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时候,凡事刨根问底,无异于给别人雪上加霜。但现实里总有这样的人:知道别人感情出现了问题,非要问清楚到底是谁对谁错;看到别人穿着假名牌,一定得弄明白是在哪儿买的;明知道别人有难言之隐,却还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自以为很聪明,其实不过是欠缺修养。有句话说的好:“明知不问是修养,看穿不言是智慧。”成年人的世界,没有谁比谁更容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尴尬,何必当面揭穿,让人下不来台。在别人难堪的时候,保持沉默,才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善良……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居然是虚的,大打折扣!
以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例,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近几年发布的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南规定,住院补偿待遇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大病补偿待遇保额20万元,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都大打折扣,住院补偿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低到12万元×55%、大病补偿待遇保额低到20万元×60%。是否依法依规呢?实际是曲解文件规定,无视民生保障要求和群众诉求,错误执行且死不悔改!
福州市医保局给出的解释是: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设置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数额,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和医疗管理状况进行调整”的规定,“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是计入支付范围的医保费用的最高限额,真实的限额还需要乘以报销比例。他们的语文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着实让人“汗颜”。起码有三大荒谬:
一、反人类思维。正常理解“最高限额”“封顶线”之类的表述均为固定值,不是一个弹性范围。现实生活中所涉此类规定莫不如是。唯福州市医保局思路迥异、脑回路异乎寻常,“最高限额”居然是弹性的,在不同医院会进行55%、65%、80%、90%的跳跃,试问“起付线”是否也执行相应的打折呢?如果一个人在一级、二级、三乙、三甲及市外医院都进行了治疗,他(她)面对的“封顶线”是不是有好几条?这正常吗?
二、违反政策制定规则。政策文件制定是严肃严谨的,用词一定要很准确。任何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最高”“封顶”都是一个固定值概念,对其进行的解释也必须是准确的无歧义的,这个规则不能违反。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数额,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对于思路正常且对医保相关业务有所了解的人来说是准确的,不该有歧义的。福州市医保局曲解了文件规定,暴露了其语文水平较低、政策理解能力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首先,“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三个不必然联系的概念,是对基金支付从起付、报销比例、封顶三个层面分别作出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意思表达,是不需要也绝不能再混合杂糅让这三个概念模糊不清、捉摸不定的,把“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负担比例”进行混杂就犯了这个错误。
其次,“个人负担比例”与“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代的是完全不同的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是指参保人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除报销之外个人需承担的费用比例,比如在三甲医院治疗产生的医保费用除医保报销55%之外的45%由个人承担。“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这三个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比如乙类药品、部分诊疗项目和超标准的床位费等都规定了个人负担部分,在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后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比例报销费用(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条也有相关规定表述)。这两个概念完全不同,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天差地别。很显然,福州市医保局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极大地降低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所列医疗费用构成(含医保费用、医保个人费用、非医保费用三部分)可以说明一切,见下图:
再次,“最高支付限额”是偏正语法结构,“限额”是主语,“最高”和“支付”是定语,定语的作用是对主语进行定性、定量等。因此,“最高支付限额”中的“限额”是被“支付”给准确定性的,就是基金支付的限额,而不是所谓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限额。这一点其实医保部门在进行名词解释的时候做了准确阐述,但执行时却选择曲解。以下官方解释和政策解读截图为证。
三、严重背离政策制定初衷。医保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保障人民医疗保险权益,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而福州市医保局是想着法子降低医疗保障水平,非要将支付最高限额和大病医保保额大打折扣,且错误适用、歪曲理解文件规定,这是很荒谬的。榕政办〔2017〕285号之所以规定“最高支付限额”,就是为了明确这是要支付的最高限额,而不是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最高限额,否则的话,完全可以另行表述得更加准确无歧义,如“纳入医保报销费用最高限额”“计入基金给付的医保费用最高限额”等,这样岂不准确?政策文件之所以没有这样表述,说明这不是它的初衷,它的初衷正如医保部门官方政策解读里讲的:是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
综上所述,福州市医保局曲解了定义,错误地执行了报销政策,给全市人民的医保权益已经造成或将造成损失,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个重大问题,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并关心这个问题,为维护自身利益共同出谋出力,让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得到充分保障。
以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例,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近几年发布的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南规定,住院补偿待遇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大病补偿待遇保额20万元,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都大打折扣,住院补偿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低到12万元×55%、大病补偿待遇保额低到20万元×60%。是否依法依规呢?实际是曲解文件规定,无视民生保障要求和群众诉求,错误执行且死不悔改!
