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司南喃喃喃[超话]#。 这一根头发的旅程,就像是人生。发过光,灿烂过,然后被舍弃,飘飘荡荡,不知道最终的归宿究竟是在海里,还是在风中。 我生活的主色调永远都是昏黄色的告别!!在天地和风扇之间苟活。不管过去是怎样的灰败和不堪,能够从此之后活出全新的自己那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当你不负通往 ,当我热泪盈眶,爱就像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忽然遇见你.有些人错过了 ,可能就是一辈子既然三番五次见面,为什么要放过这样的机会。还年轻,还没有真正爱过!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而且,这过往,明显是充满了感伤的,是忧郁的。而这忧郁的颜色……像海一样。蔚蓝色不只是青春的希望 更是不为人知的忧郁!此生一路孤星客! 重逢的感觉真的很棒,一个人独自走了太久 ,也走的太急,在疲惫的时候也缺个依靠, 回家了, 倔强也该放下了。或许是无用的,在别人的眼中,谁也不懂你,除了你自己。“人都是这样,你的眼泪和疲惫,别人看不到,你也不想让别人看到。”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不用去怀念,还有大把的好日子等着你向前。”没有体会过家的感觉,但是,只要愿意,愿意敞开怀抱去拥抱明天,愿意放下所有枷锁去接纳一切,那么,就可以去拥有那些自己从未拥有过的日子,她就可以去体验那些自己不曾体验过的温暖与阳光。这一切,就像那温热的汤,捂热了手,暖了心。人生就是这样,总是被鞭策着,总是被时代的潮流裹挟着不断奔赴。什么时候可以真正停下来 没有答案 未来究竟会怎样 没有谁说的清楚!
人有时候真的活的很累,只希望老的那一天 那一刻 追随流星陨落 不有后悔 等站在生命旅程的终点 满头白发之际,会不会对此生一笑而过?虽月华即尽,但其余辉未尽散,又此时朝阳将升,烈日将起。于是,便有了黄昏。一世浮生一刹那 一程山水一年华!星空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一个人的路途总是寂寞的,每当思绪万千的时候,拿出吉他,尽情的弹上一曲,亦或者找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画上一幅画,钓一钓鱼!时光如水,总是无言,在远行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融入凡尘,洗尽铅华,从红尘中来,也从红尘中去。他们年轻过,峥嵘过,然而,即便强大如他们,也难以抵抗时间的力量……岁月会给他们造成侵蚀,会让他们的双鬓染霜,会让他们的脸上多了一些刀砍斧削的皱纹,同样的,也会让他们在时间的长河里面渐渐的湮没,直到被人彻底的遗忘掉。 帝王豪杰风云变幻抵不过沧田桑海,谁都曾脆弱过,迷惘过,人们总是把“经历了才能成熟”这句话挂在嘴边,其实殊不知,能够轻描淡写的说出这句话的人,都曾经剑拔弩张的和岁月抗争过。他们抗争,败了,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用所谓的“成熟”来掩盖内心渐渐平息的波澜,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到底有没有不甘。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不会想起曾经的意气风发?会不会想起曾经驰骋战场,慷慨激昂?一个前途无限的少年,一路走到这种地步,换做任何人,恐怕都不会甘心!岁月有时候是很残忍的,生活也是很残酷的。青春随着时间的脚步一起离开,走的如此决绝,没有回头,也无法挽回。现在已经过了为所欲为的年纪,再也不像当年那样的轻狂。但是,总不能吃亏,总不能让曾经的那些付出化为东流之水,就这么随着时间奔腾入海,再也看不到影子。生活还要继续,现实就在手边,那些过往,终究只能停留在回忆里——带不出来。 故事不长不难讲,似乎一切终究都会随风飘散,但好像所有的东西又都会留下痕迹。经历了那么让人心痛的过去,仍旧挺直了脊梁,就这么坚强的站着,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打败他。不管生活给予你怎样的色彩,你都要坚强的睁开眼睛,让自己的目光透过这些似乎并不算明亮的颜色,看到湛蓝的天光。现在,在满是雾霾的空气之中,有多少人让自己的心灵也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尘埃?是的,其实经历了年少时期的风浪之后,生活对于自己已经是如同又苦又咸的海水一样,总有一个人会成为你的远方,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向往,而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远方的向往,还是现实生活中的光芒,这些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回忆,这两个字,并不能真正的反应当时的心情。但是,这也恰恰是回忆的美好之处吧。想起青春,曾无畏无惧无所谓失败。
当时看见彩虹就笑开,一无窒碍在胸怀!有些付出,总是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却能够让人感动到无法呼吸。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其实旅游并不一定是要为了看风景和拍照,以此证明自己来过。看一看当地人的生活状态,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空气,街边的脚步和行人的目光,都是风景,都是情怀,都有感慨。
晚霞是落日溅的波纹,是美好又寂寞的转瞬,是错过一阵风的黄昏!!。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人之所以期待明年,是因为有枯荣盛衰!谩道愁须殢酒,酒未醒、愁已先回。凭阑久,黄芦苦竹,拟泛九江船。年年。如社燕,飘流瀚海,来寄修椽。且莫思身外,长近尊前。憔悴江南倦客!
