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都会发很长很长的小作文,但今年纠结了很久,还是想说一些话。
我的哥哥从踏进这个娱乐圈就吃了很多苦, 脱离自己的舒适圈,去做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事。我每次想起都会说,我可能没有你这样的勇气,但我又很佩服你这样的勇气。
我的哥哥是个盖世英雄,仿佛一个超人,看不到他的累看不到他的苦看不到他的难,而当我真正看到时已经过去了很久。
今年依然想说,感谢你追逐娱乐圈,也很幸运遇到你喜欢你。
出道六周年快乐噢肖战!我是你粉丝小飞侠
(嗯就这样 还有一些话想留在生日说嘿嘿)
我的哥哥从踏进这个娱乐圈就吃了很多苦, 脱离自己的舒适圈,去做自己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事。我每次想起都会说,我可能没有你这样的勇气,但我又很佩服你这样的勇气。
我的哥哥是个盖世英雄,仿佛一个超人,看不到他的累看不到他的苦看不到他的难,而当我真正看到时已经过去了很久。
今年依然想说,感谢你追逐娱乐圈,也很幸运遇到你喜欢你。
出道六周年快乐噢肖战!我是你粉丝小飞侠
(嗯就这样 还有一些话想留在生日说嘿嘿)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当年我们没孩子的时候,有一次做绿皮车,上来一个孕妇,胖胖的,大腹便便,一看就是孕后期。她没座位,周围也站满了人,我站起来让她坐。
站了一会,我开始觉得累,腿酸。普通人如此,更别提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了。于是老公起来让我坐,我们俩轮流站着,那段路程大概3、4个小时,一直到孕妇下车。
现在我有了孩子,前两天因为一个意外原因,没能及时买到坐票,临时赶上一班回婆婆家的高铁,当时是假日期间,也很挤。孩子1岁4个月,我们只补上了站票,大概站了5分钟吧,旁边一位男士给我让座,我不好意思,他说,这个座也不是他的,他也没票。
那么挤的假日高铁居然没有人过来找这个座位,我一路坐了一个小时,过了好几个站,应该是买票的这个人没有及时上车。给我让座的那位男士其实是到终点站的,他让完后就拖着行李去了别的车厢找到最后一排的空地站着。
1小时后,上来旅客后,一位年轻姑娘告诉我,我坐了她的座位,我赶忙起身,她看到我带着孩子,问我,还有没有其他座位,我说没关系,我站一会,也坐好久了。她制止我,让我继续坐,等一会再说。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小时,期间我喊她三次回来座位都被她拒绝了,当时孩子一直在睡觉,火车颠簸空气又不流通,孩子比平常睡得都久。
后来孩子睡醒了,我一定坚持让她坐下来。结果旁边的一位大姐起身让我坐,刚才在接电话中我知道她的同伴也在这个车厢里,大姐让坐后我抱着孩子坐下来,一直以为大姐去找她同伴了。
半个多小时后,旁边的姑娘突然站起来跟大姐说,我们俩轮流坐吧,要不然她(指的是我)会不好意思。我才发现,原来大姐没走,一直站在我们身后。
当时特别为陌生人的善意感动,大姐坐下后就开始打盹睡觉,我才发现大姐穿着高跟鞋站了那么久,而那位姑娘,不知道去了哪里,可能是找到一个更方便站立的地方了吧。
那趟高铁一共三个小时,因为陌生人的善意,我抱着孩子在没有坐票的情况下一直享受了有坐票的舒适,老公一直很担心,多次问我们是否有座位。
我给他发微信说了情况,并告诉他,以后出门,如果你遇到带孩子的妈妈或者孕妇,你也要让座给人家。
每次收获陌生人善意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是平时对他人的举手之劳在冥冥中获得的回报。
(文/网友)#情感投稿#926
站了一会,我开始觉得累,腿酸。普通人如此,更别提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了。于是老公起来让我坐,我们俩轮流站着,那段路程大概3、4个小时,一直到孕妇下车。
现在我有了孩子,前两天因为一个意外原因,没能及时买到坐票,临时赶上一班回婆婆家的高铁,当时是假日期间,也很挤。孩子1岁4个月,我们只补上了站票,大概站了5分钟吧,旁边一位男士给我让座,我不好意思,他说,这个座也不是他的,他也没票。
那么挤的假日高铁居然没有人过来找这个座位,我一路坐了一个小时,过了好几个站,应该是买票的这个人没有及时上车。给我让座的那位男士其实是到终点站的,他让完后就拖着行李去了别的车厢找到最后一排的空地站着。
1小时后,上来旅客后,一位年轻姑娘告诉我,我坐了她的座位,我赶忙起身,她看到我带着孩子,问我,还有没有其他座位,我说没关系,我站一会,也坐好久了。她制止我,让我继续坐,等一会再说。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小时,期间我喊她三次回来座位都被她拒绝了,当时孩子一直在睡觉,火车颠簸空气又不流通,孩子比平常睡得都久。
后来孩子睡醒了,我一定坚持让她坐下来。结果旁边的一位大姐起身让我坐,刚才在接电话中我知道她的同伴也在这个车厢里,大姐让坐后我抱着孩子坐下来,一直以为大姐去找她同伴了。
半个多小时后,旁边的姑娘突然站起来跟大姐说,我们俩轮流坐吧,要不然她(指的是我)会不好意思。我才发现,原来大姐没走,一直站在我们身后。
当时特别为陌生人的善意感动,大姐坐下后就开始打盹睡觉,我才发现大姐穿着高跟鞋站了那么久,而那位姑娘,不知道去了哪里,可能是找到一个更方便站立的地方了吧。
那趟高铁一共三个小时,因为陌生人的善意,我抱着孩子在没有坐票的情况下一直享受了有坐票的舒适,老公一直很担心,多次问我们是否有座位。
我给他发微信说了情况,并告诉他,以后出门,如果你遇到带孩子的妈妈或者孕妇,你也要让座给人家。
每次收获陌生人善意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是平时对他人的举手之劳在冥冥中获得的回报。
(文/网友)#情感投稿#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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