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医疗安全都是国家关注的重中之重,两个行业的要求都是极为严格。今天咱们来说说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申报审核流程,第二类医疗器械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与第一类大不相同,现在就给大伙儿详细说说。
一、第二类医疗器械审核流程
技术审评(60个工作日)
技术审评机构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研究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对技术审评阶段出具的审评意见负责。
1.主审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3)应当依法进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审核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 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根据核准意见,修改审查记录或者将技术审评报告退回技术审评部门修改。
2.核准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审核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在受理环节,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按照立卷审查要求对相应申请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相应注册申请资料进入技术审评环节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判断。对其余申请事项按照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1)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签收,并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分配受理及审评路径。
(2)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对申请事项开展审核。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相应立卷审查标准进行受理审核。对于其他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受理审核。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申请人缴纳费用的,出具《缴费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4)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7)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技术审评。
(二)技术审评(60-90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审评,并提出技术审评意见。
1.主审
(1)责任人:根据技术审评部门操作规范确定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临床试验审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综合分析,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各审评部室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管主任或经授权的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临床试验审批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3)应当依法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三)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其中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行政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按照其操作规范办理。审评报告签发后即完成行政审批。
对于产品注册行政审批,要求如下:
1.审核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注册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 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
2.核准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处负责人或司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处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司负责人。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司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审查记录报送主管局领导。
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负责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负责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一、第二类医疗器械审核流程
技术审评(60个工作日)
技术审评机构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研究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对技术审评阶段出具的审评意见负责。
1.主审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技术审评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3)应当依法进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审核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 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根据核准意见,修改审查记录或者将技术审评报告退回技术审评部门修改。
2.核准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的处室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审核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在受理环节,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按照立卷审查要求对相应申请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相应注册申请资料进入技术审评环节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判断。对其余申请事项按照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1)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签收,并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分配受理及审评路径。
