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月外贸增速回升明显】海关总署最新数据显示,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6.0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3%。5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45万亿元,增长9.6%。其中,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3%;进口1.47万亿元,增长2.8%。这是自2月进出口增速持续回落情况下,单月进出口增速的大幅反弹。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在我国外贸发展面临更趋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前5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了稳定增长,特别是5月当月,长三角地区进出口环比4月份增长了近20%,进出口明显恢复,全年外贸保稳提质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外贸总额稳定增长
结构进一步优化
辽宁大学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中心主任崔铮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外贸增速回升归功于多方面因素。一是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恢复并趋于稳定。5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迈入常态化阶段,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得以持续恢复并逐渐呈现稳定态势,各市场主体复工率和达产率不断提升,使得各外贸企业在集中释放前期积压订单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本企业的进出口实绩。二是稳外贸政策力度不断加大。5月稳外贸政策持续加码,更加注重提升港口转运和货物通关效率,更好地保障了企业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开展。如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并落实了稳外贸的一揽子措施,在支持企业保订单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三是全球外需回暖且呈现扩张趋势。摩根大通统计数据显示,5月全球制造业PMI值为49.6,较前期上涨了2.2个百分点。全球非制造业PMI值为47.8,较前期上涨了5.9个百分点,表明全球外需出现边际改善,呈现明显回暖且不断扩张趋势。四是出口产品价格受通胀影响上涨。东盟、欧盟部分成员国以及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的通胀压力不断加大,使得我国主要出口产品价格上涨,进而拉高了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
从前5个月外贸数据看,当前我国外贸增速回升的同时,外贸结构呈现进一步优化趋势,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5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0.27万亿元,增长12%,占我外贸总值的64%,比去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
“我国一般贸易在贸易主体、科技研发、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具有较大发展优势和潜力。”崔铮表示,如在贸易主体方面,民营企业是我国对外贸易开展的主体,由于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随机应变的特点,因而更适合开展生产销售主动权大、市场营销独立的一般贸易,其在发展一般贸易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前5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快速增长、比重提升。海关数据显示,民营企业进出口7.86万亿元,增长11.8%,占我外贸总值的49%,比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28万亿元,增长16.7%,占出口总值的59%;进口2.58万亿元,增长2.9%,占进口总值的36.5%。
贸易伙伴多元化
稳外贸仍需加力
前5个月,我国贸易多元化格局进一步巩固,对东盟、欧盟和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增长。数据显示,东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我国与东盟贸易总值为2.37万亿元,增长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8%;欧盟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欧盟贸易总值为2.2万亿元,增长7%,占13.7%;美国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总值为2万亿元,增长10.1%,占12.5%。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5.11万亿元,增长16.8%。
