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哈哈][围观]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通知提出,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近年来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引导、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践探索,现围绕特色小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普适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一、发展定位
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定位,明确概念内涵、功能作用和主导产业,将之作为发展特色小镇的基础和前提。
(一)概念内涵。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布局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二)功能作用。特色小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生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近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接城市要素转移,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三)产业主导。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在确实具备客观实际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确立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找准优势、凸显特色,切不可重复建设、千镇一面,切不可凭空硬造、走样变形,切不可一哄而上、贪多求全。制造业发达地区可着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先进要素集聚地区可着重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拥有相应资源禀赋地区可着重发展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
二、空间布局
遵循经济规律、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谋划设计特色小镇空间布局。
(四)区位条件。特色小镇布局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不同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在拥有相对发达块状经济或相对稀缺资源的区位进行布局。科学严谨论证布局选址可行性,以优化发展原有产业集聚区为主、以培育发展新兴区域为辅,重点布局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优势区域或其他有条件区域,重点关注市郊区域、城市新区及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区位。
(五)建设边界。特色小镇应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合理比例。在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下限原则上不少于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平方公里,保障生产生活所需空间和多元功能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原则上不多于5平方公里,保障打造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需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等类型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可适当提高。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强化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等存量片区改造。
(六)空间功能。特色小镇应在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打造优质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叠加现代社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教育医疗养老育幼资源整体布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商贸流通和家政等商业服务。叠加文化功能,挖掘工业文化等产业衍生文化,建设展示整体图景和文化魅力的公共空间,赋予独特文化内核及印记,推动文化资源社会化利用。叠加旅游功能,促进产业与旅游相结合,寓景观于产业场景,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实现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
(七)风貌形态。特色小镇建设应体现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尊重原有自然格局,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绿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有条件的可依托既有水系营造蓝绿交织的空间形态。体现建筑外观风格特色化和整体性,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注重塑造色彩体系,加强屋顶、墙体、道路等公共空间美化亮化。
三、质量效益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确保特色小镇投入强度够、质效水平高、创新活力足、低碳效应强。
(八)投入强度。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做强做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培育竞争优势强的领航企业。确保投资具备一定强度,建设期内建设用地亩均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避免将一般项目组团甚至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九)质效水平。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建设用地亩均缴纳税收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接待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万人次/年。
(十)创新活力。特色小镇应聚焦创新创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健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金融导入、场景应用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智能化。
(十一)绿色低碳。特色小镇应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推进绿色施工。加强再生水利用。
四、管理方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全环节管控,建立特色小镇全生命期管理机制。
(十二)方案编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导则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组织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单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明确特色产业、四至范围、功能分区、投资运营主体、重点项目、建设方式、投融资模式、盈利模式等事项,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地块用途、容积率等管控要求。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把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以公布方案草案、组织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
(十三)清单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严定标准、统一管理原则,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纳入清单的应具备本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设完成后应达到本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坚持严控数量、提高质量,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省份的清单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每年年底前公布清单,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实行“窗口指导”,加强监督、引导和督促调整。未纳入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的,各单位各机构不得自行冠名“特色小镇”或自行开工建设。
(十四)动态调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存量特色小镇管理,对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进行全面审核,将符合本导则要求及本省份管理细则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不符合的进行清理或更名。加强增量特色小镇管理,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动态报送的每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进行及时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对清单内特色小镇进行定期评估,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十五)建设方式。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培育专业性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需要引导平台公司参与,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依规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布局管网、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开展综合体项目整体立项、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等探索试验。
(十六)投融资模式。建立以工商资本及金融资本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的投融资模式。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申请注册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等方式予以中长期融资支持。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予以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按规定分别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五、底线约束
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不突破各项红线底线。
(十七)合规用地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得改变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内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土地有偿使用,按宗地确定土地用途,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排他性竞买条件。
