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将房子对外出售,该怎么办?
问:律师你好,我与原房东签订了三年租赁合同,目前居住一年,但房东要将房子对外出售,我该怎么办,如何保证我居住的权利。
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三年租赁期内的居住权利不因为房东出售房子导致所有权变动而影响。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问:律师你好,我与原房东签订了三年租赁合同,目前居住一年,但房东要将房子对外出售,我该怎么办,如何保证我居住的权利。
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三年租赁期内的居住权利不因为房东出售房子导致所有权变动而影响。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行中说法——如何理解“一般保证”?
问:律师你好,如何理解“一般保证”这种保证方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六百八十七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种抗辩的具体表现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问:律师你好,如何理解“一般保证”这种保证方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六百八十七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种抗辩的具体表现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行中说法——代书遗嘱要注意的事项
问:律师你好,我想让别人给我代书一份遗嘱,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答:代书遗嘱必须符合法定要件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见证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问:律师你好,我想让别人给我代书一份遗嘱,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答:代书遗嘱必须符合法定要件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见证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