“前5个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规模占我外贸比重达到31.9%,拉动整体进出口增长5个百分点。” 李魁文表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更为密切,有效促进了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互补。
尽管外贸发展呈现恢复式增长态势,但专家普遍表示,世界经济复苏动力还比较脆弱,需求增长缓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畅,不能因为数据有起色而盲目乐观,仍要保持清醒。崔铮表示,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仍面临全球通胀加剧、东南亚国家竞争、疫情冲击等多方面压力,5月的外贸回暖能否持续尚需观察。
未来仍需进一步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外贸稳外资事关经济全局、就业大局。会议从扩大优质产品进口、保持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研究阶段性减免港口有关收费等方面作出进一步部署。
“下半年,我国可在外贸竞争力、外贸政策、疫情防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更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崔铮告诉记者,首先,我国应进一步提升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仅要注重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出口产品质量,而且要积极培育外贸发展的新业态和新型贸易方式,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有效应对全球通胀和外部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压力,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其次,我国应进一步加大稳外贸等政策的实施力度。在稳步提升港口转运和货物通关效率,保证物流畅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以此做到“保稳提质”,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此外,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对外贸易两手抓,多措并举做好疫情冲击背景下的复工复产工作,以此促进国内需求端和供给端的持续恢复,将疫情对外贸发展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中国贸易报记者 周东洋)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在我国外贸发展面临更趋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前5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实现了稳定增长,特别是5月当月,长三角地区进出口环比4月份增长了近20%,进出口明显恢复,全年外贸保稳提质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外贸总额稳定增长
结构进一步优化
辽宁大学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中心主任崔铮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外贸增速回升归功于多方面因素。一是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恢复并趋于稳定。5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迈入常态化阶段,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得以持续恢复并逐渐呈现稳定态势,各市场主体复工率和达产率不断提升,使得各外贸企业在集中释放前期积压订单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本企业的进出口实绩。二是稳外贸政策力度不断加大。5月稳外贸政策持续加码,更加注重提升港口转运和货物通关效率,更好地保障了企业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开展。如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并落实了稳外贸的一揽子措施,在支持企业保订单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三是全球外需回暖且呈现扩张趋势。摩根大通统计数据显示,5月全球制造业PMI值为49.6,较前期上涨了2.2个百分点。全球非制造业PMI值为47.8,较前期上涨了5.9个百分点,表明全球外需出现边际改善,呈现明显回暖且不断扩张趋势。四是出口产品价格受通胀影响上涨。东盟、欧盟部分成员国以及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的通胀压力不断加大,使得我国主要出口产品价格上涨,进而拉高了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
