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队九月份服务之星
高市建,男,44岁,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一级警长。工作中,该同志坚守服务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工作首位。
2022年9月25日,郑州一女子独自驾车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时身体突发不适,情况十分危急,女子将车辆勉强停在应急车道后报警求助,高速交警郝贵江、高市建闻讯赶到,为女子提供了“救命药”,并火速护送其下站。
当日16时20分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3公里西半幅处时,突发身体不适,此时正头晕胸闷,呼吸急促,浑身使不上力,请求帮助。
接指令后,巡逻民警郝贵江、高市建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豫A牌白色小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里,而旁边行车道内的大货车不断呼啸而过,十分危险。报警女子站在车外,扶着护栏,表情痛苦,额头流了大量的汗。
见状,民警赶紧设置好警戒区,并上前询问女子病情,得知女子牛某此行是从安阳回郑州,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太忙,没有休息好,积劳成疾,开车行驶到该地点时,身体突发不适,而此时正需要服用紧急药。民警立即将身上携带的速效救心丸递给了牛某服用,考虑到情况紧急,民警决定由一人驾驶警车在前开道,一人驾驶牛某的车辆送其紧急下站,并及时通知了牛某家人。
最终牛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安全回到郑州,并随即给民警发来了短信报平安,感谢民警的“救命之恩”。
高市建,男,44岁,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一级警长。工作中,该同志坚守服务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工作首位。
2022年9月25日,郑州一女子独自驾车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段时身体突发不适,情况十分危急,女子将车辆勉强停在应急车道后报警求助,高速交警郝贵江、高市建闻讯赶到,为女子提供了“救命药”,并火速护送其下站。
当日16时20分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3公里西半幅处时,突发身体不适,此时正头晕胸闷,呼吸急促,浑身使不上力,请求帮助。
接指令后,巡逻民警郝贵江、高市建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豫A牌白色小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里,而旁边行车道内的大货车不断呼啸而过,十分危险。报警女子站在车外,扶着护栏,表情痛苦,额头流了大量的汗。
见状,民警赶紧设置好警戒区,并上前询问女子病情,得知女子牛某此行是从安阳回郑州,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太忙,没有休息好,积劳成疾,开车行驶到该地点时,身体突发不适,而此时正需要服用紧急药。民警立即将身上携带的速效救心丸递给了牛某服用,考虑到情况紧急,民警决定由一人驾驶警车在前开道,一人驾驶牛某的车辆送其紧急下站,并及时通知了牛某家人。
最终牛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安全回到郑州,并随即给民警发来了短信报平安,感谢民警的“救命之恩”。
“孩子是他的,凭什么不赔?”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装修房子期间,认识了男子彭某,后多次发生关系进而怀孕。女子害怕丈夫发现,悄悄终止妊娠,没想到因大出血而住院,花了2万医疗费。事发后,女子将彭某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案例来源:河南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马某是有夫之妇,彭某也有自己的家庭,两人因装修房子而认识,谁曾想到,他们一来二去,竟然碰撞出了火花,并不顾伦理道德,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然而,好景不长。
两人因激情而在一起,等他们品尝完短暂的欢愉后,激情渐渐褪去,开始要面对现实生活,所以很快便提出分手,如果没有马某怀孕的事情,两人的纠葛或许就要告一段落,最后却因为马某大出血,东窗事发。
两人分手时,马某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她生理期没来!看到验孕纸结果后,马某彻底慌了,怎么会怀孕呢?为了不被丈夫发现,马某决定悄悄终止妊娠,当作没有发生过一样。
谁曾想到,终止妊娠时出了问题,她突然大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不仅花了将近2万医疗费,还对身体造成伤害,与丈夫的婚姻也出现危机。
事发后,马某将彭某起诉到法院,马某认为,是彭某导致她怀孕,彭某应当负起责任,赔偿她医疗费19896.5元,并支付精神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法庭上,彭某不同意马某的诉讼请求,彭某认为两人的关系,不被法律所允许,因两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马某的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支持。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婚内出轨,除了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外,还违反了法律,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马某和彭某原本有自己的家庭,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背了互相忠实的义务。
与此同时,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马某和彭某的出轨行为,为世人所不耻,违背了公序良俗,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彭某之所以能胜诉,并不单是因为两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马某提起的是健康权纠纷,也就是说,马某是以彭某和她发生关系,导致其怀孕,向彭某索赔。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马某想让彭某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证明彭某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且侵权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马某是一个已婚人士,明知出轨可能会怀孕,却不做好防护措施。怀孕之后,为了不被丈夫发现,擅自终止妊娠,马某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换而言之,在彭某没有强迫马某的情况下,马某怀孕这事,很难怪到彭某身上,很难认定彭某有过错。
退一步讲,就算马某怀孕一事,彭某存在过错,可马某终止妊娠的事情,彭某并不知情,如何认定彭某的过错呢?又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呢?
