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神恋
闪闪红星照亮我心房,
飒爽英姿迷得我心花放,
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
感动得我热泪盈满了眶!
啊,
我心中的军神,
你驾驶银机的模样!
使我如痴如醉如狂!
我随你上九天揽月,
惊揽月宫的风光!
啊!
我敬仰的军神!
我最喜欢的还是,
你那颗红红的心脏!
驱散了乌云,
骄阳才会光芒万丈!
啊!
我可爱的军神!
军人使命既危险又荣光!
无论时间长短,
你都永远铭刻在我心上,
无论是啥模样,
我都随你到地老天荒!
闪闪红星照亮我心房,
飒爽英姿迷得我心花放,
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
感动得我热泪盈满了眶!
啊,
我心中的军神,
你驾驶银机的模样!
使我如痴如醉如狂!
我随你上九天揽月,
惊揽月宫的风光!
啊!
我敬仰的军神!
我最喜欢的还是,
你那颗红红的心脏!
驱散了乌云,
骄阳才会光芒万丈!
啊!
我可爱的军神!
军人使命既危险又荣光!
无论时间长短,
你都永远铭刻在我心上,
无论是啥模样,
我都随你到地老天荒!
#这部港片让你记起最初的自己# #周末观影# “不要忘记你曾经是怎样的少年;不要忘记你曾希望变成怎样的大人。”
2003年非典之后,港片市场每况愈下,萎靡不振。到第二年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功夫》上映时,出乎意外地,在全国掀起一阵收视狂潮。许多人以为,香港电影将要一改衰落趋势,重铸荣光。但是很遗憾,后面我们没能看到它再次崛起,而这部影片,也几乎成为了港片最后的辉煌。
《功夫》自面世距今,转眼近20年。从小到大,已记不清看过多少遍,可谓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影片。早年间看《功夫》,只觉得这部武打动作片,搭配周星驰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嬉戏浮夸的风格演绎,非常搞笑。若干年后再回顾,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或许是阅历不同于以往,如今重温,反而有了更深层次的感触。
剧情并不复杂,黑帮主题,亡命之徒四处寻衅闹事,拼杀恶斗抢占地盘;高手避世隐居,远离仇怨喧哗,寻得片刻安宁。结局也在意料之中——正义终战胜邪恶。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电影情节被大众熟知,但周星驰饰演的那个街头小混混,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提过名字。
直到最近,我才在片尾演员表里,找到这位籍籍无名的男主角叫星;而作为一条情感主线,贯穿影片,卖冰淇淋的女孩叫芳,甚至通篇没有一句台词。但那一双汗泪交加、楚楚可怜的眼睛,在我脑海中潆洄多年,向来无法忘怀。
有些电影,讲述的都是现实人生。
《功夫》里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桥段,阿星在路边买冰淇淋,丢了句“看什么,没见过吃东西不给钱啊”,随即跳上电车,有恃无恐地逃跑了。摊主芳儿认出了他,仓皇去追,而车厢里的他此刻正沾沾自喜,凝视着眼前那个狼狈不堪的身影,哈哈狂笑,连嘴里的冰淇淋都来不及咀嚼,顺着嘴角流出,生怕让自己的笑声停顿下来。
年少时词不达意,长大后言不由衷。许多年后,我在这段没心没肺、得意忘形的大笑中,品出一丝不可名状的心酸和悲哀。
故事背景,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这里总是呈现出一派花天锦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不过绚丽浮华背后,同时也充斥着弱肉强食、乱世纷飞的一面。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的阿星终日游荡在这座城市。他不甘平庸,总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大富大贵、出人头地,但是,能力又一直配不上自己的野心。
