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机构,关于最新纾困扶持政策,这场发布会一定要关注!
政策Q&A
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养老服务机构
Q1
Q: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状况如何?
A: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
国家层面在前期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Q2
Q: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中,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哪些内容?
A: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一是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二是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三是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四是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此外,纾困扶持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
@托育机构
Q3
Q:托育机构主要面临哪些困难?
A: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首先,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再次,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最后,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
Q4
Q:托育服务作为纾困扶持政策的重点领域,如何精准有效地扶持?
A: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面临的经营成本上升、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在增效方面,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等等。
在增量方面,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等。
在增力度方面,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等。
Q5
Q:如何落实好这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
A: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当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打好投资“组合拳”。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各方面的主体参与,鼓励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积极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下一步,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既要解决好行业发展人才流失的现实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使用的长远之策。因此,要加强“软”“硬”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带动职业院校、养老托育领域龙头企业等培养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推动解决行业用人难的问题。
转自:中国政府网
政策Q&A
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养老服务机构
Q1
Q: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状况如何?
A: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
国家层面在前期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Q2
Q: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中,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哪些内容?
A: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一是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二是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三是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四是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此外,纾困扶持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
@托育机构
Q3
Q:托育机构主要面临哪些困难?
A: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首先,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再次,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最后,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
Q4
Q:托育服务作为纾困扶持政策的重点领域,如何精准有效地扶持?
A: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面临的经营成本上升、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在增效方面,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等等。
在增量方面,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等。
在增力度方面,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等。
Q5
Q:如何落实好这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
A: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当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打好投资“组合拳”。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各方面的主体参与,鼓励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积极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下一步,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既要解决好行业发展人才流失的现实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使用的长远之策。因此,要加强“软”“硬”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带动职业院校、养老托育领域龙头企业等培养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推动解决行业用人难的问题。
转自:中国政府网
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养老服务机构
Q1
Q: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状况如何?
A: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
国家层面在前期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Q2
Q: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中,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哪些内容?
A: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一是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二是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三是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四是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此外,纾困扶持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
@托育机构
Q3
Q:托育机构主要面临哪些困难?
A: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首先,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再次,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最后,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
Q4
Q:托育服务作为纾困扶持政策的重点领域,如何精准有效地扶持?
A: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面临的经营成本上升、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在增效方面,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等等。
在增量方面,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等。
在增力度方面,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等。
Q5
Q:如何落实好这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
A: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当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打好投资“组合拳”。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各方面的主体参与,鼓励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积极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下一步,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既要解决好行业发展人才流失的现实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使用的长远之策。因此,要加强“软”“硬”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带动职业院校、养老托育领域龙头企业等培养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推动解决行业用人难的问题。
@养老服务机构
Q1
Q: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状况如何?
A: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
国家层面在前期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Q2
Q: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中,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哪些内容?
A: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一是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二是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三是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四是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此外,纾困扶持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
@托育机构
Q3
Q:托育机构主要面临哪些困难?
A: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首先,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再次,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最后,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
Q4
Q:托育服务作为纾困扶持政策的重点领域,如何精准有效地扶持?
A: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面临的经营成本上升、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在增效方面,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等等。
在增量方面,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等。
在增力度方面,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等。
Q5
Q:如何落实好这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
A: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当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打好投资“组合拳”。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各方面的主体参与,鼓励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积极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下一步,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既要解决好行业发展人才流失的现实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使用的长远之策。因此,要加强“软”“硬”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带动职业院校、养老托育领域龙头企业等培养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推动解决行业用人难的问题。
偶记钢琴家鲁比莫夫:回到贝多芬的“当下”,来理解贝多芬的前卫
文:张可驹
原本,鲁比莫夫(Alexei Lubimov)是俄系钢琴家当中一位低调的大师。若不是近二十年来,他的录音发行有常青树的架势,钢琴家可能很难走出隐藏大师之列。
不想随着小众品牌/高端定位的新片频出,他硬生生在不改特立独行之初衷的前提下,成为人们不再生疏的一位演奏家。与之相比,先前在Erato的录音不少倒是尘封了。
如今环球的新片,有时让不少乐迷失望,于是制作用心的小众品牌更多受到追捧成为大势所趋。由此,在小众品牌深耕的演奏家们也不再单纯获得较为资深,或视角独特的听众的关注。
差不多一年前,鲁比莫夫由于一场被打断的独奏会的视频,在网上红了一阵。当时,他正在弹舒伯特的即兴曲,那是他曲目中,大众最乐于接受的部分。钢琴家曾两次来上海演出,弹独奏会,曲目是古典、浪漫、神秘主义的经典,搭配骇人听闻的现代作品。
确实是“骇人听闻”,你听了或许也会感同身受。以至我稍稍有些好奇,那些由于视频而想听鲁比莫夫演奏的人,若躬逢其盛,又会怎样调和现实与自己先前的预期?
