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赐福制片人#
1.非官方消息勿听勿信。
2.希望你能说到做到,真的能尊重原著的每一个角色,好好选角。
3.既然表示会结合粉丝意见,那几方粉丝包括书粉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希望不要选那几位演员,书粉也不欢迎骂过作者的演员粉丝。
@辛迪加影视
书粉本质要求就是想要一个贴合角色的演员,如果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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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然表示会结合粉丝意见,那几方粉丝包括书粉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希望不要选那几位演员,书粉也不欢迎骂过作者的演员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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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然表示会结合粉丝意见,那几方粉丝包括书粉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希望不要选那几位演员,书粉也不欢迎骂过作者的演员粉丝。
@辛迪加影视
书粉本质要求就是想要一个贴合角色的演员,如果不符合那官宣也不约⚠️
1.非官方消息勿听勿信。
2.希望你能说到做到,真的能尊重原著的每一个角色,好好选角。
3.既然表示会结合粉丝意见,那几方粉丝包括书粉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希望不要选那几位演员,书粉也不欢迎骂过作者的演员粉丝。
@辛迪加影视
书粉本质要求就是想要一个贴合角色的演员,如果不符合那官宣也不约⚠️
每天读书[玫瑰]
今天看了18个案例,从二十五到四十二,将近全书一半。现选几个共享,或许能帮到您。
三十六、不当减少认缴资本对未获通知的特定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甲公司与被申请人乙公司、张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就未届出资期限的认缴出资,乙公司股东张某、刘某享有期限利益,但此种期限利益为相对固定期限,在公司债务产生后不得擅自变更。在执行阶段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需以认缴出资为范围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乙公司不当减少认缴出资的行为,对其未依照《公司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通知的特定债权人,不发生减资法律效力,在公司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公司股东仍应在其认缴但未届期限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理,认缴的出资是公司财产,相当于股东拖欠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债务人,公司是债权人。)
三十七、债权人未提供证据证明次债权存在时不能行使代位权
——关于上诉人甲公司因被上诉人乙学院,原审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权存在与否需要结合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举证来综合判断。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次债权存在且已到期,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三十八、法定债务加速到期应当整体类推予以判定
——再审申请人某置业公司、许某某与被申请人杨某某及原审第三人某科技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加速到期的情形下,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民法典》第527条第1款)、第69条(《民法典》第528条)、第94条第(2)项(《民法典》第578条)、第108条(《民法典》第528条)、第167条(《民法典》第634条)等法律规定,从根本违约、违约行为的形态以及不安抗辩权等角度,综合判定债务是否构成法定加速到期,而不能单一以《合同法》第108条(《民法典》第528条)规定作为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
三十九、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信息保管和披露的义务以其持有和掌握相关信息为前提
——再审申请人沈某与被申请人甲公司武汉分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丙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就本案中发生在2014年2月前的域名转移,既包括注册商变更,也包括持有人变更,而根据丙公司原审提交且甲公司认可的国际域名转出流程,无论是变更域名注册商还是变更域名持有人,都只需持有人自行操作即可,无须涉案域名的原注册服务机构甲公司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故甲公司依理并不持有和掌握上述域名的变更信息,自然不涉及保管和披露的义务。因无论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均不参与上述域名的转移,亦无法律规定由其保管和维护上述域名转移过程中除原域名持有者注册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故沈某的主要诉讼请求(提供相关信息)不仅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客观上亦属不能,依法不能成立。
四十、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上诉人甲公司、谭某某、周某与被上诉人乙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裁判要旨
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与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责任,本质上相同。有限合伙人如果对认缴的出资额已经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则判决合伙企业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即属于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在判决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之外,再另行判决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十一、违约金作为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
——再审申请人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申请人乙公司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违约金属于继续性债权的,应当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即每日的违约金分别适用诉讼时效。
(在司法实务中,合同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通常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其一是若一方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则需向守约方支付某一固定数额的违约金;其二是若一方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则自违约之日起,需向守约方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随着违约时间的增长而不断递增。前者属于一时性债权,后者则属于继续性债权。)
四十二、收款人接收到的票据无法承兑的,可以向付款人主张权利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而并无消灭旧债的意思表示的,不构成债的更新。《票据法》第61条规定的票据追索权并未限定持票人只能通过票据追索权主张权利。在承兑汇票不能承兑时,债权人选择以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债权人的选择,不应将另诉的不利益分配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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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不当减少认缴资本对未获通知的特定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甲公司与被申请人乙公司、张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就未届出资期限的认缴出资,乙公司股东张某、刘某享有期限利益,但此种期限利益为相对固定期限,在公司债务产生后不得擅自变更。在执行阶段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需以认缴出资为范围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乙公司不当减少认缴出资的行为,对其未依照《公司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通知的特定债权人,不发生减资法律效力,在公司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公司股东仍应在其认缴但未届期限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理,认缴的出资是公司财产,相当于股东拖欠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债务人,公司是债权人。)
三十七、债权人未提供证据证明次债权存在时不能行使代位权
——关于上诉人甲公司因被上诉人乙学院,原审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权存在与否需要结合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举证来综合判断。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次债权存在且已到期,债权人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三十八、法定债务加速到期应当整体类推予以判定
——再审申请人某置业公司、许某某与被申请人杨某某及原审第三人某科技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加速到期的情形下,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民法典》第527条第1款)、第69条(《民法典》第528条)、第94条第(2)项(《民法典》第578条)、第108条(《民法典》第528条)、第167条(《民法典》第634条)等法律规定,从根本违约、违约行为的形态以及不安抗辩权等角度,综合判定债务是否构成法定加速到期,而不能单一以《合同法》第108条(《民法典》第528条)规定作为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
三十九、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信息保管和披露的义务以其持有和掌握相关信息为前提
——再审申请人沈某与被申请人甲公司武汉分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丙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就本案中发生在2014年2月前的域名转移,既包括注册商变更,也包括持有人变更,而根据丙公司原审提交且甲公司认可的国际域名转出流程,无论是变更域名注册商还是变更域名持有人,都只需持有人自行操作即可,无须涉案域名的原注册服务机构甲公司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故甲公司依理并不持有和掌握上述域名的变更信息,自然不涉及保管和披露的义务。因无论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均不参与上述域名的转移,亦无法律规定由其保管和维护上述域名转移过程中除原域名持有者注册信息之外的其他信息,故沈某的主要诉讼请求(提供相关信息)不仅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客观上亦属不能,依法不能成立。
四十、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上诉人甲公司、谭某某、周某与被上诉人乙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裁判要旨
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与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责任,本质上相同。有限合伙人如果对认缴的出资额已经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则判决合伙企业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即属于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在判决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之外,再另行判决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十一、违约金作为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
——再审申请人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申请人乙公司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违约金属于继续性债权的,应当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即每日的违约金分别适用诉讼时效。
(在司法实务中,合同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通常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其一是若一方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则需向守约方支付某一固定数额的违约金;其二是若一方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则自违约之日起,需向守约方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随着违约时间的增长而不断递增。前者属于一时性债权,后者则属于继续性债权。)
四十二、收款人接收到的票据无法承兑的,可以向付款人主张权利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而并无消灭旧债的意思表示的,不构成债的更新。《票据法》第61条规定的票据追索权并未限定持票人只能通过票据追索权主张权利。在承兑汇票不能承兑时,债权人选择以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债权人的选择,不应将另诉的不利益分配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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