(2)根据受理审核操作规范,对申请事项开展审核。对产品注册、变更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相应立卷审查标准进行受理审核。对于其他申请事项由审评人员根据形式审核要求进行受理审核。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申请人缴纳费用的,出具《缴费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4)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7)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技术审评。
(二)技术审评(60-90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审评,并提出技术审评意见。
1.主审
(1)责任人:根据技术审评部门操作规范确定的技术审评人员。
(2)主审要求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技术审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拟上市销售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确定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变更注册内容是否符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延续注册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审评意见;对临床试验审批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综合分析,出具审评意见。
2.复核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各审评部室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
(2)复核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复核注册申请资料,确定审评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提出复核意见。确定审评过程符合有关审评程序的规定,做到审评尺度一致。
3.签发
(1)责任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管主任或经授权的人员。
(2)签发要求和职责:对审评意见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核,确认审评结论,签发审评报告。
4.其他要求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等所需资料。
(2)需要补正资料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临床试验审批为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3)应当依法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
(三)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
对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其中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的行政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开展,按照其操作规范办理。审评报告签发后即完成行政审批。
对于产品注册行政审批,要求如下:
1.审核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注册处室审核人员。
(2)审核要求
确定本次申请属于本部门审批职责范围;审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是否完整和规范; 审评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技术审评结论是否明确。
(3)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行政审查记录报送核准人员。
2.核准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处负责人或司负责人。
(2)核准要求
对审核人员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处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和行政审查记录报送司负责人。
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由司负责人提出核准意见,填写行政审查记录后将审查记录报送主管局领导。
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提出核准意见,填写审查记录后将技术审评报告、审查记录退回审核人员。
3.审定
(1)责任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
(2)审定要求
对核准人员出具的核准意见进行审查;最终批准本次申请注册的产品是否注册。
(3)岗位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人负责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领导负责境内和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符合审定要求的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签发相关文件。
【2023年央视春晚总导演定了】经北京晚报记者确认,2023年央视春晚总导演将由于蕾担任,于蕾同时也是热门央视文化综艺《国家宝藏》的制片人兼总导演。据了解,2023兔年央视春晚已在央视“影视之家”低调建组。央视2023年春晚节目将更加突出中国元素、民族特色、地域文化和世界多彩文明之美,生动形象讲述中国故事,饱含深情讴歌伟大新时代,力争将思想性、观赏性、艺术性集为一体,为观众奉献一台丰富多彩的“欢乐年夜饭”。(广电头条)https://t.cn/A6oALV8Y
#方老视点[超话]# #疫情# 动态
14例新增阳性病例与这两趟列车有关,国庆出行做好防护
自9月28日~30日,各地新增病例当中不少是在乘坐列车途中感染。提醒大家国庆假期出行做好防护。
Z69次列车涉及多名阳性病例
Z69次列车(北京西-乌鲁木齐)全程共有20个停靠站,目前已涉及多名阳性病例。
北京1例
9月29日 北京市通州区报告,9月29日0时至15时,北京市在进返京人员中新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9月24日乘坐Z69次列车出京,9月26日乘坐T176次列车返京,自述于9月2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9月28日进行核酸检测,当日作为Z69次列车京外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9月29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山西2例
9月28日下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9月27日以来上报的4例阳性感染者的情况作出通报。通报提到,阳性感染者4,赵某,男性,太原科技大学南校区学生。9月24日15:03乘Z69次列车抵达太原站,乘坐校车于17:00许抵达学校,落实静默管理。
9月29日,山西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9月24日,太原科技大学阳性感染者赵某某乘坐的Z69次列车17车厢的同乘人员,现已经查出列车员感染2人,17号车厢同乘人员感染风险较大。
河北保定1例
9月29日,河北保定市莲池区发布通报,当日凌晨,保定莲池区发现6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均系2022级省外入学新生。其中5名曾乘坐列车,1名涉Z69次列车。
