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4天!报名抓紧时间!】6月2日,长春市人社局发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本次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网传B站制定不可能任务让员工离职# 【制定不可能任务让员工离职?疑似B站裁员录音曝光】5月27日,微博知名博主“王落北”爆料B站总监开裁员动员会的46分钟内部录音引发关注。
28日,网上出现自称B站员工人士回应,录音是自己在内部会议所录,目的是对发言领导的不当言论向公司内部投诉,而录音的内容也只涉及该领导个人。劳动法专家表示,用人单位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将对此作出全方位的审查和考量,而有相关研究显示,此类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颇高,败诉的理由包括劳动者对绩效考核制度、目标和考核结果不认可等。
记者就此联系B站,截至发稿,B站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网传B站内部会议录音 称设定“不可能任务”让员工离职
5月27日,微博知名博主“王落北”爆料B站总监开裁员动员会的46分钟内部录音引发关注。王落北向媒体透露,多位B站员工向他投稿了相关内容,该录音为B站内部会议的录音,关于录音中的“总监”暂不确定具体属于哪一部门。
录音内容中提到怎么“合理正规”裁员、“清洗”员工,从而降本增效、成本控制。其中提到诸多“裁员技巧”,如:
“制定一个他完不成的PIP目标,PIP考核不过就直接离职”
“一定要明确给他扣上,他就是能力不行”。
5月28日,微博用户“6168632663”以当事人身份回应博主王落北,其表示:自己就在会议现场,并非裁员动员,而是年后2月绩效管理的内容,录音中说话的是在公司多年、管理着几百人的游戏平台技术的负责人,会议涉及每年绩效考核后正常的预期管理,以及如何规划年后离职潮和绩效差的人员管理。
该用户表示:
会议第13分钟开始,此平台负责人言语激烈,唆使组长将“不听话”的人趁机弄走,并表示自己利用1年时间去弄走一些人。
该用户表示,由于自己对该负责人的言论难以接受,便在公司内部投诉了该负责人的言论,并同时附带了上述46分钟时长的录音,公司人力部门接到投诉后与该用户进行了联络,该用户于是将网上的录音删除,但没想到录音还是向外扩散了。
该用户表示,为公司存在这样的品行不端的人感到难受,也请所有网友能够理解,不要去攻击公司,此负责人的品行确实是极个别现象,只代表他本人。
根据公开报道,今年3月,哔哩哔哩发布了截至12月31日的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
第四季度,总净营收为人民币57.80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净亏损为人民币20.958亿元,而上年同期净亏损为人民币8.437亿元。今年,B站多次被传裁员,官方回应均称部分业务调整或部门业务情况很好等。
专家:“不能胜任工作”情况很复杂,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依法定程序维权
劳动法学专家、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洁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因绩效不能达标等情况发生劳动争议的,都适用《劳动法》26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绩效管理考核与不能胜任工作的考量,是非常复杂的,不会是用人单位制定一个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任务,并且可以据此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对解除合同发生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为自己维权。
胡律师表示,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出发,首先要看用人单位的目标管理是否合理,比如单位对员工提出一个绩效考核,这个考核是否与同级别员工及同行业相应的员工一致,该绩效是否被员工签字认可,如果员工对绩效提出反对意见,还要审查上述绩效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其次,不能完成任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胡律师表示,单位考核是一个复杂且难度很大的工作,对于法律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可能不同单位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也会看员工是否对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是否认可。
再次,怎么更全面地衡量“不能胜任工作”?胡律师认为,从目前看大概有三个维度的考量,一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属于合理要求,其次是员工对上述要求明确认可,三是员工的行为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的成立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才具有合法性。
胡律师表示,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存在不少,但发生争议后,公司能够胜诉的案件却很少见,公司一旦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与之相对应的,因为绩效违法降薪,也要承担补偿薪资的责任,但目前劳动合同法尚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员工称自己遭遇“职场冷暴力”或者被排挤等,是无法主张要求用人单位作出精神损害赔偿的。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2017年,中伦律师事务所段海燕律师曾经根据公开的司法判决,发表《北京地区“不胜任”案例数据统计及败诉理由分析调研分析》中显示,调查者检索了2014年到2016年3000个劳动纠纷案例,分别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北大法宝、威科人力与万律五个平台,用人单位的胜诉率依次为1.23%、1.55%、0、1.62%与6.25%。
用人单位败诉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首先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
第二是用人单位有绩效考核制度,但是员工不认可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目标或者考核结果,不认可的理由为“未签字确认”,上述理由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是用人单位提供了证据,但是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是用人单位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第五是用人单位提供了绩效考核制度,但未能证明该绩效考核在制定过程中履行了·法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法院据此认定用人单位依据该考核制度得出的绩效考核结论无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洞见计划# #互联网大厂46分钟裁员会录音#
28日,网上出现自称B站员工人士回应,录音是自己在内部会议所录,目的是对发言领导的不当言论向公司内部投诉,而录音的内容也只涉及该领导个人。劳动法专家表示,用人单位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将对此作出全方位的审查和考量,而有相关研究显示,此类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颇高,败诉的理由包括劳动者对绩效考核制度、目标和考核结果不认可等。
记者就此联系B站,截至发稿,B站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网传B站内部会议录音 称设定“不可能任务”让员工离职
5月27日,微博知名博主“王落北”爆料B站总监开裁员动员会的46分钟内部录音引发关注。王落北向媒体透露,多位B站员工向他投稿了相关内容,该录音为B站内部会议的录音,关于录音中的“总监”暂不确定具体属于哪一部门。
录音内容中提到怎么“合理正规”裁员、“清洗”员工,从而降本增效、成本控制。其中提到诸多“裁员技巧”,如:
“制定一个他完不成的PIP目标,PIP考核不过就直接离职”
“一定要明确给他扣上,他就是能力不行”。
5月28日,微博用户“6168632663”以当事人身份回应博主王落北,其表示:自己就在会议现场,并非裁员动员,而是年后2月绩效管理的内容,录音中说话的是在公司多年、管理着几百人的游戏平台技术的负责人,会议涉及每年绩效考核后正常的预期管理,以及如何规划年后离职潮和绩效差的人员管理。
该用户表示:
会议第13分钟开始,此平台负责人言语激烈,唆使组长将“不听话”的人趁机弄走,并表示自己利用1年时间去弄走一些人。
该用户表示,由于自己对该负责人的言论难以接受,便在公司内部投诉了该负责人的言论,并同时附带了上述46分钟时长的录音,公司人力部门接到投诉后与该用户进行了联络,该用户于是将网上的录音删除,但没想到录音还是向外扩散了。
该用户表示,为公司存在这样的品行不端的人感到难受,也请所有网友能够理解,不要去攻击公司,此负责人的品行确实是极个别现象,只代表他本人。
根据公开报道,今年3月,哔哩哔哩发布了截至12月31日的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
第四季度,总净营收为人民币57.80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净亏损为人民币20.958亿元,而上年同期净亏损为人民币8.437亿元。今年,B站多次被传裁员,官方回应均称部分业务调整或部门业务情况很好等。
专家:“不能胜任工作”情况很复杂,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依法定程序维权
