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路人的叫声吓到,司机丁某可能一踩油门就过去了,根本不会下车。下车后,她吓坏了:一个白衣女子,血肉模糊地躺在车底。后来,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00万,却被法官驳回:丁某无责。
事发后,丁某已经懵了,大脑完全静止,身体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当民警和120赶到现场时,丁某身体才软了下来,瘫倒在地。两个民警搀扶着丁某,上了警车。之后丁某的大脑飞转,试图抓住所有能抓住的线索,可一遍“扫射”下来,没有任何收获。
坐在警局里,手上抱着热水杯,丁某的身体和心都没有一丝的暖意,剩下的只是冰凉地颤抖。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交代什么,像灵魂出窍一样地俯视着,周围的人走来走去。
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一个民警坐了下来。正好坐在丁某的对面,把神游中的丁某拉了回来。
民警严肃地问道:“来,说说车祸是怎么发生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丁某不知道怎么回答。
其实丁某真的不知道,她不知道被碾压的人是什么时候进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躺在车下?
丁某只知道事发之前,正是堵车高峰,她探出头看了看路况,又看了看导航上的提示:此路段慢行10分钟。索性把车熄了火,玩起了手机。
所以在开动之前,丁某一直低着头,玩着手机,这一点车内记录仪可以作证。就连后来疏通了,都是后面的车狂按喇叭,丁某才抬起了头。
对于这没有抬头的10来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丁某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车底会有人更是不清楚。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幕,丁某还在像放电影一样地回顾着,可就是找不到问题出在哪!只是不断地重复:“如果我知道有人,我肯定不会把车发动,不可能知道有人还开车压她!”
对于这种情况,民警知道再怎么问,都问不出什么新情况。索性从监控,车内记录仪入手,认为或许得到的消息,比丁某这里多得多。
说干就干,几个民警分头开动。很快得出一致的结论,受伤者李某是在丁某玩手机的时候,躺在车底的。在这期间,李某还特意摔可乐瓶,或者大声呼叫,来吸引丁某的注意,可都以失败而告终。
可能是累了,李某就直接躺了下来,没想到,这丁某的车竟然发动了。
这下所有情况很明了,丁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动了汽车,而压伤了李某。而李某有明显碰瓷的嫌疑,如果能证明这一点,那么这起车祸的全责,就是受伤的李某自己。
简单地说就是,车主丁某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可能这事就算过去了。
就像一个电影里的台词说的: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如果。
接下来的一个电话,什么电话呢?医院的电话,送去抢救的伤者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律上李某的死亡和丁某,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可死者的家人直接闹到了警局,要肇事者赔偿100万,不然要告得车主把牢底坐穿。
这口气还真不小啊!家人刚走就跑到这里来要钱,到底是钱重要,还是人重要呢!李某到底每天干什么工作?她们家人不会不知道吧!
不管民警怎么解释案情,看监控视频。李某的家人就认一个死理,我的家人车祸走了,车主就要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他们看在这要不到结果,就直接把车主丁某给告上了法庭。
民警通过询问一些目击者,了解到这个死者李某经常碰瓷,可能是个惯犯。没几天辖区又发生了一起碰瓷案件,嫌疑人是一个18岁左右的小伙子。
民警试探性地拿出李某的照片,让他看看,小伙子脱口而出:"这不是李姐吗?我们圈中的大姐大,很厉害,还是我的师傅呢!
这是收的啥徒弟呀!别人还没问几句,就把师傅给卖了。这要是师傅还活着,结果也不会太好吧!不是被气死,就是被这个徒弟整死,这是命中注定要“绝”李某吗?
民警这下可以断定李某是碰瓷惯犯,铁证如山。
如果李某在几次没有引起丁某注意后,知趣地走开,可能不会失去生命。在她的生活里,每天要上演多少次死里逃生,这次也不例外。在被压到的那一瞬间,她也不会想到会死在车底。
干了这么多违背良心的事,报应终会来。古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间未到”。人啊,还是善良点比较好。
李某的家人为了再捞点钱,还是把车主丁某告上了法庭。结果大快人心,李某家人败诉,车主丁某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赚钱的途径却有很多,有手有脚干嘛不好,非要昧着良心干伤天害理的事呢?
