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经》卷五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黄帝问曰:九针安生?
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人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
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
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镵针。镵针者,取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兑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
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镵针于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筩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肉分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人之治鍉(音兑)针。鍉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兑,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鍉针针于井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取法如絮,针筒其身而锋其末,其刃三隅,长一寸六分,令可以泻热出血,发泄痼病。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音者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薄,合为痈肿者,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针者,取法于牦,针且员且兑,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牦,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全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亳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痰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肤之间为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鍉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病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可泻泄,亦为后败。夫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以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诸红荥俞藏俞也。二曰道刺。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俞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日络刺。络刺者,刺小络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一作太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九日焠刺。焠刺者,燔针取痹气也。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剌,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拔針,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热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刺者,治痹气小深也。五曰扬刺,杨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及刺之,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此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刺,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者。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致其脉空,脉气之浅者勿刺。按绝其脉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间,后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矣。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阳邪之气;后刺深之,以致阴邪之气;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茈文解乃后”针道终始”篇三刺及至谷邪之文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发(_作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四曰合谷剌。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
曰:病有持痈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
凡刺痈邪(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越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遇痈所者,取之其俞泻也。
凡刺大邪(用锋针)曰以少,泄夺其有余(乃益虛)摽其道,针其邪于肌肉。视之无有,乃自直道,刺诸阳分肉之间。
凡刺小邪(员利针)曰以大,补益其不足乃其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不得外,侵而行之及自贵(一作费)。刺分肉之间。
凡刺热邪(用镵针)越而沧,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道乎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
凡刺寒邪(用毫针)曰以温,徐往疾去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真气存。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黄帝问曰:九针安生?
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人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
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
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镵针。镵针者,取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兑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
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镵针于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筩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肉分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人之治鍉(音兑)针。鍉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兑,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鍉针针于井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取法如絮,针筒其身而锋其末,其刃三隅,长一寸六分,令可以泻热出血,发泄痼病。故曰: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音者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薄,合为痈肿者,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针者,取法于牦,针且员且兑,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牦,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全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亳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痰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肤之间为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鍉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病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可泻泄,亦为后败。夫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以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诸红荥俞藏俞也。二曰道刺。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俞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日络刺。络刺者,刺小络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一作太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九日焠刺。焠刺者,燔针取痹气也。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剌,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拔針,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热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刺者,治痹气小深也。五曰扬刺,杨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及刺之,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此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刺,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者。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致其脉空,脉气之浅者勿刺。按绝其脉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间,后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矣。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阳邪之气;后刺深之,以致阴邪之气;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茈文解乃后”针道终始”篇三刺及至谷邪之文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发(_作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四曰合谷剌。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
