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 电梯维保更换难在哪?】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硬件设施。与此同时,电梯故障、老化产生的维修、更换问题,不时困扰着市民。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的小区,电梯主体责任单位不清楚,发生问题互相推诿;有的小区“五方通话”始终不起作用,维修不及时;还有小区更换电梯时居民不愿配合,阻碍重重。

电梯故障频出

“电梯频繁卡停、下坠,居民们对出行安全很担心。经过多次维修,这两天6号楼的电梯还是出现了突然卡停现象。”6月11日,西宁市民王先生说。家住南川西路106号海山·中心广场南悦豪庭小区的居民向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反映,小区4号楼、6号楼共10部电梯故障频出,令人担心。同时,电梯年检应在1月份,但到6月年检还未通过。

2019年11月,小区4号、6号等多栋楼房陆续办理收房手续。居民表示,入住后,4号楼、6号楼电梯就经常出现问题。今年3月底,记者和居民共同乘坐电梯,31层高的4号楼2单元客梯上升至8楼时,出现明显的上下颠簸。居民们说,以前颠簸得更厉害,而且2月份电梯有过突然下坠现象,被困的有孩子和妇女,旁边的货梯也有卡停不动的问题。同时,故障发生后,由于五方通话杂音大、信号弱,被困人员按压报警键后通话不畅,让被困人员更紧张。经过多次维修,在4月第三次复检中电梯依然不合格,没有取得合格检验报告。

青海海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肖经理表示,前期,开发商没有完全把4号楼、6号楼的电梯移交给物业,电梯出现故障后,物业会通知维保人员来维修。在物业存档的一份2021年电梯检验报告上显示,电梯使用单位为西宁房地产集团龙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出现问题,由电梯使用单位来负责。”6月10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说。《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受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只能先垫付资金维修,再和开发商要钱。”6月13日,物业公司肖经理表示,对于居民的要求,物业公司将尽快处理,这两天正在对小区的5部轨道安装有问题的电梯着手大修。

五方通话成摆设

“今年开始,电梯轿厢应急键无人应答,打电话也没人接。多次反馈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上报了维保单位检查维修,但一直未见成效。”今年3月,锦峰滨河苑10号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电梯五方通话不通。

居民们反映,小区电梯多次出现下坠、关人现象,其中一部电梯17层的按键坏了一年多,不仅按不亮,而且也无法在17层停靠,经常要从16楼或18楼出电梯,再走楼梯回家。西侧电梯近一年在运行期间,多次出现坠梯情况,有的人经历过四五次,电梯坠梯后滑行至一层或负二层停止。另外,电梯轿厢显示核载10人,但一般乘坐4人就会显示超载。

6月13日,小区居民表示,经过各方督促,部分问题已经解决,但五方通话还是存在问题。

电梯五方通话是指电梯对讲系统中管理中心主机、电梯轿厢、电梯机房分机、电梯顶部、电梯井道底部五方之间的通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作用是当电梯出现困人故障时,被困人员能够简单迅速地使用该装置与外界取得联系。特别是在未带手机或手机没有信号无法使用时尤为重要。

锦峰滨河苑兴宁物业服务中心电梯部人员表示,小区电梯的五方通话确实存在问题,已经联系了维保单位来调试。另外,值班室只有一人值班,可能会出现外出接不到报警的情况。

“五方通话出现故障,物业是第一管理人。人员被困无法通过五方通话联系,也可拨打轿厢内的物业管理人员电话,或者维保单位电话。”青海省特种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电梯运行期间在岗值守。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于电梯使用单位有未在电梯的明显位置设置应急救援电话、标明安全责任承诺书,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等违规行为,将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五方通话不通,居民应找物业解决,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解决。

“蹭便梯”让人为难

日前,家住西宁市泰和园小区的魏先生给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反映,他所住的单元楼电梯到达了使用期限,现已更换新电梯,但有个别住户不交费或没有交齐费用,目前电梯更换费一直没收齐,居民对此有意见。

泰和园小区3号楼和4号楼是高层,因为小区建成时间较早,这两栋高层的电梯已经到了使用年限。据居民魏先生介绍,根据质监部门的要求,3号楼、4号楼的电梯需要更换。

去年10月份,4号楼的电梯停止运行,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需要业主共同筹集经费更换电梯。在城中区饮马街街道办事处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4号楼业主和物业公司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同时招标了7家电梯生产厂家,最后在大家共同协商下选定了一个电梯厂家,并签订了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

参照3号楼电梯收费方式,经4号楼业主代表商议,更换电梯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3号楼和4号楼有11层,一梯4户,以8楼为基准价,8楼以上每层加50元,8楼以下每层减50元。这个收费标准也得到了90%以上的业主同意,收齐了大部分费用后,电梯于去年12月安装并投入使用。“但是楼里有两户对这个收费标准有异议,一户没有交钱,一户没有交齐费用,现在电梯费用还差着钱,我们特别着急。”魏先生说起这些连连摇头。

针对个别不交费的住户,业主代表认为他们没有权利使用电梯,就在电梯里安装了磁卡,大家刷卡乘电梯。一名业主对记者说:“这是无奈之举,刷卡乘电梯其实很不方便,比如有亲戚朋友来访,就无法乘坐电梯,但是不交费的住户也在‘蹭卡’乘电梯。其实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他们能把费用交上,自己的家园还需要业主共同来维护。”

