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分配,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参与分配,是通过允许被执行人的多个债权人共同利用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从而提高执行效率、保护债权权益的制度。
参与分配虽看似与破产制度类似,但参与分配在价值追求、适用范围、程序救济等方面皆有其特殊之处。为便于大家充分了解参与分配,现对实践中关于参与分配的债权类型、适用程序、权力救济等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7问7答帮你了解参与分配
问题1
什么叫参与分配?
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其他已取得执行依据或已经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所有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参与到执行程序中就债务人财产平均受偿的制度。
问题2
参与分配与破产制度有区别吗?
虽然参与分配制度与破产程序都是就债务人的财产平均清偿,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制度。
二者的主要区别为:
一
制度的价值追求不同
参与分配制度的首要价值追求为效率价值,参与分配制度下债务人可以向单个债权人为个别清偿。破产程序实行的是彻底的平等主义,破产程序中禁止向单个债权人为个别清偿。
二
对债权人的要求不同
参与分配适格债权人的范围一般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金钱债权人和享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破产程序中所有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债权人,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或者取得执行依据,均可以参与到破产程序中。
三
适用的主体不同
在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框架下只有个人和没有破产能力的组织可以适用参与分配制度,而破产制度仅限于企业法人。
四
法律后果不同
参与分配制度执行完毕后,债务人的剩余债务并不能得以免除,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破产程序则恰恰相反,在破产终结后,对于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债务人不再负有清偿的义务。
问题3
我听说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才能参与分配,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不能参与分配是这样吗?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为: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对被执行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不适用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但是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起分配方案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进行财产分配的法院也应当制作执行财产分配方案。
问题4
我针对被告的医疗纠纷尚在甲法院诉讼过程中,听说被告因欠债房产被乙法院拍卖成交了,我能够参与乙法院对被告房产拍卖款的分配吗?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包括以下三类:
(一)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
(二)对标的物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
(三)未取得执行依据的特定普通债权,包括:
1.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类债权、医疗费、抚恤费等;
2.债权人主张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
3.在司法确认程序中人民调解协议确定的债权。
所以,医疗纠纷等特定普通债权尚在诉讼过程中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问题5
什么时间能够申请参与分配?向谁提出?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
申请人申请参与分配的起止时间
申请参与分配的起始时间为执行程序开始后,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
二
参与分配的主持法院
参与分配的主持法院为首先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的法院。
三
申请参与分配应提交的材料
参与分配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也可以通过执行法院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申请参与分配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如下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债权性质以及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执行立案通知书执行依据及其受偿情况;
2.未取得执行依据但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数额,并附有其享有该权利的详细证据材料,如抵押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
3.其他普通债权可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性质及数额,并附以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题6
法院是不是应当制作书面的参与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查封在先可否享有优先权?
主持参与分配的法院应当制作分配方案,法院可以召集各参与分配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就分配方案进行讨论,亦可通知被执行人参加。
财产分配方案可供分配的金额应先扣除处置待分配财产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用、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等,剩余款项按如下顺位进行分配:
(一)处置财产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评估费、审计费、鉴定费、公告费、拍卖辅助费、执行费用、税费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等;
(三)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
(四)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五)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纳入分配程序的债权金额占全部普通债权总额的比例受偿;
(六)罚款、罚金;
(七)没收财产。
在先查封的普通债权人在参与分配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主持分配的法院应在财产分配方案制作完成后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问题7
我不服参与分配方案,认为自己分的钱少了,同时另一个债权人所主张的债权是虚假的,不应参与分配,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参与分配程序中的异议包括程序性异议和实体性异议,程序性异议包括对分配方案中可供分配金额确定的异议和对驳回参与分配申请的异议。
对于程序性异议,执行法院应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准予参与分配。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于实体性异议,主持分配法院制作的财产分配方案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后,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所载债权存在与否、受偿顺位、债权分配数额等实体性事项可以在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持分配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主持分配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执行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主持分配法院依据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主持分配法院按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执行异议之诉期间,主持分配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等异议之诉判决后进行分配;没有争议的部分应当继续分配。
原创 上海市一中院#微普法##法治微课堂# https://t.cn/R2Wxaeh
参与分配,是通过允许被执行人的多个债权人共同利用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从而提高执行效率、保护债权权益的制度。
参与分配虽看似与破产制度类似,但参与分配在价值追求、适用范围、程序救济等方面皆有其特殊之处。为便于大家充分了解参与分配,现对实践中关于参与分配的债权类型、适用程序、权力救济等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7问7答帮你了解参与分配
问题1
什么叫参与分配?
