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回应超前点播问题#:视频平台应少一些套路 #中消协对超前点播发声#】针对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问题,中消协回应:视频平台VIP服务应依法合规、质价相符,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视频平台VIP服务应依法合规质价相符# #中消协称视频平台应取消逐集限制#
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引发社会热议,不少消费者对平台满含套路的操作表示质疑和不满。
从消费者投诉看,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消费者认为已购买了会员,享有提前观看剧集的会员权益,质疑其后推出超前点播收费的合理性,认为涉嫌重复收费。二是消费者反映春节期间,视频平台对热播剧单方修改更新周期,由原来每周三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改为每周六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每周少播4集,同时推出付费超前点播,使会员权益受损。三是平台宣传充会员将免广告,实际上只是去掉了视频开头的广告,视频播放中间仍多次插播各种广告。四是会员服务未到期,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续费,认为平台强买强卖。还有的消费者反映视频平台协议称对自动续费会员到期前5日会发送续费提示。实际上既未履行提示义务也未与消费者确认,就直接进行了扣款。
对此,中消协表示:
一、超前点播重自愿,逐集限制要取消。超前点播业务是各大视频平台去年推出的一项新业务。此前,一些视频平台规定VIP会员享有“热剧抢先看”(热播电视剧、自制剧可享受提前观看)等权益。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前已购买VIP服务的老会员,视频平台应按原有会员协议提供服务,不应借修改格式条款增加收费项目,向VIP服务未到期的老会员收取超前点播费,减损老会员依据原有会员协议享有的提前观影权利。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后的新会员,视频平台应明确会员享有的权益内容,不得为收取超前点播费用故意减慢视频更新节奏,损害普通消费者和会员的既有权利。此外,视频平台规定单集收费、逐级购买或者逐级解锁,不论消费者是否需要,都必须按顺序购买才能实现超前点播,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近日,对于视频平台超前点播限制逐集解锁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明确提出批评。已有两家平台承诺将进行改进,支持选集解锁,提升用户体验,但仍有一些视频平台置若罔闻,打着保障用户观影体验的幌子,无视消费者呼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广告特权应保障,违法推送要杜绝。一些视频平台宣称VIP会员拥有广告特权,实际上只是可以自动跳过前贴片广告、手动关闭前贴内容推荐,其他各种广告仍然纷至沓来,如中插广告、弹窗广告、暂停广告、前情提要广告、跑马灯广告、片尾广告、口播标板、植入广告等,广告时间、投放数量、播放次数随剧情推进一再增多,令消费者不胜其扰,花了VIP的钱,却不能真正去除广告。多家视频平台在协议中称上述广告可能无法消除,希望消费者理解并接受。但相关广告推送行为首先应当依法合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第18条规定,“除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外,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挂角广告。”有的视频平台甚至违反《广告法》第44条规定,推送无法一键关闭的弹出广告。由此,要保障会员广告特权,先要保证广告行为合法,杜绝违法推送,还消费者一个清朗的观影空间。
三、自动续费套路深,计费规则要公平。有的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称,“您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后,根据扣费渠道的情况,(平台)会在每一个计费周期到期前1-3天,自动从您的账户中进行扣费。您如需取消自动续费,您最晚应于计费周期到期前3天进行。”但相关协议在手机APP中不易找到,取消时限又不同于大众的一般理解,一旦忘记相关规定,未提前取消自动续费,就可能面临被迫扣费的情况。《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少消费者反映,有关视频平台并未尽到相应的显著提示义务。还有的视频平台甚至在VlP协议中规定:“您确认并同意,(平台)拥有调整服务价格的权利。……如您在订阅期到期前24小时内取消(自动续费),则相关主体将可能会按照调整后的服务费用扣除下一个订阅期的服务费用后停止代扣服务。”消费者已明确取消自动续费,仍需按变更后的费用被迫续费,相关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涉嫌强制交易。
