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疫情形势继续向好 上海明确来返沪人员防疫要求
(抗击新冠肺炎)中国内地疫情形势继续向好 上海明确来返沪人员防疫要求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 综合消息: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通报,26日中国内地新增确诊病例102例,其中境外输入22例,本土8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42例,其中境外输入68例,本土274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上海。
截至26日24时,中国内地现有确诊3272例,累计死亡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3837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211例,累计确诊18584例,无死亡病例。
中国内地日增本土确诊降至百例以下 总体疫情形势继续向好
26日中国内地新增本土确诊80例,自3月4日以来首次降至百例以下。上述病例来自7个省份:上海45例,北京22例,天津7例,吉林和四川各2例,江苏和云南各1例。当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4例,自3月6日以来首次降至300例以下。上述感染者分布在13个省份,除上海219例外,另12个省份均在10例以下,其中辽宁9例,河南、四川、新疆各8例,北京7例。
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介绍称,近几日,中国内地本土疫情继续稳定下降,每天新增本土感染者已降至600例以下。但每日仍有10余个省份报告新增本土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据介绍,当前,上海疫情继续处于稳中向好的可控状态,但相较全国其他城市仍处于较高风险水平,仍需警惕部分重点场所疫情反弹;北京近两日新增报告感染者数量显著降低,但局部仍存社区传播风险;河南疫情基本稳定,郑州市全域实现社会面清零,许昌局部尚存在小规模疫情。
北京某医学实验室17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疫情仍存社区传播风险
北京市疾控中心27日通报,当日0时至15时,北京新增本土感染者20例(确诊16例、无症状者4例),均为隔离观察人员,无社会面筛查人员。4月22日以来,北京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701例,涉及15个区和经开区。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介绍,北京本轮疫情早期传播链条基本被切断,疫情已完全得到控制。近期新增的多起疫情或逐渐趋稳,或总体处于下降态势。
北京市卫健委27日通报一起核酸检测质量安全事件: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在近期的核酸检测工作中,违规对多管样本进行3管混管检测,严重违反质量安全规定,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导致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发现和管控不及时,造成疫情进一步传播风险。
北京警方当日表示,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核酸检测过程中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目前,该公司已被立案侦查,17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市26日新增本土确诊7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无症状感染者3例。从5月15日以来,天津市本轮或因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的疫情已有感染者逾300例。国家卫健委27日表示,天津此次疫情为多点聚集性疫情,社区传播风险仍然存在。
上海明确来返沪人员防疫要求 新疆再增8例本土感染者
上海26日新增本土感染者264例(确诊45例、无症状者219例),近两个月来首次低于300例。当日新增1例本土死亡病例,为一名87岁的女性,死亡原因为基础疾病。截至26日24时,上海本轮疫情累计死亡588例。
上海市卫健委27日通报,根据上海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来沪返沪人员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不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沪人员,一律赋“红码”,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中风险地区的来返沪人员,一律赋“黄码”,并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6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为24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截至26日24时,新疆无现有本土确诊病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6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据乌鲁木齐市通报,该市此次疫情始于5月24日,基因测序结果显示,疫情由外省市输入,传入渠道正在进一步流调溯源。
辽宁丹东出现新疫情 四川邻水疫情进入扫尾期
辽宁省26日新增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在丹东市。丹东市27日通报,该市4月24日突发新冠疫情,该起疫情于5月16日实现本土感染者零新增。但在5月24日,辽东学院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7人结果异常,随后连续两天出现多人感染。截至26日24时,丹东市在3天内报告本土感染者26例。
据介绍,丹东市此次疫情毒株为奥密克戎BA2.3,与丹东“4·24”疫情毒株不同源,为一轮新的疫情。目前,辽东学院已实施静态管理,并快速完成对宿舍、超市等疫点的全面消杀,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当前,丹东市个别点位和社区风险依然存在。
四川省广安市26日新增本土确诊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邻水县报告。5月9日以来,广安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逾1200例,高度集中在邻水县。
吉林省26日新增本土确诊2例,均在延边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通化市和白山市各2例,延边州1例。
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表示,四川广安邻水疫情进入扫尾期,已连续多日没有报告非管控人员感染者,疫情风险可控;吉林近期部分抵边县报告本土病例,且感染来源不明确,疫情有自抵边地区逐渐向内陆地区扩散趋势,已出现外溢,需高度重视输入风险。
(抗击新冠肺炎)中国内地疫情形势继续向好 上海明确来返沪人员防疫要求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 综合消息: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通报,26日中国内地新增确诊病例102例,其中境外输入22例,本土8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42例,其中境外输入68例,本土274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上海。
截至26日24时,中国内地现有确诊3272例,累计死亡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3837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211例,累计确诊18584例,无死亡病例。
中国内地日增本土确诊降至百例以下 总体疫情形势继续向好
26日中国内地新增本土确诊80例,自3月4日以来首次降至百例以下。上述病例来自7个省份:上海45例,北京22例,天津7例,吉林和四川各2例,江苏和云南各1例。当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4例,自3月6日以来首次降至300例以下。上述感染者分布在13个省份,除上海219例外,另12个省份均在10例以下,其中辽宁9例,河南、四川、新疆各8例,北京7例。
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介绍称,近几日,中国内地本土疫情继续稳定下降,每天新增本土感染者已降至600例以下。但每日仍有10余个省份报告新增本土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据介绍,当前,上海疫情继续处于稳中向好的可控状态,但相较全国其他城市仍处于较高风险水平,仍需警惕部分重点场所疫情反弹;北京近两日新增报告感染者数量显著降低,但局部仍存社区传播风险;河南疫情基本稳定,郑州市全域实现社会面清零,许昌局部尚存在小规模疫情。
北京某医学实验室17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疫情仍存社区传播风险
北京市疾控中心27日通报,当日0时至15时,北京新增本土感染者20例(确诊16例、无症状者4例),均为隔离观察人员,无社会面筛查人员。4月22日以来,北京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701例,涉及15个区和经开区。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介绍,北京本轮疫情早期传播链条基本被切断,疫情已完全得到控制。近期新增的多起疫情或逐渐趋稳,或总体处于下降态势。
北京市卫健委27日通报一起核酸检测质量安全事件: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在近期的核酸检测工作中,违规对多管样本进行3管混管检测,严重违反质量安全规定,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导致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发现和管控不及时,造成疫情进一步传播风险。
北京警方当日表示,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核酸检测过程中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目前,该公司已被立案侦查,17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市26日新增本土确诊7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无症状感染者3例。从5月15日以来,天津市本轮或因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的疫情已有感染者逾300例。国家卫健委27日表示,天津此次疫情为多点聚集性疫情,社区传播风险仍然存在。
上海明确来返沪人员防疫要求 新疆再增8例本土感染者
上海26日新增本土感染者264例(确诊45例、无症状者219例),近两个月来首次低于300例。当日新增1例本土死亡病例,为一名87岁的女性,死亡原因为基础疾病。截至26日24时,上海本轮疫情累计死亡588例。
上海市卫健委27日通报,根据上海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来沪返沪人员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不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沪人员,一律赋“红码”,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中风险地区的来返沪人员,一律赋“黄码”,并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6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为24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截至26日24时,新疆无现有本土确诊病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6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据乌鲁木齐市通报,该市此次疫情始于5月24日,基因测序结果显示,疫情由外省市输入,传入渠道正在进一步流调溯源。
辽宁丹东出现新疫情 四川邻水疫情进入扫尾期
辽宁省26日新增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在丹东市。丹东市27日通报,该市4月24日突发新冠疫情,该起疫情于5月16日实现本土感染者零新增。但在5月24日,辽东学院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7人结果异常,随后连续两天出现多人感染。截至26日24时,丹东市在3天内报告本土感染者26例。