法院审理后,以婚外情是对婚姻的破坏,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不受到法律保护,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马某不服,马某认为,一审法院让她独自一人承担损害后果,违反了公平原则,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以婚外情行为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的否定评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马某两审均以败诉告终。
(案例来源:河南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马某是有夫之妇,彭某也有自己的家庭,两人因装修房子而认识,谁曾想到,他们一来二去,竟然碰撞出了火花,并不顾伦理道德,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然而,好景不长。
两人因激情而在一起,等他们品尝完短暂的欢愉后,激情渐渐褪去,开始要面对现实生活,所以很快便提出分手,如果没有马某怀孕的事情,两人的纠葛或许就要告一段落,最后却因为马某大出血,东窗事发。
两人分手时,马某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她生理期没来!看到验孕纸结果后,马某彻底慌了,怎么会怀孕呢?为了不被丈夫发现,马某决定悄悄终止妊娠,当作没有发生过一样。
谁曾想到,终止妊娠时出了问题,她突然大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不仅花了将近2万医疗费,还对身体造成伤害,与丈夫的婚姻也出现危机。
事发后,马某将彭某起诉到法院,马某认为,是彭某导致她怀孕,彭某应当负起责任,赔偿她医疗费19896.5元,并支付精神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法庭上,彭某不同意马某的诉讼请求,彭某认为两人的关系,不被法律所允许,因两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马某的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支持。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婚内出轨,除了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外,还违反了法律,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马某和彭某原本有自己的家庭,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背了互相忠实的义务。
与此同时,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马某和彭某的出轨行为,为世人所不耻,违背了公序良俗,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彭某之所以能胜诉,并不单是因为两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马某提起的是健康权纠纷,也就是说,马某是以彭某和她发生关系,导致其怀孕,向彭某索赔。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马某想让彭某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证明彭某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且侵权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马某是一个已婚人士,明知出轨可能会怀孕,却不做好防护措施。怀孕之后,为了不被丈夫发现,擅自终止妊娠,马某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换而言之,在彭某没有强迫马某的情况下,马某怀孕这事,很难怪到彭某身上,很难认定彭某有过错。
退一步讲,就算马某怀孕一事,彭某存在过错,可马某终止妊娠的事情,彭某并不知情,如何认定彭某的过错呢?又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呢?
法院审理后,以婚外情是对婚姻的破坏,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不受到法律保护,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马某不服,马某认为,一审法院让她独自一人承担损害后果,违反了公平原则,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以婚外情行为应当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的否定评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马某两审均以败诉告终。
#妇产科医生私自藏匿婴儿# #普法[超话]#
10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铁路警方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拐骗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民营医院妇产科主任,其在为一名女子违规做了引产手术后,发现引产男婴还有生命体征。于是李某便将男婴私自藏匿,给自己不能生育的儿媳妇养育,并雇用了女子张某与其一同将婴儿带上高铁,准备送往老家。在高铁上,有乘客发觉二人行为异常并报警。北京铁路警方通过侦查,在北京西站将二人带走调查,确定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目前李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经北京铁路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北京铁路公安处执行逮捕,被拐骗的婴儿已送福利院。
这个妇产科医生,一方面违规引产,一般情况下,考虑到孕妇安全以及婴儿性命,医院是不可以对28周以上的孕妇进行遗产手术的。
违规遗产后还把孩子私自抱走,涉嫌拐骗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做这件华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这位医生因为拐骗儿童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发现;这位医生救了婴儿的命,让他有机会有个温暖的家,而不是还没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放弃了生命。
但是无论如何,还是没有改变他犯罪的事实。所以,从个案来看,医生的所作所为到没有对案件相关的人造成实质性伤害,这些情节估计量刑时都会参考在内。
保护孩子,人人有责,报警的乘客反应敏捷准确,这样的好人越多,越能让拐卖的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越容易实现“天下无拐”的愿望。
10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铁路警方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拐骗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家民营医院妇产科主任,其在为一名女子违规做了引产手术后,发现引产男婴还有生命体征。于是李某便将男婴私自藏匿,给自己不能生育的儿媳妇养育,并雇用了女子张某与其一同将婴儿带上高铁,准备送往老家。在高铁上,有乘客发觉二人行为异常并报警。北京铁路警方通过侦查,在北京西站将二人带走调查,确定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目前李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经北京铁路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北京铁路公安处执行逮捕,被拐骗的婴儿已送福利院。
这个妇产科医生,一方面违规引产,一般情况下,考虑到孕妇安全以及婴儿性命,医院是不可以对28周以上的孕妇进行遗产手术的。
违规遗产后还把孩子私自抱走,涉嫌拐骗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做这件华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这位医生因为拐骗儿童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发现;这位医生救了婴儿的命,让他有机会有个温暖的家,而不是还没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放弃了生命。
但是无论如何,还是没有改变他犯罪的事实。所以,从个案来看,医生的所作所为到没有对案件相关的人造成实质性伤害,这些情节估计量刑时都会参考在内。
保护孩子,人人有责,报警的乘客反应敏捷准确,这样的好人越多,越能让拐卖的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越容易实现“天下无拐”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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