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查 6人被提起公诉】2022年4月20日,由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张某某、雷某某等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以及武胜县火锅餐饮经营者代表3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张某某、雷某某等人从2019年9月到2021年7月在武胜县融恒时代广场经营某火锅店期间,为非法获利,回收、使用地沟油炼制回收油并制作“地沟油锅底”进行销售,销售金额63万余元。
其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被告张某某等人同时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三家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明确: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检察官通过当庭释法说理并开展法制教育,警醒广大餐饮经营者以此案为戒,严守诚实守信底线,依法依规经营。(任海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庭审中,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张某某、雷某某等人从2019年9月到2021年7月在武胜县融恒时代广场经营某火锅店期间,为非法获利,回收、使用地沟油炼制回收油并制作“地沟油锅底”进行销售,销售金额63万余元。
其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被告张某某等人同时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三家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明确: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检察官通过当庭释法说理并开展法制教育,警醒广大餐饮经营者以此案为戒,严守诚实守信底线,依法依规经营。(任海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聚力城市创建 共建富美鹤城#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巡礼——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因文明而美丽 创城让生活更美好】漫步在鹤壁城区的大街小巷,规范有序的市容、整洁卫生的道路、文明有礼的市民,处处彰显着城市的“精气神”。这一切,离不开鹤壁城管人披星戴月、风雨兼程的辛勤付出。
一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城办、市文明办的统筹谋划下,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越来越美丽,人们生活越来越便捷。
整治环境卫生,城乡颜值不断提升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持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深度保洁专项整治行动,每日出动作业车辆240余辆、环卫工人3800余人次,对主次干道、学校、商场周边及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卫生整治,2021年以来累计处理生活垃圾35.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2021年新招标百川、爱家、数太奇3家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对城区31个居民小区3.28万户居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共收集可回收物548.6吨、有毒有害垃圾2.1吨。目前,全市已有206个小区14.2万户居民(含试点户数3.28万户)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
厕所虽小,却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既关乎市民“方便”问题,也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去年以来,我市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4座,完善公厕指示标志240余个。公厕还向市民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服务,安装扫码取纸机、抽纸盒、扫脸取纸机220余个,洗手液盒240余个。延长保洁作业时间,公厕内部环境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全年累计消毒消杀公厕14万余次。完善“市民通”App公共厕所模块,补充录入公厕的基本信息,增加了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是否具有第三卫生间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寻厕途径。
强化动态管理,突出市政养护特色
在鹤城街头的公园中,造型各异的绿化景观、功能齐全的健身器材、崭新的公益广告牌……都在默默地向人们展示着鹤壁的城市品位。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聘请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鹤壁市城市家具技术导则》《市政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实施办法》,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明确了工作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从巡、养、管、防四方面入手,督促各城区严格落实规范巡查上报制度,建立巡查和维护台账,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目前,累计维修城市道路面积约6.1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4.35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达95%。
为突出鹤壁特色,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城区在主要路口施划具有鹤壁特色的“守法礼让”图案176个,对各城区主要路口重新施划“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停车线”等路面文字374处、路面标线约1.6万米。
抓规范抓监管,提升“门前四包”成效
各单位和商户门前市容环境整洁卫生,自行车、三轮车等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走在鹤城街头,记者感受到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为提升“门前四包”成效,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城区沿街商户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堆放垃圾等行为进行现场规范和曝光。对屡教不改的,拍照取证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截至目前,共规范“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商户440余家次,处罚违规商户135家。
市城市管理局还强化动态管理,每季度通过现场互查互评开展“门前四包”星级评定,2021年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4期“门前四包”红黑榜评定。组织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90余名信息采集员对城区“门前四包”涉及商户、单位基础数量进行排查统计,共排查出沿街商户12722家、企业1047家、事业单位450家和小区732个,向沿街商户发放“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手册10500余册,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搭建平台,开启智慧停车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全力推动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搭建了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了路边4000余个泊位和新世纪广场停车场的智慧化改造。
在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场所、居民聚集区、商铺门前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今年新划机动车停车位3000余个,累计施划路边停车位3.1万余个。同时,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在淇滨区、山城区主要商圈及客运中心等11处区域新划60个出租车专用停车位,规范市区出租车停靠,方便市民乘车,并施划6处献血车专用停车位。
严格执法,保障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为保障城市环境井然有序,市城市管理局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制定印发了《城市市容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城区做好日常巡查,保障街面秩序。
督促各城区加大城市综合执法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辖区流动商户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城区违规流动商户。全年共行动1400余次,清理非法占道经营5700余起,引导流动商户1万余户,取缔校园周边非法食品流动商户1900余家。
