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阳光信用##每日一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信仰让我们去成就自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我们可以很亲密的和自己对话,我们可以慢慢成熟,笑看花开花落,人世沧桑,风起云涌只在朝夕,不会长久。岁月的静好是一种本色,就如我们始终相信生命是一种美好,生命赋予我们的是一种感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信仰让我们去成就自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我们可以很亲密的和自己对话,我们可以慢慢成熟,笑看花开花落,人世沧桑,风起云涌只在朝夕,不会长久。岁月的静好是一种本色,就如我们始终相信生命是一种美好,生命赋予我们的是一种感动。
“无心”、“忘心”同时又是心灵的自我觉醒与超越,决不是回到无意识或前意识状态,崇拜所谓纯粹的自发性。“心斋”、“坐忘”作为修养方法,需要某种高度的自觉,并不是一切放任。只有经过自觉,才能进入自发态,实现所谓“本体体验”。荀子说,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其实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庄子对人的主体性特征是非常重视的。
庄子是主张神形合一的,但他又认为,人的形体生命是有变化的,人的心灵境界则具有永久价值,可以“不死”。“其形化,其心与之化,可不谓大哀乎!” 形体不能逃离自然界的物质变化(即“物化”),但心灵却有自主性、独立性,不能随之而变化。“哀莫大于心死”同“人相忘乎道术”一样,是庄子哲学中最重要的命题。有些人虽然活着,但心已经死了,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所谓“心死”,并不是心脏停止了跳动,而是丧失了人的主体精神,没有精神境界。“心死”之人同“官天地,府万物,直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而心未尝死者”,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具有“天人合一”境界之人,也是发挥了主体精神之人,其主体性的核心,就是意志自由。“官天地,府万物”之心,是超越的无限心,这样的心当然“不死”。
这样的心,就是“真君”。庄子否定有所谓客观的“真宰”,但他并不否定“真君”的存在。心灵的活动是受“真君”支配的,心灵的境界是由“真君”实现的。“真君”就是人的主体精神。庄子用“天籁”、“地籁”形容自然界的变化,“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意思是没有一个“真宰”在那里发动一切,指挥一切。但是就“人籁”而言,则是有意志有目的活动,“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对于这一点,庄子没有丝毫怀疑。“真君”就在六骸(形体)之内,不在其外。《德充符》讲了一个故事:“申徒嘉兀者也,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子产谓申徒嘉日:‘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今我将出,子可以止乎其未邪?且子见执政而不违,子齐执政乎?’申徒嘉曰:‘先生之门,故有执政焉,如此哉?子而说(同悦——笔者)子之执政而后人者也。……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日:‘子无乃称。’”子产以自己为郑国执政而不愿与残者申徒嘉同行,所以申徒嘉批评其以“执政”而得意,却把人放在最后。既然同游于大贤之门,就是游于“形骸之内”,即以心灵境界相交游,而不应求于“形骸之外”,即以职位相要求。兀者虽受过刑,但其心灵境界未必不如执政者。境界的高低取决于心灵的自主性,不取决于外在的任何东西,更不受任何礼俗的限制。在申徒嘉看来,子产并不自由,因为他受到官职和礼俗的束缚。
但是,既然能“游”于“形骸之内”,就说明心灵境界是可以相通的,并具有客观意义。这就是“道术”。它既是主观的、内在的,又是客观的、外在的,它本无内外、天人之分,就是说,内在的自由与外在的自然是合而为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庄子提出“天在内、人在外”、“人与天一也”等命题。但是,庄子提出游于“形骸之内”,毕竟是指主体内在的心灵境界而言,而且是完全自由的,不受外在条件的任何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道,所谓自然,不过是心灵境界的超越性,即客观普遍性而已,也就是主观境界的客观化而已。到了魏晋玄学,便有“放浪于形骸之外”的说法。“放浪于形骸之外”与“游于形骸之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前者是就“心”来说境界,后者是就“道”来说境界。
自由境界的实现,归根到底是由自然之道决定的,这就是庄子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人灭命”的真正原因。这也是主观意志同客观原则的统一。从主观方面说,它是意志自由,是无目的的目的性;从客观方面说,它是道,是自然,是普遍性法则。但这普遍性法则只具有形式意义,它本身是无定向的,不能构成“绝对命令”一类东西。自然之道固然是本源性的存在范畴,同时也是功能范畴,其特点是开放的、无限的、光明的,而且是活动的。它不是通常所谓客观必然性或客观规律,而是自在的本体存在,通过人的意志而实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就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所谓自然的潜在目的性,只是就生命的实现与完成而言,并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人的生命又是以个体化为特征的。意志自由之成为境界,就在于它打通了内外与天人的界限,因而是自由的,又是自然的。