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其他已取得执行依据或已经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所有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参与到执行程序中就债务人财产平均受偿的制度。
问题2
参与分配与破产制度有区别吗?
虽然参与分配制度与破产程序都是就债务人的财产平均清偿,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制度。
二者的主要区别为:
一
制度的价值追求不同
参与分配制度的首要价值追求为效率价值,参与分配制度下债务人可以向单个债权人为个别清偿。破产程序实行的是彻底的平等主义,破产程序中禁止向单个债权人为个别清偿。
二
对债权人的要求不同
参与分配适格债权人的范围一般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金钱债权人和享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破产程序中所有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债权人,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或者取得执行依据,均可以参与到破产程序中。
三
适用的主体不同
在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框架下只有个人和没有破产能力的组织可以适用参与分配制度,而破产制度仅限于企业法人。
四
法律后果不同
参与分配制度执行完毕后,债务人的剩余债务并不能得以免除,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破产程序则恰恰相反,在破产终结后,对于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债务人不再负有清偿的义务。
问题3
我听说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才能参与分配,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不能参与分配是这样吗?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为: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对被执行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不适用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但是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起分配方案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进行财产分配的法院也应当制作执行财产分配方案。
问题4
我针对被告的医疗纠纷尚在甲法院诉讼过程中,听说被告因欠债房产被乙法院拍卖成交了,我能够参与乙法院对被告房产拍卖款的分配吗?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包括以下三类:
(一)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
(二)对标的物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
(三)未取得执行依据的特定普通债权,包括:
1.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类债权、医疗费、抚恤费等;
2.债权人主张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
3.在司法确认程序中人民调解协议确定的债权。
所以,医疗纠纷等特定普通债权尚在诉讼过程中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问题5
什么时间能够申请参与分配?向谁提出?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
申请人申请参与分配的起止时间
申请参与分配的起始时间为执行程序开始后,截止时间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
二
参与分配的主持法院
参与分配的主持法院为首先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的法院。
三
申请参与分配应提交的材料
参与分配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也可以通过执行法院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申请参与分配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如下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债权性质以及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执行立案通知书执行依据及其受偿情况;
2.未取得执行依据但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数额,并附有其享有该权利的详细证据材料,如抵押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
3.其他普通债权可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写明其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性质及数额,并附以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题6
法院是不是应当制作书面的参与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查封在先可否享有优先权?
主持参与分配的法院应当制作分配方案,法院可以召集各参与分配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就分配方案进行讨论,亦可通知被执行人参加。
财产分配方案可供分配的金额应先扣除处置待分配财产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用、变更登记产生的税费等,剩余款项按如下顺位进行分配:
(一)处置财产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评估费、审计费、鉴定费、公告费、拍卖辅助费、执行费用、税费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等;
(三)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
(四)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五)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纳入分配程序的债权金额占全部普通债权总额的比例受偿;
(六)罚款、罚金;
(七)没收财产。
在先查封的普通债权人在参与分配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主持分配的法院应在财产分配方案制作完成后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问题7
我不服参与分配方案,认为自己分的钱少了,同时另一个债权人所主张的债权是虚假的,不应参与分配,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参与分配程序中的异议包括程序性异议和实体性异议,程序性异议包括对分配方案中可供分配金额确定的异议和对驳回参与分配申请的异议。
对于程序性异议,执行法院应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准予参与分配。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于实体性异议,主持分配法院制作的财产分配方案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后,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所载债权存在与否、受偿顺位、债权分配数额等实体性事项可以在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持分配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主持分配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执行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主持分配法院依据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主持分配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主持分配法院按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执行异议之诉期间,主持分配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等异议之诉判决后进行分配;没有争议的部分应当继续分配。
原创 上海市一中院#微普法##法治微课堂# https://t.cn/R2Wxaeh
被高台寺授予“高台寺御用”称号的咖啡厅,你知道是哪里吗?