阿星自出场开始,便展示给我们一副偷奸耍滑,胡作非为,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形象。可谁又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无赖,曾经却是无私无畏的正义少年。他的那句台词:“本来打算用这笔钱去读书,将来可以做个医生或者律师,但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让人觉得好笑,却又颇为感动。
周星驰说,他总以为他拍过很多悲剧电影,但在大部分观众眼里,看来都像喜剧。
电影里出现很多讽刺镜头。阿星蹲在路边,一边雄心壮志、口口声声说要做人上人,然而下一秒却在地上捡起了烟头抽;他走进贫民窟“猪笼城寨”,装腔作势冒充斧头帮,最后敲诈勒索不成,反被包租婆打得落荒而逃;电车上他碰到看似文弱的金丝眼镜文员,骄横跋扈地耍起威风,可等到动起手来,又被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命运似乎跟阿星开了个玩笑。他坏事做尽,却总是失败。唯一打劫成功的一次,是在闹市街头与哑巴女孩不期而遇——那个童年时期,他曾奋不顾己,不遗余力想要保护的人。
再相逢时,一个胆怯地做着坏人,一个勇敢地做着弱女子。阿星狠心拿刀挟持芳儿的姿势,与身后巨幅海报有着鲜明对比。海报上的电影,是好莱坞经典歌舞片《礼帽》,讲述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但在《功夫》里,他与她却是两两相望,针锋相对。台上台下,形成莫大落差。
眼神不解、泪流满面的芳儿,彼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曾经用飞蛾投火般的勇气保护过她的小男孩,如今竟堕落成当年那群欺负她的人的模样。而她珍藏的七彩虹棒棒糖,彻底触碰到了这个男人的底线和良知——曾经引以为傲的正义,赤裸裸地打量着现在沉沦苟且、一无是处的自己,恍若隔世。
未能仗剑走天涯,平尽世间不轻事。这个小人物最大的悲哀,不是他那浑浑噩噩、流离无望的人生,而是没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却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被人承认过。在这一瞬,他惊诧,自卑,恐惧。他一度认为,只要把昨日的善良美好全部忘却,就可以让自己平静接受今天烂掉的人生,只是想不到:当我步入歧途,一身罪恶失魂落魄,你却还记得我最初的善良。
剧情发展到此,阿星早已经认出了芳儿,但他又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倔强打掉棒棒糖,假装陌路人,头也没回地大步跑开了。
岁月更迭,物是人非。这看似满不在乎、装聋作哑的背后,真实原因是他不敢面对这一切,只有尽可能地去逃避。曾经犯下的错,他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无力回天。
就像被他甩开的棒棒糖,打碎之后,再拼凑不完整。就像他被魔头火云邪神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弥留之际用血手画的棒棒糖图案,是对自己一生的痛心疾首,忏悔中带着不甘和愧疚。
好在电影有一个圆满的结尾。芳儿的偶然出现,以及神雕侠侣夫妇的正义之举,渐渐唤醒了他心底几乎丧失殆尽的善良、信念与理想。他也有幸因祸得福,阴差阳错被火云邪神打通任督二脉,脱胎换骨,蜕变成一位真正的武林高手。
但有些谜底仍未解开。影片最后一幕,打斗平息,喧嚣散去,男主与哑女再次相遇,释然一笑随着旋转镜头,回到了童年时代;猪笼城寨的街坊牙医,正在马路中间指挥着交通;被阿星威胁过的小剃头匠,在角落里与女孩子搭讪;包租公和包租婆出现在来来往往人群中,手挽手走过街头......大家都是平凡人,过着最安逸普通的日子。
这段细节线索,又是不是印证了,当初那个为救受欺负的小女孩而被一群恶霸围殴羞辱的少年,命运并没有发生过反转,他的梦想本就是做一名律师或医生,但后来,不幸被乞丐骗光了全部积蓄,信仰崩塌,心灵蒙灰,迫于生计只能去糖果店里打工?
现实中,从来就没有什么如来神掌,也没有破茧重生。小男孩为填补心灵创伤,把周围的人们想象成各个不同角色,自己则是万中无一的绝世英雄,所有故事,都只是他在浪漫主义世界里编织的一场梦?
