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不是简单的坏心情#【如何区分“抑郁症”和“抑郁情绪”?】很多人会把抑郁症当成脆弱、矫情、太闲、想不开。其实,抑郁症是一种疾病,而且可能比你想象中的更严重,它一般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精力下降、思维障碍、自我评价低、消极轻生、行动迟缓或激越、躯体症状等等。怎么区分抑郁症和坏情绪?自己或亲友患抑郁症该怎么办?今天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戳图了解↓↓
秘密花园 很有意思的是 和不同的人分享大家有不同的看法 但是无论别人评价好与坏 在我心里都不是那么重要哎!因为我自己感觉很好
亲密关系的重建;就拿我现在的心态来说 我已经很棒啦!我能走出来,现在已经做的很好,我以后只会变成一个很温暖很自信也很有安全感的人!减少我的抱怨,因为都不算是大事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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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身体、心识都是依缘而生的法,所以是无实有的生;现在安住的时候,像水月也不是一个实有的住;最后身体灭掉的时候,也不是实有的灭,因缘一散它就散掉了。比如身心和合是一期生命,只要身体和心一分离就要死了,一期生命就结束了。当然身体还可以存在一段时间,说明它的因缘还没有散掉。什么时候因缘散掉了,身体就逐渐化为灰尘,最后消失。所以生命是因缘和合的,身体和心结合在一起就存在一期生命,什么时候身心一分离,一期生命就宣告结束。身体因缘还在的时候,就存在一段时间,因缘不在了,比如烧掉了,身体就没有了。灰还存在,存在一段时间慢慢也就消散了。因此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只要因缘和合它就显现,因缘一散它就跟随消失掉了,果法的确是无有自性的。
先前没有、后面没有,中间短暂的一段,以因缘力显现,正显现时,找不到极微尘许的实有自体。
所以很多时候只是我们的妄执,真正通过正理观察的时候,是没有真正的根据安立实有存在的。如果是实有存在,一定要符合实有存在的标准,但是怎么样观察都没有办法安立。如果是实有的东西,不可能有变化的。先前是这个,第二刹那变成另外一个,就不是真正的实有。不是实有就是无实有,因为变化的缘故,真正我们通过很多观察,所谓的实有就是无明、耽著。
《入智者门》中说:“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即是抉择诸法自性不生,是由因缘集聚之后假立而产生的,无因必定不产生。
观察一切所知的大缘起因,是抉择诸法自性不产生、自性空性,“是由因缘集聚之后假立而产生的”,通过因缘集聚假立而产生,如果有因就产生,无因必定不产生,以上从正面进行观察。后面从反面再去观察,通过《中论》作为根据抉择,了知为什么有自性存在就不需要观待因缘。
而这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毫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之故。”
通过因缘和合显现的法,显现的当体就是空性的,依缘产生的缘故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中论》开篇就讲了“不常亦不断,不来亦不去,不生亦不灭,不一亦不异”的八不中道,离开了常断等就是安住在中道当中。
论云:“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
“论”就是《中论》,中论当中讲,凡夫人在轮回、世俗谛当中,不是依靠因缘产生的法始终一个都没有。
任何“无法”都须要观待“有法”而成立,这是说: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的。
又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
真正的涅槃是大无为法,超离观待的有和无之后真正的空性实相。
不属于意识的境界。
如果有自性成立的法就不需要观待因缘,如果还需要观待因缘就自相矛盾。一方面有自己的自性,一方面还需要观待因缘,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就矛盾了。
“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彼此相违,
法的自性存在、实有存在,因缘就不起作用。具足因缘,法已经早就存在了,因缘对我不起作用,这个法自性早就成立了。如果不具因缘,还是存在。所以一个自性实有存在的法,因缘和它没有任何关系,有因缘我也有,没有因缘我还有,这个就是真正自性成立的法。
一个法如果需要观待因缘,有因缘就生,没有因缘就不生,有因缘就显现了,因缘一灭跟着灭了,或者没有因缘根本生不起来。这个法的显现一定是严重地依靠因缘,没有自己的本性的。必须要依靠其他的法才有,所以自己的本性是不成立的。
真正成立自性的法,根本不必要依仗任何法,自己可以独自存在叫做自性成立,真正的实有就是这个概念。
有自性又是造作出来的,根本不可能。如果有自性的法绝对不需要通过因缘来造作。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什么是自性呢?真正的自性是“无作”,不是因缘所作的。“不待异法成”,“异”就是其他的因缘,不观待其他的因缘也可以独自成立叫做真正的自性。
叫做独立自主的自性。
所谓有自性,即不必要观待因缘,应当一直保持它的性。
凡是观待因缘而生者,实际唯是无生。
首先证成:因和果是无常法。
因和果是无常的法,首先要了知。
如果因、果是常法,则无丝毫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因、果一定是无常的,如果因是常有的就没办法变化、作用而生果。比如豆子要生豆芽,如果豆子是常有的,永远只是豆子,没办法长成豆芽。
