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阅读第4035本书+完}《宽宽的世界 宽宽的心》一个人如果能时常想到自己的言行是否伤害他人,并谨小慎微地提防可能的伤害,已经算一个很好的人了!怎样让自己变成一个人见人喜、漂亮可爱的人?佛曰:不悲念过去,不念于未来,于现前而活,则肤色清润。怎样培养正确的金钱观念?佛曰:生时不赍一文而来,死亦不持一文而去,苦身积聚为之忧恼,于己无益徒为他有,无善可恃无得可怙,致使命终堕诸恶道。佛说:生的时候带不来一文钱,死的时候带不走一文钱,辛辛苦苦地积聚财富,并为之忧愁烦恼,对自己没有益处,只是为他人所有,外无善行可以依恃,内无心得可以依凭,致使命终之时,堕落到三恶道中。佛经上这段话,后来被简化为一句广为流传的俗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是一个自然现象,除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薛宝钗,据说出生的时候带来了一块玉,一般人都赤条条而来,带不来什么;死的时候也是赤条条而去,带不走什么。秦始皇积聚天下财宝,陪葬在坟墓中,企图在地底下受用,但他哪曾享受过半分,只是“徒为他有”,先是被项羽掘墓开棺,盗走大半;现在又被有计划开发,尽夺其财。正因为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许多人积聚到大量财富后,便拼命消费,“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好像在花别人的钱一样。许多人试图用钱来证明自己的尊贵身份,证明自己过得很幸福,那好比缘木求鱼#善学讲堂##善学书舍#
国家多部门出手,根治医疗腐败
近年来国家有序推行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药品谈判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核心目的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同时降低医保基金压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改革推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据《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2021年年内累计为患者减负将近1500亿元。
同时,“三医联动”改革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题,有效节省了医保基金,但在实际的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一些小的环节仍存在基金滥用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医疗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如骗取医保基金、抽取药品“回扣”等,这些出现在改革主旋律中的杂音,既是对节省下来的医保基金的侵蚀,又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加重就医负担,甚至影响医患关系。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而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建立,将药品采购、诊疗过程、医生收入等全部置于阳光下,并可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腐败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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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组合拳出击
7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纠正医疗腐败顽疾》一文,直指医药商利益输送、套取医保资金问题。文章指出,药品“回扣式”销售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部分医药商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来医院,给医生、科室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送信封装好的现金,金额根据受贿者职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然而,在医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上攫取私利,医院多付的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患者,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2018年至2021年,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超过240万家次,处理近115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583亿元。
这还只是被发现后追回的医保基金,由于医疗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在医药购销环节做手脚、套取滥用医保基金行为往往相对隐秘,不易被发现。
为此,2022年以来,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利刃出击,誓将清扫医保基金领域的乱象。
首先是鼓励举报行为。2022年1月底,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范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
暂行办法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并被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大大提高了举报信息的准确度和处理效率。4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报称,根据举报线索,该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武汉同济医院进行飞行检查,发现2017年1月-2020年9月,该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骗取医保基金支付2334.36万元。
2022年以来曝光的多起骗保行为均系举报人举报,有关部门飞检后“查处一个带出一串”。为更好利用举报线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2022年6月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
根据通知,此次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并视情况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检查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
目前全国医疗保障系统飞行检查专题视频培训班成功举办,新一轮医保飞行检查即将拉开大幕。此次飞行检查将严查通过伪造医学相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与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通力合作,由从下至上的举报再到从上至下的飞行检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
02
利刃出鞘
除了加大监管力度主动出击,2022年5月12日建成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医保基金领域的相关乱象。不管是医药商利益输送还是违规盗取医保基金,都将在电子化一体化的医保信息平台前无处遁形。