如此看来,那么电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当然,究竟是否为梦境,我们心有疑惑却无从知晓。或许,导演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这些一闪而过的画面,初衷不过是为了给观众留下一个发人深思的结局罢了。
想必每个人心中都做过英雄梦,梦里都曾驻着一个不平凡的自己,但现实往往是残酷而背离的,多少人被眼前的利益迷惑,被世俗的物质蒙蔽,渐渐妥协,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连做梦都变得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之所以会被《功夫》这部影片感动,是因为在小男孩心里,永远驻着一个成年人的美丽童话,他就是我们内心深处隐藏的那面镜子。要知道,不管多少梦老去死去,总还有人义无反顾,坚守着最初的向往与素愿。即使他们明白,美好的东西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现实摧毁。
对了,年少时看不懂哑女那段手语,表达的是何涵义。后来知晓,她在说: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你保护过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谢谢你。
《这部港片,希望你记起最初的自己》文|半岛歌
2003年非典之后,港片市场每况愈下,萎靡不振。到第二年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功夫》上映时,出乎意外地,在全国掀起一阵收视狂潮。许多人以为,香港电影将要一改衰落趋势,重铸荣光。但是很遗憾,后面我们没能看到它再次崛起,而这部影片,也几乎成为了港片最后的辉煌。
《功夫》自面世距今,转眼近20年。从小到大,已记不清看过多少遍,可谓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影片。早年间看《功夫》,只觉得这部武打动作片,搭配周星驰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嬉戏浮夸的风格演绎,非常搞笑。若干年后再回顾,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或许是阅历不同于以往,如今重温,反而有了更深层次的感触。
剧情并不复杂,黑帮主题,亡命之徒四处寻衅闹事,拼杀恶斗抢占地盘;高手避世隐居,远离仇怨喧哗,寻得片刻安宁。结局也在意料之中——正义终战胜邪恶。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电影情节被大众熟知,但周星驰饰演的那个街头小混混,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提过名字。
直到最近,我才在片尾演员表里,找到这位籍籍无名的男主角叫星;而作为一条情感主线,贯穿影片,卖冰淇淋的女孩叫芳,甚至通篇没有一句台词。但那一双汗泪交加、楚楚可怜的眼睛,在我脑海中潆洄多年,向来无法忘怀。
有些电影,讲述的都是现实人生。
《功夫》里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桥段,阿星在路边买冰淇淋,丢了句“看什么,没见过吃东西不给钱啊”,随即跳上电车,有恃无恐地逃跑了。摊主芳儿认出了他,仓皇去追,而车厢里的他此刻正沾沾自喜,凝视着眼前那个狼狈不堪的身影,哈哈狂笑,连嘴里的冰淇淋都来不及咀嚼,顺着嘴角流出,生怕让自己的笑声停顿下来。
年少时词不达意,长大后言不由衷。许多年后,我在这段没心没肺、得意忘形的大笑中,品出一丝不可名状的心酸和悲哀。
故事背景,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这里总是呈现出一派花天锦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不过绚丽浮华背后,同时也充斥着弱肉强食、乱世纷飞的一面。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的阿星终日游荡在这座城市。他不甘平庸,总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大富大贵、出人头地,但是,能力又一直配不上自己的野心。
阿星自出场开始,便展示给我们一副偷奸耍滑,胡作非为,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形象。可谁又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无赖,曾经却是无私无畏的正义少年。他的那句台词:“本来打算用这笔钱去读书,将来可以做个医生或者律师,但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让人觉得好笑,却又颇为感动。
周星驰说,他总以为他拍过很多悲剧电影,但在大部分观众眼里,看来都像喜剧。
电影里出现很多讽刺镜头。阿星蹲在路边,一边雄心壮志、口口声声说要做人上人,然而下一秒却在地上捡起了烟头抽;他走进贫民窟“猪笼城寨”,装腔作势冒充斧头帮,最后敲诈勒索不成,反被包租婆打得落荒而逃;电车上他碰到看似文弱的金丝眼镜文员,骄横跋扈地耍起威风,可等到动起手来,又被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命运似乎跟阿星开了个玩笑。他坏事做尽,却总是失败。唯一打劫成功的一次,是在闹市街头与哑巴女孩不期而遇——那个童年时期,他曾奋不顾己,不遗余力想要保护的人。
再相逢时,一个胆怯地做着坏人,一个勇敢地做着弱女子。阿星狠心拿刀挟持芳儿的姿势,与身后巨幅海报有着鲜明对比。海报上的电影,是好莱坞经典歌舞片《礼帽》,讲述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但在《功夫》里,他与她却是两两相望,针锋相对。台上台下,形成莫大落差。
眼神不解、泪流满面的芳儿,彼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曾经用飞蛾投火般的勇气保护过她的小男孩,如今竟堕落成当年那群欺负她的人的模样。而她珍藏的七彩虹棒棒糖,彻底触碰到了这个男人的底线和良知——曾经引以为傲的正义,赤裸裸地打量着现在沉沦苟且、一无是处的自己,恍若隔世。
未能仗剑走天涯,平尽世间不轻事。这个小人物最大的悲哀,不是他那浑浑噩噩、流离无望的人生,而是没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却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被人承认过。在这一瞬,他惊诧,自卑,恐惧。他一度认为,只要把昨日的善良美好全部忘却,就可以让自己平静接受今天烂掉的人生,只是想不到:当我步入歧途,一身罪恶失魂落魄,你却还记得我最初的善良。
剧情发展到此,阿星早已经认出了芳儿,但他又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倔强打掉棒棒糖,假装陌路人,头也没回地大步跑开了。
岁月更迭,物是人非。这看似满不在乎、装聋作哑的背后,真实原因是他不敢面对这一切,只有尽可能地去逃避。曾经犯下的错,他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无力回天。
就像被他甩开的棒棒糖,打碎之后,再拼凑不完整。就像他被魔头火云邪神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弥留之际用血手画的棒棒糖图案,是对自己一生的痛心疾首,忏悔中带着不甘和愧疚。
好在电影有一个圆满的结尾。芳儿的偶然出现,以及神雕侠侣夫妇的正义之举,渐渐唤醒了他心底几乎丧失殆尽的善良、信念与理想。他也有幸因祸得福,阴差阳错被火云邪神打通任督二脉,脱胎换骨,蜕变成一位真正的武林高手。
但有些谜底仍未解开。影片最后一幕,打斗平息,喧嚣散去,男主与哑女再次相遇,释然一笑随着旋转镜头,回到了童年时代;猪笼城寨的街坊牙医,正在马路中间指挥着交通;被阿星威胁过的小剃头匠,在角落里与女孩子搭讪;包租公和包租婆出现在来来往往人群中,手挽手走过街头......大家都是平凡人,过着最安逸普通的日子。
这段细节线索,又是不是印证了,当初那个为救受欺负的小女孩而被一群恶霸围殴羞辱的少年,命运并没有发生过反转,他的梦想本就是做一名律师或医生,但后来,不幸被乞丐骗光了全部积蓄,信仰崩塌,心灵蒙灰,迫于生计只能去糖果店里打工?