初筛阳性1:9月24日10:00乘坐Z69次列车(18车厢)从北京西出发来保,11:19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12:28乘出租车到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此外,其他所涉列车为:
初筛阳性2:9月24日2:31乘坐K7728次列车(03车厢)从天津站出发来保,7:13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初筛阳性3:9月23日21:51乘坐K2288列车(18车厢)从铁岭站出发来保,9月24日11:32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
初筛阳性4:9月23日23:33乘坐Z4次列车(08车厢)从汉口站出发来保,9月24日8:51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达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初筛阳性5:9月24日6:46乘坐G1284次列车(04车厢)从沈阳站出发来保,12:49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达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K306/K307已发现多例阳性
这几日多地发现阳性人员都涉及K306次/K307次列车。K306/K307次列车由兰州站始发,终到温州站,运行时间36小时23分钟,途经定西、陇西、甘谷、天水、宝鸡、咸阳、西安、渭南西、商洛、丹凤、商南、西峡、镇平、南阳、唐河、桐柏、信阳、罗山、息县、潢川、商城、固始、六安、合肥、巢湖、芜湖、宣城、杭州、义乌、金华南、武义、永康南、缙云、丽水等36站。
浙江杭州1例
9月29日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点检出。涉及杭州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9月28日:K307(11车厢),赞成宾馆西楼(上城区佑圣观路74-3号),贝壳酒店(钱塘区学正街537-539号金沙居2号楼)。
9月29日15时59分,鹿城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从河南南阳乘坐K307列车,于9月28日13时30分抵达温州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浙江温州1例
9月29日15时59分,鹿城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从河南南阳乘坐K307列车,于9月28日13时30分抵达温州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浙江台州1例
2022年9月29日14时52分,台州市仙居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省外来台州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该阳性感染者系省外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一行5人乘坐K306次列车11车厢从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到杭州,9月28日凌晨3时14分到杭州站。
浙江金华1例
9月30日凌晨,金华市浦江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外省输入的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经初步流调,该人员主要轨迹包括:9月26日乘坐K306列车自甘肃天水站到义乌。9月28日:上午6时07分到达义乌火车站,并在火车站进行核酸落地检(结果阴性)。
江苏无锡1例
9月30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报,9月29日上午,江苏无锡接外市疾控部门告知函,称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9月26日曾换乘K306次列车(11车厢15号下铺)从兰州到西安(9月27日6:45到达)。
江苏镇江1例
经流调信息显示,该感染者9月26日12:55乘坐K1518次列车(3车厢96号座位)从西宁出发前往兰州(16:22到达),20:50换乘K306次列车(11车厢15号下铺)从兰州到西安(9月27日6:45到达),9月27日10:45乘坐K362次列车(16车厢11号上铺)从西安出发,9月28日2:22到达镇江火车站。
安徽合肥1例
9月28日晚,安徽合肥新站区在集中隔离点省外来肥密接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陈某某(男,53岁)核酸检测初筛结果异常,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感染者9月26日20:50从兰州站乘K306次列车11车厢(与霍邱县9月28日报告拉萨返回病例计某某同车厢)来肥。
安徽芜湖1例
9月28日晚,安徽芜湖经开区在集中隔离点省外来芜密接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现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经流调显示,该人员活动轨迹包括:9月26日20:50从兰州站乘坐K306次列车11车厢(与霍邱县9月28日报告拉萨返回病例同车厢)来芜。
安徽六安1例
安徽六安市霍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报,9月28日凌晨,霍邱县在对1名从外地返回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结果为阳性。该人员于9月25日从拉萨经西宁、兰州抵达六安市,先后于9月25日16时乘坐Z22次、9月26日15时50分乘坐Z312次、9月26日20时50分乘坐K306次列车,9月27日20时43分抵达六安市火车站后即实施全程闭环转运至霍邱县健康驿站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在霍邱县无活动轨迹。
河南南阳1例
9月29日,南阳市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9月28日17:16,河南南阳西峡县接到西宁市疾控中心协查电话,报告西峡县南阳职业学院学生杨某为密接者。接到报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派人将其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活动轨迹包括:9月26日20:50乘坐兰州-西峡的K306(11车4下铺);9月27日11:26到达西峡火车站后,在站外扫码测温和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51乘坐出租车(豫RT4674)到南阳职业学院,12:01到学校,乘坐电梯返回学生公寓。
9月29日1:30检测结果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研判为无症状感染者。(健康时报) #带着微博走天下#
14例新增阳性病例与这两趟列车有关,国庆出行做好防护
自9月28日~30日,各地新增病例当中不少是在乘坐列车途中感染。提醒大家国庆假期出行做好防护。
Z69次列车涉及多名阳性病例
Z69次列车(北京西-乌鲁木齐)全程共有20个停靠站,目前已涉及多名阳性病例。
北京1例
9月29日 北京市通州区报告,9月29日0时至15时,北京市在进返京人员中新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9月24日乘坐Z69次列车出京,9月26日乘坐T176次列车返京,自述于9月2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9月28日进行核酸检测,当日作为Z69次列车京外确诊病例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9月29日报告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山西2例