不过话说回来,李某也挺可怜的,自己命都没有了,家人还想着拿她的命,再去要点钱。这样爱钱如命的家庭,也养不出三观正的孩子。
因为碰瓷而死亡的案例也有不少,往往不会受到同情,而是人人憎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衍生出这个的职业,但在法律面前他们的漏洞无处遁形。
不过,如果遇到碰瓷,千万不要硬碰硬,发生肢体接触,我们直接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车主丁某一开始就发现了李某,是不是会被敲诈一笔呢!如果丁某知道她这一躺就失去生命,她还会躺在车底吗?
对于李某来说,正应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事发后,丁某已经懵了,大脑完全静止,身体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当民警和120赶到现场时,丁某身体才软了下来,瘫倒在地。两个民警搀扶着丁某,上了警车。之后丁某的大脑飞转,试图抓住所有能抓住的线索,可一遍“扫射”下来,没有任何收获。
坐在警局里,手上抱着热水杯,丁某的身体和心都没有一丝的暖意,剩下的只是冰凉地颤抖。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交代什么,像灵魂出窍一样地俯视着,周围的人走来走去。
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一个民警坐了下来。正好坐在丁某的对面,把神游中的丁某拉了回来。
民警严肃地问道:“来,说说车祸是怎么发生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丁某不知道怎么回答。
其实丁某真的不知道,她不知道被碾压的人是什么时候进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躺在车下?
丁某只知道事发之前,正是堵车高峰,她探出头看了看路况,又看了看导航上的提示:此路段慢行10分钟。索性把车熄了火,玩起了手机。
所以在开动之前,丁某一直低着头,玩着手机,这一点车内记录仪可以作证。就连后来疏通了,都是后面的车狂按喇叭,丁某才抬起了头。
对于这没有抬头的10来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丁某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车底会有人更是不清楚。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幕,丁某还在像放电影一样地回顾着,可就是找不到问题出在哪!只是不断地重复:“如果我知道有人,我肯定不会把车发动,不可能知道有人还开车压她!”
对于这种情况,民警知道再怎么问,都问不出什么新情况。索性从监控,车内记录仪入手,认为或许得到的消息,比丁某这里多得多。
说干就干,几个民警分头开动。很快得出一致的结论,受伤者李某是在丁某玩手机的时候,躺在车底的。在这期间,李某还特意摔可乐瓶,或者大声呼叫,来吸引丁某的注意,可都以失败而告终。
可能是累了,李某就直接躺了下来,没想到,这丁某的车竟然发动了。
这下所有情况很明了,丁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动了汽车,而压伤了李某。而李某有明显碰瓷的嫌疑,如果能证明这一点,那么这起车祸的全责,就是受伤的李某自己。
简单地说就是,车主丁某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没有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可能这事就算过去了。
就像一个电影里的台词说的: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如果。
接下来的一个电话,什么电话呢?医院的电话,送去抢救的伤者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律上李某的死亡和丁某,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可死者的家人直接闹到了警局,要肇事者赔偿100万,不然要告得车主把牢底坐穿。
这口气还真不小啊!家人刚走就跑到这里来要钱,到底是钱重要,还是人重要呢!李某到底每天干什么工作?她们家人不会不知道吧!
不管民警怎么解释案情,看监控视频。李某的家人就认一个死理,我的家人车祸走了,车主就要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啊!他们看在这要不到结果,就直接把车主丁某给告上了法庭。
民警通过询问一些目击者,了解到这个死者李某经常碰瓷,可能是个惯犯。没几天辖区又发生了一起碰瓷案件,嫌疑人是一个18岁左右的小伙子。
民警试探性地拿出李某的照片,让他看看,小伙子脱口而出:"这不是李姐吗?我们圈中的大姐大,很厉害,还是我的师傅呢!
这是收的啥徒弟呀!别人还没问几句,就把师傅给卖了。这要是师傅还活着,结果也不会太好吧!不是被气死,就是被这个徒弟整死,这是命中注定要“绝”李某吗?
