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学典:《论语.宪问》14.28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此章多数人认为应与上章合为一章。
▲位:职位、本职。此处可看作是人在社会、团体中的职分和应尽之义务。一说专指政位。黄勉斋曰:“位,身所处之地,越所处而思,则为出位矣。”
▲此艮卦之象辞也:艮(gèn),代表山,意为“静止”。本卦是同卦相叠,上下卦均为艮为山为静止,两山重叠,困于山中,此时宜止不宜进。《艮》卦中的对应爻均不相应,不能相互帮辅,因此有受困而止之象。君子应该抑制自己的欲望,调整自己的言行,止得其所,才能“无咎”。《序卦传》说:“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当止则止,当行则行,动静相宜,才是成事之道。《杂卦传》说:“《震》,起也;《艮》,止也”,《艮》卦与《震》卦相反,事物发展到了极点,就会进入相对静止的状态,静止如山,当止则止。不论是行动还是静止,都应该根据时机而定,这样才能无灾无祸,才能拥有前途光明。《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意思是:《象辞》说:两山重叠就是《艮》卦的卦象,君子应该思考不超出自己的位置。
■现代翻译:曾子说:“君子思虑不超出自己的本职。”
●何晏等《论语集解》:孔安国曰:“不越其职。”
●皇侃《论语义疏》:诫人各专己职,不得滥谋图他人之政也。君子思虑当己分内,不得出己之外而思他人事。思于分外,徒劳不可得。袁氏曰:“不求分外。”
●刑昺《论语注疏》:此章戒人之僭滥侵官也。言思虑所及,不越其职。
●陈祥道《论语全解》:事君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不在其位而谋其政,则冒。乱者,非所谓知务也;冒者,非所谓知分也。
●朱熹《论语集注》:此艮卦之象辞也。曾子盖尝称之,记者因上章之语而类记之也。范氏曰:“物各止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故君子所思不出其位,而君臣、上下、大小,皆得其职也。”
●张栻《癸巳论语解》:位,非独禄位之称。大而君臣父子,微而一事一物之间。当其时,与其地,所思有所止,而无所越,皆为不出其位也。非有主乎其中者,其能然乎?
●清《四书解义》:此一章书是曾子述艮卦之象辞以示人也。曾子曰:凡人心所用为思,身所处为位,思适安乎其位,天理之公也。思茍越乎其位,人欲之私也。是以君子即其见在所居之地,求其日用常行之道,如为君臣则思仁敬,为父子则思慈孝,为兄弟则思友恭,貌言视听则思肃乂哲谋,君子之心惟安于所遇,如此盖艮者止也。君子观艮止之象,而知物各有其分,故思亦止于其分。世之憧憧往来,邪妄胶扰而莫能自制者,其亦未审于慎思之义耳。故宋儒程子曰:“人心不可有所系。”又曰:“心要在腔子里正。”所以教人慎用其思,善用其心,以全此虚灵不昩之本体耳。
●刘宝楠《论语正义》:毛氏奇龄《稽求篇》:“或古原有此语,而夫子引以作《象辞》。曾子又引以证‘不在其位’之语,故不署‘象曰’、‘子曰’二字,亦未可知。”《中庸》云:“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已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郑注:“不愿乎其外,谓思不出其位也。”
●钱穆《论语新解》:本章承上章而类记之。或是《泰伯篇》记者未知有曾子此语,而记此篇者知之,故遂并著之。位指政治上之职位言。从政当各专己职,越职出位而思,徒劳无补,并滋纷乱。本章又见《易.艮卦》之《象辞》,疑《象辞》后出,非曾子引《象辞》。
●南怀瑾《论语别裁》:这句话可以作为解释《为政》中“《诗》三百,一以言蔽之,曰:思无邪”那句话。同时也是上面“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注解。一个人,不要太不守本分。不守本分就是幻想、妄想,徒劳而无益的。