现实中,从来就没有什么如来神掌,也没有破茧重生。小男孩为填补心灵创伤,把周围的人们想象成各个不同角色,自己则是万中无一的绝世英雄,所有故事,都只是他在浪漫主义世界里编织的一场梦?
如此看来,那么电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当然,究竟是否为梦境,我们心有疑惑却无从知晓。或许,导演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这些一闪而过的画面,初衷不过是为了给观众留下一个发人深思的结局罢了。
想必每个人心中都做过英雄梦,梦里都曾驻着一个不平凡的自己,但现实往往是残酷而背离的,多少人被眼前的利益迷惑,被世俗的物质蒙蔽,渐渐妥协,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连做梦都变得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之所以会被《功夫》这部影片感动,是因为在小男孩心里,永远驻着一个成年人的美丽童话,他就是我们内心深处隐藏的那面镜子。要知道,不管多少梦老去死去,总还有人义无反顾,坚守着最初的向往与素愿。即使他们明白,美好的东西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现实摧毁。
对了,年少时看不懂哑女那段手语,表达的是何涵义。后来知晓,她在说: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你保护过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谢谢你。
《这部港片,希望你记起最初的自己》文|半岛歌
弥陀名号
二、名体
《佛学大辞典》 呼召体者为名,为名所诠之实物为体,世间一切之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名体各别,是曰名体互为客。若佛菩萨之名号及真言陀罗尼等,名即于体,体即于名,是谓之名体不离。
三、名义
《佛学大辞典》 名者体上之名称,义者体上之义理。如言诸行无常,诸行为名,无常为义。又呼召之名目,谓之名,为名所显之法体谓之义,依此义则名义者,与所谓名体或名法同。然就其名与义言之,有名即于义者,有不即者,名即于义,如呼火而出热,诸佛之名号及陀罗尼是也,此云真言。名不即于义,如火之名无热之用,世间一切之名字是也,此云假名。智度论二十五曰:“问曰:义之与名为合耶为离耶?若合名,说火时应烧口。若离,说火时水应来。答曰:亦不合,亦不离。古人假为立名,以名诸法。后人因此名字识是事,如是各各有名字。”肇论曰:“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
《佛光大辞典》 指名称与义理。如谓“诸行无常”,则诸行为“名”,无常为“义”。盖呼召表显诸法之本体者,称为名;而诸法本体之真实义,称为义;以名能诠显法体之真实义,故称名义。然名系假立施设,虽能诠义,却非诸法之本体,故名与义二者有相即、不即之二种关系。就相即而言,如诸佛菩萨之名号、真言、咒语等皆是,此乃诸佛菩萨之名号中,蕴含广大不可思议之愿力及功德,故其名号与其法体之实义不二,名即是义,义即是名,称为名义相即、名义不离、名义不二;与“名体不二”同义。若就不即而言,如说火时,无热之用,即为名义不相即之关系。〔大智度论卷二十五、肇论、往生论注卷下〕
四、名义不离
《佛学大辞典》 世间一切之事法,虽皆名义乖离,而诸佛菩萨之名号及陀罗尼等,则皆名义不离。又谓之名体不二。如阿弥陀佛,以阿弥陀为名,以光明为义,为体为法,此名与义,相即不二,故称阿弥陀之名即已摄取光明矣。往生论注下曰:“问曰:名为法指,如指指月。若称佛名号便得满愿者,指月之指应能破闇。若指月之指不能破闇,称佛名号亦何能满愿耶?答曰: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梵咒音辞等是也。如禁肿辞云:日出东方乍赤乍黄等句,假令酉亥行禁不关日出而肿得差。(中略)有名异法者,如指指月等名也。”定善我传通记三曰:“光之与名即是名义,名义具足,有不舍益。”
五、名体不二
《佛光大辞典》 名,为能诠者,能诠表显明体;体,为所诠者,即事物之本体。盖“名”系诠表事物之一种方便设施,而非事物之本体,故世间一切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即名体各别。然诸佛菩萨之名号、真言、陀罗尼等,除表显诸佛菩萨之真如体性外,更蕴含诸佛菩萨广大之愿力与功德,故其名号、真言等与本体不二,名即于体,体即于名,称为名体不二。又称为名体相即、名体不离。此与往生论注卷下、安乐集等所举之“名法相即”之说同义。