人有时候真的活的很累,只希望老的那一天 那一刻 追随流星陨落 不有后悔 等站在生命旅程的终点 满头白发之际,会不会对此生一笑而过?虽月华即尽,但其余辉未尽散,又此时朝阳将升,烈日将起。于是,便有了黄昏。一世浮生一刹那 一程山水一年华!星空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一个人的路途总是寂寞的,每当思绪万千的时候,拿出吉他,尽情的弹上一曲,亦或者找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画上一幅画,钓一钓鱼!时光如水,总是无言,在远行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融入凡尘,洗尽铅华,从红尘中来,也从红尘中去。他们年轻过,峥嵘过,然而,即便强大如他们,也难以抵抗时间的力量……岁月会给他们造成侵蚀,会让他们的双鬓染霜,会让他们的脸上多了一些刀砍斧削的皱纹,同样的,也会让他们在时间的长河里面渐渐的湮没,直到被人彻底的遗忘掉。 帝王豪杰风云变幻抵不过沧田桑海,谁都曾脆弱过,迷惘过,人们总是把“经历了才能成熟”这句话挂在嘴边,其实殊不知,能够轻描淡写的说出这句话的人,都曾经剑拔弩张的和岁月抗争过。他们抗争,败了,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用所谓的“成熟”来掩盖内心渐渐平息的波澜,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到底有没有不甘。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不会想起曾经的意气风发?会不会想起曾经驰骋战场,慷慨激昂?一个前途无限的少年,一路走到这种地步,换做任何人,恐怕都不会甘心!岁月有时候是很残忍的,生活也是很残酷的。青春随着时间的脚步一起离开,走的如此决绝,没有回头,也无法挽回。现在已经过了为所欲为的年纪,再也不像当年那样的轻狂。但是,总不能吃亏,总不能让曾经的那些付出化为东流之水,就这么随着时间奔腾入海,再也看不到影子。生活还要继续,现实就在手边,那些过往,终究只能停留在回忆里——带不出来。 故事不长不难讲,似乎一切终究都会随风飘散,但好像所有的东西又都会留下痕迹。经历了那么让人心痛的过去,仍旧挺直了脊梁,就这么坚强的站着,似乎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打败他。不管生活给予你怎样的色彩,你都要坚强的睁开眼睛,让自己的目光透过这些似乎并不算明亮的颜色,看到湛蓝的天光。现在,在满是雾霾的空气之中,有多少人让自己的心灵也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尘埃?是的,其实经历了年少时期的风浪之后,生活对于自己已经是如同又苦又咸的海水一样,总有一个人会成为你的远方,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向往,而对于我来说,无论是远方的向往,还是现实生活中的光芒,这些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回忆,这两个字,并不能真正的反应当时的心情。但是,这也恰恰是回忆的美好之处吧。想起青春,曾无畏无惧无所谓失败。
当时看见彩虹就笑开,一无窒碍在胸怀!有些付出,总是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却能够让人感动到无法呼吸。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其实旅游并不一定是要为了看风景和拍照,以此证明自己来过。看一看当地人的生活状态,感受一下不一样的空气,街边的脚步和行人的目光,都是风景,都是情怀,都有感慨。
晚霞是落日溅的波纹,是美好又寂寞的转瞬,是错过一阵风的黄昏!!。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人之所以期待明年,是因为有枯荣盛衰!谩道愁须殢酒,酒未醒、愁已先回。凭阑久,黄芦苦竹,拟泛九江船。年年。如社燕,飘流瀚海,来寄修椽。且莫思身外,长近尊前。憔悴江南倦客!