因为是无常的可以破坏掉,从豆子当中可以长出一个细细的豆芽。所以因是无常的才可以生果,如果因是常有的就丝毫不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果如果是常有的,要不然不需要因,要不然永远产生不了,“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因要对果起作用,必须果产生的同时,因也存在。而且因坏灭时,才能生果。
因要生果,必须要在果产生的时候给它作用,所以这个时候因和果要同时存在。但是如果因和果同时存在,因就变成了常法,因为果生的时候它还有。如果因有的时候果不存在,因怎么给果力量,让果产生呢?这里面的生是实有的产生。如果是无实有的产生,全部不需要分析,因缘具足了就生果,只是分析到这为止。
如果因灭尽时果出生,因没有对果起到任何作用,应成果是无因生,这也不可能成立。
果生了,因已经灭了,果就不是因产生的。不是因产生的又有果,果是怎么来的呢?就只有一个解释---无因生,但无因生的过失就更大了,这也是不可能成立的。
先前没有、后面没有,中间短暂的一段,以因缘力显现,正显现时,找不到极微尘许的实有自体。
所以很多时候只是我们的妄执,真正通过正理观察的时候,是没有真正的根据安立实有存在的。如果是实有存在,一定要符合实有存在的标准,但是怎么样观察都没有办法安立。如果是实有的东西,不可能有变化的。先前是这个,第二刹那变成另外一个,就不是真正的实有。不是实有就是无实有,因为变化的缘故,真正我们通过很多观察,所谓的实有就是无明、耽著。
《入智者门》中说:“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即是抉择诸法自性不生,是由因缘集聚之后假立而产生的,无因必定不产生。
观察一切所知的大缘起因,是抉择诸法自性不产生、自性空性,“是由因缘集聚之后假立而产生的”,通过因缘集聚假立而产生,如果有因就产生,无因必定不产生,以上从正面进行观察。后面从反面再去观察,通过《中论》作为根据抉择,了知为什么有自性存在就不需要观待因缘。
而这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毫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之故。”
通过因缘和合显现的法,显现的当体就是空性的,依缘产生的缘故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中论》开篇就讲了“不常亦不断,不来亦不去,不生亦不灭,不一亦不异”的八不中道,离开了常断等就是安住在中道当中。
论云:“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
“论”就是《中论》,中论当中讲,凡夫人在轮回、世俗谛当中,不是依靠因缘产生的法始终一个都没有。
任何“无法”都须要观待“有法”而成立,这是说: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的。
又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
真正的涅槃是大无为法,超离观待的有和无之后真正的空性实相。
不属于意识的境界。
如果有自性成立的法就不需要观待因缘,如果还需要观待因缘就自相矛盾。一方面有自己的自性,一方面还需要观待因缘,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就矛盾了。
“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彼此相违,
法的自性存在、实有存在,因缘就不起作用。具足因缘,法已经早就存在了,因缘对我不起作用,这个法自性早就成立了。如果不具因缘,还是存在。所以一个自性实有存在的法,因缘和它没有任何关系,有因缘我也有,没有因缘我还有,这个就是真正自性成立的法。
一个法如果需要观待因缘,有因缘就生,没有因缘就不生,有因缘就显现了,因缘一灭跟着灭了,或者没有因缘根本生不起来。这个法的显现一定是严重地依靠因缘,没有自己的本性的。必须要依靠其他的法才有,所以自己的本性是不成立的。
真正成立自性的法,根本不必要依仗任何法,自己可以独自存在叫做自性成立,真正的实有就是这个概念。
有自性又是造作出来的,根本不可能。如果有自性的法绝对不需要通过因缘来造作。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什么是自性呢?真正的自性是“无作”,不是因缘所作的。“不待异法成”,“异”就是其他的因缘,不观待其他的因缘也可以独自成立叫做真正的自性。
叫做独立自主的自性。
所谓有自性,即不必要观待因缘,应当一直保持它的性。
凡是观待因缘而生者,实际唯是无生。
首先证成:因和果是无常法。
因和果是无常的法,首先要了知。
如果因、果是常法,则无丝毫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因、果一定是无常的,如果因是常有的就没办法变化、作用而生果。比如豆子要生豆芽,如果豆子是常有的,永远只是豆子,没办法长成豆芽。
因为是无常的可以破坏掉,从豆子当中可以长出一个细细的豆芽。所以因是无常的才可以生果,如果因是常有的就丝毫不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果如果是常有的,要不然不需要因,要不然永远产生不了,“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因要对果起作用,必须果产生的同时,因也存在。而且因坏灭时,才能生果。
因要生果,必须要在果产生的时候给它作用,所以这个时候因和果要同时存在。但是如果因和果同时存在,因就变成了常法,因为果生的时候它还有。如果因有的时候果不存在,因怎么给果力量,让果产生呢?这里面的生是实有的产生。如果是无实有的产生,全部不需要分析,因缘具足了就生果,只是分析到这为止。
如果因灭尽时果出生,因没有对果起到任何作用,应成果是无因生,这也不可能成立。
果生了,因已经灭了,果就不是因产生的。不是因产生的又有果,果是怎么来的呢?就只有一个解释---无因生,但无因生的过失就更大了,这也是不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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