★此章论心思行当动静相宜也。唐文治曰:“曾子引之,以为省身守约之要。位者,兼性分、职分而言。性分之位,喜怒哀乐、视听言动是也;职分之位,君臣父子五伦,以及富贵贫贱、夷狄患难之境是也。”知物各有其分,故思亦止于其分,“治一事之理,即治万事之理”。此章宜参《易.艮卦》解之,君子应克己,逆境时,寡其过,慎其行,讷其言,知当止而止,心持中而自求脱困也;顺境时,知动极则止,知居安而思危,有临渊之预谋,有取舍之不惑,有随心之不逾矩,不顺势而过为,皆俟时机而定,则事德可有得;处平时,微而一事一物之间,皆当其时,与其地,所思有所止,而无所越,所行守其分,皆不出位。 https://t.cn/RxRVHIh
▲此章多数人认为应与上章合为一章。
▲位:职位、本职。此处可看作是人在社会、团体中的职分和应尽之义务。一说专指政位。黄勉斋曰:“位,身所处之地,越所处而思,则为出位矣。”
▲此艮卦之象辞也:艮(gèn),代表山,意为“静止”。本卦是同卦相叠,上下卦均为艮为山为静止,两山重叠,困于山中,此时宜止不宜进。《艮》卦中的对应爻均不相应,不能相互帮辅,因此有受困而止之象。君子应该抑制自己的欲望,调整自己的言行,止得其所,才能“无咎”。《序卦传》说:“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当止则止,当行则行,动静相宜,才是成事之道。《杂卦传》说:“《震》,起也;《艮》,止也”,《艮》卦与《震》卦相反,事物发展到了极点,就会进入相对静止的状态,静止如山,当止则止。不论是行动还是静止,都应该根据时机而定,这样才能无灾无祸,才能拥有前途光明。《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意思是:《象辞》说:两山重叠就是《艮》卦的卦象,君子应该思考不超出自己的位置。
■现代翻译:曾子说:“君子思虑不超出自己的本职。”
●何晏等《论语集解》:孔安国曰:“不越其职。”
●皇侃《论语义疏》:诫人各专己职,不得滥谋图他人之政也。君子思虑当己分内,不得出己之外而思他人事。思于分外,徒劳不可得。袁氏曰:“不求分外。”
●刑昺《论语注疏》:此章戒人之僭滥侵官也。言思虑所及,不越其职。
●陈祥道《论语全解》:事君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不在其位而谋其政,则冒。乱者,非所谓知务也;冒者,非所谓知分也。
●朱熹《论语集注》:此艮卦之象辞也。曾子盖尝称之,记者因上章之语而类记之也。范氏曰:“物各止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故君子所思不出其位,而君臣、上下、大小,皆得其职也。”
●张栻《癸巳论语解》:位,非独禄位之称。大而君臣父子,微而一事一物之间。当其时,与其地,所思有所止,而无所越,皆为不出其位也。非有主乎其中者,其能然乎?
●清《四书解义》:此一章书是曾子述艮卦之象辞以示人也。曾子曰:凡人心所用为思,身所处为位,思适安乎其位,天理之公也。思茍越乎其位,人欲之私也。是以君子即其见在所居之地,求其日用常行之道,如为君臣则思仁敬,为父子则思慈孝,为兄弟则思友恭,貌言视听则思肃乂哲谋,君子之心惟安于所遇,如此盖艮者止也。君子观艮止之象,而知物各有其分,故思亦止于其分。世之憧憧往来,邪妄胶扰而莫能自制者,其亦未审于慎思之义耳。故宋儒程子曰:“人心不可有所系。”又曰:“心要在腔子里正。”所以教人慎用其思,善用其心,以全此虚灵不昩之本体耳。
●刘宝楠《论语正义》:毛氏奇龄《稽求篇》:“或古原有此语,而夫子引以作《象辞》。曾子又引以证‘不在其位’之语,故不署‘象曰’、‘子曰’二字,亦未可知。”《中庸》云:“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已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郑注:“不愿乎其外,谓思不出其位也。”
●钱穆《论语新解》:本章承上章而类记之。或是《泰伯篇》记者未知有曾子此语,而记此篇者知之,故遂并著之。位指政治上之职位言。从政当各专己职,越职出位而思,徒劳无补,并滋纷乱。本章又见《易.艮卦》之《象辞》,疑《象辞》后出,非曾子引《象辞》。
●南怀瑾《论语别裁》:这句话可以作为解释《为政》中“《诗》三百,一以言蔽之,曰:思无邪”那句话。同时也是上面“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注解。一个人,不要太不守本分。不守本分就是幻想、妄想,徒劳而无益的。
