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人速看!多地发布通告:无故不打疫苗致感染,要追责】
国家卫健委8月19日通报,
全国新冠疫苗接种超19亿剂次。
此前,四川省卫健委通报
8月4日,四川省累计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突破1亿剂次。
近日,省外多地发出要求,
无禁忌却不接种疫苗
还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
要被追责。
多地发布通告:无故不打疫苗致感染,要追责
据不完全统计,8月17日来,3天内,安徽、江西和山西3省24地发布通告,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省:合肥、六安、安庆、阜阳、宿州、淮北、铜陵、蚌埠、滁州、淮南、池州、亳州
江西省:南昌、赣州、萍乡、新余、鹰潭、抚州、宜春、景德镇、吉安、上饶
山西省:长治、晋城
江西南昌
8月18日,南昌疾控发布通告,8月19日起,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及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未接种的人员在8月底前尽快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通告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合肥
8月17日,据合肥发布,合肥市将于近日开始,在全市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强调,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淮北
8月17日,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8月20日起,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池州
8月17日,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8月18日起,全市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无故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此外
还有这几个地方发布的通告内提到
无故不接种疫苗人员
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海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紧急通告》,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且注明不宜接种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
全县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8日, 河北省邢台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此外,要求全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查验进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
此外,多地对不接种疫苗者都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
广西日报8月16日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工作的通知,自8月16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以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8月12日,广西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将在全市人员密集的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
https://t.cn/A6I92ILC
国家卫健委8月19日通报,
全国新冠疫苗接种超19亿剂次。
此前,四川省卫健委通报
8月4日,四川省累计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突破1亿剂次。
近日,省外多地发出要求,
无禁忌却不接种疫苗
还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
要被追责。
多地发布通告:无故不打疫苗致感染,要追责
据不完全统计,8月17日来,3天内,安徽、江西和山西3省24地发布通告,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省:合肥、六安、安庆、阜阳、宿州、淮北、铜陵、蚌埠、滁州、淮南、池州、亳州
江西省:南昌、赣州、萍乡、新余、鹰潭、抚州、宜春、景德镇、吉安、上饶
山西省:长治、晋城
江西南昌
8月18日,南昌疾控发布通告,8月19日起,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及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未接种的人员在8月底前尽快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通告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合肥
8月17日,据合肥发布,合肥市将于近日开始,在全市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强调,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淮北
8月17日,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8月20日起,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安徽池州
8月17日,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8月18日起,全市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无故不接种疫苗,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此外
还有这几个地方发布的通告内提到
无故不接种疫苗人员
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海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紧急通告》,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认定有禁忌症且注明不宜接种的人员外,其他党员干部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
全县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8日, 河北省邢台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5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免费疫苗接种,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8月15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疫苗接种攻坚“清零”行动的通告》,要求居民必须应接尽接,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此外,要求全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超、旅游景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查验进出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疫苗人员,依规进行教育和管控。
此外,多地对不接种疫苗者都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
广西日报8月16日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工作的通知,自8月16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以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8月12日,广西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将在全市人员密集的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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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机械零件,配用螺母的圆柱形带螺纹的紧固件。由头部和螺杆(带有外螺纹的圆柱体)两部分组成的一类紧固件,需与螺母配合,用于紧固连接两个带有通孔的零件。 这种连接形式称螺栓连接。如把螺母从螺栓上旋下,又可以使这两个零件分开,故螺栓连接是属于可拆卸连接。
按螺纹的牙型分为粗牙和细牙两类,粗牙型在螺栓的标志中不显示。螺栓按照性能等级分为3.6、4.8、5.6、5.8、8.8、9.8、10.9、12.9八个等级,其中8.8级以上(含8.8级)螺栓材质为低碳合金钢或中碳钢并经热处理(淬火+回火),通称高强度螺栓,8.8级以下(不含8.8级)通称普通螺栓。