(十八)生态环保底线。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监管,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严禁违法违规占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严禁挖湖造景。严防污染物偷排和超标排放,防控噪声和扬尘污染,因地制宜配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
(十九)债务防控底线。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级政府法定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政府举债建设,不得以地方政府回购承诺或信用担保等方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考虑地方现有财力、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公共设施开工建设节奏。
(二十)房住不炒底线。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除原有传统民居外,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鼓励控制在25%以下。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时序。
(二十一)安全生产底线。严格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规划、选址、建设、运维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二)监测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动态监管,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要抓紧清理;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要立即除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时,应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规范使用特色小镇全称、防止简称为小镇,防止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国办发〔2021〕33号文件和本导则,是全国特色小镇发展的基本遵循。各省份可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省份特色小镇管理细则。本导则发布之日起,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的特色小镇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主要类型特色小镇建设规范性要求 (详见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通知提出,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近年来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引导、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践探索,现围绕特色小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普适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一、发展定位
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定位,明确概念内涵、功能作用和主导产业,将之作为发展特色小镇的基础和前提。
(一)概念内涵。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布局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二)功能作用。特色小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生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近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接城市要素转移,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三)产业主导。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在确实具备客观实际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确立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找准优势、凸显特色,切不可重复建设、千镇一面,切不可凭空硬造、走样变形,切不可一哄而上、贪多求全。制造业发达地区可着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先进要素集聚地区可着重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拥有相应资源禀赋地区可着重发展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
二、空间布局
遵循经济规律、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谋划设计特色小镇空间布局。
(四)区位条件。特色小镇布局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不同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在拥有相对发达块状经济或相对稀缺资源的区位进行布局。科学严谨论证布局选址可行性,以优化发展原有产业集聚区为主、以培育发展新兴区域为辅,重点布局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优势区域或其他有条件区域,重点关注市郊区域、城市新区及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区位。
(五)建设边界。特色小镇应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合理比例。在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下限原则上不少于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平方公里,保障生产生活所需空间和多元功能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原则上不多于5平方公里,保障打造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需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等类型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可适当提高。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强化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等存量片区改造。
(六)空间功能。特色小镇应在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打造优质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叠加现代社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教育医疗养老育幼资源整体布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商贸流通和家政等商业服务。叠加文化功能,挖掘工业文化等产业衍生文化,建设展示整体图景和文化魅力的公共空间,赋予独特文化内核及印记,推动文化资源社会化利用。叠加旅游功能,促进产业与旅游相结合,寓景观于产业场景,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实现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
(七)风貌形态。特色小镇建设应体现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尊重原有自然格局,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绿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有条件的可依托既有水系营造蓝绿交织的空间形态。体现建筑外观风格特色化和整体性,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注重塑造色彩体系,加强屋顶、墙体、道路等公共空间美化亮化。
三、质量效益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确保特色小镇投入强度够、质效水平高、创新活力足、低碳效应强。
(八)投入强度。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做强做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培育竞争优势强的领航企业。确保投资具备一定强度,建设期内建设用地亩均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避免将一般项目组团甚至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九)质效水平。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建设用地亩均缴纳税收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接待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万人次/年。
(十)创新活力。特色小镇应聚焦创新创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健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金融导入、场景应用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智能化。
(十一)绿色低碳。特色小镇应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推进绿色施工。加强再生水利用。
四、管理方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全环节管控,建立特色小镇全生命期管理机制。
(十二)方案编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导则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组织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单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明确特色产业、四至范围、功能分区、投资运营主体、重点项目、建设方式、投融资模式、盈利模式等事项,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地块用途、容积率等管控要求。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把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以公布方案草案、组织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
(十三)清单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严定标准、统一管理原则,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纳入清单的应具备本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设完成后应达到本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坚持严控数量、提高质量,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省份的清单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每年年底前公布清单,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实行“窗口指导”,加强监督、引导和督促调整。未纳入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的,各单位各机构不得自行冠名“特色小镇”或自行开工建设。