在庄子哲学中,“逍遥”与“齐物”、自由与平等也是互相对应不可缺一的。“逍遥”或自由是超越的心灵境界,“齐物”或平等则是自由境界观照下的万事万物。“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以“道”的境界观照万物,万物各适其性,各顺其情,互相平等,无贵贱之分。如果没有这种境界,情况就完全不同。因此,有没有“道”的境界,决定了观察万物的截然不同的“视界”,人的生命价值也就由此而决定。所谓自由不自由,是一个价值选择与判断的问题,所谓平等不平等,也是一个价值评价问题,不是简单的事实问题。就客观事实而言,庄子决不会否定万物之“不齐”,物之所以不齐,也是自然决定的,有些则是由“人为”决定的。但是,“事实”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说明事物的价值和意义。生命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心灵境界,有了自由境界,便能打破“贵贱”之分、“君子小人”之别,从而树立人格的独立与自由,即所谓“相忘乎道术”。所以,庄子的心灵哲学是一个价值意味很浓的境界形态的哲学,并不是什么自然哲学,也不是什么实体论哲学
庄子是主张神形合一的,但他又认为,人的形体生命是有变化的,人的心灵境界则具有永久价值,可以“不死”。“其形化,其心与之化,可不谓大哀乎!” 形体不能逃离自然界的物质变化(即“物化”),但心灵却有自主性、独立性,不能随之而变化。“哀莫大于心死”同“人相忘乎道术”一样,是庄子哲学中最重要的命题。有些人虽然活着,但心已经死了,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所谓“心死”,并不是心脏停止了跳动,而是丧失了人的主体精神,没有精神境界。“心死”之人同“官天地,府万物,直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而心未尝死者”,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具有“天人合一”境界之人,也是发挥了主体精神之人,其主体性的核心,就是意志自由。“官天地,府万物”之心,是超越的无限心,这样的心当然“不死”。
这样的心,就是“真君”。庄子否定有所谓客观的“真宰”,但他并不否定“真君”的存在。心灵的活动是受“真君”支配的,心灵的境界是由“真君”实现的。“真君”就是人的主体精神。庄子用“天籁”、“地籁”形容自然界的变化,“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意思是没有一个“真宰”在那里发动一切,指挥一切。但是就“人籁”而言,则是有意志有目的活动,“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对于这一点,庄子没有丝毫怀疑。“真君”就在六骸(形体)之内,不在其外。《德充符》讲了一个故事:“申徒嘉兀者也,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子产谓申徒嘉日:‘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今我将出,子可以止乎其未邪?且子见执政而不违,子齐执政乎?’申徒嘉曰:‘先生之门,故有执政焉,如此哉?子而说(同悦——笔者)子之执政而后人者也。……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日:‘子无乃称。’”子产以自己为郑国执政而不愿与残者申徒嘉同行,所以申徒嘉批评其以“执政”而得意,却把人放在最后。既然同游于大贤之门,就是游于“形骸之内”,即以心灵境界相交游,而不应求于“形骸之外”,即以职位相要求。兀者虽受过刑,但其心灵境界未必不如执政者。境界的高低取决于心灵的自主性,不取决于外在的任何东西,更不受任何礼俗的限制。在申徒嘉看来,子产并不自由,因为他受到官职和礼俗的束缚。
但是,既然能“游”于“形骸之内”,就说明心灵境界是可以相通的,并具有客观意义。这就是“道术”。它既是主观的、内在的,又是客观的、外在的,它本无内外、天人之分,就是说,内在的自由与外在的自然是合而为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庄子提出“天在内、人在外”、“人与天一也”等命题。但是,庄子提出游于“形骸之内”,毕竟是指主体内在的心灵境界而言,而且是完全自由的,不受外在条件的任何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道,所谓自然,不过是心灵境界的超越性,即客观普遍性而已,也就是主观境界的客观化而已。到了魏晋玄学,便有“放浪于形骸之外”的说法。“放浪于形骸之外”与“游于形骸之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前者是就“心”来说境界,后者是就“道”来说境界。
自由境界的实现,归根到底是由自然之道决定的,这就是庄子强调“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人灭命”的真正原因。这也是主观意志同客观原则的统一。从主观方面说,它是意志自由,是无目的的目的性;从客观方面说,它是道,是自然,是普遍性法则。但这普遍性法则只具有形式意义,它本身是无定向的,不能构成“绝对命令”一类东西。自然之道固然是本源性的存在范畴,同时也是功能范畴,其特点是开放的、无限的、光明的,而且是活动的。它不是通常所谓客观必然性或客观规律,而是自在的本体存在,通过人的意志而实现。自由与自然的统一就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所谓自然的潜在目的性,只是就生命的实现与完成而言,并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人的生命又是以个体化为特征的。意志自由之成为境界,就在于它打通了内外与天人的界限,因而是自由的,又是自然的。
在庄子哲学中,“逍遥”与“齐物”、自由与平等也是互相对应不可缺一的。“逍遥”或自由是超越的心灵境界,“齐物”或平等则是自由境界观照下的万事万物。“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以“道”的境界观照万物,万物各适其性,各顺其情,互相平等,无贵贱之分。如果没有这种境界,情况就完全不同。因此,有没有“道”的境界,决定了观察万物的截然不同的“视界”,人的生命价值也就由此而决定。所谓自由不自由,是一个价值选择与判断的问题,所谓平等不平等,也是一个价值评价问题,不是简单的事实问题。就客观事实而言,庄子决不会否定万物之“不齐”,物之所以不齐,也是自然决定的,有些则是由“人为”决定的。但是,“事实”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说明事物的价值和意义。生命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心灵境界,有了自由境界,便能打破“贵贱”之分、“君子小人”之别,从而树立人格的独立与自由,即所谓“相忘乎道术”。所以,庄子的心灵哲学是一个价值意味很浓的境界形态的哲学,并不是什么自然哲学,也不是什么实体论哲学
绝大多数的现代人,没有任何敬畏感!