四、协议不得随意改,用户权益要落实。一些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规定,(平台)有权变更协议内容,一旦协议发生变更,会通过相应页面、系统提示、信息推送、后台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如消费者继续使用VIP服务,视为已同意变更的全部内容。更新后的协议自更新版本发布之日起生效。按照《电子商务法》第34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8条还规定,服务协议修改版之前三年的历史版本均应保存,以备消费者查阅、下载。经营者随意修改服务协议,又不保存历史版本,使消费者难以知晓自身权利是否被减损,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有的视频平台VIP协议还规定,“(平台)有权不经您同意即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任何(平台)的关联公司,但保证该转让行为不会影响或损害您之前享有的权利。”此类概括性自我授权规定,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中消协认为,视频平台贴合用户需求,提供VIP会员服务,应当尊重广大消费者,恪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唯利是图,违法欺客,霸王条款。希望各视频平台经营者认真自查,主动整改,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依法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在完善用户体验方面下功夫,让消费者花的每一分钱,都能得到质价相符的应有回馈。(人民日报客户端)
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引发社会热议,不少消费者对平台满含套路的操作表示质疑和不满。
从消费者投诉看,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消费者认为已购买了会员,享有提前观看剧集的会员权益,质疑其后推出超前点播收费的合理性,认为涉嫌重复收费。二是消费者反映春节期间,视频平台对热播剧单方修改更新周期,由原来每周三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改为每周六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每周少播4集,同时推出付费超前点播,使会员权益受损。三是平台宣传充会员将免广告,实际上只是去掉了视频开头的广告,视频播放中间仍多次插播各种广告。四是会员服务未到期,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续费,认为平台强买强卖。还有的消费者反映视频平台协议称对自动续费会员到期前5日会发送续费提示。实际上既未履行提示义务也未与消费者确认,就直接进行了扣款。
对此,中消协表示:
一、超前点播重自愿,逐集限制要取消。超前点播业务是各大视频平台去年推出的一项新业务。此前,一些视频平台规定VIP会员享有“热剧抢先看”(热播电视剧、自制剧可享受提前观看)等权益。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前已购买VIP服务的老会员,视频平台应按原有会员协议提供服务,不应借修改格式条款增加收费项目,向VIP服务未到期的老会员收取超前点播费,减损老会员依据原有会员协议享有的提前观影权利。对于超前点播业务推出后的新会员,视频平台应明确会员享有的权益内容,不得为收取超前点播费用故意减慢视频更新节奏,损害普通消费者和会员的既有权利。此外,视频平台规定单集收费、逐级购买或者逐级解锁,不论消费者是否需要,都必须按顺序购买才能实现超前点播,有损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近日,对于视频平台超前点播限制逐集解锁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明确提出批评。已有两家平台承诺将进行改进,支持选集解锁,提升用户体验,但仍有一些视频平台置若罔闻,打着保障用户观影体验的幌子,无视消费者呼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广告特权应保障,违法推送要杜绝。一些视频平台宣称VIP会员拥有广告特权,实际上只是可以自动跳过前贴片广告、手动关闭前贴内容推荐,其他各种广告仍然纷至沓来,如中插广告、弹窗广告、暂停广告、前情提要广告、跑马灯广告、片尾广告、口播标板、植入广告等,广告时间、投放数量、播放次数随剧情推进一再增多,令消费者不胜其扰,花了VIP的钱,却不能真正去除广告。多家视频平台在协议中称上述广告可能无法消除,希望消费者理解并接受。但相关广告推送行为首先应当依法合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第18条规定,“除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冠名标识外,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挂角广告。”有的视频平台甚至违反《广告法》第44条规定,推送无法一键关闭的弹出广告。由此,要保障会员广告特权,先要保证广告行为合法,杜绝违法推送,还消费者一个清朗的观影空间。
三、自动续费套路深,计费规则要公平。有的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称,“您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后,根据扣费渠道的情况,(平台)会在每一个计费周期到期前1-3天,自动从您的账户中进行扣费。您如需取消自动续费,您最晚应于计费周期到期前3天进行。”但相关协议在手机APP中不易找到,取消时限又不同于大众的一般理解,一旦忘记相关规定,未提前取消自动续费,就可能面临被迫扣费的情况。《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少消费者反映,有关视频平台并未尽到相应的显著提示义务。还有的视频平台甚至在VlP协议中规定:“您确认并同意,(平台)拥有调整服务价格的权利。……如您在订阅期到期前24小时内取消(自动续费),则相关主体将可能会按照调整后的服务费用扣除下一个订阅期的服务费用后停止代扣服务。”消费者已明确取消自动续费,仍需按变更后的费用被迫续费,相关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涉嫌强制交易。
