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来(返)!六安市卫健委最新发布】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然而,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任务异常艰巨。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您和家人以及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六安市卫健委温馨提示:非必要不来(返),家人安好,暂时不扰!
一、非必要不来(返)。劝导在上海等疫情发生地人员,近期非必要不来(返)六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积极劝导在外亲友清明前后暂缓返乡,倡导线上远程祭扫。
二、非必要不出市。劝导所有人员近期暂时不要前往上海、吉林、泉州等疫情发生地,确需前往的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提前报备工作。建议跨省公务活动及商务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三、已返乡请配合管控。凡是从上海等疫情发生地来(返)人员,一律实行抗原检测+核酸单采单检;结果出来前,一律不得离开,闭环集中观察;核酸检测阴性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社区(村、单位)跟踪观察,前7天每天一次上门采样检测,同住家人足不出户(安装门磁),如有违反造成传播将依规查处。
四、非必要请不要聚集。清明期间,请您配合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要扎堆聚集,尽量不要聚餐聚会;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请您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期,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五、有不适请及时就医。返乡期间,如果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不适症状,不要随意到药店、诊所购买药品,请您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如果您还没有接种,或没有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没有打疫苗加强针,请您及时就近接种新冠疫苗,共同努力早日筑起人群免疫屏障。
各位父老乡亲,尊先敬祖不在形式,守住战“疫”成果,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为自己、为亲人、为他人、为家乡,请您取消今年清明节期间的返乡计划,留在当地加强防护,通过心灵的慰藉追思先人。
祝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
一、非必要不来(返)。劝导在上海等疫情发生地人员,近期非必要不来(返)六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积极劝导在外亲友清明前后暂缓返乡,倡导线上远程祭扫。
二、非必要不出市。劝导所有人员近期暂时不要前往上海、吉林、泉州等疫情发生地,确需前往的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提前报备工作。建议跨省公务活动及商务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三、已返乡请配合管控。凡是从上海等疫情发生地来(返)人员,一律实行抗原检测+核酸单采单检;结果出来前,一律不得离开,闭环集中观察;核酸检测阴性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社区(村、单位)跟踪观察,前7天每天一次上门采样检测,同住家人足不出户(安装门磁),如有违反造成传播将依规查处。
四、非必要请不要聚集。清明期间,请您配合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要扎堆聚集,尽量不要聚餐聚会;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请您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期,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五、有不适请及时就医。返乡期间,如果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不适症状,不要随意到药店、诊所购买药品,请您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如果您还没有接种,或没有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没有打疫苗加强针,请您及时就近接种新冠疫苗,共同努力早日筑起人群免疫屏障。
各位父老乡亲,尊先敬祖不在形式,守住战“疫”成果,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为自己、为亲人、为他人、为家乡,请您取消今年清明节期间的返乡计划,留在当地加强防护,通过心灵的慰藉追思先人。
祝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
#内蒙古疫情#【呼和浩特市:全域未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前不能返校】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何时恢复线下教学?学生返校有何要求?3月22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刚在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29场)上给出答复。
李刚说,目前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中小学、幼儿园将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研判后确定线下开学时间,并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顺序错学段、错年级、错时返校。为有效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线下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好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作出部署,陆续撤回抗疫一线的教师志愿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密切跟踪撤回教师志愿者的健康状况,完善健康监测、上报和处置机制,确保线下开学返校前,参加抗疫工作的教师身体健康具备开学返校条件。
为确保师生平安返校、顺利开学,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守开学返校原则。呼和浩特市全域未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前,不能返校。学校疫情防控条件未经属地疫情防控专业部门评估、指挥部同意的,不能返校。学校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二是严把返校健康标准。各学校将提前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所有师生按照要求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城码”为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境外师生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后方可返校;处于隔离期或健康监测期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暂缓返校。
三是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各学校将全面掌握学校四类重点人员(“四类重点人员”特指安保、卫生保健教师、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状况,实施“一人一案”管理措施,对聘用的物业、保洁、餐饮等服务人员进行动态监测,线下开学返校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核酸抽检,严防出现管理盲点和漏洞。
四是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学校将提前储备不少于1个月的防疫物资,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同时,还要做好疫情突发状况的处置,做好隔离场所的储备,开展学校多场景的应急演练。
五是严格落实督查要求。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中心,成立疫情防控督导组,在返校前和返校后,对各校疫情防控、返校准备、校园安全、应急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责任明确、人员组织、设施完善、物资储备、制度落实、风险排查和检查督促“九个到位”,做到不落一校、不漏一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凡是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学校,坚决不得组织返校,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此外,为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在2月初就要求全市各学校通过市政府“爱青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和统计广大师生的行程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教师与学生需每日进行自我填报,这为及时准确掌握师生信息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线下开学返校提供至少14天的个人健康信息和返校依据,希望全市师生能够坚持进行认真填报,直至开学返校。(内蒙古日报记者 郑学良 王雅静)#内蒙古有爱#
李刚说,目前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中小学、幼儿园将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研判后确定线下开学时间,并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顺序错学段、错年级、错时返校。为有效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线下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好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作出部署,陆续撤回抗疫一线的教师志愿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密切跟踪撤回教师志愿者的健康状况,完善健康监测、上报和处置机制,确保线下开学返校前,参加抗疫工作的教师身体健康具备开学返校条件。
为确保师生平安返校、顺利开学,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守开学返校原则。呼和浩特市全域未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前,不能返校。学校疫情防控条件未经属地疫情防控专业部门评估、指挥部同意的,不能返校。学校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二是严把返校健康标准。各学校将提前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所有师生按照要求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城码”为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境外师生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后方可返校;处于隔离期或健康监测期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暂缓返校。
三是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各学校将全面掌握学校四类重点人员(“四类重点人员”特指安保、卫生保健教师、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状况,实施“一人一案”管理措施,对聘用的物业、保洁、餐饮等服务人员进行动态监测,线下开学返校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核酸抽检,严防出现管理盲点和漏洞。
四是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学校将提前储备不少于1个月的防疫物资,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同时,还要做好疫情突发状况的处置,做好隔离场所的储备,开展学校多场景的应急演练。