★此章论心思行当动静相宜也。唐文治曰:“曾子引之,以为省身守约之要。位者,兼性分、职分而言。性分之位,喜怒哀乐、视听言动是也;职分之位,君臣父子五伦,以及富贵贫贱、夷狄患难之境是也。”知物各有其分,故思亦止于其分,“治一事之理,即治万事之理”。此章宜参《易.艮卦》解之,君子应克己,逆境时,寡其过,慎其行,讷其言,知当止而止,心持中而自求脱困也;顺境时,知动极则止,知居安而思危,有临渊之预谋,有取舍之不惑,有随心之不逾矩,不顺势而过为,皆俟时机而定,则事德可有得;处平时,微而一事一物之间,皆当其时,与其地,所思有所止,而无所越,所行守其分,皆不出位。 https://t.cn/RxRVHIh
#国学##星座#十神论命——正印#好运#
正印者,阴生阳,阳生阴,生扶日主有情。
有一种“牺牲自己,成就他人”之五行“有情”。
如木生火,木要自焚为灰,才有“火”之形成。
正印有全局考量(顾全大局),其相生的力量,不是利害,而是阴阳有情。
正印格:不会因“利害”而影响,而是“自觉”一切自我牺牲,不问成败,有条理,此是五行性。
若付诸于人性,即是除了“五行性”之无私,还有符合对方之“方法”,若但以“成败”而言,则基本上之“成败”,在于四柱有无“官杀”通关。印是清雅之神,并无具体之实质,有“官杀”,则有公权力之支持。
正印成格,或正印多见者:有明显的“谋士、文人”气质。
正印多者:为人聪明有谋,善于隐藏自己心中真正的目的。看情形而来表达,是属于“善解人意”的智慧人士。即使遇到不如意的遭遇与环境,也能顺应外界的客观形势。是一种典型的“识时务之俊杰”。
“正印”不怕日主坐死绝,反而怕日主太强,如果日主在地支之中有“禄、旺”之根,而又“正印”太多,如此,反作“孤寂”与“不善理财”。
“正印”在六亲之中代表“母亲”,如果“正印”自坐死绝,或者天干“正印”,而地支有“冲刑”,皆是主不利于“母亲”,唯在“时柱”者,则不作此论。
单独的“正印”多,并不主有大的福业,只主“秀气、艺术、文采”之气质。必须“正官、七杀”也出天干,一种“杀生印,印生身”的气势,如此,方能从吉而论。
正印成格者:一生都受“母亲”在性格上直接、间接的影响。
一、正印,通关三联制
任何一种十神,都有相克的“忌神”,独以“正印格”有些趣论。
1、印怕财克。
2、财是“金钱与女缘”,常人又不能离此二种生态。
3、正印格,能不受“财”拖累,又有良好“妻室”,必须在八字上先要有官杀,如此就形成“财生官杀,官杀生印”三联通关。
4、官杀又可以制“比劫夺财”。职是之故,“正印”在论命之时,它的“性格、六亲”只是一种文人现象,论命是论实务之成败,寻常八字不一定有“成败”之论,人命一旦入“正印格”,就有机会论成败了。关键只在四柱有没有“通根”之“官杀”,哪怕是“官杀混杂”,也总比完全没有“官杀”为吉。女命尤重“官杀”。
“正印”坐“比肩”,或者坐“羊刃、劫财”,都没有大妨害,最多只是家族人口不多而已。因为正印怕“财”,有“比肩、劫财”在地支之中,反而可以制“财”,以免“财去克印”之弊。
“正印”多者,只有在两项情形之下,不怕“财星”来克制:
1、有“比肩”在天干者,不怕“财星”。
2、有“正官”或“七杀”在天干者,也不畏“财星”。
“正印”怕“财”,大抵是以单纯式的原则而言,也即是以“十神生克”中,“财克印”,依公式而言,基本上只要“财星”的根,不要在“禄、旺”之位,以及不是多根式的“财”出天干,则不是十分忌讳之事。
二、喜“先财后印”,忌“先印后财”
至于“印”与“财”同时出天干,而且又是接近于“势均力敌”之时,除了以上所说的“比肩、官杀”可以疏通以外,即使是在没有“比肩、官杀”的疏通,只要是“财”在前,而“印”在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妨碍。如果是“印”在前,“财”在后,那就是很不理想之配属了。
经曰:先财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财,恐遭忧辱。
这是一项很明显的“人性化”说辞。
1、先财后印:先有足够的钱,再谈清高,就没有闲言闲语。
2、先印后财:先谈清高,然后又要钱,会有事后闲话。
“正印”过多的人,又不见“正官七杀”化杀为权,则为人个性,属于礼貌性、意会性之保守本分,不轻易改弦易辙,常以“十鸟在树,不如一鸟在手”的心态来处事,职业稳定,很少改行。谦和中有修养,带些机警,眼神谦和中有打量他人之意味、和光同尘,而躲避不必要的事,但言辞温和,多少抱着“何必得罪你”的观点。
“正印”过多的人,理财保守,不太多无谓之人情,通常只止于“茶与同情”,虽然不太主动帮助人,但遇事之际,恒常抱有“得予人方便,且方便”,只要不拖累自己,处于“厚道”与“自保”之间的心态。