《真宗大辞典》 (节译) 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有相即不二之关系。《安心决定钞》言:“名体不二弘愿之行故,名号即是正觉之全体。正觉之体故,即是十方众生往生之体。往生之体故,我等之愿行无不具足。”此是名体不二之出据。
《往生论注》下卷言:“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实体谓之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以弥陀名号即是法故,信而称念,能破除一切无明,能满足一切志愿。
《安乐集》第二大门广施问答,亦同此说。
又,法位《无量寿经义疏》言:“诸佛皆德施名,称名即称德,德能灭罪生福,名亦如是。若信佛名,能生善灭罪”。
以上诸文皆说明名法相即不二之旨。
阿弥陀佛之实体与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两者有如此不离不二之关系。佛之名号本身,非离实体而孤然别存故,此谓之“名体不离”。又,佛之实体与名号,如冰与水之不二,此谓之“名体不二”,以何而言不二?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凡我等人类之名,皆为呼唤实体之假名符号,其名之本身并不具何等能力与作用,故不能成为名体相即不二。然而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相即不二,故名号具备佛体所具之全德全力,因此弥陀名号能与众生大功德、大利益。
佛证悟万象无碍圆融之理,故得名与体有不二关系,虽名体不二,然佛体乃理悟对象,名号为信念对象,故两者分界不可混乱。
详言之,佛体属理悟对象,非是信念对象,亦即佛体是息虑凝心之定慧方得认识接触,非由称念而认识接触。因此,能悟之人可由定慧而领受佛体所有功德,而不能由称念而领受其功德。
有此次第故,圣者可由息虑凝心之定慧而能够直接接触佛体,而领受其广大利益,然而凡夫则完全不可能。故无有定慧之乱想凡夫,只要信受称念而能利益之法──即是圆具佛体所有全德全力之名号。
可谓名号即佛体,佛体即名号;名号是有声之佛体,佛体是无声之名号,两者不二。然不二与唯一,其义不同,于凡夫而言,所归之法在于名号。
六、名号不思议
《佛学大辞典》 弥陀之名号,为恶人成佛之法,其功德之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谓之名号不思议。
《佛光大辞典》 名号,指诸佛菩萨之称号。此处则指阿弥陀佛之名号;以其功德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称名号不思议。盖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而蒙受称念名号之功德者,即得往生净土。又阿弥陀佛有无量寿(梵 amita^yus)、无量光(梵 amita^bha)之意,故南无阿弥陀佛亦译作归命无量寿如来(七字名号)、南无不可思议光如来(九字名号)、归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十字名号)等称。
七、名号实相法(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实相之法,出自圣冏上人《释净土二藏义》二九所说。
即《观经》下品下生“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之文,圣冏上人如是释言:“问:文云‘诸法实相,除灭罪法’,何不说念佛功德?答:名号是名,佛体是体,实相是义,灭罪是用,且说总义,不违总名。名体义用,不即不离。或于秽土说相之名号,或于净土说即之实相,如是为显即相之真宗。佛能成就至极无生清净之名号,见生之浊水,立地即成无生之清水。名号实相,芦花明月,见生无生,不脱壳龙。”
此分二义而解释:一义者,名号与实相之关系,不过是本体与作用之异。二义者,相之名号与即之实相之关系,犹如芦花与明月,都是同一白色,就此以说明见生与无生不即不离之理由。
八、名号为体(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净土三经及《往生论》之本体。
昙鸾大师《往生论注》言:“‘无量寿’是安乐净土如来别号。释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卫国,于大众之中,说无量寿佛庄严功德,即‘以佛名号为经体’。
良忠上人《往生论注记》言:“今经所诠,专在名号故也。所言体者,即是彼佛修生显得三身万德、总别功德,皆是佛体,则以此体,摄在名号。今经宗致,不出此意,故以佛名,以为经体。”
能庄严安乐国之阿弥陀佛所有功德即是佛体,其所有功德摄在于阿弥陀佛之名号中,此是净土三经所说结归之处。