人活在世界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王小波 《黄金时代》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胡适《梦与诗》我必须承认,生命中大部分时光是属于孤独的。努力成长,是在孤独里可以进行的最好的游戏潮水自会来去,但心志得坚若磐石。即便成不了那根定海神针,也至少不是那随意被拍上岸的野鬼游魂
“我是5星老司机,又怎会拿你的包呢?”杭州上城,一男子酒后打车回家,将价值2万多元的包遗失在网约车内。事后,男子向网约车司机要求还包遭到拒绝,司机矢口否认从未见过此包。女友也因此与男子提出分手。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事发当天,男子周某在一家酒吧喝酒,直到凌晨3点,其在某打车平台上叫了一辆网约车,司机为5星司机赵某,车到后,周某欲上车回家。
就在回家的路途中,其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不见了,以为落在了酒吧里,遂让赵某返回酒吧寻找。回到酒吧后,周某几经寻找,仍不见包包的踪影。
而司机赵某则因嫌等得太久,耽误自己出活,遂在十分钟后离去。
周某因未找到包包,遂向酒吧老板申请查看监控,在监控画面中显示,周某在离开酒吧时是背着包包走的,这就表明包包没有落在了酒吧里,那去哪了呢?
就在周某疑惑不解时,其又在监控视频中发现,司机赵某在等待自己10分钟过程中,有打开后车门在里面进行翻找的举动,而后又拿着找到的包包放到了驾驶室里。
据周某分析,自己的包包可能是掉到了驾驶室座位下面,当时自己喝了酒,车内灯光又不好,这才没有注意到。
随后,周某顺着打车记录给赵某打去了电话,想让其归还包包,而赵某则声称自己没有拿他的包。无奈之下,周某遂向派出所求助,警方在查看监控视频后,也确实发现了赵某下车的举动,但对于其是否拿包的行为无法准确辨认。
警方在跟赵某取得了联系后,对方仍矢口否认,表示自己并未拿包。
据周某表示,自己的包包价值2万多元,其中还装有一部价值一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电脑中储存着自己创业后的所有项目资料。一旦包包丢失,自己所有的努力都将付之一炬,
此外,在丢包当天,其女友知道周某丢包的情况后,也与其大吵一架,其女友认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喝酒喝到如此程度,随后遂与其提出了分手。
周某自己也嘲讽道,自己这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当下之急,就是赶紧将包包找回。
而后,周某向赵某也提出了要付3000元换回包包的请求,但对方仍然表示自己没有拿包。
那么真相到底如何呢?
对于赵某来说,根据其平台信息上显示,为一名5星好评的老司机,受到了乘客的广泛好评。但这也不代表着其没有拿包的嫌疑,毕竟包包加上电脑的价值不菲,难免不会让人心动。
对于周某来说,其目前掌握的证据主要是视频监控,其拿包包出酒吧后坐上了赵某的车,那么包包极大可能就落在了赵某的车上,跟后续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的真相也相契合。
所以,综合以上考虑,包包很有可能被赵某拿去并且拒绝归还。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赵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从民事上来看,赵某在车内捡到周某包包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314条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赵某捡到周某的包包,有义务将包包返还给周某。而周某请求赵某返还包包,而赵某拒不返还,则赵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周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让对方予以归还。
其次,从刑事上来看,赵某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涉嫌成立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将构成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赵某捡拾包包时,包包已脱离周某的实际控制,属于遗忘物。因包包数额达到1万元且符合赵某在拾到包包后以未曾拾到为由拒不交还的标准,其行为已经符合成立侵占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构成侵占罪,将会被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赵某来说,可能捡到这个包包意味着一笔飞来的财物,不要白不要。而对周某来说,这个包包则意味着其全部的努力与希望,甚至人生的未来,如果赵某确实拾到了,其还尚存一点良知的话,也理应将其予以返还。
否则,赵某不仅在道德上会被否定,在法律上也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得不偿失!