钢琴家鲁比莫夫,不仅是涅高兹学派的传人,更是涅高兹本人的亲传弟子,也是大宗师最后的弟子之一。但他很多先锋的曲目安排,以及对于演奏形式的开拓,往往更多让我想起尤金娜(图2)对他的影响。
前段时间,和友人聊起鲁比莫夫的现场,我的听感至今仍在记忆中甚为清晰。体会则可谓复杂,除了本身极具冲击力的现代作品,他演奏某些经典之作,也是相当打破传统的。但这种打破,确实有自成一体的构思,而非目前流行的玩弄Rubato的低级趣味。
那些弹法,以后找机会回顾一下。但它们,应当无一例外是他在现代钢琴上的大胆尝试。鲁比莫夫不是偶然尝试,而是长期都系统性地采用早期钢琴演奏。从Erato发行的莫扎特奏鸣曲,到他新录音中的舒伯特即兴曲,这位演奏家始终有鲜明的“时代乐器”思维,即回到作曲家时代的乐器的音响特质、氛围中,构思自己的演奏。
这在二战后成长起来的俄国演奏者,乃至整个斯拉夫系的钢琴家里,都是比较罕见的。席夫是后来才青睐早期钢琴,之前则有一定保留。鲁比莫夫面对现代钢琴的某些弹法,如果直接转到木结构为主的早期钢琴上,都不知后者会否散架。或许,至少断弦吧。
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将自己特别有意思的演奏留给早期钢琴。结合现场与录音,鲁比莫夫带给我最多惊喜的演奏,就是他采用早期钢琴灌录贝多芬的三首奏鸣曲:“月光”、“暴风雨”和“华尔斯坦”。Alpha发行的唱片(图3)。
鲁比莫夫采用一架1802年的Erard钢琴的现代复制品,演奏三首贝多芬中期的奏鸣曲。之前提到这位钢琴家对演奏形式开拓,其实很多就在于他确实“研究”本真乐器,真正发掘它们的特质,而后有的放矢地进行运用。
有的钢琴家弹早期钢琴,让你感到他只是选了这件乐器来弹,可能因为时风,也可能因为“本真”的道义......又或许,隐隐希望给自己的演奏增添一些卖点。但其演奏,却没有本真的说服力。因为这样一来,早期钢琴(从莫扎特到李斯特的时代)的特点,只是得到笼而统之的体现。
起初人们听着新鲜,此类的演奏和唱片多一些之后,很快就审美疲劳了。关键在于,那样的演奏没有真正的说服力,无论本真与否。鲁比莫夫则不然。他在现代钢琴上的触键也很好,却终归不在涅高兹学派的翘楚之列。然而面对早期钢琴,这位大师对乐器的音响特质先有了很深的理解,而后,才运用他的演奏技巧来操控这些特质,再将其组合成为全曲完整的演奏效果。
这台Erard的早期钢琴,无论更弱的音量,更为透明的音质,还是迥异于现代大钢琴的混响,以及或许是最重要的——在那种音质和共鸣之中,连接音符的效果,在鲁比莫夫的手中,都让我们看到它们存在的重要意义。
或者说,不是它们存在的意义,而是贝多芬固然有无数的构思超越他的时代,可作曲家毕竟还是面对自己时代的乐器来创作。那些极具前瞻性的效果,也是摸着当时的键盘构思出来的。