(十四)动态调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存量特色小镇管理,对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进行全面审核,将符合本导则要求及本省份管理细则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不符合的进行清理或更名。加强增量特色小镇管理,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动态报送的每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进行及时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对清单内特色小镇进行定期评估,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十五)建设方式。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培育专业性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需要引导平台公司参与,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依规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布局管网、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开展综合体项目整体立项、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等探索试验。
(十六)投融资模式。建立以工商资本及金融资本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的投融资模式。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申请注册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等方式予以中长期融资支持。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予以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按规定分别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五、底线约束
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不突破各项红线底线。
(十七)合规用地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得改变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内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土地有偿使用,按宗地确定土地用途,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排他性竞买条件。
(十八)生态环保底线。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监管,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严禁违法违规占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严禁挖湖造景。严防污染物偷排和超标排放,防控噪声和扬尘污染,因地制宜配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
(十九)债务防控底线。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级政府法定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政府举债建设,不得以地方政府回购承诺或信用担保等方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考虑地方现有财力、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公共设施开工建设节奏。
(二十)房住不炒底线。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除原有传统民居外,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鼓励控制在25%以下。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时序。
(二十一)安全生产底线。严格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规划、选址、建设、运维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二)监测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动态监管,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要抓紧清理;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要立即除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时,应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规范使用特色小镇全称、防止简称为小镇,防止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国办发〔2021〕33号文件和本导则,是全国特色小镇发展的基本遵循。各省份可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省份特色小镇管理细则。本导则发布之日起,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的特色小镇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主要类型特色小镇建设规范性要求 (详见发改委网站)
【党史上的今天——9月21日】1933年9月21日 邓中夏牺牲
1933年9月21日,中共著名工人运动领导人邓中夏被杀害。
邓中夏,1894年生,湖南省宜章县人。1920年10月加入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参与创建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
邓是中国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曾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广东省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湘鄂西省委书记、红二军团政治委员、中国革命互济会党团书记等职。
1925年,邓中夏在广州和苏兆征共同发动和领导了著名的省港大罢工,带领工人们与帝国主义英勇斗争长达16个月,在我国工运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1928年,邓中夏前往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在莫斯科期间,他撰写了著名的《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
5月15日在上海法租界被捕。8月,邓中夏因身份暴露,被引渡给中国当局。
1937年9月21日 毛泽东:红军必须执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
1937年9月21日,朱德、任弼时、邓小平、左权等率八路军总部到达太原。当晚,北方局与总部负责人一起共同讨论了华北抗战形势和八路军行动方针。
同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再一次强调红军必须执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指出:“今日红军在决战问题上不起任何决定作用,而有一种自己的拿手好戏,在这种拿手戏中一定能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不是运动战)。要实行这样的方针,就要战略上有有力部队处于敌之翼侧,就要以创造根据地发动群众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为主。”
1945年9月21日 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1945年9月21日,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通过编组野战军或野战兵团,从组织体制上完成了由游击战向运动战的战略转变。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这是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有: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解放军、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全国妇联、学联以及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62人。
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将北平改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时,还选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举行,标志着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向全世界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1949年9月21日 毛泽东发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讲话
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开幕词。
他在陈述了中国目前的军事形势和政协会议的由来及其作用之后,指出: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劳的姿态工作着,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时也促进世界的和平和自由。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被人侮辱的民族了。全国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摆在我们面前。只要我们仍然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只要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团结国际友人,我们就能在经济战线上迅速地获得胜利。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让那些内外反动派在我们面前发抖吧,让他们去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国人民的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1988年9月21日 邓小平提议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1988年9月21日,邓小平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普雷马达萨时提出,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他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新的政治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经得住考验的不是霸权政治,不是集团政治,而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解决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问题,都需要这些原则。
1990年9月21日 徐向前因病逝世
1990年9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徐向前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徐向前青年时期受五四运动影响,参加进步活动。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斗争。
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失败后,参加了广州起义,后转往海陆丰地区,与彭湃等领导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先后任中共鄂豫边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红四方面军总指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徐向前同志在创建红军、开展武装斗争和开辟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艰苦斗争中,表现出非凡的组织领导和军事指挥才能,为党建立一支英勇善战的主力红军作出了贡献。长征中,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积极拥护中央北上创建川陕甘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反对张国焘的分裂活动,为维护党和红军的团结作出了特殊贡献。