最后,通过本案也再次提醒大家: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路上捡到的东西即“无主”物,谁捡到就归谁。但是,一条法律和道德上的底线仍然是清晰而不容跨越的——那就是捡到失物者有义务归还失物。
所以,看到别人遗落的财物时千万不要贪心,不是自己的物品千万不能随意“捡拾”,即使“捡拾”也应该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或者以最方便的方式让失主领回。如果拒不归还财物,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事发当天,男子周某在一家酒吧喝酒,直到凌晨3点,其在某打车平台上叫了一辆网约车,司机为5星司机赵某,车到后,周某欲上车回家。
就在回家的路途中,其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不见了,以为落在了酒吧里,遂让赵某返回酒吧寻找。回到酒吧后,周某几经寻找,仍不见包包的踪影。
而司机赵某则因嫌等得太久,耽误自己出活,遂在十分钟后离去。
周某因未找到包包,遂向酒吧老板申请查看监控,在监控画面中显示,周某在离开酒吧时是背着包包走的,这就表明包包没有落在了酒吧里,那去哪了呢?
就在周某疑惑不解时,其又在监控视频中发现,司机赵某在等待自己10分钟过程中,有打开后车门在里面进行翻找的举动,而后又拿着找到的包包放到了驾驶室里。
据周某分析,自己的包包可能是掉到了驾驶室座位下面,当时自己喝了酒,车内灯光又不好,这才没有注意到。
随后,周某顺着打车记录给赵某打去了电话,想让其归还包包,而赵某则声称自己没有拿他的包。无奈之下,周某遂向派出所求助,警方在查看监控视频后,也确实发现了赵某下车的举动,但对于其是否拿包的行为无法准确辨认。
警方在跟赵某取得了联系后,对方仍矢口否认,表示自己并未拿包。
据周某表示,自己的包包价值2万多元,其中还装有一部价值一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电脑中储存着自己创业后的所有项目资料。一旦包包丢失,自己所有的努力都将付之一炬,
此外,在丢包当天,其女友知道周某丢包的情况后,也与其大吵一架,其女友认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喝酒喝到如此程度,随后遂与其提出了分手。
周某自己也嘲讽道,自己这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当下之急,就是赶紧将包包找回。
而后,周某向赵某也提出了要付3000元换回包包的请求,但对方仍然表示自己没有拿包。
那么真相到底如何呢?
对于赵某来说,根据其平台信息上显示,为一名5星好评的老司机,受到了乘客的广泛好评。但这也不代表着其没有拿包的嫌疑,毕竟包包加上电脑的价值不菲,难免不会让人心动。
对于周某来说,其目前掌握的证据主要是视频监控,其拿包包出酒吧后坐上了赵某的车,那么包包极大可能就落在了赵某的车上,跟后续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的真相也相契合。
所以,综合以上考虑,包包很有可能被赵某拿去并且拒绝归还。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赵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从民事上来看,赵某在车内捡到周某包包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第314条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赵某捡到周某的包包,有义务将包包返还给周某。而周某请求赵某返还包包,而赵某拒不返还,则赵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周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让对方予以归还。
其次,从刑事上来看,赵某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涉嫌成立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将构成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赵某捡拾包包时,包包已脱离周某的实际控制,属于遗忘物。因包包数额达到1万元且符合赵某在拾到包包后以未曾拾到为由拒不交还的标准,其行为已经符合成立侵占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构成侵占罪,将会被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赵某来说,可能捡到这个包包意味着一笔飞来的财物,不要白不要。而对周某来说,这个包包则意味着其全部的努力与希望,甚至人生的未来,如果赵某确实拾到了,其还尚存一点良知的话,也理应将其予以返还。
否则,赵某不仅在道德上会被否定,在法律上也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得不偿失!
最后,通过本案也再次提醒大家: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路上捡到的东西即“无主”物,谁捡到就归谁。但是,一条法律和道德上的底线仍然是清晰而不容跨越的——那就是捡到失物者有义务归还失物。
所以,看到别人遗落的财物时千万不要贪心,不是自己的物品千万不能随意“捡拾”,即使“捡拾”也应该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或者以最方便的方式让失主领回。如果拒不归还财物,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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