五是严格落实督查要求。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中心,成立疫情防控督导组,在返校前和返校后,对各校疫情防控、返校准备、校园安全、应急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进行逐项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责任明确、人员组织、设施完善、物资储备、制度落实、风险排查和检查督促“九个到位”,做到不落一校、不漏一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凡是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学校,坚决不得组织返校,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此外,为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在2月初就要求全市各学校通过市政府“爱青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和统计广大师生的行程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教师与学生需每日进行自我填报,这为及时准确掌握师生信息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线下开学返校提供至少14天的个人健康信息和返校依据,希望全市师生能够坚持进行认真填报,直至开学返校。(内蒙古日报记者 郑学良 王雅静)#内蒙古有爱#
#郑州发布2022年43号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43号)
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7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加强我市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进口物品是指从境外进口到我市的物品(冷链物品除外),在加工、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冠病毒防控参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
一、严格进口物品源头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四证”(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凡是证件不全、货证不符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储存、加工、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进口物品全程追溯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出厂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保证一旦发现进口物品存在风险源时能够进行入境、物流、门店的全链条追溯。
二、严格进口物品装卸储运过程管控。进口物品运输时应当尽可能与其他物品分开,不能分开时,应当对该进口物品和相关联的其他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装卸和运输进口物品的人员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物品。进口货物生产经营单位在仓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严格实行“五查”(查进口物品报关手续、查检验检疫证明、查产地来源及规格数量、查核酸检测报告、查进销货台账和消毒记录),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三、严格进口物品生产加工过程管控。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打开进口物品外包装后的内包装及其内容物进行采样,应当在核酸检测合格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后再进行生产加工。生产加工前、加工后使用的器具应当分开放置并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每班次应当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对使用过的所有设备和器具进行有效的清洗和消毒。
四、严格进口物品销售经营过程管控。加强进口物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不符合要求的进口物品流入市场。对需打开外包装销售的进口物品,应当对内包装及其内容物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方可销售。要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销售环节的进口物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控。涉及进口物品加工、装卸、运输、贮存、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督本单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新冠病毒防控管理措施。重点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应当全程规范做好防护,长期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实行闭环管理,坚持至少每7天做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天以上),短期从业人员应当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做一次核酸检测。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发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废弃品收集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消设施。
六、严格核酸检测阳性样品应急处置。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核酸检测阳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定期对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工作场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进行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对可能接触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加强涉事进口物品追溯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七、严格生产经营设施与环境消毒。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内部清洁无污染。对生产加工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增加高风险区域的消毒频次,每班次工作结束时需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对销售经营场所,每天经营完毕后应当全面消毒,要设置警示告知标识,配备洗手消毒设施。
各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凡不执行进口物品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郑州加强进口物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43号)
近期,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7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加强我市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进口物品是指从境外进口到我市的物品(冷链物品除外),在加工、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冠病毒防控参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
一、严格进口物品源头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四证”(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凡是证件不全、货证不符或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储存、加工、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进口物品全程追溯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投料记录、出厂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保证一旦发现进口物品存在风险源时能够进行入境、物流、门店的全链条追溯。
二、严格进口物品装卸储运过程管控。进口物品运输时应当尽可能与其他物品分开,不能分开时,应当对该进口物品和相关联的其他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装卸和运输进口物品的人员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物品。进口货物生产经营单位在仓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严格实行“五查”(查进口物品报关手续、查检验检疫证明、查产地来源及规格数量、查核酸检测报告、查进销货台账和消毒记录),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三、严格进口物品生产加工过程管控。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打开进口物品外包装后的内包装及其内容物进行采样,应当在核酸检测合格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后再进行生产加工。生产加工前、加工后使用的器具应当分开放置并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每班次应当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对使用过的所有设备和器具进行有效的清洗和消毒。
四、严格进口物品销售经营过程管控。加强进口物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不符合要求的进口物品流入市场。对需打开外包装销售的进口物品,应当对内包装及其内容物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方可销售。要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销售环节的进口物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控。涉及进口物品加工、装卸、运输、贮存、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督本单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新冠病毒防控管理措施。重点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应当全程规范做好防护,长期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实行闭环管理,坚持至少每7天做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天以上),短期从业人员应当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做一次核酸检测。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发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废弃品收集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消设施。
六、严格核酸检测阳性样品应急处置。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核酸检测阳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定期对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工作场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进行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对可能接触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加强涉事进口物品追溯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七、严格生产经营设施与环境消毒。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内部清洁无污染。对生产加工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增加高风险区域的消毒频次,每班次工作结束时需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对销售经营场所,每天经营完毕后应当全面消毒,要设置警示告知标识,配备洗手消毒设施。
各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凡不执行进口物品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郑州加强进口物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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