水平。
当感受到新的外界环境刺激时,新生儿会变得更觉醒,头可能转向刺激物,且伴有心率改变等生理变化。这表明新生儿对周围环境的改变会产生一定的适应性行为反应,这称为调整反应。
掌握這兩種關鍵,
便能了解
《 大悲懺法 》的
修持方法
知禮大師
( 960 - 1028 )
以〈 大悲咒 〉為主軸,
選取《 大悲陀羅尼經 》的內容,
並引用
《 摩訶止觀 》 中的
「 非行非坐三昧 」,
編造了
《 大悲懺法 》。
大師在整部懺法中,
使用了簡潔、
優美的文字,
來呈現觀音菩薩的悲願,
再透過梵唄、
儀軌的形式,
培養行者的宗教情操,
以引發善根,
令行者漸消煩惱,
成就佛道。
本文參考慧源法師的
《 大悲心咒懺法講記 》,
嘗試以較顯淺的文字,
介紹這部懺法的大意,
使初學者在參加法會前,
能對這部懺法作概略的理解。
一切從恭敬心開始
《 大悲懺法 》的
懺儀共有六段 :
淨業、
供讚、
禮敬、
持明 ( 咒 )、
懺悔、
迴向。
按照內容大意來看,
這六段可用
「 境、行、果 」的
架構來統攝。
前面三段
( 淨業、
供讚、
禮敬 ),
屬於「 境 」 ——
行者所信仰的對象;
中間兩段
( 持明、
懺悔 ),
可納入「 行 」——
對「 境 」的理解,
而生起的信解實踐;
最後一段「 迴向 」,
則歸為「 果 」 ——
實踐所得的結果。
在「 境 」的部分,
《 大悲懺法 》
所強調的是
「 皈敬三寶 」。
從佛法的角度來看,
假如我們發心學佛,
則必須先從皈敬三寶開始,
因為三寶是佛法的綱領。
換句話說,
皈敬三寶,
是進入佛門,
修學佛法的基礎。
那麼要怎樣皈敬三寶呢?
懺文中講的是
「 一切恭謹 」。
「 一切 」
是個多義詞,
而從懺法的脈絡來看,
「 一切 」
所指的是
「 身語意 」
三業。
在拜懺時,
我們端正站立( 恭 )於佛菩薩像前,
都攝六根,
內心至誠( 謹 )合掌,
口中稱念
「 觀世音菩薩 」聖號,
這都可視為
「 一切恭謹 」。
心念觀想十方三寶
我們以這種虔敬的清淨心,
頂禮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寶。
佛教主張十方有無數世界及淨土,
故稱 「 十方世界 」。
而各個世界中的諸佛及眾生,
則稱為
「 十方諸佛 」、
「 十方眾生 」。
這裏衍生出兩個問題 :
為何修懺時要頂禮十方常住佛法僧?
居住在此處的我們又如何頂禮他方世界的三寶?
大悲道場之所以能夠啟建,
端賴各種因緣,
其中最為重要的當然是佛法僧三寶。
佛是教主,
法是行門,
僧是傳承者,
倘若缺少其中一項,
都無法建立大悲道場。
試問如果沒有佛陀,
哪有說法這回事?
如果沒有說法,
又怎會有法寶?
即使有了法寶,
而沒有僧寶的傳承與提倡,
那麼我們又怎會知道大悲懺法?
所以在修懺時,
我們應先向三寶頂禮,
祈求三寶庇佑,
令我們在壇場中的修持都能如法。
那麼我們又怎樣頂禮他方世界的佛法僧呢?