对于此事,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也多次协调,社区副主任杨静波说,按照相关规定,更换电梯的费用是全部业主平摊,电梯费用也是根据前期大多数业主共同商议而定,而且全程社区都在监督。针对不交费的个别住户,社区也将继续协调,希望能做通两名住户的思想工作,把剩余的电梯费收齐,不要影响全体住户的正常使用。

未交齐众筹款的住户就无法使用新电梯,这对日常出行将造成极大的困扰,用这种方式“倒逼”住户交齐众筹款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管有没有交款都可使用电梯,是否对其他已交款的住户不公平?在采访中,一些业主表示,住在同一栋楼,低头不见抬头见,多多少少要留点情分。不过,有人“蹭”电梯会影响大家“众筹”加装电梯的热情,这样对掏了钱的住户不公平。

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陈凤菊律师说,电梯费用住户来平摊的这种方式是合理的,但电梯是公共设施,即便没有交费,也无权让不交费的住户禁止使用电梯,如果要督促住户尽快交齐费用,4号楼的业主可以通过起诉这一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西海全媒体记者 芦舜 燕卓)

【#西安住建领域发布稳增长20条措施#】5月31日,市住建局聚焦住建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基础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监管服务实施四个方面工作,发布住建领域稳增长20条措施,旨在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聚焦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提振房地产市场发展

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对年度产值上规模、晋升资质等级、外地企业落户、外地产值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激励。

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出台《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因城施策调整限购限售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专项行动,建立信用优秀、良好等级的房地产企业名录共享机制,组织商业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扎实开展企业包抓帮扶。建立包抓帮扶企业工作机制,联合统计部门通过上门服务、摸排问题等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推进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保障。聚焦“人、材、机”生产要素,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对生产所需的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车辆需跨省、市通行的,及时协调办理通行证;对用人集中的企业采用专车“点对点”接送工人;联合人社部门针对存在用工需求的企业召开建筑类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专业化对接平台。

搭建政企双向联络平台。充分发挥住建行业牵头作用,联合发改、交通、水利等市级部门和城投集团、安居集团、轨道交通集团等市级平台公司,定期与重点建筑业企业进行会商,积极探索ppp投融资合作,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工匠技能”大赛,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建筑产业化技能人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对本企业职工开展自主评价培训,鼓励建筑龙头企业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培训服务。

聚焦基础投资全方位推进
加快城建计划执行力度

加快城建资金计划安排。推进轨道交通、骨干路网、西咸互联互通市政道路、电力沟道、排水防涝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166亿元。三季度前,启动尚稷路立交、北辰大道与绕城高速互联互通、西三环-草滩八路(立交)等项目;四季度,启动北辰大道北延伸、大寨路西段、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改造、明城墙内排水设施综合整治等项目。

加快城建计划执行力度。对列入前期城建计划的幸福路北延伸、太白南路改造、西铜路改造、高铁东城配套道路、地铁六号线二期沿线道路恢复改造等项目执行进度持续跟进,三季度完成前期工作,四季度进入实施阶段,确保形成有效投资。

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围绕骨干路网、地下管网、防汛排涝等方面,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东大门提升改造、华清路提升改造、太华路立交改造、二环路三环路提升改造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三季度完成前期工作,四季度进入实施阶段。年底前,完成《西安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级启动报批。

聚焦民生工程加速度建设
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6万套

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推进31个公租房续建项目、约5万套的建设任务;年度累计发放租赁补贴家庭不低于4400户,新增分配公租房5000套;对选择易地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易地集中配建资金可申请分期缴纳,每期缴纳资金比例不得低于申请销售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并在签订易地集中配建协议后的12个月内足额缴纳。

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供应主体,年度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2.6万套,有效增加小户型高品质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努力形成供给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问题。

科学制定住房租赁试点财政资金分配计划。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区县、开发区申报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情况,及时制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第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计划3.8亿元,支持各类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营住房租赁项目。

聚焦监管服务精准化实施
产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提升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阶段整合为一个阶段,一站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将不动产登记纳入联合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

压缩产业项目落地办理时限。聚焦工业项目审批提速,梳理制定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主题式”审批流程,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取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人防、城管等部门方案联审事项,即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市政接入和不动产登记纳入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全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制定印发西安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政策类文件,明确阶段划分、申报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为项目报建提供更大便利。

进一步提升审批便捷度。通过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审批,企业可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事项,不再到现场额外提交材料,并按需自行打印电子证照,有关咨询业务可通过公示的业务电话进行咨询。

实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针对短期内难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材料的重点项目,可在取得有关规划意见且质量和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承诺补正时限,核发《西安市重大项目临时施工复函》,准予先行开工建设,待补齐材料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加快劳保统筹费用返还。通过简化资料、优化流程、推行承诺制等措施加快办理劳保费返还,计划二季度为建筑施工企业返还7.6亿劳保费,全年计划返还27亿劳保费,确保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施工企业能够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强化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安全”,强化对原材料及部品构件检验、危大工程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源头管控,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倡导柔性执法,采取上门监督服务、主动指导、预先提醒等措施,对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活动的影响。(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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