从前5个月外贸数据看,当前我国外贸增速回升的同时,外贸结构呈现进一步优化趋势,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5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0.27万亿元,增长12%,占我外贸总值的64%,比去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
“我国一般贸易在贸易主体、科技研发、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具有较大发展优势和潜力。”崔铮表示,如在贸易主体方面,民营企业是我国对外贸易开展的主体,由于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随机应变的特点,因而更适合开展生产销售主动权大、市场营销独立的一般贸易,其在发展一般贸易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前5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快速增长、比重提升。海关数据显示,民营企业进出口7.86万亿元,增长11.8%,占我外贸总值的49%,比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28万亿元,增长16.7%,占出口总值的59%;进口2.58万亿元,增长2.9%,占进口总值的36.5%。
贸易伙伴多元化
稳外贸仍需加力
前5个月,我国贸易多元化格局进一步巩固,对东盟、欧盟和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增长。数据显示,东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我国与东盟贸易总值为2.37万亿元,增长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8%;欧盟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欧盟贸易总值为2.2万亿元,增长7%,占13.7%;美国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总值为2万亿元,增长10.1%,占12.5%。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5.11万亿元,增长16.8%。
“前5个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规模占我外贸比重达到31.9%,拉动整体进出口增长5个百分点。” 李魁文表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更为密切,有效促进了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互补。
尽管外贸发展呈现恢复式增长态势,但专家普遍表示,世界经济复苏动力还比较脆弱,需求增长缓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畅,不能因为数据有起色而盲目乐观,仍要保持清醒。崔铮表示,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仍面临全球通胀加剧、东南亚国家竞争、疫情冲击等多方面压力,5月的外贸回暖能否持续尚需观察。
未来仍需进一步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外贸稳外资事关经济全局、就业大局。会议从扩大优质产品进口、保持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研究阶段性减免港口有关收费等方面作出进一步部署。
“下半年,我国可在外贸竞争力、外贸政策、疫情防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更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崔铮告诉记者,首先,我国应进一步提升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仅要注重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出口产品质量,而且要积极培育外贸发展的新业态和新型贸易方式,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有效应对全球通胀和外部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压力,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其次,我国应进一步加大稳外贸等政策的实施力度。在稳步提升港口转运和货物通关效率,保证物流畅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以此做到“保稳提质”,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此外,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对外贸易两手抓,多措并举做好疫情冲击背景下的复工复产工作,以此促进国内需求端和供给端的持续恢复,将疫情对外贸发展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中国贸易报记者 周东洋)
2021年创业公司倒闭名录:775家公司倒下了
2021年,行业洗牌依旧。
新年伊始,失去了最后一位潜在投资者的学霸君应声倒下。学霸君创始人、CEO张凯磊公开坦言,当头部在线教育机构疯狂融资时,学霸君已经3年没有融到资,并5次游走在资金链崩断边缘。