1、先财后印,无冲刑者,一生吉祥。
2、先印后财,平生多为他人奔忙(男命)。
3、“正印”坐“正财”,夫妻随娶随伤(男命)。
月柱“正印”坐专位“正财”,即使不见冲刑,也可以视之为有“克妻”之征兆。
时柱“正印”坐专位“正财”,则主此命年近50岁,始有正常之婚姻,青年、中年之感情生涯,必无结局。
以上皆是指“正印格”带“财”为主:
a、通常是指当事人会赚钱,但不会理财。
b、有“官杀”通关者,能有“理财能力”的异性相助。
c、没有“官杀”通关者,反而有“被剥削”金钱之现象(女人吞吃了当事人的钱)。
4、“正印”坐“正印”,在专位者,则过于自信。
如此的一种“正印”坐专位“正印”,则是将“艺文”视为商品。视“谦虚礼貌”是人生成功的一种阶梯,重视实际,不尚浮谈,提得起,放得下。如果是“女命”,则是感情内敛之人,恐有迟婚之虞。
“正印”坐专位“正印”者,不论男女,母长寿。或通根日时地支,女命子息迟,头胎恐有流产之虞。四柱没有“正官、七杀”者,女命无良缘(夫缘不定)。男命则以“高级艺术”而栖身,从事商业,则性格孤僻而不聚财。而四见正印,则作“偏印”论,须“偏财”。三合印,如庚日申子辰,亦作“偏印”论,须“偏财”。
5、“正印”坐专位“偏印”:职业多有兼取。
“正印”坐专位“偏印”者,另有下列之征兆:
a、家庭不吉,眷属有疾,或有特别之嗜好。
b、子息迟。
c、财务状况是“双关性”者居多,明的一种行业,配合于不明朗化的另一种实质行业。
d、女命则为“双重性格”,今日否定昨日自己的观点。
6、“正印”坐“伤官”:只宜从事清高之事业,尤其不利于“名利”场中争逐。女命婚姻有阻。
正印坐伤官,不论男女,俱皆因“不合群”之个性,难有作为。在时支略为作“佳”论,人至晚年,自己多少会有些自制。
7、“正印、七杀、羊刃”全者,女命乃宗教人士之命否则独身:
a、自视甚高,且有“矫情自端”之恃才傲物情节。
b、身体恐有“隐疾”。
c、性格偏狭,缺乏应有之耐心。
在男性八字之中,有“七杀、正印、羊刃”全者,亦有下列之特征:
a、能善陈条理,而少实质上的经验。
b、有自命清高的倾向,不喜欢与“志不同,道不合”的人相处。
c、心思精微,亦以相同之心态要求他人,而近似“挑剔”。
d、经常有“小疾”缠身。
e、婚姻不佳,恐有“非婚生子女”。
8、“正印”坐“羊刃”:身心多伤,心疲力竭。
通常都是力疾从公(带病坚持工作),猝死在办公地点之人士。
寻常八字,正印格大抵是属于“文职”的上班族。为人谦虚,不卷入是非,但不是积极性之人。遇事能避则避,却不会主动不利于他人。
不论男女,“正印格”一切关联,只在有没有“官杀”坐旺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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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印者,阴生阳,阳生阴,生扶日主有情。
有一种“牺牲自己,成就他人”之五行“有情”。
如木生火,木要自焚为灰,才有“火”之形成。
正印有全局考量(顾全大局),其相生的力量,不是利害,而是阴阳有情。
正印格:不会因“利害”而影响,而是“自觉”一切自我牺牲,不问成败,有条理,此是五行性。
若付诸于人性,即是除了“五行性”之无私,还有符合对方之“方法”,若但以“成败”而言,则基本上之“成败”,在于四柱有无“官杀”通关。印是清雅之神,并无具体之实质,有“官杀”,则有公权力之支持。
正印成格,或正印多见者:有明显的“谋士、文人”气质。
正印多者:为人聪明有谋,善于隐藏自己心中真正的目的。看情形而来表达,是属于“善解人意”的智慧人士。即使遇到不如意的遭遇与环境,也能顺应外界的客观形势。是一种典型的“识时务之俊杰”。
“正印”不怕日主坐死绝,反而怕日主太强,如果日主在地支之中有“禄、旺”之根,而又“正印”太多,如此,反作“孤寂”与“不善理财”。
“正印”在六亲之中代表“母亲”,如果“正印”自坐死绝,或者天干“正印”,而地支有“冲刑”,皆是主不利于“母亲”,唯在“时柱”者,则不作此论。
单独的“正印”多,并不主有大的福业,只主“秀气、艺术、文采”之气质。必须“正官、七杀”也出天干,一种“杀生印,印生身”的气势,如此,方能从吉而论。
正印成格者:一生都受“母亲”在性格上直接、间接的影响。
一、正印,通关三联制