会宁会师后,中央军委指示,红四方面军一部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后奉军委命令,任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路军总指挥。率部继续西进,与敌血战河西走廊,有力地策应了河东红军的战略行动。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八路军第129师副师长,八路军第1纵队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抗日军政大学校长。他与刘伯承、邓小平等一起领导开辟晋冀豫和冀南抗日根据地;统一指挥山东和苏北、皖北八路军各部队,坚持和发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培养了一大批抗日军政人才。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晋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华北军区副司令员兼第1兵团(后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太原前线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太原前线总前委书记,指挥了运城、临汾、晋中、太原战役,山西获得完全解放。徐向前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运筹帷幄,指挥有方,智勇兼备,果断灵活,善于以弱敌强,以少胜多,运动歼敌。
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以自己的战争实践和理论,为丰富毛泽东军事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他为巩固国防、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和建设民兵预备役力量呕心沥血,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1967年2月,与几位老一辈革命家一起,大义凛然,强烈谴责和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的反党乱军阴谋。
徐向前是中共第七届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是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党史网、新华社
1933年9月21日,中共著名工人运动领导人邓中夏被杀害。
邓中夏,1894年生,湖南省宜章县人。1920年10月加入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参与创建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
邓是中国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曾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广东省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湘鄂西省委书记、红二军团政治委员、中国革命互济会党团书记等职。
1925年,邓中夏在广州和苏兆征共同发动和领导了著名的省港大罢工,带领工人们与帝国主义英勇斗争长达16个月,在我国工运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1928年,邓中夏前往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在莫斯科期间,他撰写了著名的《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
5月15日在上海法租界被捕。8月,邓中夏因身份暴露,被引渡给中国当局。
1937年9月21日 毛泽东:红军必须执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
1937年9月21日,朱德、任弼时、邓小平、左权等率八路军总部到达太原。当晚,北方局与总部负责人一起共同讨论了华北抗战形势和八路军行动方针。
同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再一次强调红军必须执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指出:“今日红军在决战问题上不起任何决定作用,而有一种自己的拿手好戏,在这种拿手戏中一定能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不是运动战)。要实行这样的方针,就要战略上有有力部队处于敌之翼侧,就要以创造根据地发动群众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为主。”
1945年9月21日 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1945年9月21日,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通过编组野战军或野战兵团,从组织体制上完成了由游击战向运动战的战略转变。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这是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有: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解放军、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全国妇联、学联以及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62人。
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将北平改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时,还选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举行,标志着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向全世界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1949年9月21日 毛泽东发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讲话
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表《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开幕词。
他在陈述了中国目前的军事形势和政协会议的由来及其作用之后,指出: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劳的姿态工作着,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时也促进世界的和平和自由。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被人侮辱的民族了。全国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摆在我们面前。只要我们仍然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只要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团结国际友人,我们就能在经济战线上迅速地获得胜利。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让那些内外反动派在我们面前发抖吧,让他们去说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吧,中国人民的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1988年9月21日 邓小平提议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1988年9月21日,邓小平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普雷马达萨时提出,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他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新的政治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经得住考验的不是霸权政治,不是集团政治,而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解决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问题,都需要这些原则。
1990年9月21日 徐向前因病逝世
1990年9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徐向前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徐向前青年时期受五四运动影响,参加进步活动。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斗争。
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失败后,参加了广州起义,后转往海陆丰地区,与彭湃等领导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先后任中共鄂豫边特委委员,鄂豫边革命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红四方面军总指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徐向前同志在创建红军、开展武装斗争和开辟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艰苦斗争中,表现出非凡的组织领导和军事指挥才能,为党建立一支英勇善战的主力红军作出了贡献。长征中,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积极拥护中央北上创建川陕甘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反对张国焘的分裂活动,为维护党和红军的团结作出了特殊贡献。
会宁会师后,中央军委指示,红四方面军一部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后奉军委命令,任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路军总指挥。率部继续西进,与敌血战河西走廊,有力地策应了河东红军的战略行动。
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八路军第129师副师长,八路军第1纵队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抗日军政大学校长。他与刘伯承、邓小平等一起领导开辟晋冀豫和冀南抗日根据地;统一指挥山东和苏北、皖北八路军各部队,坚持和发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培养了一大批抗日军政人才。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晋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华北军区副司令员兼第1兵团(后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太原前线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太原前线总前委书记,指挥了运城、临汾、晋中、太原战役,山西获得完全解放。徐向前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运筹帷幄,指挥有方,智勇兼备,果断灵活,善于以弱敌强,以少胜多,运动歼敌。
为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以自己的战争实践和理论,为丰富毛泽东军事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他为巩固国防、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和建设民兵预备役力量呕心沥血,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斗争。1967年2月,与几位老一辈革命家一起,大义凛然,强烈谴责和揭露林彪、江青等人的反党乱军阴谋。
徐向前是中共第七届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是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党史网、新华社
#迎十四运 创文明城##减量控大##夜查行动# 榆靖大队为进一步做好十四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工作,积极开展夜查行动,科学设置布警,在辖区各收费站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以打击大货车超载超限、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为主,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交通违法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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