在经历了去年初的疫情后,资本变得越来越谨慎。缺少了资本的加持,创业公司深陷现金流断裂困境,逐渐走向破产清算。1月下旬,曾在新三板挂牌的天奇科技(832561.NQ)、富池精工(836107.NQ)、联邦化工(832517.NQ)、路骋国旅(831320.NQ)4家公司先后关闭,注销工商执照,退出创业舞台。
对此,时代数据连续第三年推出“创业公司倒闭名录”,涵盖了最新的创业公司注销或暂停运营名单,还收录了各创业公司的关闭时间、所属行业、注册地点、融资情况、关闭原因等客观信息。
据时代数据创业公司数据库统计,截至12月22日,今年一共有775家创业公司关闭,较去年同期的932家减少了157家。
从各月份来看,1月份关闭的公司最多,达到329家,占42.45%;其次是2月份和3月份,分别关闭219家和177家。今年一季度累计关闭创业公司725家,占全年的93.55%。
下面这张775家创业失败公司全名单,犹如775家公司的墓志铭,其背后埋葬了700多位创业者的造富梦想。
一、北京创业失败公司依旧最多
从公司所在地来看,位于北上广的创业公司关闭数量依然最多。其中,北京关闭的创业公司最多,达到190家,占比24.52%;紧随其后的是广东,有188家创业公司关闭,占比24.26%;上海以关闭110家创业公司排在第三。
二、企业服务行业倒下最多
从公司所属行业来看,关闭最多的是企业服务类公司,有103家;其次是电子商务类公司,有101家关闭;第三的是教育培训类公司,为81家;金融类和本地生活类公司并列第四,均有58家关闭。
去年关闭前四的创业公司行业为金融、企业服务、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相较之下,今年金融类公司关闭数量大幅减少。随着监管机构对金融行业监管制度环境的完善,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消失,行业逐步迈入合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教育培训行业监管的趋严,今年教育培训行业关闭企业较往年明显增多,其中不乏大牌教育培训机构。
8月12日,知名英语培训机构华尔街英语被曝出“将宣布破产”的传闻,其线下门店已陆续关停;8月31日,成立27年之久的老牌教育机构巨人教育公开表示,由于经营困难,秋季将无法继续向学员提供教学,可能也无法满足退费要求;而巨人教育的母公司、在美股上市的精锐教育(ONE.N)于10月12日对外宣布,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即日起暂停营业。
三、732家公司已经注销
从创业公司退出形式方面看,有732家公司已经完成公司营业执照的注销。其次,有19家公司对外宣布停止运营或被迫停止运营。另有14家公司正进行或将进行破产清算。此外,还不乏实控人涉案的、实控人失联的和实控人卷钱跑路的,甚至还有家公司已无资产可执行。
四、资金问题为创业公司倒下主因
从失败原因方面来看,烧钱、行业竞争、融资能力不足、现金流断裂、政策监管是创业失败的5大主因,分别涉及436家、428家、277家、231家、84家。此外,法律法规风险、营销不足、商业模式匮乏、产品入场时机、业务过于分散也是创业公司失败的原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倒下的创业公司仅有2家。这也意味着,疫情并不是创业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
五、近八成的创业公司未获投资者青睐
创业难,融资更难。对于还没有盈利能力的初创公司来说,没有优质的融资渠道,公司就不能实现快速的发展,也就无法在行业竞争中取得领先。据时代数据创业公司数据库显示,在今年关闭的创业公司中,一直都未获得投资的创业公司达到的617家,占所有关闭公司的79.61%,占比同比增加约5个百分点。
同时,只有63家公司进入到天使轮融资阶段,占比8.13%;仅30家公司进入到A轮融资阶段,占比3.87%;另有17家公司获战略投资融资。
此外,进入到A轮以上融资阶段的公司却寥寥无几,其中还包括因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而被收购的9家公司,最终也逃不过行业的洗牌。
从融资额方面来看,今年倒闭的创业公司中,融资最多的是汽车交通行业的拜腾汽车,融资额达到84亿元。尽管停摆了半年之久的拜腾汽车在今年1月4日与富士康达成战略合作并获注资;但很快7月12日,拜腾汽车关联公司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并于11月1日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紧随其后的是专业在线外教英语DaDa英语,融资约33亿元。12月7日,哒哒英语公开宣布,将于12月31日全面停止所有外教服务,公司将分批办理退费。
排名第三的是快递企业速尔快递,融资30亿元。5月18日,曾拥有超过100个直营转运中心、数千个服务网点和2000多个县市的运营网络的速尔快递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老牌社区团购同程生活在7月7日宣布决定申请破产前一天还曾将品牌更名为蜜橙生活,宣称新品牌将进一步加大团长私域流量及直播供应链端投入。未料次日,共获8轮融资、累计融资约28亿元的同程生活宣布倒下。
据时代数据梳理,在今年倒下的最为烧钱的15家公司中,来自教育培训行业的公司就有7家,其中有6家是受“双减”政策影响,同时也存在烧钱、现金流断裂等原因;来自电子商务行业的公司有4家,其中除1家社区团购类公司外,跨境电商、共享租衣等类型的电商公司也开始洗牌;来自物流行业的公司有2家,除速尔快递外,还有一家主打同城快速配送、估值曾一度高达70亿元的独角兽企业云鸟科技也不幸倒下;另两家公司分别来自汽车交通行业和农业行业。
2021年,行业洗牌依旧。