又、阿弥陀佛之名号为《往生论》之体者,《往生论》言:“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故。”此即寿光无量之名义者,名下之义;南无阿弥陀佛之佛名者,义上之名。因此,称名之人,如彼名义,乘第十八、十二、十三等三愿,易得往生阿弥陀佛之安乐国,是《往生论》之宗体。
九、“名”与“体”之关系
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佛体,两者有相即不离不二之关系,略作说明。
一,名体相即。“名”者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体”者阿弥陀佛之法体,名所指之实体,“即”者不异。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等同阿弥陀佛之佛体,本身具备阿弥陀佛所有之全德全力,名与体,其作用不异,谓之“名体相即”。
二,名体不离。弥陀名号与弥陀佛体,此名之与体,并非各别,可谓“名外无体,体外无名”,两者关系彼此不离,亦即佛之名号本身,非离佛之实体而孤然别存,故名“名体不离”,亦云“名体相即”“名体不二”。
三,名体不二。佛之实体与佛之名号,如水与冰之不二,此谓“名体不二”。以何而言?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往生论注》下卷说明弥陀名号“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之理由而言:
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异法。
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
如禁肿辞云:“日出东方,乍赤乍黄”等句,假使酉亥行禁,不关日出,而肿得差。
亦如行师对阵,但一切齿中诵“临兵斗者皆陈列在前”,行诵此九字,五兵之所不中。《抱朴子》谓之“要道”者也。
又苦转筋者,以木瓜对火熨之则愈;复有人但呼木瓜名亦愈,吾身得其效也。
如斯近事,世间共知,况不可思议境界者乎。
《安乐集》第二大门广施问答,亦同此说。
以弥陀佛名即是弥陀佛体故,弥陀佛名本身具备阿弥陀佛所有之全德全力,信而称念,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足众生一切志愿。
《大经》言:
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国,自致不退转。
《易行品》言:
阿弥陀佛本愿如是:若人念我,称名自归,即入必定。
《普门品》言(意):
一心称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免诸灾难,得诸利益。
法然上人依《论注》之意,而提出“万德所归”之“名号观”而言:
念佛是胜,余行是劣,所以者何?名号者是万德之所归也。
然则弥陀一佛所有四智、三身、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内证功德,相好、光明、说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悉摄在阿弥陀佛名号之中,故名号功德最为胜也。余行不然,各守一隅,是以为劣也。
譬如世间屋舍名字之中,摄栋梁椽柱等一切家具;而栋梁等一一名字中,不能摄一切。
又于〈大原谈义〉言:
至极大乘意者,体外无名,名外无体。
万善妙体即名号六字,恒沙功德备口称一行。
大愿业力所构出,令万德让与行者;
他力难思巧方便,令一称超过众善。
知识广赞,猛火为凉风;
善友教称,金莲如杲日。
名号大利无上功德也。(转载)
二、名体
《佛学大辞典》 呼召体者为名,为名所诠之实物为体,世间一切之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名体各别,是曰名体互为客。若佛菩萨之名号及真言陀罗尼等,名即于体,体即于名,是谓之名体不离。
三、名义
《佛学大辞典》 名者体上之名称,义者体上之义理。如言诸行无常,诸行为名,无常为义。又呼召之名目,谓之名,为名所显之法体谓之义,依此义则名义者,与所谓名体或名法同。然就其名与义言之,有名即于义者,有不即者,名即于义,如呼火而出热,诸佛之名号及陀罗尼是也,此云真言。名不即于义,如火之名无热之用,世间一切之名字是也,此云假名。智度论二十五曰:“问曰:义之与名为合耶为离耶?若合名,说火时应烧口。若离,说火时水应来。答曰:亦不合,亦不离。古人假为立名,以名诸法。后人因此名字识是事,如是各各有名字。”肇论曰:“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
