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
[太阳][太阳]群书治要· 为政
九、法古
251.野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应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卷十一·史记上)
译:俗话说:“记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就是以后做事的借鉴。”因此君子治理国家,考察于上古的历史,验证以当代的情况,还要通过人事加以检验,从而了解兴盛衰亡的规律,审慎权衡与之相适应的形势,取舍有条理,并顺应时代制定相应策略,因此历史长久而国家安定。
九、法古
251.野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应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卷十一·史记上)
译:俗话说:“记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就是以后做事的借鉴。”因此君子治理国家,考察于上古的历史,验证以当代的情况,还要通过人事加以检验,从而了解兴盛衰亡的规律,审慎权衡与之相适应的形势,取舍有条理,并顺应时代制定相应策略,因此历史长久而国家安定。
[太阳][太阳]群书治要· 为政
八、民生
249.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卷十四·汉书二)
译:百姓的谷物有剩余时就会轻视粮食,所以君主应当在百姓轻视粮食时,以(适当的)低价收购;人民的谷物不足时就会重视粮食,君主则应在百姓都急需粮食时,以(适当的)高价抛售。这样权衡轻重,掌握好粮食买进卖出的时机,物价就会稳定,那些囤积居奇的大富商人就不能优势强夺百姓的利益了。
八、民生
249.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卷十四·汉书二)
译:百姓的谷物有剩余时就会轻视粮食,所以君主应当在百姓轻视粮食时,以(适当的)低价收购;人民的谷物不足时就会重视粮食,君主则应在百姓都急需粮食时,以(适当的)高价抛售。这样权衡轻重,掌握好粮食买进卖出的时机,物价就会稳定,那些囤积居奇的大富商人就不能优势强夺百姓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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