新年伊始,失去了最后一位潜在投资者的学霸君应声倒下。学霸君创始人、CEO张凯磊公开坦言,当头部在线教育机构疯狂融资时,学霸君已经3年没有融到资,并5次游走在资金链崩断边缘。
在经历了去年初的疫情后,资本变得越来越谨慎。缺少了资本的加持,创业公司深陷现金流断裂困境,逐渐走向破产清算。1月下旬,曾在新三板挂牌的天奇科技(832561.NQ)、富池精工(836107.NQ)、联邦化工(832517.NQ)、路骋国旅(831320.NQ)4家公司先后关闭,注销工商执照,退出创业舞台。
对此,时代数据连续第三年推出“创业公司倒闭名录”,涵盖了最新的创业公司注销或暂停运营名单,还收录了各创业公司的关闭时间、所属行业、注册地点、融资情况、关闭原因等客观信息。
据时代数据创业公司数据库统计,截至12月22日,今年一共有775家创业公司关闭,较去年同期的932家减少了157家。
从各月份来看,1月份关闭的公司最多,达到329家,占42.45%;其次是2月份和3月份,分别关闭219家和177家。今年一季度累计关闭创业公司725家,占全年的93.55%。
下面这张775家创业失败公司全名单,犹如775家公司的墓志铭,其背后埋葬了700多位创业者的造富梦想。
一、北京创业失败公司依旧最多
从公司所在地来看,位于北上广的创业公司关闭数量依然最多。其中,北京关闭的创业公司最多,达到190家,占比24.52%;紧随其后的是广东,有188家创业公司关闭,占比24.26%;上海以关闭110家创业公司排在第三。
二、企业服务行业倒下最多
从公司所属行业来看,关闭最多的是企业服务类公司,有103家;其次是电子商务类公司,有101家关闭;第三的是教育培训类公司,为81家;金融类和本地生活类公司并列第四,均有58家关闭。
去年关闭前四的创业公司行业为金融、企业服务、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相较之下,今年金融类公司关闭数量大幅减少。随着监管机构对金融行业监管制度环境的完善,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消失,行业逐步迈入合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教育培训行业监管的趋严,今年教育培训行业关闭企业较往年明显增多,其中不乏大牌教育培训机构。
8月12日,知名英语培训机构华尔街英语被曝出“将宣布破产”的传闻,其线下门店已陆续关停;8月31日,成立27年之久的老牌教育机构巨人教育公开表示,由于经营困难,秋季将无法继续向学员提供教学,可能也无法满足退费要求;而巨人教育的母公司、在美股上市的精锐教育(ONE.N)于10月12日对外宣布,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即日起暂停营业。
三、732家公司已经注销
从创业公司退出形式方面看,有732家公司已经完成公司营业执照的注销。其次,有19家公司对外宣布停止运营或被迫停止运营。另有14家公司正进行或将进行破产清算。此外,还不乏实控人涉案的、实控人失联的和实控人卷钱跑路的,甚至还有家公司已无资产可执行。
四、资金问题为创业公司倒下主因
从失败原因方面来看,烧钱、行业竞争、融资能力不足、现金流断裂、政策监管是创业失败的5大主因,分别涉及436家、428家、277家、231家、84家。此外,法律法规风险、营销不足、商业模式匮乏、产品入场时机、业务过于分散也是创业公司失败的原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倒下的创业公司仅有2家。这也意味着,疫情并不是创业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
五、近八成的创业公司未获投资者青睐
创业难,融资更难。对于还没有盈利能力的初创公司来说,没有优质的融资渠道,公司就不能实现快速的发展,也就无法在行业竞争中取得领先。据时代数据创业公司数据库显示,在今年关闭的创业公司中,一直都未获得投资的创业公司达到的617家,占所有关闭公司的79.61%,占比同比增加约5个百分点。
同时,只有63家公司进入到天使轮融资阶段,占比8.13%;仅30家公司进入到A轮融资阶段,占比3.87%;另有17家公司获战略投资融资。
此外,进入到A轮以上融资阶段的公司却寥寥无几,其中还包括因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而被收购的9家公司,最终也逃不过行业的洗牌。
从融资额方面来看,今年倒闭的创业公司中,融资最多的是汽车交通行业的拜腾汽车,融资额达到84亿元。尽管停摆了半年之久的拜腾汽车在今年1月4日与富士康达成战略合作并获注资;但很快7月12日,拜腾汽车关联公司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并于11月1日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紧随其后的是专业在线外教英语DaDa英语,融资约33亿元。12月7日,哒哒英语公开宣布,将于12月31日全面停止所有外教服务,公司将分批办理退费。
排名第三的是快递企业速尔快递,融资30亿元。5月18日,曾拥有超过100个直营转运中心、数千个服务网点和2000多个县市的运营网络的速尔快递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老牌社区团购同程生活在7月7日宣布决定申请破产前一天还曾将品牌更名为蜜橙生活,宣称新品牌将进一步加大团长私域流量及直播供应链端投入。未料次日,共获8轮融资、累计融资约28亿元的同程生活宣布倒下。
据时代数据梳理,在今年倒下的最为烧钱的15家公司中,来自教育培训行业的公司就有7家,其中有6家是受“双减”政策影响,同时也存在烧钱、现金流断裂等原因;来自电子商务行业的公司有4家,其中除1家社区团购类公司外,跨境电商、共享租衣等类型的电商公司也开始洗牌;来自物流行业的公司有2家,除速尔快递外,还有一家主打同城快速配送、估值曾一度高达70亿元的独角兽企业云鸟科技也不幸倒下;另两家公司分别来自汽车交通行业和农业行业。
最新“网售处方药”政策:5类制剂不得网售,“先销售再补处方”遭禁!