诚罗珠堪布
绝大多数的现代人,没有任何敬畏感。没有宗教信仰,天不怕地不怕,不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的说法,伦理道德、传统文化等等也一并丢失。
为了钱不受任何约束,即使有法律的惩罚,也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以致满世界充斥着不放心的产品。
农民不敢吃自己种的菜,商家不敢吃自己销售的食物,厂家不敢用自己生产的商品,这都是敬畏心缺失的表现。有因就有果,大自然、人的身体、精神等万事万物,都在因果当中循环。
相信因果,不是相信释迦牟尼佛,尊重因果,也并不意味着学佛。相信因果,就是相信自然规律,尊重因果,就是尊重自然规律。
《稻秆经》,是以水稻为例,来讲解因果自然规律的佛经。其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住”。
意思就是,不管释迦牟尼佛出现也好,不出现也罢,自然规律永远都是这样。这充分说明,因果规律是自然规律。
释迦牟尼佛的出现与否,与自然规律没有关系。哪怕佛教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因果规律也永远存在。释迦牟尼佛不是因果的创造者,而只是因果的发现者与宣讲者。
佛教认为,外在大自然与内在意识的变化,都取决于因和缘。比如,一个人的生命形态,是由因来决定的。
而这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他的性格、脾气、成长环境、家庭条件,父母的文化程度等各种因素,则是以缘来决定的。
决定着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只能是因和缘。任何事物的变化,都与因缘之外的其他事物没有任何关系。
自然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且必须遵循的。你们可以不相信某种宗教观点,但至少应该相信因果。
人类社会是由无数的生命个体组成的,我们都是这些生命个体当中的一员。如果能对因果有敬畏感,那么对整个人类、整个社会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只会有好处。
虽然佛教讲无我,但在现实生活中,一切都是存在的。取舍因果、行善断恶,是必须遵守的宇宙法则。杀盗淫妄的结果,一定会堕地狱、变饿鬼、变畜生。
哪怕眷恋轮回,不想脱离轮回,想拥有幸福的生活,也要遵守佛教最起码的人天乘的要求,不造罪恶、尽量行善,相信轮回、相信因果。
诚罗珠堪布
绝大多数的现代人,没有任何敬畏感。没有宗教信仰,天不怕地不怕,不再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的说法,伦理道德、传统文化等等也一并丢失。
为了钱不受任何约束,即使有法律的惩罚,也抱着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以致满世界充斥着不放心的产品。
农民不敢吃自己种的菜,商家不敢吃自己销售的食物,厂家不敢用自己生产的商品,这都是敬畏心缺失的表现。有因就有果,大自然、人的身体、精神等万事万物,都在因果当中循环。
相信因果,不是相信释迦牟尼佛,尊重因果,也并不意味着学佛。相信因果,就是相信自然规律,尊重因果,就是尊重自然规律。
《稻秆经》,是以水稻为例,来讲解因果自然规律的佛经。其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住”。
意思就是,不管释迦牟尼佛出现也好,不出现也罢,自然规律永远都是这样。这充分说明,因果规律是自然规律。
释迦牟尼佛的出现与否,与自然规律没有关系。哪怕佛教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因果规律也永远存在。释迦牟尼佛不是因果的创造者,而只是因果的发现者与宣讲者。
佛教认为,外在大自然与内在意识的变化,都取决于因和缘。比如,一个人的生命形态,是由因来决定的。
而这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他的性格、脾气、成长环境、家庭条件,父母的文化程度等各种因素,则是以缘来决定的。
决定着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只能是因和缘。任何事物的变化,都与因缘之外的其他事物没有任何关系。
自然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控制,且必须遵循的。你们可以不相信某种宗教观点,但至少应该相信因果。
人类社会是由无数的生命个体组成的,我们都是这些生命个体当中的一员。如果能对因果有敬畏感,那么对整个人类、整个社会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只会有好处。
虽然佛教讲无我,但在现实生活中,一切都是存在的。取舍因果、行善断恶,是必须遵守的宇宙法则。杀盗淫妄的结果,一定会堕地狱、变饿鬼、变畜生。
哪怕眷恋轮回,不想脱离轮回,想拥有幸福的生活,也要遵守佛教最起码的人天乘的要求,不造罪恶、尽量行善,相信轮回、相信因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