医保信息平台涵盖支付方式、跨省份异地就医、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有效覆盖约4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约40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为13.6亿参保人提供优质医保服务,已经在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医药价格监测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王文君在采访中表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后,将加快实现全国药品耗材编码标准化,推进“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便于数据在全国范围互认、流转、共享,促进省际间价格信息互联互通、更加透明。这样一来,各地开展集中采购过程中,可以更加便捷地掌握产品真实价格,更好引导企业形成合理中选价格,挤出虚高价格水分。
与此同时,“一码通”全网通带来真实透明结算后,将对医疗机构“采购高价药品多、低价药品少”的不合理现象起到制约作用,倒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采购行为。
另外,医保信息平台将改变过去数据分散、难以有效挖掘的应用难题,对医疗行为全面记录和汇集,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智能化、决策分析的精准化,精准打击大处方、滥用药、违规骗保等行为。
除了规范采购行为,打击滥用药、违规骗保行为,医保信息平台还可通过设置监管红线,实时动态监控医疗机构的全流程行为,从而将所有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极大提高了监管的灵活性和及时性。正如王司长表示,医保信息平台使得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03
小结
无论是医保局等有关部门的组合拳,还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利刃出击,亦或是“三医联动”改革,本质上都是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题,保障医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
因此,在改革的大势面前,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只有以满足临床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抓手,才能顺应时代的潮流,实现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近年来国家有序推行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药品谈判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核心目的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同时降低医保基金压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改革推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据《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2021年年内累计为患者减负将近1500亿元。
同时,“三医联动”改革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题,有效节省了医保基金,但在实际的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一些小的环节仍存在基金滥用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医疗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如骗取医保基金、抽取药品“回扣”等,这些出现在改革主旋律中的杂音,既是对节省下来的医保基金的侵蚀,又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加重就医负担,甚至影响医患关系。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而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建立,将药品采购、诊疗过程、医生收入等全部置于阳光下,并可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医疗腐败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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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组合拳出击
7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纠正医疗腐败顽疾》一文,直指医药商利益输送、套取医保资金问题。文章指出,药品“回扣式”销售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部分医药商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来医院,给医生、科室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送信封装好的现金,金额根据受贿者职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然而,在医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上攫取私利,医院多付的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患者,加重了患者就医负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2018年至2021年,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超过240万家次,处理近115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583亿元。
这还只是被发现后追回的医保基金,由于医疗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在医药购销环节做手脚、套取滥用医保基金行为往往相对隐秘,不易被发现。
为此,2022年以来,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利刃出击,誓将清扫医保基金领域的乱象。
首先是鼓励举报行为。2022年1月底,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范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
暂行办法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并被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大大提高了举报信息的准确度和处理效率。4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报称,根据举报线索,该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武汉同济医院进行飞行检查,发现2017年1月-2020年9月,该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骗取医保基金支付2334.36万元。