民警这下可以断定李某是碰瓷惯犯,铁证如山。
如果李某在几次没有引起丁某注意后,知趣地走开,可能不会失去生命。在她的生活里,每天要上演多少次死里逃生,这次也不例外。在被压到的那一瞬间,她也不会想到会死在车底。
干了这么多违背良心的事,报应终会来。古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间未到”。人啊,还是善良点比较好。
李某的家人为了再捞点钱,还是把车主丁某告上了法庭。结果大快人心,李某家人败诉,车主丁某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赚钱的途径却有很多,有手有脚干嘛不好,非要昧着良心干伤天害理的事呢?
不过话说回来,李某也挺可怜的,自己命都没有了,家人还想着拿她的命,再去要点钱。这样爱钱如命的家庭,也养不出三观正的孩子。
因为碰瓷而死亡的案例也有不少,往往不会受到同情,而是人人憎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衍生出这个的职业,但在法律面前他们的漏洞无处遁形。
不过,如果遇到碰瓷,千万不要硬碰硬,发生肢体接触,我们直接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车主丁某一开始就发现了李某,是不是会被敲诈一笔呢!如果丁某知道她这一躺就失去生命,她还会躺在车底吗?
对于李某来说,正应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乘地铁时,有个很清秀,个子小小的男生,他让所有人先出电梯,我出去了他才往外。
出电梯一看,要乘的那班已经开着门,我小跑着赶过去。然后这个男孩子也跑起来。我才发现他是残疾人,也许是小儿麻痹症,一条腿甩着另外一条腿往前跨。
我和他从相邻的门上了地铁,在斜对角的位置坐下。看到他模样健全的双脚,突然感到很难过,作为残疾人,应该有很多辛苦和孤独的时刻吧。
生病的人也是这样,有好多辛苦和孤独的时刻。仅仅是想和正常人一样,如此而已。
出电梯一看,要乘的那班已经开着门,我小跑着赶过去。然后这个男孩子也跑起来。我才发现他是残疾人,也许是小儿麻痹症,一条腿甩着另外一条腿往前跨。
我和他从相邻的门上了地铁,在斜对角的位置坐下。看到他模样健全的双脚,突然感到很难过,作为残疾人,应该有很多辛苦和孤独的时刻吧。
生病的人也是这样,有好多辛苦和孤独的时刻。仅仅是想和正常人一样,如此而已。
在某舅的粉丝眼里,某舅是中国最纯正且最有原创性的奥派经济学家,他功力深厚、贡献巨大、为人谦逊、刚正不阿,他是中国奥派的红太阳,以一己之力开创了中国的奥派事业。但经过对他长达两年的全面考察,我认为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在本贴中,我将考察某舅在译介奥派著作上的贡献。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三类工作,1)引进:识别出一本书的学术价值,决定向中国读者介绍这本书;2)翻译:完成实际的翻译工作,又可以细分为翻译和校对;3)出版:联系版权和出版社。
联系版权和出版社只是一个跑腿的活,这里就不说了。翻译上的问题在于某舅实际上并没有翻译过特别困难的东西(比如《纯时间偏好利息理论》、《骑虎难下》),也没有翻译过特别厚的东西(比如《米塞斯大传》)。另外,我去年也说过,除了10年还默默无闻的时候会自己翻译,后面的作品实际上都只翻译一小部分。但这些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经常被忽视的引进部分,这是区别一个人是搬砖工还是建筑师的关键。
但某舅在奥派著作的引进上的贡献是十分可疑的。在最坏的情况下,他没有引进任何作品。在最好的情况下,他引进了德索托的《动态效率理论》,福斯的《奥地利学派与现代经济学》,柯兹纳的《米塞斯评传》和桑顿的《预见危机》。