《佛光大辞典》 指名称与义理。如谓“诸行无常”,则诸行为“名”,无常为“义”。盖呼召表显诸法之本体者,称为名;而诸法本体之真实义,称为义;以名能诠显法体之真实义,故称名义。然名系假立施设,虽能诠义,却非诸法之本体,故名与义二者有相即、不即之二种关系。就相即而言,如诸佛菩萨之名号、真言、咒语等皆是,此乃诸佛菩萨之名号中,蕴含广大不可思议之愿力及功德,故其名号与其法体之实义不二,名即是义,义即是名,称为名义相即、名义不离、名义不二;与“名体不二”同义。若就不即而言,如说火时,无热之用,即为名义不相即之关系。〔大智度论卷二十五、肇论、往生论注卷下〕
四、名义不离
《佛学大辞典》 世间一切之事法,虽皆名义乖离,而诸佛菩萨之名号及陀罗尼等,则皆名义不离。又谓之名体不二。如阿弥陀佛,以阿弥陀为名,以光明为义,为体为法,此名与义,相即不二,故称阿弥陀之名即已摄取光明矣。往生论注下曰:“问曰:名为法指,如指指月。若称佛名号便得满愿者,指月之指应能破闇。若指月之指不能破闇,称佛名号亦何能满愿耶?答曰: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梵咒音辞等是也。如禁肿辞云:日出东方乍赤乍黄等句,假令酉亥行禁不关日出而肿得差。(中略)有名异法者,如指指月等名也。”定善我传通记三曰:“光之与名即是名义,名义具足,有不舍益。”
五、名体不二
《佛光大辞典》 名,为能诠者,能诠表显明体;体,为所诠者,即事物之本体。盖“名”系诠表事物之一种方便设施,而非事物之本体,故世间一切事物,名不即于体,体不即于名,即名体各别。然诸佛菩萨之名号、真言、陀罗尼等,除表显诸佛菩萨之真如体性外,更蕴含诸佛菩萨广大之愿力与功德,故其名号、真言等与本体不二,名即于体,体即于名,称为名体不二。又称为名体相即、名体不离。此与往生论注卷下、安乐集等所举之“名法相即”之说同义。
《真宗大辞典》 (节译) 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有相即不二之关系。《安心决定钞》言:“名体不二弘愿之行故,名号即是正觉之全体。正觉之体故,即是十方众生往生之体。往生之体故,我等之愿行无不具足。”此是名体不二之出据。
《往生论注》下卷言:“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实体谓之法),有名异法。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以弥陀名号即是法故,信而称念,能破除一切无明,能满足一切志愿。
《安乐集》第二大门广施问答,亦同此说。
又,法位《无量寿经义疏》言:“诸佛皆德施名,称名即称德,德能灭罪生福,名亦如是。若信佛名,能生善灭罪”。
以上诸文皆说明名法相即不二之旨。
阿弥陀佛之实体与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两者有如此不离不二之关系。佛之名号本身,非离实体而孤然别存故,此谓之“名体不离”。又,佛之实体与名号,如冰与水之不二,此谓之“名体不二”,以何而言不二?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凡我等人类之名,皆为呼唤实体之假名符号,其名之本身并不具何等能力与作用,故不能成为名体相即不二。然而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实体,相即不二,故名号具备佛体所具之全德全力,因此弥陀名号能与众生大功德、大利益。
佛证悟万象无碍圆融之理,故得名与体有不二关系,虽名体不二,然佛体乃理悟对象,名号为信念对象,故两者分界不可混乱。
详言之,佛体属理悟对象,非是信念对象,亦即佛体是息虑凝心之定慧方得认识接触,非由称念而认识接触。因此,能悟之人可由定慧而领受佛体所有功德,而不能由称念而领受其功德。
有此次第故,圣者可由息虑凝心之定慧而能够直接接触佛体,而领受其广大利益,然而凡夫则完全不可能。故无有定慧之乱想凡夫,只要信受称念而能利益之法──即是圆具佛体所有全德全力之名号。
可谓名号即佛体,佛体即名号;名号是有声之佛体,佛体是无声之名号,两者不二。然不二与唯一,其义不同,于凡夫而言,所归之法在于名号。
六、名号不思议
《佛学大辞典》 弥陀之名号,为恶人成佛之法,其功德之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谓之名号不思议。
《佛光大辞典》 名号,指诸佛菩萨之称号。此处则指阿弥陀佛之名号;以其功德广大无边,不可思议,故称名号不思议。盖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而蒙受称念名号之功德者,即得往生净土。又阿弥陀佛有无量寿(梵 amita^yus)、无量光(梵 amita^bha)之意,故南无阿弥陀佛亦译作归命无量寿如来(七字名号)、南无不可思议光如来(九字名号)、归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十字名号)等称。
七、名号实相法(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实相之法,出自圣冏上人《释净土二藏义》二九所说。
