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为啥说强迫型人格对于我来说很隐秘,因为我真的没有什么明显的强迫症的特点,比如:反复洗手,反复关门,反复检查之类的强迫行为,我甚至对网上的“逼死强迫症”的图片都没太大的感觉。
强迫型人格的人刻板,害怕失控,会为了掌控局面而做很多的事,反复想很多的事;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很高的要求,把自己整的很累,像个机器人,可能人缘儿不会太好,【生活大爆炸】的谢耳顿就有那味儿。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懒散的人,能动嘴绝不动手,比较随遇而安,最多就是脑洞比较多,大脑的CPU比较耗电,情感比较温吞,我把这些归因为天生偏思维的人格特点。在此之前,并不认为我和强迫型人格有半毛钱关系。
本分裂型,强迫型,抑郁型人格障碍兼抑郁症患者为自己浅浅辩护一下。
人这种生物,既然被称为社会动物,那么“社会”于“人”则是不可避免的,人格也好,三观也好,本来就不是先天存在的东西,既然是社会产物,不靠成长中的环境因素也就是社会形成,难道还能凭空出现吗?
说到底,既然有“障碍”这种东西存在,就说明肯定存在一个“标准”,这种标准难道是婴儿们出生与生俱来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了让一个人的人格达成这样的标准,原生家庭和社会的规训就是必须品,也就是所谓的“万能挡箭牌”。
当然,有人会说,有些人是能够在成长过程中意识到自己这种缺陷存在的,能去做出改变,所以没能改变的主要因素还是在自身。可是,前半句话中“有人”这个词语,难道不就是认可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生活在一个让他意识到自己存在人格缺陷的环境中”这个观点,不是吗?
在人格形成问题上,我绝不认为主观因素一定大于客观因素,生来的家庭,成长环境都是不可选择的,凭什么要求孩子生来具有对抗这种“渲染”的力量呢?
而且,为什么人格障碍和抑郁症患者就一直要遭受污名化,连给自己辩护的权利都不可以有?为什么用原生家庭给自己辩护要被歧视?既然知道性格烂,又何必纠缠呢?
如果所谓“正常”,就是用这种污名化的手段抹杀受害者被害的事实,扼杀受害者的发声,那么我宁愿从此再也不做“正常人”。
人这种生物,既然被称为社会动物,那么“社会”于“人”则是不可避免的,人格也好,三观也好,本来就不是先天存在的东西,既然是社会产物,不靠成长中的环境因素也就是社会形成,难道还能凭空出现吗?
说到底,既然有“障碍”这种东西存在,就说明肯定存在一个“标准”,这种标准难道是婴儿们出生与生俱来的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了让一个人的人格达成这样的标准,原生家庭和社会的规训就是必须品,也就是所谓的“万能挡箭牌”。
当然,有人会说,有些人是能够在成长过程中意识到自己这种缺陷存在的,能去做出改变,所以没能改变的主要因素还是在自身。可是,前半句话中“有人”这个词语,难道不就是认可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生活在一个让他意识到自己存在人格缺陷的环境中”这个观点,不是吗?
在人格形成问题上,我绝不认为主观因素一定大于客观因素,生来的家庭,成长环境都是不可选择的,凭什么要求孩子生来具有对抗这种“渲染”的力量呢?
而且,为什么人格障碍和抑郁症患者就一直要遭受污名化,连给自己辩护的权利都不可以有?为什么用原生家庭给自己辩护要被歧视?既然知道性格烂,又何必纠缠呢?
如果所谓“正常”,就是用这种污名化的手段抹杀受害者被害的事实,扼杀受害者的发声,那么我宁愿从此再也不做“正常人”。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强迫型人格障碍和歇斯底里的产生都是幼年时期缺乏爱和关心导致的。为了能够获得父母的关心和认可因而“正确地”行动的人形成了强迫型人格障碍,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爱和关注因而选择“漂亮地”行动的人则变得歇斯底里。这样的两个人相遇后,虽然最初容易被对方吸引,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却会发现,对方的内心里存在着跟自己一样的阴影和伤痕,因而想要更加努力地去爱对方,最终却走向了破裂。”
《家庭心理百科》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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