这便是“前田咖啡厅 高台寺店”。
前田咖啡厅高台寺店位于与丰臣秀吉和北政所宁宁有着深厚渊源的高台寺前,为前往清水、东山游玩散步的小伙伴们提供了一处落脚休息的地方。
这里有着与前田咖啡厅其他分店截然不同的氛围感,店内为闲静的“町家咖啡厅风格”。而且该店还提供“高台寺早餐套餐”、“黑芝麻抹茶Soft”等高台寺店限定商品。
小伙伴们快来“前田咖啡厅 高台寺店”,点上一份自己喜欢的甜品或咖啡,聆听佛音袅袅,坐看云卷云舒吧~
前田咖啡 高台寺店
营业时间
7:00~16:00(L.O.15:30)
(根据季节及当地举办的活动,营业时间将有所调整,详情请致电咨询。)
休息日
全年无休
地址
京都市東山区下河原通八坂鳥居前下る南町415
交通
搭乘京阪电车至“祇园四条站”或“清水五条站”下车,步行约15分钟即可到达。
#搭乘京阪电车 畅游大阪京都# #京都旅行# #日本旅行# #咖啡# #前田咖啡#
这便是“前田咖啡厅 高台寺店”。
前田咖啡厅高台寺店位于与丰臣秀吉和北政所宁宁有着深厚渊源的高台寺前,为前往清水、东山游玩散步的小伙伴们提供了一处落脚休息的地方。
这里有着与前田咖啡厅其他分店截然不同的氛围感,店内为闲静的“町家咖啡厅风格”。而且该店还提供“高台寺早餐套餐”、“黑芝麻抹茶Soft”等高台寺店限定商品。
小伙伴们快来“前田咖啡厅 高台寺店”,点上一份自己喜欢的甜品或咖啡,聆听佛音袅袅,坐看云卷云舒吧~
前田咖啡 高台寺店
营业时间
7:00~16:00(L.O.15:30)
(根据季节及当地举办的活动,营业时间将有所调整,详情请致电咨询。)
休息日
全年无休
地址
京都市東山区下河原通八坂鳥居前下る南町415
交通
搭乘京阪电车至“祇园四条站”或“清水五条站”下车,步行约15分钟即可到达。
#搭乘京阪电车 畅游大阪京都# #京都旅行# #日本旅行# #咖啡# #前田咖啡#
#超能新星汇##新星v计划##亿点曝光计划##心理##疾病预防# 【担心得艾滋怎么办?】
问:今天在学校卫生间上大的 刚站起来往前一定小弟弟不小心碰到了前面的门板 顿时有点慌慌的 因为门板上感觉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很担心如果那是别人的精液 那个人又感染了艾滋 我会不会间接感染?