在他参与的所有作品中,我能确定的是德索托的前两本是德索托的要求,他当年有意找了中间人联系了自己著作的出版,而《企业家的企业理论》是我引进的——我当时已经加入JBA组织了。剩下的几本里,德索托的《经济新探索》(《动态效率理论》)是可能仍然是德索托的要求,也可能是某舅和德索托建立联系之后自己主动引进的。《奥地利学派与现代经济学》是福斯年轻时的作品,可能是福斯建议去他那里做访问学者的某舅翻译的,也可能是某舅主动引进。访问学者翻译一本权威学者的著作,这在当年是一种很常见的安排。考虑到《预见危机》的性质(很新,领域十分小众),我很难想象某舅会主动引进这本书。《罗斯巴德传》的翻译工作是董子云组织的,引进可能是董子云也可能是汪宇。比较大概率是某舅自己引进的是《米塞斯评传》,根据译后记,这本书是福斯推荐给他的。
综合来看,某舅真正引进的书并不多,很可能在三本左右,而且基本上是因为认识了某个人,而不是因为他识别出了某本书具有引进的学术价值。这把我们引向了真正的问题:他参与翻译的书级别都不高。
我用以下标准来区分了在中国出版的绝大部分奥派著作:
基石级经典:这个学派就建立在这几本书的内容上。
经典:在学派的理论发展上具有重要地位,讨论某个问题绕不开的书。
新经典:近年的重要理论发展,但已经被整个学术共同体广泛接受。
次经典:对整个学派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没有经典重要。
非经典:你可以没看过这本书,但仍称自己是一个好的学者。
(注1:当然,这代表了我的主观判断,但误差顶多一个级别,大体上,我们都同意《人的行动》是基石级经典,而《欧元的悲剧》是非经典。)
(注2:非经典并不等于不好,但在一个知识体系里一定会有重要的和不那么重要的。在我眼里,这些书都是好书。)
2007年是中国奥派开始爆发的一年,下面三张图里我罗列了07-10年中国出版的奥派著作,10年某舅出版第一本译著开始参与的著作,和10年某舅入圈后其他人引进的重要著作(在完整版里,我还罗列了07年之前的作品和10年某舅入圈后其他人引进的次重要著作,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列举了)。
对比三张图,我们可以看出某舅自己参与的项目完全是一个价值洼地。这些书里能称上经典的只有柯兹纳的《市场过程的含义》,这本书他实际上只是第四译者,按照一般的署名规则,他应该被放到“等”里。能被视为新经典的是《企业家的企业理论》——我引进的。其余的书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当代奥派经济学家的引用里。这里尽管有三本书是德索托的,但德索托真正被全世界奥派学者广泛认可的是《货币、银行信贷与商业周期》,《奥地利学派:市场秩序与企业家创造性》只是一本入门小册子。《手修泥人:经济计算与企业家才能》勉强能算作新经典,但比较勉强。
同期出的基石级经典有《手修泥人》、《人的行动》、《人,经济与国家》、《货币与信用理论》,实际上我翻译了《理论与历史》,但在最后时刻没有过审。而堪称经典的有《经济思想史》两卷本、《社会经济学》、《科学的反革命》、《竞争与企业家精神》、《资本及其结构》、《资本与生产》;堪称新经典有《货币、银行信贷与商业周期》、《米塞斯大传》和《货币:健全与非健全》。这些书的学术重要性远高于某舅翻译的那些书,它们都是会被当代奥派经济学家频繁引用的。
所以,某舅是要多努力,才能完全避开这些重要的作品,去翻译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作品?或者他对作品的价值排序到底是多扭曲?这不得不让我们得出那个我说过很多次的结论:某舅并不怎么懂奥派的整个知识结构,他并不清楚某个人、某本书、某篇论文在什么位置。
在本贴中,我将考察某舅在译介奥派著作上的贡献。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三类工作,1)引进:识别出一本书的学术价值,决定向中国读者介绍这本书;2)翻译:完成实际的翻译工作,又可以细分为翻译和校对;3)出版:联系版权和出版社。
联系版权和出版社只是一个跑腿的活,这里就不说了。翻译上的问题在于某舅实际上并没有翻译过特别困难的东西(比如《纯时间偏好利息理论》、《骑虎难下》),也没有翻译过特别厚的东西(比如《米塞斯大传》)。另外,我去年也说过,除了10年还默默无闻的时候会自己翻译,后面的作品实际上都只翻译一小部分。但这些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经常被忽视的引进部分,这是区别一个人是搬砖工还是建筑师的关键。
