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帮寻人##扩散帮寻# 寻亲类别:宝贝寻家
寻亲编号:265185
姓 名:苗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76年03月09日
失踪时身高:未知
失踪时间:1976年03月27日
失踪人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
失踪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寻亲者特征描述:只知道本人是一九七六年三月初九生日。出生九天被现养父母从长沙儿童福利院抱养。https://t.cn/RoObOZg
寻亲编号:265185
姓 名:苗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76年03月09日
失踪时身高:未知
失踪时间:1976年03月27日
失踪人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
失踪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寻亲者特征描述:只知道本人是一九七六年三月初九生日。出生九天被现养父母从长沙儿童福利院抱养。https://t.cn/RoObOZg
村民私自填土毁坏农田
本人,姓名:易利农,1977年7月14日出生,现年40岁,住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
事情由来: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村民: 王海斌,于2017年5月19号在无任何合法的手续下,私自填土毁坏农田,大塘组的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內,以至于因把农田填了土而毁坏了生产队原有的排水坑,即我家房屋,菜地的排水系统,我婆婆说她嫁入大塘组四十多年此排水坑就一直存在,就此情况多次向大托新村村委,大托铺街道以及城管部门反应,直至今日讯期来临,我家莱地己多次遭水淹,原有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恢复。
农田己经私自填土毁坏了,此村民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邻居家的排水系统己经私自破坏,此村民已触犯了《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问题。
天心区国土资源局己发了停工通知单,街道的城管部门己多次上门拦截渣土车及劝其停工。
但各位政府部门的领导难道仅仅是发停工通知单劝其停工就可以了吗???农田毁了就毁了吗?为什么有法无可依,犯法无具体人管呢。
为什么不能恢复农田的本来面貌呢?为什么不能还村民一片绿色呢?????
难道有关的责任部门就没有一定的职责要求与督促王海斌把农田复垦吗?
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村民:易利农
2017年6月15号
本人,姓名:易利农,1977年7月14日出生,现年40岁,住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
事情由来: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村民: 王海斌,于2017年5月19号在无任何合法的手续下,私自填土毁坏农田,大塘组的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內,以至于因把农田填了土而毁坏了生产队原有的排水坑,即我家房屋,菜地的排水系统,我婆婆说她嫁入大塘组四十多年此排水坑就一直存在,就此情况多次向大托新村村委,大托铺街道以及城管部门反应,直至今日讯期来临,我家莱地己多次遭水淹,原有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恢复。
农田己经私自填土毁坏了,此村民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邻居家的排水系统己经私自破坏,此村民已触犯了《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问题。
天心区国土资源局己发了停工通知单,街道的城管部门己多次上门拦截渣土车及劝其停工。
但各位政府部门的领导难道仅仅是发停工通知单劝其停工就可以了吗???农田毁了就毁了吗?为什么有法无可依,犯法无具体人管呢。
为什么不能恢复农田的本来面貌呢?为什么不能还村民一片绿色呢?????
难道有关的责任部门就没有一定的职责要求与督促王海斌把农田复垦吗?
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村民:易利农
2017年6月15号
#长沙身边事# 村民私自填土毁坏农田
本人,姓名:易利农,1977年7月14日出生,现年40岁,住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
事情由来: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村民: 王海斌,于2017年5月19号在无任何合法的手续下,私自填土毁坏农田,大塘组的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內,以至于因把农田填了土而毁坏了生产队原有的排水坑,即我家房屋,菜地的排水系统,我婆婆说她嫁入大塘组四十多年此排水坑就一直存在,就此情况多次向大托新村村委,大托铺街道以及城管,天心区国土资源分局,天心区信访局等等部门反应,直至今日讯期来临,我家莱地己多次遭水淹,原有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恢复。
农田己经私自填土毁坏了,此村民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邻居家的排水系统己经私自破坏,此村民已触犯了《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问题。
天心区国土资源局己发了停工通知单,街道的城管部门己多次上门拦截渣土车及劝其停工。
但各位政府部门的领导难道仅仅是发停工通知单劝其停工就可以了吗???农田毁了就毁了吗?为什么有法无可依,犯法无具体人管呢。
为什么不能恢复农田的本来面貌呢?为什么不能还村民一片绿色呢?????
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村民:易利农
2017年6月15号
本人,姓名:易利农,1977年7月14日出生,现年40岁,住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
事情由来: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大塘组村民: 王海斌,于2017年5月19号在无任何合法的手续下,私自填土毁坏农田,大塘组的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內,以至于因把农田填了土而毁坏了生产队原有的排水坑,即我家房屋,菜地的排水系统,我婆婆说她嫁入大塘组四十多年此排水坑就一直存在,就此情况多次向大托新村村委,大托铺街道以及城管,天心区国土资源分局,天心区信访局等等部门反应,直至今日讯期来临,我家莱地己多次遭水淹,原有的排水系统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恢复。
农田己经私自填土毁坏了,此村民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邻居家的排水系统己经私自破坏,此村民已触犯了《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问题。
天心区国土资源局己发了停工通知单,街道的城管部门己多次上门拦截渣土车及劝其停工。
但各位政府部门的领导难道仅仅是发停工通知单劝其停工就可以了吗???农田毁了就毁了吗?为什么有法无可依,犯法无具体人管呢。
为什么不能恢复农田的本来面貌呢?为什么不能还村民一片绿色呢?????
天心区大托镇大托新村村民:易利农
2017年6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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