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向祖国表白#、#内蒙古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我们走过的这十年#内蒙古法院向祖国表白:回眸祖国73周年发展变化,在峥嵘岁月中尽显大国崛起之风范,在历史长河中蕴育沧桑巨变之风采。高铁长龙,五G网络,天眼探测,航空航天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祖国生日这一天,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祖国致敬,祝福祖国青山绿水永葆青春,国泰民安、繁荣昌盛!
#内蒙古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 【我为群众办实事|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诉源治理亮实招 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近日,清水河县法院在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举行以“清和无讼”为主题的老牛湾“无讼景区”、老牛坡“无讼村落”双示范基地揭牌仪式。
无讼景区、无讼村落双示范基地的建立,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重心前移下沉、突出源头预防治理、内外联动互助,构建预防为主、优势互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清水河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的有益尝试,对于创造稳定社会环境、良好法治环境,探索实现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自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九个基层法院启动“一院一亮点”品牌创建活动,旨在以亮点工作为支点助推全市法院工作开新局、换新貌,更好推动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质增效。“法律服务工作站”将对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清水河县法院
近日,清水河县法院在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举行以“清和无讼”为主题的老牛湾“无讼景区”、老牛坡“无讼村落”双示范基地揭牌仪式。
无讼景区、无讼村落双示范基地的建立,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重心前移下沉、突出源头预防治理、内外联动互助,构建预防为主、优势互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清水河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的有益尝试,对于创造稳定社会环境、良好法治环境,探索实现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自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九个基层法院启动“一院一亮点”品牌创建活动,旨在以亮点工作为支点助推全市法院工作开新局、换新貌,更好推动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质增效。“法律服务工作站”将对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清水河县法院
#内蒙古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 【我为群众办实事|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庭前调解止纷争 邻里关系复和谐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红花尔基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
原告扎某与被告关某均住在红花尔基镇,二人既是远亲,又属近邻,本和睦相处,却因一场矛盾反目成仇。日前,被告关某因原告扎某草场边界一事,与其发生争执,关某称扎某影响了他的正常通行,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还打伤了扎某。辖区派出所对关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日,扎某将关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959.32元。
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事发地了解了纠纷原因。考虑到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如果案件解决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日后相处,为修复邻里感情,促进睦邻友好,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关某及其亲属提出已受行政处罚,不愿再赔偿民事赔偿,扎某及其家属无法接受此说法,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再次发生争执。为缓和当事人情绪,法院干警将当事人亲属带离调解现场,分别与当事人及法律援助律师单独沟通,一方面向关某耐心地释法说理,令其逐渐理解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方面对关某开展心理疏导,劝其心平气和。
最终,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言归于好,关某当庭向扎某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红花尔基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
原告扎某与被告关某均住在红花尔基镇,二人既是远亲,又属近邻,本和睦相处,却因一场矛盾反目成仇。日前,被告关某因原告扎某草场边界一事,与其发生争执,关某称扎某影响了他的正常通行,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还打伤了扎某。辖区派出所对关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日,扎某将关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959.32元。
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事发地了解了纠纷原因。考虑到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如果案件解决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日后相处,为修复邻里感情,促进睦邻友好,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关某及其亲属提出已受行政处罚,不愿再赔偿民事赔偿,扎某及其家属无法接受此说法,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再次发生争执。为缓和当事人情绪,法院干警将当事人亲属带离调解现场,分别与当事人及法律援助律师单独沟通,一方面向关某耐心地释法说理,令其逐渐理解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方面对关某开展心理疏导,劝其心平气和。
最终,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言归于好,关某当庭向扎某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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