曰:病有持痈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
凡刺痈邪(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越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遇痈所者,取之其俞泻也。
凡刺大邪(用锋针)曰以少,泄夺其有余(乃益虛)摽其道,针其邪于肌肉。视之无有,乃自直道,刺诸阳分肉之间。
凡刺小邪(员利针)曰以大,补益其不足乃其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不得外,侵而行之及自贵(一作费)。刺分肉之间。
凡刺热邪(用镵针)越而沧,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道乎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
凡刺寒邪(用毫针)曰以温,徐往疾去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真气存。
【青春恰似火 扬帆正当时】
(李彬滨)又是一年公务员招考时节,回想数年前的自己在报考时坚定地选择法院,选择家乡宁陕,那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正应了那句话 “吾心归处是吾乡”。我选择走上这条道路尚不足十载春秋,但很庆幸,也很自豪,我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祖国的法治事业。
许多亲戚朋友在报考时也给出过很多建议。“男儿立志干一番事业就应该去大机关,亦或是选择人民公安,抓捕罪犯,惩恶扬善方显英雄本色。”面对众多岗位,我却毅然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岗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能大多数人对司法警察的认识只停留在刑事审判时站在被告人身后,那个默默听从审判长指挥,维持庭审秩序,传递证据的“无声者”的印象中。于是我也想,那应该是一个“躺平”的岗位吧。
可真的能“躺平”吗?百般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当我真正走上工作岗位后,一边面对的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办案人手严重短缺;另一边恰逢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拔寨的关键时刻,同样需要有志青年投身于脱贫攻坚的时代洪流中。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没有太多犹豫,毅然选择了后者。从“法院”到“农院”,从“警官”到“村官”,我也曾迷茫失落过。母亲经常开导我:年轻人应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工作中站在前、冲在前、干在前。渐渐地自己也领悟出了农村工作的真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基层是最能锻炼人、也是最能成长的地方,只有把自己的根牢牢扎在群众间、田地间才能有更广阔的天地。
“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度过了三年的驻村光阴,伴随着帮扶村顺利脱贫摘帽的喜悦,我觉得自身行得稳了,干得实了,心境也由浮躁变得沉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记得一次与时任院长蒋晓安同志的促膝长谈。蒋院长语重心长得说:“人生的岔路口很多,分水岭很多,关键在于如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路不同则大相径庭。年轻人要多学、多看,如果在法院工作不懂法律,那也算是白到法院走一回。执行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执行工作中,手中握有国家赋予你的执行权,但是有权力不能任性,要培养正确的权力观,我们所围绕的就是帮胜诉人兑现手中的一纸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诚信社会。” 正是这次谈话使我在结束脱贫攻坚工作后坚定地选择了到执行局工作。
记得初到执行局工作,面对一堆干巴巴却经常用到的法条,对于一个非法本专业的小白要吃透、悟透这些,显得尤为吃力。“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于是我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利用在工作中学,下班时间练,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顺利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最初的不敢办案到如今的年平均协助办理百件以上执行案件,似乎距离当初想象中的那个“躺平”岗位渐行渐远。
现如今,宁陕法院这个大家庭陆续招录了许多“新兵”,面对这些弟弟妹妹们,我的称呼也变成了“彬哥”。有时也听到弟弟妹妹们抱怨案件太多,工作量太大,还是得过且过吧。面对这些“躺平”声音,我仿佛看到初入职的自己。我也总是鼓励和开导他们凡事欲速则不达,先给自己设定一个小目标,以高昂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向着目标奋勇前进,这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年轻的我们彰显着青春的风采,青春或许有很多种样子吧!法院人的青春应该是胸戴法徽,心中有梦,眼里有光。青春恰似火,扬帆正当时,不堕吾辈青云志,甘逆狂风暴雨行。“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李彬滨)又是一年公务员招考时节,回想数年前的自己在报考时坚定地选择法院,选择家乡宁陕,那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正应了那句话 “吾心归处是吾乡”。我选择走上这条道路尚不足十载春秋,但很庆幸,也很自豪,我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祖国的法治事业。
许多亲戚朋友在报考时也给出过很多建议。“男儿立志干一番事业就应该去大机关,亦或是选择人民公安,抓捕罪犯,惩恶扬善方显英雄本色。”面对众多岗位,我却毅然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岗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可能大多数人对司法警察的认识只停留在刑事审判时站在被告人身后,那个默默听从审判长指挥,维持庭审秩序,传递证据的“无声者”的印象中。于是我也想,那应该是一个“躺平”的岗位吧。
可真的能“躺平”吗?百般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当我真正走上工作岗位后,一边面对的是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办案人手严重短缺;另一边恰逢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拔寨的关键时刻,同样需要有志青年投身于脱贫攻坚的时代洪流中。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没有太多犹豫,毅然选择了后者。从“法院”到“农院”,从“警官”到“村官”,我也曾迷茫失落过。母亲经常开导我:年轻人应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工作中站在前、冲在前、干在前。渐渐地自己也领悟出了农村工作的真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基层是最能锻炼人、也是最能成长的地方,只有把自己的根牢牢扎在群众间、田地间才能有更广阔的天地。
“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度过了三年的驻村光阴,伴随着帮扶村顺利脱贫摘帽的喜悦,我觉得自身行得稳了,干得实了,心境也由浮躁变得沉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记得一次与时任院长蒋晓安同志的促膝长谈。蒋院长语重心长得说:“人生的岔路口很多,分水岭很多,关键在于如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路不同则大相径庭。年轻人要多学、多看,如果在法院工作不懂法律,那也算是白到法院走一回。执行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执行工作中,手中握有国家赋予你的执行权,但是有权力不能任性,要培养正确的权力观,我们所围绕的就是帮胜诉人兑现手中的一纸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诚信社会。” 正是这次谈话使我在结束脱贫攻坚工作后坚定地选择了到执行局工作。
记得初到执行局工作,面对一堆干巴巴却经常用到的法条,对于一个非法本专业的小白要吃透、悟透这些,显得尤为吃力。“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于是我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利用在工作中学,下班时间练,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顺利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最初的不敢办案到如今的年平均协助办理百件以上执行案件,似乎距离当初想象中的那个“躺平”岗位渐行渐远。
现如今,宁陕法院这个大家庭陆续招录了许多“新兵”,面对这些弟弟妹妹们,我的称呼也变成了“彬哥”。有时也听到弟弟妹妹们抱怨案件太多,工作量太大,还是得过且过吧。面对这些“躺平”声音,我仿佛看到初入职的自己。我也总是鼓励和开导他们凡事欲速则不达,先给自己设定一个小目标,以高昂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向着目标奋勇前进,这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年轻的我们彰显着青春的风采,青春或许有很多种样子吧!法院人的青春应该是胸戴法徽,心中有梦,眼里有光。青春恰似火,扬帆正当时,不堕吾辈青云志,甘逆狂风暴雨行。“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AIR空气币[超话]#[庆祝][庆祝][烟花][烟花][烟花][烟花][爆竹][爆竹]
沁园春·AIR(空气币)
百年奇遇,
千秋伟业,
万众一心,
与良善为伍,
币圈唯一。
事业神圣,
征程艰辛。
不辱使命,
砥砺前行,
远大理想高于天!
待来日,
看龙腾虎跃,
燕舞莺歌。
air会如此了得?
让八方诸侯竞折腰!
惜比特太坊,
略输文采。
狗屎姨父,
稍逊风骚。
时代天骄,
虎龙威武!
朗朗乾坤早确定。
俱往矣,
数币圈风流,
还看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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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理想高于天!
待来日,
看龙腾虎跃,
燕舞莺歌。
air会如此了得?
让八方诸侯竞折腰!
惜比特太坊,
略输文采。
狗屎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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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天骄,
虎龙威武!
朗朗乾坤早确定。
俱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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