答:说的夸张点,如果这样都能感染,我想你们学校可能不止你一个。
特别理解你的担心,因为对艾滋的不了解,所以会自我衍生出一些危险。
很多恐友就是在焦虑状态下,由于对艾滋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又自行浏览或者突然看到关于艾滋的内容,然后心生恐惧,这种担心在后面不断被自己不合理的信念强化并固化下来,演变成了恐艾心理问题。
希望你还没有到固化的阶段,仅仅是因为专业知识不足导致担心而已。
关于你的行为为什么不会感染,我们做个专业解读。
艾滋病的传播有三个途径,血液接触,性接触和母婴传播。实际上你的情况哪个途径都不符合,而你构想的担心可能让你觉得行为本身符合性传播途径,但实际上和真正的性行为比起来,接触到的所谓体液量和持续时间都远远达不到。
说到这里,还是要强调艾滋病传播的三个必备条件。
1.带病毒的体液接触,也就是必须有感染的来源才可以。曾经有小伙伴问王医生:如果两个人都没有感染艾滋病毒,那发生无防护的性行为会感染艾滋吗?王医生也幽默了一次,回复说:摩擦只能生火、生电、生娃,却不能生出病毒。没有带病毒的体液接触是不可能传染艾滋病的。
那你接触的是什么体液呢?是否含有病毒呢?这些都未可知,所以可能先决条件就不具备。即便真如你所想是带病毒的体液,那后面两个条件也达不到。
2.皮肤或者黏膜的伤口,为带病毒的体液进入体内循环提供通道。举个例子,如果被人轻舔会不会感染艾滋病毒?这种情况因为没有明显的伤口,病毒没办法籍此进入体内循环,加之可能接触不到带病毒的体液,是不可能感染的。因为唾液本身是非传染性体液。再比如,完整的手部皮肤,即便接触了大量的带病毒的血液,也会因为没有病毒可以入侵的渠道而不会导致感染。
3.足量的带病毒体液通过皮肤黏膜的伤口进入到体液循环当中去,这里足量是重点,而且要求足量的病毒进入体内循环。而不是单纯接触了足量的体液。
所以,你描述的过程,达不到感染的必备条件,不需要担心。
问:今天在学校卫生间上大的 刚站起来往前一定小弟弟不小心碰到了前面的门板 顿时有点慌慌的 因为门板上感觉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很担心如果那是别人的精液 那个人又感染了艾滋 我会不会间接感染?
答:说的夸张点,如果这样都能感染,我想你们学校可能不止你一个。
特别理解你的担心,因为对艾滋的不了解,所以会自我衍生出一些危险。
很多恐友就是在焦虑状态下,由于对艾滋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又自行浏览或者突然看到关于艾滋的内容,然后心生恐惧,这种担心在后面不断被自己不合理的信念强化并固化下来,演变成了恐艾心理问题。
希望你还没有到固化的阶段,仅仅是因为专业知识不足导致担心而已。
关于你的行为为什么不会感染,我们做个专业解读。
艾滋病的传播有三个途径,血液接触,性接触和母婴传播。实际上你的情况哪个途径都不符合,而你构想的担心可能让你觉得行为本身符合性传播途径,但实际上和真正的性行为比起来,接触到的所谓体液量和持续时间都远远达不到。
说到这里,还是要强调艾滋病传播的三个必备条件。
1.带病毒的体液接触,也就是必须有感染的来源才可以。曾经有小伙伴问王医生:如果两个人都没有感染艾滋病毒,那发生无防护的性行为会感染艾滋吗?王医生也幽默了一次,回复说:摩擦只能生火、生电、生娃,却不能生出病毒。没有带病毒的体液接触是不可能传染艾滋病的。
那你接触的是什么体液呢?是否含有病毒呢?这些都未可知,所以可能先决条件就不具备。即便真如你所想是带病毒的体液,那后面两个条件也达不到。
2.皮肤或者黏膜的伤口,为带病毒的体液进入体内循环提供通道。举个例子,如果被人轻舔会不会感染艾滋病毒?这种情况因为没有明显的伤口,病毒没办法籍此进入体内循环,加之可能接触不到带病毒的体液,是不可能感染的。因为唾液本身是非传染性体液。再比如,完整的手部皮肤,即便接触了大量的带病毒的血液,也会因为没有病毒可以入侵的渠道而不会导致感染。
3.足量的带病毒体液通过皮肤黏膜的伤口进入到体液循环当中去,这里足量是重点,而且要求足量的病毒进入体内循环。而不是单纯接触了足量的体液。
所以,你描述的过程,达不到感染的必备条件,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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