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0-24时,珠海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16例】7月15日0-24时,珠海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中9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3例已通报),新增病例详情如下:
确诊病例1:为昨日下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转确诊。
确诊病例2:男,1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女,5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2:女,2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莲花山小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3:男,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粤华路高沙中街,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4:男,9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酒珠大厦,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5:女,21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酒珠大厦,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6:女,16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7:男,3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8:男,40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情侣中路15号,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9:男,3岁,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海安园,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0:男,32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白莲新村,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1:女,29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2:女,3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吉莲C派公寓,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3:女,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吉莲C派公寓,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经初步流调,以上病例近4日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吉大街道:情侣中路15号、惠香快餐店、吉莲市场、嘉百惠商店(九洲大厦3号)、郑福记早餐店(吉莲市场北侧)、湛江叶子烧烤店(景园路3号)、海莲幼儿园、白莲新村、鸿运粮油百货行(吉莲市场旁)
拱北街道:粤华路高沙中街、:归湖汤粉饭(粤华路20号)、来来惊喜超市(粤华路)、阿升商店(粤华路)、凤凰谷假日酒店、海安园、高沙中街108号
前山街道:酒珠大厦
凤山街道:山姆会员店(珠海印象城)、
香湾街道:阿法购超市(海韵城店)
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
已对以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和健康监测措施,所涉及的场所进行管控并落实消毒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来源:珠海市卫生与健康局)
确诊病例1:为昨日下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转确诊。
确诊病例2:男,1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女,5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2:女,2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莲花山小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3:男,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粤华路高沙中街,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4:男,9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酒珠大厦,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5:女,21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酒珠大厦,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6:女,16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7:男,37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8:男,40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情侣中路15号,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9:男,3岁,住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海安园,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0:男,32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白莲新村,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1:女,29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海莲山庄,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2:女,3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吉莲C派公寓,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13:女,8岁,住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吉莲C派公寓,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7月15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运至中大五院隔离治疗,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
经初步流调,以上病例近4日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吉大街道:情侣中路15号、惠香快餐店、吉莲市场、嘉百惠商店(九洲大厦3号)、郑福记早餐店(吉莲市场北侧)、湛江叶子烧烤店(景园路3号)、海莲幼儿园、白莲新村、鸿运粮油百货行(吉莲市场旁)
拱北街道:粤华路高沙中街、:归湖汤粉饭(粤华路20号)、来来惊喜超市(粤华路)、阿升商店(粤华路)、凤凰谷假日酒店、海安园、高沙中街108号
前山街道:酒珠大厦
凤山街道:山姆会员店(珠海印象城)、
香湾街道:阿法购超市(海韵城店)
南屏镇:华发新城一期
已对以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和健康监测措施,所涉及的场所进行管控并落实消毒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来源:珠海市卫生与健康局)
#贵阳贵安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下限4078.50元,上限20392.50元#
7月12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下限为4078.50元,上限为20392.50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570元,月平均工资为6797.50元,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从2022年1月起,参保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据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78.50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392.50元。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按以下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附表在下)。
单位:元/月(缴费基数已向上、向下取整)
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申请调整确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2022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一次性代扣。
未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助缴费。
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22年1月起,全市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
失业保险。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工伤保险。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工伤保险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0%、1.1%、1.6%、2.2%、3%。
养老保险待遇重算:
从2022年1月至养老待遇核定业务调整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前,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将根据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待遇重算工作按省的安排部署分批进行,重算后养老金待遇的差额部分将按应补发月数一次性进行补发。
补退业务:
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0%(4465.24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4465.24元的,对调整后超出新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可办理退款业务(因转移、死亡、出国(境)等终止参保人员除外);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136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19136元的,对调整后低于新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可办理补差业务。因各种原因暂停缴费人员,待其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归集、清退等业务时,再按规定办理补收或退费。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东
7月12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下限为4078.50元,上限为20392.50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570元,月平均工资为6797.50元,调整2022年度贵阳贵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从2022年1月起,参保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据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78.50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392.50元。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按以下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附表在下)。
单位:元/月(缴费基数已向上、向下取整)
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申请调整确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2022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一次性代扣。
未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助缴费。
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22年1月起,全市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
失业保险。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工伤保险。2021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现行工伤保险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0%、1.1%、1.6%、2.2%、3%。
养老保险待遇重算:
从2022年1月至养老待遇核定业务调整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前,已经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将根据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待遇重算工作按省的安排部署分批进行,重算后养老金待遇的差额部分将按应补发月数一次性进行补发。
补退业务:
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0%(4465.24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4465.24元的,对调整后超出新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可办理退款业务(因转移、死亡、出国(境)等终止参保人员除外);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136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19136元的,对调整后低于新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可办理补差业务。因各种原因暂停缴费人员,待其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归集、清退等业务时,再按规定办理补收或退费。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东
GYP渝北区高档社区大客流量盈利麻将馆转让4274
1.店铺位置:湖映路50号附4号
2.店铺面积:180平方米,租金:9500元/月,转让费:面议;
3.店铺优势:周边商圈成熟,小区居多,附近有约克郡·汀兰、香港置地·壹号半岛、北大资源博雅、光环购物公园、重庆财政学校、重庆第一双语学校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消费群体集中,消费能力强,店铺招牌醒目,门头方正,装修精美,经营已久,客源稳定,口碑良好,新老顾客众多;
4.设备配套:设备完善,证/件齐全;
5.转店原因:由于本人有其他事业要发展,故忍痛转让,欢迎有意者电话咨询和实地考察,到店请提前联系,已合作,中介勿扰。
1.店铺位置:湖映路50号附4号
2.店铺面积:180平方米,租金:9500元/月,转让费:面议;
3.店铺优势:周边商圈成熟,小区居多,附近有约克郡·汀兰、香港置地·壹号半岛、北大资源博雅、光环购物公园、重庆财政学校、重庆第一双语学校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消费群体集中,消费能力强,店铺招牌醒目,门头方正,装修精美,经营已久,客源稳定,口碑良好,新老顾客众多;
4.设备配套:设备完善,证/件齐全;
5.转店原因:由于本人有其他事业要发展,故忍痛转让,欢迎有意者电话咨询和实地考察,到店请提前联系,已合作,中介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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