创新推行“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针对学校、医院、商圈、景点、车站等点位安排专人值守,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僵尸车采用“代转移”的方式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今年年初以来,共拖离不按规定停放各类车辆4000余辆次,规范摆放非机动车1.8万辆,张贴温馨提示单1.3万张。(鹤报融媒体记者 靖桂宇)
一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城办、市文明办的统筹谋划下,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越来越美丽,人们生活越来越便捷。
整治环境卫生,城乡颜值不断提升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持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深度保洁专项整治行动,每日出动作业车辆240余辆、环卫工人3800余人次,对主次干道、学校、商场周边及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卫生整治,2021年以来累计处理生活垃圾35.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2021年新招标百川、爱家、数太奇3家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对城区31个居民小区3.28万户居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共收集可回收物548.6吨、有毒有害垃圾2.1吨。目前,全市已有206个小区14.2万户居民(含试点户数3.28万户)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
厕所虽小,却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窗口,既关乎市民“方便”问题,也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去年以来,我市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4座,完善公厕指示标志240余个。公厕还向市民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服务,安装扫码取纸机、抽纸盒、扫脸取纸机220余个,洗手液盒240余个。延长保洁作业时间,公厕内部环境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全年累计消毒消杀公厕14万余次。完善“市民通”App公共厕所模块,补充录入公厕的基本信息,增加了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是否具有第三卫生间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寻厕途径。
强化动态管理,突出市政养护特色
在鹤城街头的公园中,造型各异的绿化景观、功能齐全的健身器材、崭新的公益广告牌……都在默默地向人们展示着鹤壁的城市品位。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聘请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鹤壁市城市家具技术导则》《市政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实施办法》,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明确了工作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从巡、养、管、防四方面入手,督促各城区严格落实规范巡查上报制度,建立巡查和维护台账,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目前,累计维修城市道路面积约6.1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4.35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达95%。
为突出鹤壁特色,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城区在主要路口施划具有鹤壁特色的“守法礼让”图案176个,对各城区主要路口重新施划“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停车线”等路面文字374处、路面标线约1.6万米。
抓规范抓监管,提升“门前四包”成效
各单位和商户门前市容环境整洁卫生,自行车、三轮车等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走在鹤城街头,记者感受到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为提升“门前四包”成效,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城区沿街商户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堆放垃圾等行为进行现场规范和曝光。对屡教不改的,拍照取证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截至目前,共规范“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商户440余家次,处罚违规商户135家。
市城市管理局还强化动态管理,每季度通过现场互查互评开展“门前四包”星级评定,2021年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4期“门前四包”红黑榜评定。组织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90余名信息采集员对城区“门前四包”涉及商户、单位基础数量进行排查统计,共排查出沿街商户12722家、企业1047家、事业单位450家和小区732个,向沿街商户发放“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手册10500余册,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搭建平台,开启智慧停车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全力推动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搭建了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了路边4000余个泊位和新世纪广场停车场的智慧化改造。
在主次干道、主要公共场所、居民聚集区、商铺门前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今年新划机动车停车位3000余个,累计施划路边停车位3.1万余个。同时,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在淇滨区、山城区主要商圈及客运中心等11处区域新划60个出租车专用停车位,规范市区出租车停靠,方便市民乘车,并施划6处献血车专用停车位。
严格执法,保障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为保障城市环境井然有序,市城市管理局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制定印发了《城市市容秩序“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城区做好日常巡查,保障街面秩序。
督促各城区加大城市综合执法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辖区流动商户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城区违规流动商户。全年共行动1400余次,清理非法占道经营5700余起,引导流动商户1万余户,取缔校园周边非法食品流动商户1900余家。
创新推行“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针对学校、医院、商圈、景点、车站等点位安排专人值守,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僵尸车采用“代转移”的方式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今年年初以来,共拖离不按规定停放各类车辆4000余辆次,规范摆放非机动车1.8万辆,张贴温馨提示单1.3万张。(鹤报融媒体记者 靖桂宇)
【#陕西省首例回收废旧电瓶非法经营案#一审开庭】#融媒大直播# 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郭某、陈某犯非法经营案罪一案。该案系陕西省首例无资质回收利用废旧电瓶污染环境犯罪,也是西安市环食药支队成立以来首例该类型案件。(记者 李璐 周锦霞)
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与贾某(已死亡)合伙在河南省洛宁县某地开设废旧电瓶拆解冶炼厂,拆解废旧铅酸电瓶提炼铅锭出售牟利。后李某经人介绍联系到西安被告人郭某、陈某等人,从郭某、陈某等人手里大肆收购废旧铅酸电瓶,将收购的废旧铅酸电瓶运送至该冶炼厂内,对废旧铅酸电瓶进行拆解,取出电瓶内铅芯冶炼成铅锭,将铅锭销售给河南省济源市某公司牟利。在拆解废旧铅酸电瓶的过程中,李某对废旧电瓶拆解时排出的有毒酸液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当地土壤,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被告人李某销售非法炼铅所得铅锭销售金额达10761万余元;被告人郭某将其收集大部分废旧铅酸电瓶出售给李某,销售金额达1933万余元;陈某收到李某转来销售废旧电瓶款 1205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与贾某(已死亡)合伙在河南省洛宁县某地开设废旧电瓶拆解冶炼厂,拆解废旧铅酸电瓶提炼铅锭出售牟利。后李某经人介绍联系到西安被告人郭某、陈某等人,从郭某、陈某等人手里大肆收购废旧铅酸电瓶,将收购的废旧铅酸电瓶运送至该冶炼厂内,对废旧铅酸电瓶进行拆解,取出电瓶内铅芯冶炼成铅锭,将铅锭销售给河南省济源市某公司牟利。在拆解废旧铅酸电瓶的过程中,李某对废旧电瓶拆解时排出的有毒酸液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当地土壤,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被告人李某销售非法炼铅所得铅锭销售金额达10761万余元;被告人郭某将其收集大部分废旧铅酸电瓶出售给李某,销售金额达1933万余元;陈某收到李某转来销售废旧电瓶款 1205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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