那么,当时的演奏可能带给乐圣怎样的想象?由此构建的、出色的整体演绎又有可能是怎样?鲁比莫夫弹这三首贝多芬奏鸣曲的录音,就仿佛是在回答这些问题。并且我也相当确定,这并非自己在聆听的过程中想太多。因为你只有看看他的选曲就知道了。
钢琴家不是单纯选出三首名作,而是特别关注“效果”特别的三首:《月光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不说了,《暴风雨奏鸣曲》也一样,它们皆属贝多芬笔下常常被认为是启迪“浪漫”的杰作。至于《华尔斯坦奏鸣曲》,可说是贝多芬的中期阶段,对于钢琴音响前卫构思的集大成之作。
无论曲情的前卫,效果的前卫,还是兼而有之,鲁比莫夫在本真乐器上所展现的,就是帮助我们回到贝多芬的“当下”,来理解贝多芬的前卫。
开始时,并非直接给出简洁的主题,而是营造某种氛围的暗示,是这三首奏鸣曲共同的特点。“浪漫的”?如“月光”的开篇;神秘的?如“暴风雨”的中间乐章;纯粹音响性的?如“华尔斯坦”首尾乐章的开头。鲁比莫夫对于早期钢琴音响的发掘和把握,都完全围绕着原作的特质。
一位有智慧,又有技巧去实践的钢琴家,审视原作表现的种种可能,面对不同问题(早期钢琴的特点和局限)做出取舍,末了以出色的整体性塑造其演绎时,那演奏不用“创新”,也必不是泥古的。因为它是真正有吸引力,也能引发人思考的诠释。
本篇在公众号上发的时候,贴了“暴风雨”中间乐章的音频:https://t.cn/A6SN1he8。你听后会立刻明白,弹出那个著名的开头,19世纪初的Erard钢琴和现在的斯坦威大钢琴有多大的不同?琴弦震动的效果的差异,仿佛肉眼可见。
而诸如此类的差异,可能带来怎样一种(与现代钢琴)天差地别,却同样有魅力的演奏?鲁比莫夫就是作为一位控制力高超的钢琴家,向人们揭晓。
文:张可驹
原本,鲁比莫夫(Alexei Lubimov)是俄系钢琴家当中一位低调的大师。若不是近二十年来,他的录音发行有常青树的架势,钢琴家可能很难走出隐藏大师之列。
不想随着小众品牌/高端定位的新片频出,他硬生生在不改特立独行之初衷的前提下,成为人们不再生疏的一位演奏家。与之相比,先前在Erato的录音不少倒是尘封了。
如今环球的新片,有时让不少乐迷失望,于是制作用心的小众品牌更多受到追捧成为大势所趋。由此,在小众品牌深耕的演奏家们也不再单纯获得较为资深,或视角独特的听众的关注。
差不多一年前,鲁比莫夫由于一场被打断的独奏会的视频,在网上红了一阵。当时,他正在弹舒伯特的即兴曲,那是他曲目中,大众最乐于接受的部分。钢琴家曾两次来上海演出,弹独奏会,曲目是古典、浪漫、神秘主义的经典,搭配骇人听闻的现代作品。
确实是“骇人听闻”,你听了或许也会感同身受。以至我稍稍有些好奇,那些由于视频而想听鲁比莫夫演奏的人,若躬逢其盛,又会怎样调和现实与自己先前的预期?