福州市医保局给出的解释是: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设置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数额,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和医疗管理状况进行调整”的规定,“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是计入支付范围的医保费用的最高限额,真实的限额还需要乘以报销比例。他们的语文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着实让人“汗颜”。起码有三大荒谬:
一、反人类思维。正常理解“最高限额”“封顶线”之类的表述均为固定值,不是一个弹性范围。现实生活中所涉此类规定莫不如是。唯福州市医保局思路迥异、脑回路异乎寻常,“最高限额”居然是弹性的,在不同医院会进行55%、65%、80%、90%的跳跃,试问“起付线”是否也执行相应的打折呢?如果一个人在一级、二级、三乙、三甲及市外医院都进行了治疗,他(她)面对的“封顶线”是不是有好几条?这正常吗?
二、违反政策制定规则。政策文件制定是严肃严谨的,用词一定要很准确。任何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最高”“封顶”都是一个固定值概念,对其进行的解释也必须是准确的无歧义的,这个规则不能违反。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数额,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对于思路正常且对医保相关业务有所了解的人来说是准确的,不该有歧义的。福州市医保局曲解了文件规定,暴露了其语文水平较低、政策理解能力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首先,“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三个不必然联系的概念,是对基金支付从起付、报销比例、封顶三个层面分别作出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意思表达,是不需要也绝不能再混合杂糅让这三个概念模糊不清、捉摸不定的,把“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负担比例”进行混杂就犯了这个错误。
其次,“个人负担比例”与“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代的是完全不同的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是指参保人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除报销之外个人需承担的费用比例,比如在三甲医院治疗产生的医保费用除医保报销55%之外的45%由个人承担。“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这三个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比如乙类药品、部分诊疗项目和超标准的床位费等都规定了个人负担部分,在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后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比例报销费用(榕政办〔2017〕285号第十条也有相关规定表述)。这两个概念完全不同,计算方式和计算结果天差地别。很显然,福州市医保局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极大地降低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所列医疗费用构成(含医保费用、医保个人费用、非医保费用三部分)可以说明一切,见下图:
再次,“最高支付限额”是偏正语法结构,“限额”是主语,“最高”和“支付”是定语,定语的作用是对主语进行定性、定量等。因此,“最高支付限额”中的“限额”是被“支付”给准确定性的,就是基金支付的限额,而不是所谓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限额。这一点其实医保部门在进行名词解释的时候做了准确阐述,但执行时却选择曲解。以下官方解释和政策解读截图为证。
三、严重背离政策制定初衷。医保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保障人民医疗保险权益,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而福州市医保局是想着法子降低医疗保障水平,非要将支付最高限额和大病医保保额大打折扣,且错误适用、歪曲理解文件规定,这是很荒谬的。榕政办〔2017〕285号之所以规定“最高支付限额”,就是为了明确这是要支付的最高限额,而不是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最高限额,否则的话,完全可以另行表述得更加准确无歧义,如“纳入医保报销费用最高限额”“计入基金给付的医保费用最高限额”等,这样岂不准确?政策文件之所以没有这样表述,说明这不是它的初衷,它的初衷正如医保部门官方政策解读里讲的:是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
综上所述,福州市医保局曲解了定义,错误地执行了报销政策,给全市人民的医保权益已经造成或将造成损失,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个重大问题,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并关心这个问题,为维护自身利益共同出谋出力,让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得到充分保障。