2022年以来曝光的多起骗保行为均系举报人举报,有关部门飞检后“查处一个带出一串”。为更好利用举报线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2022年6月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
根据通知,此次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并视情况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检查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
目前全国医疗保障系统飞行检查专题视频培训班成功举办,新一轮医保飞行检查即将拉开大幕。此次飞行检查将严查通过伪造医学相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与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通力合作,由从下至上的举报再到从上至下的飞行检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
02
利刃出鞘
除了加大监管力度主动出击,2022年5月12日建成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医保基金领域的相关乱象。不管是医药商利益输送还是违规盗取医保基金,都将在电子化一体化的医保信息平台前无处遁形。
医保信息平台涵盖支付方式、跨省份异地就医、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等14个子系统,有效覆盖约4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约40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为13.6亿参保人提供优质医保服务,已经在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医药价格监测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王文君在采访中表示,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后,将加快实现全国药品耗材编码标准化,推进“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便于数据在全国范围互认、流转、共享,促进省际间价格信息互联互通、更加透明。这样一来,各地开展集中采购过程中,可以更加便捷地掌握产品真实价格,更好引导企业形成合理中选价格,挤出虚高价格水分。
与此同时,“一码通”全网通带来真实透明结算后,将对医疗机构“采购高价药品多、低价药品少”的不合理现象起到制约作用,倒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采购行为。
另外,医保信息平台将改变过去数据分散、难以有效挖掘的应用难题,对医疗行为全面记录和汇集,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智能化、决策分析的精准化,精准打击大处方、滥用药、违规骗保等行为。
除了规范采购行为,打击滥用药、违规骗保行为,医保信息平台还可通过设置监管红线,实时动态监控医疗机构的全流程行为,从而将所有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极大提高了监管的灵活性和及时性。正如王司长表示,医保信息平台使得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03
小结
无论是医保局等有关部门的组合拳,还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利刃出击,亦或是“三医联动”改革,本质上都是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题,保障医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
因此,在改革的大势面前,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只有以满足临床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抓手,才能顺应时代的潮流,实现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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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是什么?一文教你读懂可转债
1、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本身是债券,每张债券的票面价是100元,可以到期还本付息,但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附带转股权,即可转债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按约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债券转化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的收益。当然,持有人也可以选择不转化成股票而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的固定收益。
2、可转债特殊条款
1.转股权,即可转债券转换为正股股份的权利。可转债转换为正股需要支付的价格为转股价,在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里,转股价事先约定。转股的数量=债券面值/转股价格。可转债转化成股票时,含有转股价值的概念。转股价值就是可转债转化成股票的价值。
2.回售条款,该条款是一种投资者保护条款。当正股价不断下跌,大幅低于可转债转股价时,投资者不会愿意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这时就有权力将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3.赎回条款,该条款是保护发行人的条款。当正股的股价连续多日高于转股价时,发行人(上市公司)有权向投资者强制赎回未转股的债券,并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给投资者还本付息。强赎条款目的是促使投资者加速转股。
三、交易规则
之前可转债权限开通是没有门槛的,而且上市是没有涨跌幅限制、实行t+0交易,流通盘往往不足亿元,所以很多投资者喜欢可转债并借机炒作。2022.06.17发布了可转债新规,变动较大,提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炒作空间,设置了涨跌幅限制,同时也保护了存量投资者的权益。
1、明确涨跌幅限制和异常波动的标准
可转债上市首日之前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只有临停规则。新规中,沪市和深市都有了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的最大涨幅为57.3%,最大跌幅为43.3%,次日起,每天的涨跌幅限制是20%。同时还明确了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2、新设投资者准入要求
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6月18日起实施,这一规定提高了散户入市门槛,以防止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承受过大风险,提高转债市场参与者的专业程度,避免可转债沦为投机和套利工具。但是之前开通的存量客户是不受影响的,已经有权限的朋友们,继续安心打新、交易就可以了。
3、新增特别标识提醒