9月28日下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9月27日以来上报的4例阳性感染者的情况作出通报。通报提到,阳性感染者4,赵某,男性,太原科技大学南校区学生。9月24日15:03乘Z69次列车抵达太原站,乘坐校车于17:00许抵达学校,落实静默管理。
9月29日,山西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9月24日,太原科技大学阳性感染者赵某某乘坐的Z69次列车17车厢的同乘人员,现已经查出列车员感染2人,17号车厢同乘人员感染风险较大。
河北保定1例
9月29日,河北保定市莲池区发布通报,当日凌晨,保定莲池区发现6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均系2022级省外入学新生。其中5名曾乘坐列车,1名涉Z69次列车。
初筛阳性1:9月24日10:00乘坐Z69次列车(18车厢)从北京西出发来保,11:19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12:28乘出租车到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此外,其他所涉列车为:
初筛阳性2:9月24日2:31乘坐K7728次列车(03车厢)从天津站出发来保,7:13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初筛阳性3:9月23日21:51乘坐K2288列车(18车厢)从铁岭站出发来保,9月24日11:32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
初筛阳性4:9月23日23:33乘坐Z4次列车(08车厢)从汉口站出发来保,9月24日8:51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达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初筛阳性5:9月24日6:46乘坐G1284次列车(04车厢)从沈阳站出发来保,12:49到达保定站,在车站进行落地双检(阴性),后乘学校大巴到达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之后未外出。
K306/K307已发现多例阳性
这几日多地发现阳性人员都涉及K306次/K307次列车。K306/K307次列车由兰州站始发,终到温州站,运行时间36小时23分钟,途经定西、陇西、甘谷、天水、宝鸡、咸阳、西安、渭南西、商洛、丹凤、商南、西峡、镇平、南阳、唐河、桐柏、信阳、罗山、息县、潢川、商城、固始、六安、合肥、巢湖、芜湖、宣城、杭州、义乌、金华南、武义、永康南、缙云、丽水等36站。
浙江杭州1例
9月29日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点检出。涉及杭州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9月28日:K307(11车厢),赞成宾馆西楼(上城区佑圣观路74-3号),贝壳酒店(钱塘区学正街537-539号金沙居2号楼)。
9月29日15时59分,鹿城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从河南南阳乘坐K307列车,于9月28日13时30分抵达温州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浙江温州1例
9月29日15时59分,鹿城区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从河南南阳乘坐K307列车,于9月28日13时30分抵达温州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浙江台州1例
2022年9月29日14时52分,台州市仙居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省外来台州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核结果为阳性,该阳性感染者系省外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该感染者9月27日一行5人乘坐K306次列车11车厢从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到杭州,9月28日凌晨3时14分到杭州站。
浙江金华1例
9月30日凌晨,金华市浦江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外省输入的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经初步流调,该人员主要轨迹包括:9月26日乘坐K306列车自甘肃天水站到义乌。9月28日:上午6时07分到达义乌火车站,并在火车站进行核酸落地检(结果阴性)。
江苏无锡1例
9月30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报,9月29日上午,江苏无锡接外市疾控部门告知函,称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9月26日曾换乘K306次列车(11车厢15号下铺)从兰州到西安(9月27日6:45到达)。
江苏镇江1例
经流调信息显示,该感染者9月26日12:55乘坐K1518次列车(3车厢96号座位)从西宁出发前往兰州(16:22到达),20:50换乘K306次列车(11车厢15号下铺)从兰州到西安(9月27日6:45到达),9月27日10:45乘坐K362次列车(16车厢11号上铺)从西安出发,9月28日2:22到达镇江火车站。
安徽合肥1例
9月28日晚,安徽合肥新站区在集中隔离点省外来肥密接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陈某某(男,53岁)核酸检测初筛结果异常,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感染者9月26日20:50从兰州站乘K306次列车11车厢(与霍邱县9月28日报告拉萨返回病例计某某同车厢)来肥。
安徽芜湖1例
9月28日晚,安徽芜湖经开区在集中隔离点省外来芜密接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现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经流调显示,该人员活动轨迹包括:9月26日20:50从兰州站乘坐K306次列车11车厢(与霍邱县9月28日报告拉萨返回病例同车厢)来芜。
安徽六安1例
安徽六安市霍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报,9月28日凌晨,霍邱县在对1名从外地返回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结果为阳性。该人员于9月25日从拉萨经西宁、兰州抵达六安市,先后于9月25日16时乘坐Z22次、9月26日15时50分乘坐Z312次、9月26日20时50分乘坐K306次列车,9月27日20时43分抵达六安市火车站后即实施全程闭环转运至霍邱县健康驿站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在霍邱县无活动轨迹。
河南南阳1例
9月29日,南阳市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9月28日17:16,河南南阳西峡县接到西宁市疾控中心协查电话,报告西峡县南阳职业学院学生杨某为密接者。接到报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派人将其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活动轨迹包括:9月26日20:50乘坐兰州-西峡的K306(11车4下铺);9月27日11:26到达西峡火车站后,在站外扫码测温和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51乘坐出租车(豫RT4674)到南阳职业学院,12:01到学校,乘坐电梯返回学生公寓。
9月29日1:30检测结果复核为阳性,经专家研判为无症状感染者。(健康时报) #带着微博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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