网售处方药终于逐步“开闸”,监管办法或将于今年12月施行。而此次的送审稿中明确了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注射剂、输液剂等五类制剂不得网络零售,并规定了“先有真实处方才能提供购买操作”,这或将对互联网医药平台造成较大影响。
近日,业界流传出一份由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函,要求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天津、辽宁、江苏、河南、重庆、四川省(市)药监局于2021年8月6日前反馈。
办法共六章50条,明确了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若通过审议,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销售范围采用负面清单管理:5类制剂不得网售
其中与以往版本对比有显著变化的是细化了网络销售范围:七类药品不得网络销售,五类制剂不得网络零售: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注射剂、输液剂等其他用药风险较高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零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明确先有真实处方才能提供购买操作,估计会对很多平台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送审稿明确:未获得处方前,禁止通过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处方药选择购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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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说,医药电商等网售平台不得先有处方药的展示和销售操作,然后才查验处方,而要先有真实处方才能给消费者提供购买的操作。事实上,各家平台惯常的操作莫不如此,甚至是先卖处方药再补处方的违规操作。如果这一规定执行的话,各家平台都需要在网站和APP上修改销售的流程和规则,运营方式将发生较大改变。
国家政策逐步对网售处方药解禁
此前(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中指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将在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建立)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这意味着,酝酿并争议多年的处方药网售政策,率先以在乐城先行区建立电子处方中心的方式得以落地。相信随着乐城的先行落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运营经验后,在不久的将来会在全国推开,而今,政策便已放开。
关于处方药网售政策,最早还需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既不能展示处方药信息,也不能网络销售处方药。
2018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表示,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2019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
2020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对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条件这一项中,意见稿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同时也明确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可以说网售处方药解禁之路是一波三折。虽说终于迎来了政策放开,但监管仍是一道难题。最新一版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相比,新增了近20条监管细则,提高了监管门槛,并增加了处罚力度。而此次的送审稿,又再次明确了一些细节。
地方也在开始制定相关政策
此外,虽然最终的管理办法未正式公布,但近日,首个针对零售药店网络售药的规定率先在湖北发布,湖北省药监局发公开征求《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试行)》。
其中有关“互联网药品零售”的条款指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保证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以设置远程药柜提供自动售药服务,其中,具备初级服务能力的仅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具备高级药学服务能力的,可以同时销售处方药。
可以看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网络售药的监管力度一定是趋严的。尽管如此,网售处方药最终的全面“开闸”,也将为互联网医药企业和实体药店带来新的机会!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网售处方药终于逐步“开闸”,监管办法或将于今年12月施行。而此次的送审稿中明确了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注射剂、输液剂等五类制剂不得网络零售,并规定了“先有真实处方才能提供购买操作”,这或将对互联网医药平台造成较大影响。
近日,业界流传出一份由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函,要求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天津、辽宁、江苏、河南、重庆、四川省(市)药监局于2021年8月6日前反馈。
办法共六章50条,明确了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若通过审议,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销售范围采用负面清单管理:5类制剂不得网售
其中与以往版本对比有显著变化的是细化了网络销售范围:七类药品不得网络销售,五类制剂不得网络零售: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注射剂、输液剂等其他用药风险较高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零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明确先有真实处方才能提供购买操作,估计会对很多平台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送审稿明确:未获得处方前,禁止通过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处方药选择购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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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说,医药电商等网售平台不得先有处方药的展示和销售操作,然后才查验处方,而要先有真实处方才能给消费者提供购买的操作。事实上,各家平台惯常的操作莫不如此,甚至是先卖处方药再补处方的违规操作。如果这一规定执行的话,各家平台都需要在网站和APP上修改销售的流程和规则,运营方式将发生较大改变。
国家政策逐步对网售处方药解禁
此前(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中指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将在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建立)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这意味着,酝酿并争议多年的处方药网售政策,率先以在乐城先行区建立电子处方中心的方式得以落地。相信随着乐城的先行落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运营经验后,在不久的将来会在全国推开,而今,政策便已放开。
关于处方药网售政策,最早还需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既不能展示处方药信息,也不能网络销售处方药。
2018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表示,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2019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
2020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对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条件这一项中,意见稿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同时也明确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可以说网售处方药解禁之路是一波三折。虽说终于迎来了政策放开,但监管仍是一道难题。最新一版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相比,新增了近20条监管细则,提高了监管门槛,并增加了处罚力度。而此次的送审稿,又再次明确了一些细节。
地方也在开始制定相关政策
此外,虽然最终的管理办法未正式公布,但近日,首个针对零售药店网络售药的规定率先在湖北发布,湖北省药监局发公开征求《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试行)》。
其中有关“互联网药品零售”的条款指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保证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以设置远程药柜提供自动售药服务,其中,具备初级服务能力的仅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具备高级药学服务能力的,可以同时销售处方药。
可以看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网络售药的监管力度一定是趋严的。尽管如此,网售处方药最终的全面“开闸”,也将为互联网医药企业和实体药店带来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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