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预测,12月21日至24日,我市地面气压场较弱,大气扩散条件转差,为污染物累积阶段。预计21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22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23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24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https://t.cn/A6x1CuMY ,从https://t.cn/A6x1CuMg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根据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预测,12月21日至24日,我市地面气压场较弱,大气扩散条件转差,为污染物累积阶段。预计21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22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23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24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https://t.cn/A6x1CuMY ,从https://t.cn/A6x1CuMg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德国沃克尔VOK®-KEPERDISPVOK 608受控絮凝#润湿分散剂#
概述
不饱和聚羧酸
物性数据
1、有效成份:不饱和聚羧酸
2、含量: 50±2%
3、溶剂:二甲苯/MIBK
4、外观:淡黄色至棕色透明液体
5、酸值: 150-165
特点
1.通用型分散剂,不含有机硅。
2、对防止钛白和其他颜料混合研磨时的浮色有优异效果。
3、可用于底漆或面漆中分散无机、有机颜料。优异的相容性,对各种树脂体系有广泛适用性,对光泽和流变性无不良影响。
4、能缩短研磨时间,降低粘度:也可用于对消光粉的分散。
建议用量
对无机颜料总量: 0.5-5%,对有机颜料总量: 10-20%
优异用量需通过测试获得
添加方式
分散剂应该在涂料基料研磨阶段加入。先将树脂与溶剂混合均匀后,再加入分散剂直至完全.溶解,然后加入颜料进行高速预分散后研磨。
适用范围
可用于底漆或面漆中分散无机、有机颜料,适用于各种树脂体系。
包装
1、25KG铁桶
2、样品: 60ML玻璃瓶
储存稳定性
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二年,储存时容器应密封,要求无冰冻且环境温度低于40℃。
概述
不饱和聚羧酸
物性数据
1、有效成份:不饱和聚羧酸
2、含量: 50±2%
3、溶剂:二甲苯/MIBK
4、外观:淡黄色至棕色透明液体
5、酸值: 150-165
特点
1.通用型分散剂,不含有机硅。
2、对防止钛白和其他颜料混合研磨时的浮色有优异效果。
3、可用于底漆或面漆中分散无机、有机颜料。优异的相容性,对各种树脂体系有广泛适用性,对光泽和流变性无不良影响。
4、能缩短研磨时间,降低粘度:也可用于对消光粉的分散。
建议用量
对无机颜料总量: 0.5-5%,对有机颜料总量: 10-20%
优异用量需通过测试获得
添加方式
分散剂应该在涂料基料研磨阶段加入。先将树脂与溶剂混合均匀后,再加入分散剂直至完全.溶解,然后加入颜料进行高速预分散后研磨。
适用范围
可用于底漆或面漆中分散无机、有机颜料,适用于各种树脂体系。
包装
1、25KG铁桶
2、样品: 60ML玻璃瓶
储存稳定性
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二年,储存时容器应密封,要求无冰冻且环境温度低于40℃。
【仁寿县将建成川渝地区最大水果分选及冷链仓储基地】12月14日,在位于仁寿县富加镇的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钢结构施工现场,工人们正有序开展配件组装、吊装和防火涂料喷涂作业;在已搭建完毕的厂房内,工人们正在开展基础回填、碾压夯实作业。整个施工现场如火如荼,项目推进有条不紊。
该项目总投资5.5亿元,占地161亩,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将配备12条通道全自动分选线以及7000平方米恒温车间,整体投运后年分选能力可达50000吨,冷链仓储能力可达25000吨。
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1号车间最快将于明年3月建成投用。
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是川渝地区最大的水果分选及冷链仓储基地。该项目还致力于建成高端水果分选配送、产销共享平台、高标准智能化生产的示范基地,促进仁寿县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物流与商贸服务业同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为该县农业经济效益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项目选用的是目前国内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生产线,可以精准地按照水果的大小、糖分、光泽度进行分选,能够大幅度提高生产标准和效率。”该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在有效服务本地水果走出去的同时,也能助力国内外高端水果引进来。目前,正陆续引进国内外大型销售平台入驻园区,更好地无缝对接水果产地,进一步提高产销两端的效益和本地水果的品牌价值。【来源:眉山日报】
该项目总投资5.5亿元,占地161亩,建筑面积约160000平方米,将配备12条通道全自动分选线以及7000平方米恒温车间,整体投运后年分选能力可达50000吨,冷链仓储能力可达25000吨。
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1号车间最快将于明年3月建成投用。
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是川渝地区最大的水果分选及冷链仓储基地。该项目还致力于建成高端水果分选配送、产销共享平台、高标准智能化生产的示范基地,促进仁寿县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物流与商贸服务业同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为该县农业经济效益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项目选用的是目前国内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生产线,可以精准地按照水果的大小、糖分、光泽度进行分选,能够大幅度提高生产标准和效率。”该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在有效服务本地水果走出去的同时,也能助力国内外高端水果引进来。目前,正陆续引进国内外大型销售平台入驻园区,更好地无缝对接水果产地,进一步提高产销两端的效益和本地水果的品牌价值。【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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