源慧法師在講記中表示,
這要依靠行者的觀想力。
法師指出 :
「 行者一心運想,
雖今日不是面對佛法僧三寶,
但從心念觀想,
三寶如在目前,
與我相應,
與我一念清淨心不異,
故稱
『 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三寶 』。」
總而言之,
我們是運用
「 心念觀想 」,
頂禮十方世界的佛法僧三寶。
當然對無法觀想的人來說,
只要以至誠心,
如是頂禮,
也一樣
「 能叩動十方諸佛菩薩大慈悲心之加護 」。
這正如
《 論語 》所說的
「 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 」。
香花遍滿十方國土
我們運用心念觀想,
或懷著至誠心,
頂禮十方佛法僧三寶後,
便誠心跪在十方三寶前,
「 以尊嚴恭敬態度及心念 」,
手執香花,
供養三寶。
在跪下、
執持香花時,
我們亦要心念觀想。
觀想手中所持的香花,
遍滿於十方世界,
供養、
莊嚴十方世界諸佛國土,
成就福慧二種功德,
以圓滿佛果。
故懺文說
「 願此香花雲,
徧滿十方界,
一一諸佛土,
無量香莊嚴,
具足菩薩道,
成就如來香 」。
遍滿於十方世界的香花,
隨著我們的觀想力、
至誠心,
成為了微妙的光明臺。
除此之外,
我們亦觀想以天上微妙的音樂、
珍寶、
沉香、
餚膳、
天寶衣等,
供養十方諸佛。
這些所敬奉的香花、
音樂、
珍寶等都只是法塵 ——
意識所緣的對象,
就本質上來說,
它們都是緣起無自性的。
如果我們能以這樣的觀念作供養,
不見有
「 能供 」與
「 所供 」的二元對立,
那麼便能成就不可思議的妙法功德。
總之,
我們在法會中能專心禮懺修供,
以至誠心觀想,
於十方世界中供養諸佛。
也就是說,
在
「 十方法界三寶前,
悉有我身修供養 」。
由此所成就的福慧二種功德,
亦能遍滿十方法界。
而這一切如能與中道義相應,
便是懺文所說的
「 彼彼無雜無障礙 」。
然後我們應該進一步將心量擴大,
發廣大誓願心,
盡未來際,
普修福慧二種功德,
以薰染法界一切有情,
導引他們發菩提心,
同證佛所證悟的一切種智,
究竟成佛。
以這樣的心念態度,
供養十方三寶,
祈求三寶加被,
讓我們修持大悲懺法時,
能如法成就。
奉請三寶龍天護佑
供養十方佛法僧三寶後,
我們要再次端嚴自己的身語意三業,
以奉請釋迦本師、
阿彌陀佛、
千光王靜住世尊,
以及十方一切諸佛悲降臨於大悲壇場中,
驗證我們所修持的懺法正確無誤。
由於
〈 大悲心陀羅尼咒 〉,
是觀世音菩薩的心印,
具足三德秘要,
能顯現於大悲道場中,
接受我( 等 )的三業供養。
此外,
我還祈請觀世音菩薩能本著大慈大悲的願力,
倒駕慈航,
「 來到我前,
神咒加持 」,
令我( 們 )頓消三障;
同時,
我亦祈願諸大菩薩、
大阿羅漢,
能「 同運慈悲 」,
愍念我等沉淪於生死海中的凡夫眾生,
降臨於道場中庇佑我們,
令我們的三業清淨,
成就懺法功德。
除了祈求諸佛菩薩的加持,
我亦奉請諸天八部、
龍天護法守護壇場,
使我等可免於一切天魔的干擾,
或示現各種瑞相;
令我等能如法修持大悲懺法,
不違背自己修法的初衷,
速得成就。
以上僅指出修持大悲懺時,
我們的身心應如何準備,
以及用何種態度供養十方諸佛。
下一篇將論述如何消除業障,
如何與觀世音菩薩的本願相應。
便能了解
《 大悲懺法 》的
修持方法
知禮大師
( 960 - 1028 )
以〈 大悲咒 〉為主軸,
選取《 大悲陀羅尼經 》的內容,
並引用
《 摩訶止觀 》 中的
「 非行非坐三昧 」,
編造了
《 大悲懺法 》。
大師在整部懺法中,
使用了簡潔、
優美的文字,
來呈現觀音菩薩的悲願,
再透過梵唄、
儀軌的形式,
培養行者的宗教情操,
以引發善根,
令行者漸消煩惱,
成就佛道。
本文參考慧源法師的
《 大悲心咒懺法講記 》,
嘗試以較顯淺的文字,
介紹這部懺法的大意,
使初學者在參加法會前,
能對這部懺法作概略的理解。
一切從恭敬心開始
《 大悲懺法 》的
懺儀共有六段 :
淨業、
供讚、
禮敬、
持明 ( 咒 )、
懺悔、
迴向。
按照內容大意來看,
這六段可用
「 境、行、果 」的
架構來統攝。
前面三段
( 淨業、
供讚、
禮敬 ),
屬於「 境 」 ——
行者所信仰的對象;
中間兩段
( 持明、
懺悔 ),
可納入「 行 」——
對「 境 」的理解,
而生起的信解實踐;
最後一段「 迴向 」,
則歸為「 果 」 ——
實踐所得的結果。
在「 境 」的部分,
《 大悲懺法 》
所強調的是
「 皈敬三寶 」。
從佛法的角度來看,
假如我們發心學佛,
則必須先從皈敬三寶開始,
因為三寶是佛法的綱領。
換句話說,
皈敬三寶,
是進入佛門,
修學佛法的基礎。
那麼要怎樣皈敬三寶呢?
懺文中講的是
「 一切恭謹 」。
「 一切 」
是個多義詞,
而從懺法的脈絡來看,
「 一切 」
所指的是
「 身語意 」
三業。
在拜懺時,
我們端正站立( 恭 )於佛菩薩像前,
都攝六根,
內心至誠( 謹 )合掌,
口中稱念
「 觀世音菩薩 」聖號,
這都可視為
「 一切恭謹 」。
心念觀想十方三寶
我們以這種虔敬的清淨心,
頂禮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寶。
佛教主張十方有無數世界及淨土,
故稱 「 十方世界 」。
而各個世界中的諸佛及眾生,
則稱為
「 十方諸佛 」、
「 十方眾生 」。
這裏衍生出兩個問題 :
為何修懺時要頂禮十方常住佛法僧?