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也算是给投资者最后的风险提示和保护了。新规从多个角度对可转债炒作进行了限制,并且出台了具体的监管政策。对于一些肆无忌惮的炒作资金,新规显然更具威慑力,有望让炒作降温,使投资更理性,这会促使市场更加健康,良性的发展。
四、如何参与可转债交易
1.配售:假如持有可转债对应的正股,投资者可按持股的数量,优先配售一定比例的可转债,投资者缴款即可拥有这些数量的可转债。
2.申购:投资者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申购可转债,与新股申购不同的是,可转债申购实行信用申购,即没有持股市值就可以申购新债。
3.直接买卖:可转债上市后,可以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一样。
五、可转债的风险与其他投资品种相比,可转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工具,可转债的以下投资风险仍然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
1、正股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转债的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有正向联动性,当股票市场价格下跌时,一定期间内可转债价格下跌甚至跌破票面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虽然不影响可转债到期收益,但正股价格一直下跌,会增加可转债的持有风险,也会增加持有可转债的时间成本。
2、利息损失的风险。虽然大部分可转债最终都能转股,但实践中也存在到期未转股、大股东还钱的特例。尤其是当公司股价一直下跌,转股价高于正股价格时,投资者大部分都不愿转股,造成上市公司短期内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最终偿付的利率可能还不一定达到定期存款的水平,投资者的高利息机会成本容易面临挑战。
3、提前赎回的风险。可转债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就会明确在特定条件下将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而赎回债券往往限定了投资者收益率上限,容易造成投资者机会成本的损失。#金融##财经##理财##投资##分享##可转债#
1、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本身是债券,每张债券的票面价是100元,可以到期还本付息,但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附带转股权,即可转债的持有人可以选择按约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债券转化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的收益。当然,持有人也可以选择不转化成股票而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的固定收益。
2、可转债特殊条款
1.转股权,即可转债券转换为正股股份的权利。可转债转换为正股需要支付的价格为转股价,在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里,转股价事先约定。转股的数量=债券面值/转股价格。可转债转化成股票时,含有转股价值的概念。转股价值就是可转债转化成股票的价值。
2.回售条款,该条款是一种投资者保护条款。当正股价不断下跌,大幅低于可转债转股价时,投资者不会愿意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这时就有权力将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3.赎回条款,该条款是保护发行人的条款。当正股的股价连续多日高于转股价时,发行人(上市公司)有权向投资者强制赎回未转股的债券,并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给投资者还本付息。强赎条款目的是促使投资者加速转股。
三、交易规则
之前可转债权限开通是没有门槛的,而且上市是没有涨跌幅限制、实行t+0交易,流通盘往往不足亿元,所以很多投资者喜欢可转债并借机炒作。2022.06.17发布了可转债新规,变动较大,提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炒作空间,设置了涨跌幅限制,同时也保护了存量投资者的权益。
1、明确涨跌幅限制和异常波动的标准
可转债上市首日之前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只有临停规则。新规中,沪市和深市都有了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的最大涨幅为57.3%,最大跌幅为43.3%,次日起,每天的涨跌幅限制是20%。同时还明确了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2、新设投资者准入要求
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6月18日起实施,这一规定提高了散户入市门槛,以防止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承受过大风险,提高转债市场参与者的专业程度,避免可转债沦为投机和套利工具。但是之前开通的存量客户是不受影响的,已经有权限的朋友们,继续安心打新、交易就可以了。
3、新增特别标识提醒
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也算是给投资者最后的风险提示和保护了。新规从多个角度对可转债炒作进行了限制,并且出台了具体的监管政策。对于一些肆无忌惮的炒作资金,新规显然更具威慑力,有望让炒作降温,使投资更理性,这会促使市场更加健康,良性的发展。
四、如何参与可转债交易
1.配售:假如持有可转债对应的正股,投资者可按持股的数量,优先配售一定比例的可转债,投资者缴款即可拥有这些数量的可转债。
2.申购:投资者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申购可转债,与新股申购不同的是,可转债申购实行信用申购,即没有持股市值就可以申购新债。
3.直接买卖:可转债上市后,可以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一样。
五、可转债的风险与其他投资品种相比,可转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工具,可转债的以下投资风险仍然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
1、正股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转债的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有正向联动性,当股票市场价格下跌时,一定期间内可转债价格下跌甚至跌破票面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虽然不影响可转债到期收益,但正股价格一直下跌,会增加可转债的持有风险,也会增加持有可转债的时间成本。
2、利息损失的风险。虽然大部分可转债最终都能转股,但实践中也存在到期未转股、大股东还钱的特例。尤其是当公司股价一直下跌,转股价高于正股价格时,投资者大部分都不愿转股,造成上市公司短期内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最终偿付的利率可能还不一定达到定期存款的水平,投资者的高利息机会成本容易面临挑战。
3、提前赎回的风险。可转债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就会明确在特定条件下将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而赎回债券往往限定了投资者收益率上限,容易造成投资者机会成本的损失。#金融##财经##理财##投资##分享##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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