劳动法学专家、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洁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因绩效不能达标等情况发生劳动争议的,都适用《劳动法》26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绩效管理考核与不能胜任工作的考量,是非常复杂的,不会是用人单位制定一个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任务,并且可以据此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对解除合同发生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为自己维权。
胡律师表示,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出发,首先要看用人单位的目标管理是否合理,比如单位对员工提出一个绩效考核,这个考核是否与同级别员工及同行业相应的员工一致,该绩效是否被员工签字认可,如果员工对绩效提出反对意见,还要审查上述绩效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其次,不能完成任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胡律师表示,单位考核是一个复杂且难度很大的工作,对于法律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可能不同单位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也会看员工是否对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是否认可。
再次,怎么更全面地衡量“不能胜任工作”?胡律师认为,从目前看大概有三个维度的考量,一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属于合理要求,其次是员工对上述要求明确认可,三是员工的行为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的成立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才具有合法性。
胡律师表示,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存在不少,但发生争议后,公司能够胜诉的案件却很少见,公司一旦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与之相对应的,因为绩效违法降薪,也要承担补偿薪资的责任,但目前劳动合同法尚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员工称自己遭遇“职场冷暴力”或者被排挤等,是无法主张要求用人单位作出精神损害赔偿的。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2017年,中伦律师事务所段海燕律师曾经根据公开的司法判决,发表《北京地区“不胜任”案例数据统计及败诉理由分析调研分析》中显示,调查者检索了2014年到2016年3000个劳动纠纷案例,分别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北大法宝、威科人力与万律五个平台,用人单位的胜诉率依次为1.23%、1.55%、0、1.62%与6.25%。
用人单位败诉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首先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
第二是用人单位有绩效考核制度,但是员工不认可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目标或者考核结果,不认可的理由为“未签字确认”,上述理由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是用人单位提供了证据,但是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是用人单位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第五是用人单位提供了绩效考核制度,但未能证明该绩效考核在制定过程中履行了·法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法院据此认定用人单位依据该考核制度得出的绩效考核结论无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洞见计划# #互联网大厂46分钟裁员会录音#
【今年徐州市3.14万名考生参加高考,这份考试防疫须知请收好】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今年徐州参加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考试人数3.14万人,比去年增加7000余人,全市共设24个考点1097个考场。
①高考模式:实行“3+1+2”模式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科目设置包括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②考前准备:开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从5月24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离开高考报名点所在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健康监测。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所有考生应在开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于6月5日前将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考点,经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登记备案。
③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如有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健康应试承诺书》《健康状况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如遇突发情况,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④考试要求:不得在考点、考场内滞留聚集
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
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考点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考场内滞留聚集。
⑤其他要求: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监测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考生须将《健康应试承诺书》《健康状况报告表》一并交考场监考员。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滞留外地的考生须遵守滞留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高考报名点报告滞留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高考报名点完成摸排信息,因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来源:徐州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①高考模式:实行“3+1+2”模式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科目设置包括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②考前准备:开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从5月24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离开高考报名点所在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健康监测。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所有考生应在开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于6月5日前将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考点,经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登记备案。
③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如有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健康应试承诺书》《健康状况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如遇突发情况,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④考试要求:不得在考点、考场内滞留聚集
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
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考点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考场内滞留聚集。
⑤其他要求: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监测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考生须将《健康应试承诺书》《健康状况报告表》一并交考场监考员。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滞留外地的考生须遵守滞留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高考报名点报告滞留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高考报名点完成摸排信息,因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来源:徐州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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