居住在此處的我們又如何頂禮他方世界的三寶?
大悲道場之所以能夠啟建,
端賴各種因緣,
其中最為重要的當然是佛法僧三寶。
佛是教主,
法是行門,
僧是傳承者,
倘若缺少其中一項,
都無法建立大悲道場。
試問如果沒有佛陀,
哪有說法這回事?
如果沒有說法,
又怎會有法寶?
即使有了法寶,
而沒有僧寶的傳承與提倡,
那麼我們又怎會知道大悲懺法?
所以在修懺時,
我們應先向三寶頂禮,
祈求三寶庇佑,
令我們在壇場中的修持都能如法。
那麼我們又怎樣頂禮他方世界的佛法僧呢?
源慧法師在講記中表示,
這要依靠行者的觀想力。
法師指出 :
「 行者一心運想,
雖今日不是面對佛法僧三寶,
但從心念觀想,
三寶如在目前,
與我相應,
與我一念清淨心不異,
故稱
『 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三寶 』。」
總而言之,
我們是運用
「 心念觀想 」,
頂禮十方世界的佛法僧三寶。
當然對無法觀想的人來說,
只要以至誠心,
如是頂禮,
也一樣
「 能叩動十方諸佛菩薩大慈悲心之加護 」。
這正如
《 論語 》所說的
「 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 」。
香花遍滿十方國土
我們運用心念觀想,
或懷著至誠心,
頂禮十方佛法僧三寶後,
便誠心跪在十方三寶前,
「 以尊嚴恭敬態度及心念 」,
手執香花,
供養三寶。
在跪下、
執持香花時,
我們亦要心念觀想。
觀想手中所持的香花,
遍滿於十方世界,
供養、
莊嚴十方世界諸佛國土,
成就福慧二種功德,
以圓滿佛果。
故懺文說
「 願此香花雲,
徧滿十方界,
一一諸佛土,
無量香莊嚴,
具足菩薩道,
成就如來香 」。
遍滿於十方世界的香花,
隨著我們的觀想力、
至誠心,
成為了微妙的光明臺。
除此之外,
我們亦觀想以天上微妙的音樂、
珍寶、
沉香、
餚膳、
天寶衣等,
供養十方諸佛。
這些所敬奉的香花、
音樂、
珍寶等都只是法塵 ——
意識所緣的對象,
就本質上來說,
它們都是緣起無自性的。
如果我們能以這樣的觀念作供養,
不見有
「 能供 」與
「 所供 」的二元對立,
那麼便能成就不可思議的妙法功德。
總之,
我們在法會中能專心禮懺修供,
以至誠心觀想,
於十方世界中供養諸佛。
也就是說,
在
「 十方法界三寶前,
悉有我身修供養 」。
由此所成就的福慧二種功德,
亦能遍滿十方法界。
而這一切如能與中道義相應,
便是懺文所說的
「 彼彼無雜無障礙 」。
然後我們應該進一步將心量擴大,
發廣大誓願心,
盡未來際,
普修福慧二種功德,
以薰染法界一切有情,
導引他們發菩提心,
同證佛所證悟的一切種智,
究竟成佛。
以這樣的心念態度,
供養十方三寶,
祈求三寶加被,
讓我們修持大悲懺法時,
能如法成就。
奉請三寶龍天護佑
供養十方佛法僧三寶後,
我們要再次端嚴自己的身語意三業,
以奉請釋迦本師、
阿彌陀佛、
千光王靜住世尊,
以及十方一切諸佛悲降臨於大悲壇場中,
驗證我們所修持的懺法正確無誤。
由於
〈 大悲心陀羅尼咒 〉,
是觀世音菩薩的心印,
具足三德秘要,
能顯現於大悲道場中,
接受我( 等 )的三業供養。
此外,
我還祈請觀世音菩薩能本著大慈大悲的願力,
倒駕慈航,
「 來到我前,
神咒加持 」,
令我( 們 )頓消三障;
同時,
我亦祈願諸大菩薩、
大阿羅漢,
能「 同運慈悲 」,
愍念我等沉淪於生死海中的凡夫眾生,
降臨於道場中庇佑我們,
令我們的三業清淨,
成就懺法功德。
除了祈求諸佛菩薩的加持,
我亦奉請諸天八部、
龍天護法守護壇場,
使我等可免於一切天魔的干擾,
或示現各種瑞相;
令我等能如法修持大悲懺法,
不違背自己修法的初衷,
速得成就。
以上僅指出修持大悲懺時,
我們的身心應如何準備,
以及用何種態度供養十方諸佛。
下一篇將論述如何消除業障,
如何與觀世音菩薩的本願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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