四、协议不得随意改,用户权益要落实。一些视频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规定,(平台)有权变更协议内容,一旦协议发生变更,会通过相应页面、系统提示、信息推送、后台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如消费者继续使用VIP服务,视为已同意变更的全部内容。更新后的协议自更新版本发布之日起生效。按照《电子商务法》第34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8条还规定,服务协议修改版之前三年的历史版本均应保存,以备消费者查阅、下载。经营者随意修改服务协议,又不保存历史版本,使消费者难以知晓自身权利是否被减损,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有的视频平台VIP协议还规定,“(平台)有权不经您同意即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任何(平台)的关联公司,但保证该转让行为不会影响或损害您之前享有的权利。”此类概括性自我授权规定,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中消协认为,视频平台贴合用户需求,提供VIP会员服务,应当尊重广大消费者,恪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唯利是图,违法欺客,霸王条款。希望各视频平台经营者认真自查,主动整改,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依法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在完善用户体验方面下功夫,让消费者花的每一分钱,都能得到质价相符的应有回馈。(人民日报客户端)
以太不在能不能滚出我的首页,屏蔽了还能被转过来我也是服了,每天瞎几把给刘知珉拉瓜,花也能被拉过去做瓜。也不知道舞的是什么,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没有文采就少写给自担捏人设的小作文,不会舞能不能别舞?!不过自打我六月份看到林晕鹅这段养胃文字的时候起,我就知道你们柚抚慰终究是输了,再看到曾经认识的几个会舞的雪抚慰都纷纷跑去做狗抚慰,我就知道你们输得彻底[鄙视][鄙视]
今天看了岭编剧的那篇采访,如鲠在喉。
这部剧从追剧开始,看到31集就非常让人难受了,后面我是本着有始有终,以及“就算真的觉得欠妥也要看完全剧再评价”的态度追完的。
从剧收官到今天,半个多月的时间都处于“后岭阶段”,每天被无数的花絮物料轰炸,每天都浸泡在首页各种产出里。
唯独回不到剧里,怎么都沉不进去,因为逻辑破碎,我无法建立信念感。
原作我没有看完,书剧分离,以下所有的理解都基于剧版设定。
之前分析过温周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同步。当周子舒已经越过山丘愿牺牲己身作为自我救赎时,老温刚刚踌躇满志踏出鬼谷,准备展开他“誓于浊世共沉沦”的宏图大愿。
温周的底子都不干净。这里说的不干净,不是指杀过人,而是指他们都曾滥杀无辜。周子舒说过“好人做了坏事就万劫不复么?没有那个道理”。是没有那个道理,但好人做了坏事,也是要偿还的。
周子舒选择了七窍三秋钉,用自己的命偿。而老温要到安吉四贤、高崇、江湖无数血雨腥风和认出周子舒后,他的精神世界才开始出现动摇和裂纹,他才开始心虚地偷偷自问这一切要怎样才能停下来。
可惜从老温复制琉璃甲播散于江湖的那刻起,这个复杂的级联反应就被触发了,他再也不能以己之力停下这个巨大的齿轮。
他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的香港黑帮片,一旦身入其中,一辈子都别想抹得干净。我很心疼他,在触发齿轮的那一刻,一定想不到这场演出会搭进他最珍视人的性命。
嗯,我说的是阿湘。我不认为阿湘的死是老温一个人造成的恶果反噬。如果一定要说后果,那么阿湘的死就是武林正邪两道矛盾不可调和的后果。老温全家都是这场混战的牺牲品,他被绞在其中,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他想报仇,但他触发的这场事故最终间接反弹到了阿湘身上。某种意义上,阿湘就是老温的一部分,作为人的那部分。
在我看来,这个故事里有两个最大的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温周如何洗清自己身上的罪;第二,温周如何相爱。
很遗憾,剧里一个也没说明白。
更遗憾的是,编剧还因此而倨傲地陶然自喜。
说第一个问题,我不太明白为何温客行会认为安排一场假死,然后揭破赵敬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洗清自己了呢?赵敬做的孽是赵敬的,老温做的孽是老温的。难道真的可以像注销一个ID一样,假死一场,丢掉一个鬼主身份,就可以堂堂正正作为四季山庄二弟子而存在么?
周子舒当初心心念念想拉住老温,就是怕他回不了头,怕他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显然是白操了这份心。
其实即便说不清楚第一个问题,也不是不可以。温周就算身有污点,也不是不可以相爱啊。杀人魔和刽子手同入修罗道,同生共死照样令人动容。
然后第二个问题也没说明白。
我很想问,是“天意弄人”还是撒狗血啊编剧?编剧认为温周之间最大的矛盾在于“周子舒不在乎温客行是鬼谷谷主,而温客行本人非常在意这一点”,所以他俩就在“天意弄人”和“互相救赎”之间纠缠。
这确定是在27集之后出现的情节么?在周子舒面对叶白衣当着老温喊出那句“你不配”,当周子舒对老温回以“你猜”之后,老温还能够把周子舒排除在外,独自去策划自己的“洗白大计”?
我猜子舒内心的os大概是:我算是白认识你了。
老温就算跟子舒不同步,经过了27集,俩人哪怕差了半生心智,也总该拉齐了吧?
结果傻子舍了性命只为和那疯子死在一处,那疯子却只心心念念可云捂头“怎么办我不干净了我配不上他我要去洗干净”。
这不是满拧么?你俩这演麦琪的礼物呢?一个卖掉了美丽的长发,一个卖掉了心爱的手表。前面同生共死肝胆相照了半天,敢情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编剧那句“虐得我身心舒爽”结结实实地惹到了我。请问编剧老师,您礼貌么?您尊重您的人物么?您尊重观众么?温周到底是您的人物,还是您的玩物?是天意弄人,还是“你意弄人”?