但某舅在奥派著作的引进上的贡献是十分可疑的。在最坏的情况下,他没有引进任何作品。在最好的情况下,他引进了德索托的《动态效率理论》,福斯的《奥地利学派与现代经济学》,柯兹纳的《米塞斯评传》和桑顿的《预见危机》。
在他参与的所有作品中,我能确定的是德索托的前两本是德索托的要求,他当年有意找了中间人联系了自己著作的出版,而《企业家的企业理论》是我引进的——我当时已经加入JBA组织了。剩下的几本里,德索托的《经济新探索》(《动态效率理论》)是可能仍然是德索托的要求,也可能是某舅和德索托建立联系之后自己主动引进的。《奥地利学派与现代经济学》是福斯年轻时的作品,可能是福斯建议去他那里做访问学者的某舅翻译的,也可能是某舅主动引进。访问学者翻译一本权威学者的著作,这在当年是一种很常见的安排。考虑到《预见危机》的性质(很新,领域十分小众),我很难想象某舅会主动引进这本书。《罗斯巴德传》的翻译工作是董子云组织的,引进可能是董子云也可能是汪宇。比较大概率是某舅自己引进的是《米塞斯评传》,根据译后记,这本书是福斯推荐给他的。
综合来看,某舅真正引进的书并不多,很可能在三本左右,而且基本上是因为认识了某个人,而不是因为他识别出了某本书具有引进的学术价值。这把我们引向了真正的问题:他参与翻译的书级别都不高。
我用以下标准来区分了在中国出版的绝大部分奥派著作:
基石级经典:这个学派就建立在这几本书的内容上。
经典:在学派的理论发展上具有重要地位,讨论某个问题绕不开的书。
新经典:近年的重要理论发展,但已经被整个学术共同体广泛接受。
次经典:对整个学派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没有经典重要。
非经典:你可以没看过这本书,但仍称自己是一个好的学者。
(注1:当然,这代表了我的主观判断,但误差顶多一个级别,大体上,我们都同意《人的行动》是基石级经典,而《欧元的悲剧》是非经典。)
(注2:非经典并不等于不好,但在一个知识体系里一定会有重要的和不那么重要的。在我眼里,这些书都是好书。)
2007年是中国奥派开始爆发的一年,下面三张图里我罗列了07-10年中国出版的奥派著作,10年某舅出版第一本译著开始参与的著作,和10年某舅入圈后其他人引进的重要著作(在完整版里,我还罗列了07年之前的作品和10年某舅入圈后其他人引进的次重要著作,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列举了)。
对比三张图,我们可以看出某舅自己参与的项目完全是一个价值洼地。这些书里能称上经典的只有柯兹纳的《市场过程的含义》,这本书他实际上只是第四译者,按照一般的署名规则,他应该被放到“等”里。能被视为新经典的是《企业家的企业理论》——我引进的。其余的书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当代奥派经济学家的引用里。这里尽管有三本书是德索托的,但德索托真正被全世界奥派学者广泛认可的是《货币、银行信贷与商业周期》,《奥地利学派:市场秩序与企业家创造性》只是一本入门小册子。《手修泥人:经济计算与企业家才能》勉强能算作新经典,但比较勉强。
同期出的基石级经典有《手修泥人》、《人的行动》、《人,经济与国家》、《货币与信用理论》,实际上我翻译了《理论与历史》,但在最后时刻没有过审。而堪称经典的有《经济思想史》两卷本、《社会经济学》、《科学的反革命》、《竞争与企业家精神》、《资本及其结构》、《资本与生产》;堪称新经典有《货币、银行信贷与商业周期》、《米塞斯大传》和《货币:健全与非健全》。这些书的学术重要性远高于某舅翻译的那些书,它们都是会被当代奥派经济学家频繁引用的。
所以,某舅是要多努力,才能完全避开这些重要的作品,去翻译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作品?或者他对作品的价值排序到底是多扭曲?这不得不让我们得出那个我说过很多次的结论:某舅并不怎么懂奥派的整个知识结构,他并不清楚某个人、某本书、某篇论文在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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