普通螺栓按照制作精度可分为A、B、C三个等级,A、B级为精制螺栓,C级为粗制螺栓。对于钢结构用连接螺栓,除特别注明外,一般为普通粗制C级螺栓。不同的级次加工的方法存在差异,通常对应加工方式如下:①A、B级螺栓的栓杆由车床加工而成,表面光滑,尺寸精确,其材料性能等级为8.8级,制作安装复杂,价格较高,很少采用;②C级螺栓用未加工的圆钢制成,尺寸不够精确,其材料性能等级为4.6级或4.8级。抗剪连接时变形大,但安装方便,生产成本低,多用于抗拉连接或安装时的临时固定。
按螺纹的牙型分为粗牙和细牙两类,粗牙型在螺栓的标志中不显示。螺栓按照性能等级分为3.6、4.8、5.6、5.8、8.8、9.8、10.9、12.9八个等级,其中8.8级以上(含8.8级)螺栓材质为低碳合金钢或中碳钢并经热处理(淬火+回火),通称高强度螺栓,8.8级以下(不含8.8级)通称普通螺栓。
普通螺栓按照制作精度可分为A、B、C三个等级,A、B级为精制螺栓,C级为粗制螺栓。对于钢结构用连接螺栓,除特别注明外,一般为普通粗制C级螺栓。不同的级次加工的方法存在差异,通常对应加工方式如下:①A、B级螺栓的栓杆由车床加工而成,表面光滑,尺寸精确,其材料性能等级为8.8级,制作安装复杂,价格较高,很少采用;②C级螺栓用未加工的圆钢制成,尺寸不够精确,其材料性能等级为4.6级或4.8级。抗剪连接时变形大,但安装方便,生产成本低,多用于抗拉连接或安装时的临时固定。
如何提高刑事案件报案成功率
-------以非法集资案件为例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参与人众多,且分布较广,参与人与嫌疑人多为单线联系,参与者之间联系也较少,但是根据非法集资类案件立案标准,必须是参与人数及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公安机关才给予立案。实践中,参与人发现自己被骗后独自或几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人数和数额均未达到立案标准,未能刑事立案,嫌疑人未能受到惩处。
本文将有关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及程序进行整理,以便于参与人提高报案的成功率。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种,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或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或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提高报案的成功率,非吸集资的参与人应在具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最好报案人达到“30人以上”,虽然“数额在20万以上的”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实践中,已立非吸集资刑事案件的人数基本都在千百人以上,多的上万人,即符合“向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的犯罪要件,而在“数额在20万以上”情况下,人数规模较小,一般很难达到向“不特定”人非吸的犯罪要件,司法实践说明刑事立案更注重受害者的数量而非金额大小。
报案人达到30人以上,并不意味着30人一同到公安部门,如果报案人过多,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建议报案人将报案材料进行整理,推选三名左右的代表人携带全部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同时说明报案人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安机关的指示,有序安排其他参与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刑事立案一般分为“受案”和“立案”两个过程:
1.受案的程序。根据2020年9月1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称程序规定),报案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一般先听你口述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通过常识可以判断你报案的案件性质,如认为是刑事案件,便会给报案人做笔录,由报案人签字确认。此部分程序报案人均知晓,报案人此时多数选择离开。根据程序规定,民警“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和“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报案人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回想一下,报案人是不是在做完询问笔录后,把证据材料清单扔给民警后就离开,回家等着公安机关去抓嫌疑人了?如果这样,你的报非法集资案多会以失败结束。
现在民警办案都要求无纸化办公,所有程序性文件均由办案系统自动形成,不能再用以前的填充式的空白格式文书手写,《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均需要由办案系统生成,你拿到这两份法律文书就说明你的报案已经进入了公安局的办案系统。民警给你做的询问笔录是否录入办案系统没有强制要求,报案人也无法确定,但是报案人拿到这两份法律文书,就已经证实报案已经录入公安办案系统,系统会要求民警必须以立案或不立案的处理方式结案。
2.立案的程序。公安机关受案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应当立案,此时公安机关会给报案人一份《立案决定书》,此时标志着报案人报案成功。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时,便做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会通知报案人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让报案人三日内领取,为什么要领取而不是口头通知?按正规程序要求,前边有《受案通知书》了,办案系统要求民警只能通过《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才能让这个案件程序走下去。《立案通知书》是对案件正式立案侦查,比如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接着是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案件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不再继续侦查,宣告报案人报案失败。
报案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怎么办?根据该程序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此时是不是恍然大悟了,如果第一个接受报案的民警没有给报案人《受案通知书》,就不会给报案人《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就无法对不立案提出复议,就更不会后续的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了。
实践中,民警多以管辖问题拒绝立案。通常是民警确认属于刑事案件后,认为本地对案件无管辖权,让你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做是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我们理解民警的苦衷,民警在他自己的办案系统内按程序进行了受(立)案登记,当地对本案又无管辖权,案件要经过层层审批后通过办案系统或书面形式转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如果不接受移送,这个案件就“扎”在他的手里了,“立案”所长或队长签字即可,“撤案”一般需要公安局负责人签字。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民警还要依法办事,根据该程序规定:“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由于移送案件涉及人员的层级高,时效性又强,操作难度大,所以在实务中,异地刑事立案难度特别大,除非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且有案情紧迫,否则基本上不会成功,所以建议报案人到具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才能提高刑事立案的成功率。
附法律规定:
根据2020年9月1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受案和立案的规定如下:
(一)有关受案部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笔者以下均称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报案人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报案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二)立案部分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八十二条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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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朱义全律师,从事刑事工作十五年,办理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故意杀人、诈骗等类型案件刑事案件1500余件,始终坚持“专注、极致”的办案理念,只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应诉方案,在且行且远中固守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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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集资案件为例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参与人众多,且分布较广,参与人与嫌疑人多为单线联系,参与者之间联系也较少,但是根据非法集资类案件立案标准,必须是参与人数及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公安机关才给予立案。实践中,参与人发现自己被骗后独自或几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因人数和数额均未达到立案标准,未能刑事立案,嫌疑人未能受到惩处。
本文将有关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及程序进行整理,以便于参与人提高报案的成功率。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种,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或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或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提高报案的成功率,非吸集资的参与人应在具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最好报案人达到“30人以上”,虽然“数额在20万以上的”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实践中,已立非吸集资刑事案件的人数基本都在千百人以上,多的上万人,即符合“向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的犯罪要件,而在“数额在20万以上”情况下,人数规模较小,一般很难达到向“不特定”人非吸的犯罪要件,司法实践说明刑事立案更注重受害者的数量而非金额大小。
报案人达到30人以上,并不意味着30人一同到公安部门,如果报案人过多,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建议报案人将报案材料进行整理,推选三名左右的代表人携带全部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同时说明报案人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安机关的指示,有序安排其他参与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刑事立案一般分为“受案”和“立案”两个过程:
1.受案的程序。根据2020年9月1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称程序规定),报案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一般先听你口述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通过常识可以判断你报案的案件性质,如认为是刑事案件,便会给报案人做笔录,由报案人签字确认。此部分程序报案人均知晓,报案人此时多数选择离开。根据程序规定,民警“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和“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报案人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回想一下,报案人是不是在做完询问笔录后,把证据材料清单扔给民警后就离开,回家等着公安机关去抓嫌疑人了?如果这样,你的报非法集资案多会以失败结束。
现在民警办案都要求无纸化办公,所有程序性文件均由办案系统自动形成,不能再用以前的填充式的空白格式文书手写,《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均需要由办案系统生成,你拿到这两份法律文书就说明你的报案已经进入了公安局的办案系统。民警给你做的询问笔录是否录入办案系统没有强制要求,报案人也无法确定,但是报案人拿到这两份法律文书,就已经证实报案已经录入公安办案系统,系统会要求民警必须以立案或不立案的处理方式结案。
2.立案的程序。公安机关受案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应当立案,此时公安机关会给报案人一份《立案决定书》,此时标志着报案人报案成功。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时,便做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会通知报案人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让报案人三日内领取,为什么要领取而不是口头通知?按正规程序要求,前边有《受案通知书》了,办案系统要求民警只能通过《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才能让这个案件程序走下去。《立案通知书》是对案件正式立案侦查,比如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接着是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案件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不再继续侦查,宣告报案人报案失败。
报案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怎么办?根据该程序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此时是不是恍然大悟了,如果第一个接受报案的民警没有给报案人《受案通知书》,就不会给报案人《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就无法对不立案提出复议,就更不会后续的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了。
实践中,民警多以管辖问题拒绝立案。通常是民警确认属于刑事案件后,认为本地对案件无管辖权,让你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做是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我们理解民警的苦衷,民警在他自己的办案系统内按程序进行了受(立)案登记,当地对本案又无管辖权,案件要经过层层审批后通过办案系统或书面形式转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如果不接受移送,这个案件就“扎”在他的手里了,“立案”所长或队长签字即可,“撤案”一般需要公安局负责人签字。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民警还要依法办事,根据该程序规定:“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由于移送案件涉及人员的层级高,时效性又强,操作难度大,所以在实务中,异地刑事立案难度特别大,除非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且有案情紧迫,否则基本上不会成功,所以建议报案人到具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报案,才能提高刑事立案的成功率。
附法律规定:
根据2020年9月1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受案和立案的规定如下:
(一)有关受案部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笔者以下均称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报案人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报案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二)立案部分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八十二条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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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朱义全律师,从事刑事工作十五年,办理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故意杀人、诈骗等类型案件刑事案件1500余件,始终坚持“专注、极致”的办案理念,只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应诉方案,在且行且远中固守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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