这不叫“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这撕碎的是前面积累了几十集的演员和观众的信念感。
最后,从演员的体验来说,妹感受到了周子舒的孤独,俊子感受到了老温的苦涩,观众从观望到共情到深浸其中,最后一个大嘴巴被从戏里抽了出来。
疯子们和傻子们,都是破碎的。
#山河令#
这部剧从追剧开始,看到31集就非常让人难受了,后面我是本着有始有终,以及“就算真的觉得欠妥也要看完全剧再评价”的态度追完的。
从剧收官到今天,半个多月的时间都处于“后岭阶段”,每天被无数的花絮物料轰炸,每天都浸泡在首页各种产出里。
唯独回不到剧里,怎么都沉不进去,因为逻辑破碎,我无法建立信念感。
原作我没有看完,书剧分离,以下所有的理解都基于剧版设定。
之前分析过温周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同步。当周子舒已经越过山丘愿牺牲己身作为自我救赎时,老温刚刚踌躇满志踏出鬼谷,准备展开他“誓于浊世共沉沦”的宏图大愿。
温周的底子都不干净。这里说的不干净,不是指杀过人,而是指他们都曾滥杀无辜。周子舒说过“好人做了坏事就万劫不复么?没有那个道理”。是没有那个道理,但好人做了坏事,也是要偿还的。
周子舒选择了七窍三秋钉,用自己的命偿。而老温要到安吉四贤、高崇、江湖无数血雨腥风和认出周子舒后,他的精神世界才开始出现动摇和裂纹,他才开始心虚地偷偷自问这一切要怎样才能停下来。
可惜从老温复制琉璃甲播散于江湖的那刻起,这个复杂的级联反应就被触发了,他再也不能以己之力停下这个巨大的齿轮。
他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的香港黑帮片,一旦身入其中,一辈子都别想抹得干净。我很心疼他,在触发齿轮的那一刻,一定想不到这场演出会搭进他最珍视人的性命。
嗯,我说的是阿湘。我不认为阿湘的死是老温一个人造成的恶果反噬。如果一定要说后果,那么阿湘的死就是武林正邪两道矛盾不可调和的后果。老温全家都是这场混战的牺牲品,他被绞在其中,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他想报仇,但他触发的这场事故最终间接反弹到了阿湘身上。某种意义上,阿湘就是老温的一部分,作为人的那部分。
在我看来,这个故事里有两个最大的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温周如何洗清自己身上的罪;第二,温周如何相爱。
很遗憾,剧里一个也没说明白。
更遗憾的是,编剧还因此而倨傲地陶然自喜。
说第一个问题,我不太明白为何温客行会认为安排一场假死,然后揭破赵敬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洗清自己了呢?赵敬做的孽是赵敬的,老温做的孽是老温的。难道真的可以像注销一个ID一样,假死一场,丢掉一个鬼主身份,就可以堂堂正正作为四季山庄二弟子而存在么?
周子舒当初心心念念想拉住老温,就是怕他回不了头,怕他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显然是白操了这份心。
其实即便说不清楚第一个问题,也不是不可以。温周就算身有污点,也不是不可以相爱啊。杀人魔和刽子手同入修罗道,同生共死照样令人动容。
然后第二个问题也没说明白。
我很想问,是“天意弄人”还是撒狗血啊编剧?编剧认为温周之间最大的矛盾在于“周子舒不在乎温客行是鬼谷谷主,而温客行本人非常在意这一点”,所以他俩就在“天意弄人”和“互相救赎”之间纠缠。
这确定是在27集之后出现的情节么?在周子舒面对叶白衣当着老温喊出那句“你不配”,当周子舒对老温回以“你猜”之后,老温还能够把周子舒排除在外,独自去策划自己的“洗白大计”?
我猜子舒内心的os大概是:我算是白认识你了。
老温就算跟子舒不同步,经过了27集,俩人哪怕差了半生心智,也总该拉齐了吧?
结果傻子舍了性命只为和那疯子死在一处,那疯子却只心心念念可云捂头“怎么办我不干净了我配不上他我要去洗干净”。
这不是满拧么?你俩这演麦琪的礼物呢?一个卖掉了美丽的长发,一个卖掉了心爱的手表。前面同生共死肝胆相照了半天,敢情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编剧那句“虐得我身心舒爽”结结实实地惹到了我。请问编剧老师,您礼貌么?您尊重您的人物么?您尊重观众么?温周到底是您的人物,还是您的玩物?是天意弄人,还是“你意弄人”?
这不叫“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这撕碎的是前面积累了几十集的演员和观众的信念感。
最后,从演员的体验来说,妹感受到了周子舒的孤独,俊子感受到了老温的苦涩,观众从观望到共情到深浸其中,最后一个大嘴巴被从戏里抽了出来。
疯子们和傻子们,都是破碎的。
#山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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