任何一种十神,都有相克的“忌神”,独以“正印格”有些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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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是“金钱与女缘”,常人又不能离此二种生态。
3、正印格,能不受“财”拖累,又有良好“妻室”,必须在八字上先要有官杀,如此就形成“财生官杀,官杀生印”三联通关。
4、官杀又可以制“比劫夺财”。职是之故,“正印”在论命之时,它的“性格、六亲”只是一种文人现象,论命是论实务之成败,寻常八字不一定有“成败”之论,人命一旦入“正印格”,就有机会论成败了。关键只在四柱有没有“通根”之“官杀”,哪怕是“官杀混杂”,也总比完全没有“官杀”为吉。女命尤重“官杀”。
“正印”坐“比肩”,或者坐“羊刃、劫财”,都没有大妨害,最多只是家族人口不多而已。因为正印怕“财”,有“比肩、劫财”在地支之中,反而可以制“财”,以免“财去克印”之弊。
“正印”多者,只有在两项情形之下,不怕“财星”来克制:
1、有“比肩”在天干者,不怕“财星”。
2、有“正官”或“七杀”在天干者,也不畏“财星”。
“正印”怕“财”,大抵是以单纯式的原则而言,也即是以“十神生克”中,“财克印”,依公式而言,基本上只要“财星”的根,不要在“禄、旺”之位,以及不是多根式的“财”出天干,则不是十分忌讳之事。
二、喜“先财后印”,忌“先印后财”
至于“印”与“财”同时出天干,而且又是接近于“势均力敌”之时,除了以上所说的“比肩、官杀”可以疏通以外,即使是在没有“比肩、官杀”的疏通,只要是“财”在前,而“印”在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妨碍。如果是“印”在前,“财”在后,那就是很不理想之配属了。
经曰:先财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财,恐遭忧辱。
这是一项很明显的“人性化”说辞。
1、先财后印:先有足够的钱,再谈清高,就没有闲言闲语。
2、先印后财:先谈清高,然后又要钱,会有事后闲话。
“正印”过多的人,又不见“正官七杀”化杀为权,则为人个性,属于礼貌性、意会性之保守本分,不轻易改弦易辙,常以“十鸟在树,不如一鸟在手”的心态来处事,职业稳定,很少改行。谦和中有修养,带些机警,眼神谦和中有打量他人之意味、和光同尘,而躲避不必要的事,但言辞温和,多少抱着“何必得罪你”的观点。
“正印”过多的人,理财保守,不太多无谓之人情,通常只止于“茶与同情”,虽然不太主动帮助人,但遇事之际,恒常抱有“得予人方便,且方便”,只要不拖累自己,处于“厚道”与“自保”之间的心态。
1、先财后印,无冲刑者,一生吉祥。
2、先印后财,平生多为他人奔忙(男命)。
3、“正印”坐“正财”,夫妻随娶随伤(男命)。
月柱“正印”坐专位“正财”,即使不见冲刑,也可以视之为有“克妻”之征兆。
时柱“正印”坐专位“正财”,则主此命年近50岁,始有正常之婚姻,青年、中年之感情生涯,必无结局。
以上皆是指“正印格”带“财”为主:
a、通常是指当事人会赚钱,但不会理财。
b、有“官杀”通关者,能有“理财能力”的异性相助。
c、没有“官杀”通关者,反而有“被剥削”金钱之现象(女人吞吃了当事人的钱)。
4、“正印”坐“正印”,在专位者,则过于自信。
如此的一种“正印”坐专位“正印”,则是将“艺文”视为商品。视“谦虚礼貌”是人生成功的一种阶梯,重视实际,不尚浮谈,提得起,放得下。如果是“女命”,则是感情内敛之人,恐有迟婚之虞。
“正印”坐专位“正印”者,不论男女,母长寿。或通根日时地支,女命子息迟,头胎恐有流产之虞。四柱没有“正官、七杀”者,女命无良缘(夫缘不定)。男命则以“高级艺术”而栖身,从事商业,则性格孤僻而不聚财。而四见正印,则作“偏印”论,须“偏财”。三合印,如庚日申子辰,亦作“偏印”论,须“偏财”。
5、“正印”坐专位“偏印”:职业多有兼取。
“正印”坐专位“偏印”者,另有下列之征兆:
a、家庭不吉,眷属有疾,或有特别之嗜好。
b、子息迟。
c、财务状况是“双关性”者居多,明的一种行业,配合于不明朗化的另一种实质行业。
d、女命则为“双重性格”,今日否定昨日自己的观点。
6、“正印”坐“伤官”:只宜从事清高之事业,尤其不利于“名利”场中争逐。女命婚姻有阻。
正印坐伤官,不论男女,俱皆因“不合群”之个性,难有作为。在时支略为作“佳”论,人至晚年,自己多少会有些自制。