据介绍,丹东市此次疫情毒株为奥密克戎BA2.3,与丹东“4·24”疫情毒株不同源,为一轮新的疫情。目前,辽东学院已实施静态管理,并快速完成对宿舍、超市等疫点的全面消杀,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当前,丹东市个别点位和社区风险依然存在。
四川省广安市26日新增本土确诊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邻水县报告。5月9日以来,广安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逾1200例,高度集中在邻水县。
吉林省26日新增本土确诊2例,均在延边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通化市和白山市各2例,延边州1例。
中国国家卫健委27日表示,四川广安邻水疫情进入扫尾期,已连续多日没有报告非管控人员感染者,疫情风险可控;吉林近期部分抵边县报告本土病例,且感染来源不明确,疫情有自抵边地区逐渐向内陆地区扩散趋势,已出现外溢,需高度重视输入风险。
【走进2022高考——@ 高考生 ,#今起开始高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 辽宁要求如下:】①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②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为2022届高考生加油#!
具体政策要求:↓↓↓
【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考生考前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所在学校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筛查,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筛查。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
4.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6.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7.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9.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10.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本场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有序接受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经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因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转移到同一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食宿要求
1.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2.考生有集中住宿的,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高考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省和考点属地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主动配合考试防疫管理工作。
具体政策要求:↓↓↓
【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考生考前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所在学校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筛查,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筛查。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
4.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6.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7.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9.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10.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本场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有序接受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经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因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转移到同一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食宿要求
1.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2.考生有集中住宿的,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高考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省和考点属地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主动配合考试防疫管理工作。
【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辽宁好网民抗疫在行动##葫芦岛抗疫你我同行##2022高考##辽宁高考#
2022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考生考前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所在学校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筛查,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筛查。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
4.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6.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7.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9.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10.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本场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有序接受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经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因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转移到同一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食宿要求
1.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2.考生有集中住宿的,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高考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省和考点属地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主动配合考试防疫管理工作。
2022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将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5月21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具体防疫要求以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2.考生考前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所在学校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筛查,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负责筛查。
3.考生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5月24日至6月6日)须配合教育部门、招考办和就读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应届毕业生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当地招考办制定相对应的健康监测办法并执行。
4.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考前第14天起至考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考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家校(单位)两点一线。
5.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所在市教育部门、招考办须依据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6.从外省或省内外市返回考点所在市的考生须持滞留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得随意流动。在考点所在市期间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其他防疫要求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7.考生须提供每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于未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筛查或健康筛查结果异常的考生,不得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9.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10.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通过主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诚信赴考常识,知晓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和入场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本场考试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有序接受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教育部门、招考办依据经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因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当地的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转移到同一考点内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食宿要求
1.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2.考生有集中住宿的,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高考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及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我省和考点属地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主动配合考试防疫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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