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案外人以死威胁阻碍腾房 执行员明法释理耐心化解
11月20日上午,金水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军涛一行四人赴漯河郾城区某小区腾迁房屋,因考虑到异地执行,金水法院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执行函并邀请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乡村频道等媒体进行报道,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派出十几名执行干警协助执行。
到达腾房现场后,该房屋实际使用人张某某及其妻子在家,张军涛一行向其出示工作证并表明身份,告知二人腾房公告早已到期,法院现来依法腾迁该房屋。“这是我的房子,我不走!你们只要敢腾房,信不信我死到这里!”得知法院是来腾房的,张某某及其妻子情绪非常激动!
原来,张某某在2014年和该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本案被执行人郑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房款为150万元,首付30万元,剩余房款两年内结清。张某某将30万元首付款打给郑某后,就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至今,但因种种原因尾款一直未付,双方也未办理过户手续。法院来贴腾房公告时,张某某就以案外人的身份向金水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后撤回,又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确权之诉,该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张军涛耐心帮助张某某分析案情,“首先,该房屋在你们签订房屋买卖合之前就被抵押了,这点合同上写的很清楚,你也知道。其次,现在房屋实际所有人还是郑某,不是你。你可以参与拍卖,如果你成功拍下,就可以继续在这里居住。然后去法院起诉郑某,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经过执行干警的明法释理,张某某及其妻子最终同意搬出该房屋,但提出自己会参与涉案房屋的拍卖,如果自己未拍下,希望在拍卖成交一个月内搬离。考虑到张某某是实际居住人且该房屋内物品众多,腾迁难度较大,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张某某写了限期腾房保证书,并保证如到期未搬离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一步,金水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11月20日上午,金水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军涛一行四人赴漯河郾城区某小区腾迁房屋,因考虑到异地执行,金水法院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执行函并邀请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乡村频道等媒体进行报道,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派出十几名执行干警协助执行。
到达腾房现场后,该房屋实际使用人张某某及其妻子在家,张军涛一行向其出示工作证并表明身份,告知二人腾房公告早已到期,法院现来依法腾迁该房屋。“这是我的房子,我不走!你们只要敢腾房,信不信我死到这里!”得知法院是来腾房的,张某某及其妻子情绪非常激动!
原来,张某某在2014年和该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本案被执行人郑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房款为150万元,首付30万元,剩余房款两年内结清。张某某将30万元首付款打给郑某后,就一直在该房屋居住至今,但因种种原因尾款一直未付,双方也未办理过户手续。法院来贴腾房公告时,张某某就以案外人的身份向金水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后撤回,又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确权之诉,该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张军涛耐心帮助张某某分析案情,“首先,该房屋在你们签订房屋买卖合之前就被抵押了,这点合同上写的很清楚,你也知道。其次,现在房屋实际所有人还是郑某,不是你。你可以参与拍卖,如果你成功拍下,就可以继续在这里居住。然后去法院起诉郑某,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经过执行干警的明法释理,张某某及其妻子最终同意搬出该房屋,但提出自己会参与涉案房屋的拍卖,如果自己未拍下,希望在拍卖成交一个月内搬离。考虑到张某某是实际居住人且该房屋内物品众多,腾迁难度较大,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张某某写了限期腾房保证书,并保证如到期未搬离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一步,金水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漯河市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召开工作推进会】11月13日,市人大城环工委副主任贺小常组织召开市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安排部署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宏宇及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24个市直及驻漯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市乡村生态振兴专班是市委决定成立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五大专班的重要组成,自筹建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建设和工作方案的制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针对下步工作,会议要求,一要认识到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建设美丽家居乡村为导向,以乡村绿色发展、环境靓丽为主攻方向,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为建设美丽漯河增绿添彩。二要方案科学。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细化完善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要做到“长短结合、上下一致”,方案指标设置要合理、具可操作性,要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制订的工作方案既要切合实际,又要符合上级精神和要求。三要运转高效。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生态环境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综合调度,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配合衔接、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市乡村生态振兴专班是市委决定成立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五大专班的重要组成,自筹建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专班建设和工作方案的制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针对下步工作,会议要求,一要认识到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建设美丽家居乡村为导向,以乡村绿色发展、环境靓丽为主攻方向,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为建设美丽漯河增绿添彩。二要方案科学。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细化完善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要做到“长短结合、上下一致”,方案指标设置要合理、具可操作性,要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制订的工作方案既要切合实际,又要符合上级精神和要求。三要运转高效。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生态环境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综合调度,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配合衔接、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河南要闻#【河南省四县(区)入选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10月2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近日公布的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中,我省四个县(区)榜上有名,分别是三门峡市灵宝市、鹤壁市淇滨区、南阳市西峡县、漯河市临颍县。我国从2019年开始提出建设数字乡村。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由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推选。数字乡村建设主要体现在信息化服务普及、公共信息服务水平的通达、网络扶贫的开展等方面,让广大乡村居民实实在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https://t.cn/A6GvU1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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