7、“正印、七杀、羊刃”全者,女命乃宗教人士之命否则独身:
a、自视甚高,且有“矫情自端”之恃才傲物情节。
b、身体恐有“隐疾”。
c、性格偏狭,缺乏应有之耐心。
在男性八字之中,有“七杀、正印、羊刃”全者,亦有下列之特征:
a、能善陈条理,而少实质上的经验。
b、有自命清高的倾向,不喜欢与“志不同,道不合”的人相处。
c、心思精微,亦以相同之心态要求他人,而近似“挑剔”。
d、经常有“小疾”缠身。
e、婚姻不佳,恐有“非婚生子女”。
8、“正印”坐“羊刃”:身心多伤,心疲力竭。
通常都是力疾从公(带病坚持工作),猝死在办公地点之人士。
寻常八字,正印格大抵是属于“文职”的上班族。为人谦虚,不卷入是非,但不是积极性之人。遇事能避则避,却不会主动不利于他人。
不论男女,“正印格”一切关联,只在有没有“官杀”坐旺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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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用户协议动辄上万字,君子之约不妨简明扼要】#你没读过的app用户协议有哪些坑#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喊话APP,给用户协议“减肥”。消保委的一项调查显示,APP冗长协议中的加粗条款,很难对消费者起到显著提示的作用。
每次注册账号或者安装软件时,屏幕上都会弹出“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但在点击“同意”之前,大多数人都不会认真阅读,以至于不少网友调侃,当代人最常用的谎言就是“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
用户对APP协议视而不见,并不是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毫不在意,而是相关协议太难读。动辄上万字的协议,大量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成段成段的加粗加黑字体,实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哪怕是花费几十分钟时间全篇通读,恐怕也会似懂非懂。更遑论,即使对相关协议存在异议,在“不同意就不能用”的霸王条款下,用户也只能无奈接受。当读与不读没有任何区别,用户自然懒得费心耗力。
但未阅读就同意,甚至于无奈被同意,对于用户而言,都暗藏着风险。有的APP声称会根据需要修订隐私协议,但用户无法及时得知内容是否有所更新。亦有APP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指出,平台对于用户的视频、照片、文字等,均享有永久的、无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费的使用权。诸如此类,无疑都在加剧个人信息被过度索取和泄露的风险。
用户协议本该是双方明确权责的君子之约,但种种冗长甚至于霸王条款的暗箱操作,早已让其偏离了初衷。用户协议为何不能清楚明了,简单易懂?恐怕更多的还是平台方的小心机在作祟。冗长的用户协议留下了挖坑设陷的空间,哪怕因此隐私泄露,平台也可以以用户同意为托辞。
APP运营方的小心思真能实现吗?恐怕也不尽然。《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指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合同法》亦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也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平台很难凭用户协议中的暗箱操作豁免责任。