钢琴家鲁比莫夫,不仅是涅高兹学派的传人,更是涅高兹本人的亲传弟子,也是大宗师最后的弟子之一。但他很多先锋的曲目安排,以及对于演奏形式的开拓,往往更多让我想起尤金娜(图2)对他的影响。
前段时间,和友人聊起鲁比莫夫的现场,我的听感至今仍在记忆中甚为清晰。体会则可谓复杂,除了本身极具冲击力的现代作品,他演奏某些经典之作,也是相当打破传统的。但这种打破,确实有自成一体的构思,而非目前流行的玩弄Rubato的低级趣味。
那些弹法,以后找机会回顾一下。但它们,应当无一例外是他在现代钢琴上的大胆尝试。鲁比莫夫不是偶然尝试,而是长期都系统性地采用早期钢琴演奏。从Erato发行的莫扎特奏鸣曲,到他新录音中的舒伯特即兴曲,这位演奏家始终有鲜明的“时代乐器”思维,即回到作曲家时代的乐器的音响特质、氛围中,构思自己的演奏。
这在二战后成长起来的俄国演奏者,乃至整个斯拉夫系的钢琴家里,都是比较罕见的。席夫是后来才青睐早期钢琴,之前则有一定保留。鲁比莫夫面对现代钢琴的某些弹法,如果直接转到木结构为主的早期钢琴上,都不知后者会否散架。或许,至少断弦吧。
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将自己特别有意思的演奏留给早期钢琴。结合现场与录音,鲁比莫夫带给我最多惊喜的演奏,就是他采用早期钢琴灌录贝多芬的三首奏鸣曲:“月光”、“暴风雨”和“华尔斯坦”。Alpha发行的唱片(图3)。
鲁比莫夫采用一架1802年的Erard钢琴的现代复制品,演奏三首贝多芬中期的奏鸣曲。之前提到这位钢琴家对演奏形式开拓,其实很多就在于他确实“研究”本真乐器,真正发掘它们的特质,而后有的放矢地进行运用。
有的钢琴家弹早期钢琴,让你感到他只是选了这件乐器来弹,可能因为时风,也可能因为“本真”的道义......又或许,隐隐希望给自己的演奏增添一些卖点。但其演奏,却没有本真的说服力。因为这样一来,早期钢琴(从莫扎特到李斯特的时代)的特点,只是得到笼而统之的体现。
起初人们听着新鲜,此类的演奏和唱片多一些之后,很快就审美疲劳了。关键在于,那样的演奏没有真正的说服力,无论本真与否。鲁比莫夫则不然。他在现代钢琴上的触键也很好,却终归不在涅高兹学派的翘楚之列。然而面对早期钢琴,这位大师对乐器的音响特质先有了很深的理解,而后,才运用他的演奏技巧来操控这些特质,再将其组合成为全曲完整的演奏效果。
这台Erard的早期钢琴,无论更弱的音量,更为透明的音质,还是迥异于现代大钢琴的混响,以及或许是最重要的——在那种音质和共鸣之中,连接音符的效果,在鲁比莫夫的手中,都让我们看到它们存在的重要意义。
或者说,不是它们存在的意义,而是贝多芬固然有无数的构思超越他的时代,可作曲家毕竟还是面对自己时代的乐器来创作。那些极具前瞻性的效果,也是摸着当时的键盘构思出来的。
那么,当时的演奏可能带给乐圣怎样的想象?由此构建的、出色的整体演绎又有可能是怎样?鲁比莫夫弹这三首贝多芬奏鸣曲的录音,就仿佛是在回答这些问题。并且我也相当确定,这并非自己在聆听的过程中想太多。因为你只有看看他的选曲就知道了。
钢琴家不是单纯选出三首名作,而是特别关注“效果”特别的三首:《月光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不说了,《暴风雨奏鸣曲》也一样,它们皆属贝多芬笔下常常被认为是启迪“浪漫”的杰作。至于《华尔斯坦奏鸣曲》,可说是贝多芬的中期阶段,对于钢琴音响前卫构思的集大成之作。
无论曲情的前卫,效果的前卫,还是兼而有之,鲁比莫夫在本真乐器上所展现的,就是帮助我们回到贝多芬的“当下”,来理解贝多芬的前卫。
开始时,并非直接给出简洁的主题,而是营造某种氛围的暗示,是这三首奏鸣曲共同的特点。“浪漫的”?如“月光”的开篇;神秘的?如“暴风雨”的中间乐章;纯粹音响性的?如“华尔斯坦”首尾乐章的开头。鲁比莫夫对于早期钢琴音响的发掘和把握,都完全围绕着原作的特质。
一位有智慧,又有技巧去实践的钢琴家,审视原作表现的种种可能,面对不同问题(早期钢琴的特点和局限)做出取舍,末了以出色的整体性塑造其演绎时,那演奏不用“创新”,也必不是泥古的。因为它是真正有吸引力,也能引发人思考的诠释。
本篇在公众号上发的时候,贴了“暴风雨”中间乐章的音频:https://t.cn/A6SN1he8。你听后会立刻明白,弹出那个著名的开头,19世纪初的Erard钢琴和现在的斯坦威大钢琴有多大的不同?琴弦震动的效果的差异,仿佛肉眼可见。
而诸如此类的差异,可能带来怎样一种(与现代钢琴)天差地别,却同样有魅力的演奏?鲁比莫夫就是作为一位控制力高超的钢琴家,向人们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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