即《观经》下品下生“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之文,圣冏上人如是释言:“问:文云‘诸法实相,除灭罪法’,何不说念佛功德?答:名号是名,佛体是体,实相是义,灭罪是用,且说总义,不违总名。名体义用,不即不离。或于秽土说相之名号,或于净土说即之实相,如是为显即相之真宗。佛能成就至极无生清净之名号,见生之浊水,立地即成无生之清水。名号实相,芦花明月,见生无生,不脱壳龙。”
此分二义而解释:一义者,名号与实相之关系,不过是本体与作用之异。二义者,相之名号与即之实相之关系,犹如芦花与明月,都是同一白色,就此以说明见生与无生不即不离之理由。
八、名号为体(译自《净土宗大辞典》)
阿弥陀佛之名号,是净土三经及《往生论》之本体。
昙鸾大师《往生论注》言:“‘无量寿’是安乐净土如来别号。释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卫国,于大众之中,说无量寿佛庄严功德,即‘以佛名号为经体’。
良忠上人《往生论注记》言:“今经所诠,专在名号故也。所言体者,即是彼佛修生显得三身万德、总别功德,皆是佛体,则以此体,摄在名号。今经宗致,不出此意,故以佛名,以为经体。”
能庄严安乐国之阿弥陀佛所有功德即是佛体,其所有功德摄在于阿弥陀佛之名号中,此是净土三经所说结归之处。
又、阿弥陀佛之名号为《往生论》之体者,《往生论》言:“称彼如来名,如彼如来光明智相,如彼名义,欲如实修行相应故。”此即寿光无量之名义者,名下之义;南无阿弥陀佛之佛名者,义上之名。因此,称名之人,如彼名义,乘第十八、十二、十三等三愿,易得往生阿弥陀佛之安乐国,是《往生论》之宗体。
九、“名”与“体”之关系
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与阿弥陀佛之佛体,两者有相即不离不二之关系,略作说明。
一,名体相即。“名”者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体”者阿弥陀佛之法体,名所指之实体,“即”者不异。南无阿弥陀佛之名号等同阿弥陀佛之佛体,本身具备阿弥陀佛所有之全德全力,名与体,其作用不异,谓之“名体相即”。
二,名体不离。弥陀名号与弥陀佛体,此名之与体,并非各别,可谓“名外无体,体外无名”,两者关系彼此不离,亦即佛之名号本身,非离佛之实体而孤然别存,故名“名体不离”,亦云“名体相即”“名体不二”。
三,名体不二。佛之实体与佛之名号,如水与冰之不二,此谓“名体不二”。以何而言?谓佛体所有功德能力与名号所具功德能力,完全同一无差别,故言不二。
《往生论注》下卷说明弥陀名号“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众生一切志愿”之理由而言:
诸法万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异法。
名即法者,诸佛菩萨名号,般若波罗蜜,及陀罗尼章句,禁咒音辞等是也。
如禁肿辞云:“日出东方,乍赤乍黄”等句,假使酉亥行禁,不关日出,而肿得差。
亦如行师对阵,但一切齿中诵“临兵斗者皆陈列在前”,行诵此九字,五兵之所不中。《抱朴子》谓之“要道”者也。
又苦转筋者,以木瓜对火熨之则愈;复有人但呼木瓜名亦愈,吾身得其效也。
如斯近事,世间共知,况不可思议境界者乎。
《安乐集》第二大门广施问答,亦同此说。
以弥陀佛名即是弥陀佛体故,弥陀佛名本身具备阿弥陀佛所有之全德全力,信而称念,能破众生一切无明,能满足众生一切志愿。
《大经》言:
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国,自致不退转。
《易行品》言:
阿弥陀佛本愿如是:若人念我,称名自归,即入必定。
《普门品》言(意):
一心称念观世音菩萨名号,免诸灾难,得诸利益。
法然上人依《论注》之意,而提出“万德所归”之“名号观”而言:
念佛是胜,余行是劣,所以者何?名号者是万德之所归也。
然则弥陀一佛所有四智、三身、十力、四无畏等一切内证功德,相好、光明、说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悉摄在阿弥陀佛名号之中,故名号功德最为胜也。余行不然,各守一隅,是以为劣也。
譬如世间屋舍名字之中,摄栋梁椽柱等一切家具;而栋梁等一一名字中,不能摄一切。
又于〈大原谈义〉言:
至极大乘意者,体外无名,名外无体。
万善妙体即名号六字,恒沙功德备口称一行。
大愿业力所构出,令万德让与行者;
他力难思巧方便,令一称超过众善。
知识广赞,猛火为凉风;
善友教称,金莲如杲日。
名号大利无上功德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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