就此而言,平台与其费尽心机搞出用户无力阅读的冗长协议,不如好好尊重一下用户的阅读体验,遵守法律划定的信息收集红线,用简洁易懂的文字来明确各自的权责和边界。值得一提的是,有不少购物APP已经做出了改变,将“隐私政策摘要”“应用权限说明”等关键信息单独列出,并通过图文或表格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呈现出来,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珠玉在前,也期待着能有更多的APP可以主动给冗长晦涩的用户协议“瘦瘦身”“减减肥”。以显著方式呈现关键信息,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提升使用体验,才能用诚心换来真心,真正赢得用户的信任与口碑。而通过冗长的用户协议挖坑设陷,不仅要面对舆论的口诛笔伐,更将迎接监管部门的处罚。(正观评论员 王航)
每次注册账号或者安装软件时,屏幕上都会弹出“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但在点击“同意”之前,大多数人都不会认真阅读,以至于不少网友调侃,当代人最常用的谎言就是“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
用户对APP协议视而不见,并不是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毫不在意,而是相关协议太难读。动辄上万字的协议,大量晦涩难懂的专业用语,成段成段的加粗加黑字体,实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哪怕是花费几十分钟时间全篇通读,恐怕也会似懂非懂。更遑论,即使对相关协议存在异议,在“不同意就不能用”的霸王条款下,用户也只能无奈接受。当读与不读没有任何区别,用户自然懒得费心耗力。
但未阅读就同意,甚至于无奈被同意,对于用户而言,都暗藏着风险。有的APP声称会根据需要修订隐私协议,但用户无法及时得知内容是否有所更新。亦有APP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指出,平台对于用户的视频、照片、文字等,均享有永久的、无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费的使用权。诸如此类,无疑都在加剧个人信息被过度索取和泄露的风险。
用户协议本该是双方明确权责的君子之约,但种种冗长甚至于霸王条款的暗箱操作,早已让其偏离了初衷。用户协议为何不能清楚明了,简单易懂?恐怕更多的还是平台方的小心机在作祟。冗长的用户协议留下了挖坑设陷的空间,哪怕因此隐私泄露,平台也可以以用户同意为托辞。
APP运营方的小心思真能实现吗?恐怕也不尽然。《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指出,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合同法》亦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也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平台很难凭用户协议中的暗箱操作豁免责任。
就此而言,平台与其费尽心机搞出用户无力阅读的冗长协议,不如好好尊重一下用户的阅读体验,遵守法律划定的信息收集红线,用简洁易懂的文字来明确各自的权责和边界。值得一提的是,有不少购物APP已经做出了改变,将“隐私政策摘要”“应用权限说明”等关键信息单独列出,并通过图文或表格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呈现出来,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珠玉在前,也期待着能有更多的APP可以主动给冗长晦涩的用户协议“瘦瘦身”“减减肥”。以显著方式呈现关键信息,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提升使用体验,才能用诚心换来真心,真正赢得用户的信任与口碑。而通过冗长的用户协议挖坑设陷,不仅要面对舆论的口诛笔伐,更将迎接监管部门的处罚。(正观评论员 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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