网友:我今年42岁,被公司劝退了,我是我们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30万元,我成都有两套贷款房,每月还款7000元,家里老婆没有上班,还有一个读初中的女儿,全家的开支都落在了我的身上。因为公司要裁员,我是老员工,自然就拿我开刀,公司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自己辞职,可以给一定的补偿金,大概20万元;二是直接降级成普通员工。
我叫王浩,今年42岁,来自四川南充,大学毕业就在成都定居,现在是成都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者,主要做后勤管理,年薪30万元。我老婆是我的大学同学,全职在家,她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炒股,但是非常不稳定,经常亏钱。我的女儿现在正在读初中,成绩非常优秀。
然而我本来以为一切顺风顺水,平平淡淡的过自己的日子。然而公司却经营不善,准备劝退我了。我的直接领导找到我,说了一些客套话,就是想让我主动辞职。
我在公司也算兢兢业业,对同事和下面的员工也算公平公正,和大家关系非常融洽。但是我这个岗位在公司也算可有可无的职位,高层对我颇有不满,不想花那么多钱养我这个岗位,准备取消了。
我家里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一个老婆要养,突然面临失业,我怎么能接受得了,一家人生活怎么办?还有房贷怎么办?一系列问题摆在我面前。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老婆,我老婆根本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她哭的非常伤心。
我老婆哭着对我说:老公,你怎么可能被公司辞退,你这么优秀,公司难道眼瞎?你为公司卖命了20多年,现在一句话就把你辞退了,你怎么不去争取一下?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对老婆说:老婆,这就是现实,常言到:“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我在别人公司上班,就要服别人管,我能怎么办,只能接受现实。
我老婆又说:我要去你们公司讨一个说法?难道没有谁来管一下,这样冷血的对待一个老员工。
我说:老婆,你不用去了,我待会就去找人事部王总谈谈,看看他能帮我吗?毕竟我也算是老员工了。
我老婆泪流满面的看着我,给我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我找到领导,想祈求领导让我留下,领导让我找人事部门,我就去找到人事部门领导王总,想让他不要让我走。
我说:王总,我在公司辛辛苦苦干了接近20年了,也算老员工了,公司发展至今,我也付出了汗马功劳。现在公司虽然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为什么拿我开刀,我家里有一群人等着吃饭,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
王总意味深长地说:这是公司的决定,我也没有办法。我们都知道你很优秀,很不错,但是公司需要发展,现在公司有困难了,让你走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要多考虑一下公司的难处,毕竟公司还有几百人要吃饭。
我生气的说:难道公司非要我走不可吗?
王总说:你不要激动,公司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主动辞职,单位补贴你20万元;而是你降级成普通员工,年薪10万元。就看你怎么选择。
我心想,这不是逼我走吗?我还有选择吗?
我说:王总,让我想一晚上,第二天给你答复。
说完我就离开公司,沮丧的回家了。
回家的途中,我思绪良多,为什么公司会劝退我?真的是没有想明白?想想每个月必须要还的房贷,还有女儿每年的学费,生活费,我忍不住的留下了眼泪,作为一个42岁的男人,我哭了。
我不知道回去怎么跟老婆交代,我作为一个男人,不能够给自己家人带来好的生活,我算什么男人,我非常的自责。
后来我想了想,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我有老婆、孩子、父母和亲朋好友,我虽然我下半辈子可能会很辛苦,我应该要承担这些压力。
大家来评评,我该怎么办?我有一大家人需要养,我丢掉工作该怎么办?欢迎大家评论留言!
分析:看了你的个人经历,对你表示非常同情。你42岁处于不惑之年,然而遭遇了中年失业危机,对你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这也是很多中年人最怕的事情。
大部分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年纪,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通过你的人生经历,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男人压力非常大,特别是中年男人。家里的女人要多体谅另一半,如果能够帮忙减轻经济负担,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公司里上班,最好还是做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如果是那些可有可无的岗位,迟早会被淘汰,选择自己擅长的工作,就算失业,以后再找一份工作,也会相当容易。
家里要存一笔应急资金,应对不时之需,不要赚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一旦遇到失业,没有应急资金是不行的。家庭开支要有计划,不要盲目花钱。
如果被公司无理辞退,要勇于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不能说辞退就辞退,总要有一个说法。这是侵犯个人的权益,不能软弱,如果但是还是要无理由辞退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尽量少负债,40多岁的男人收入不可能大幅度上涨,一旦负债,要还清就变得十分困难了。
大家来评评!你如果是上面这个男人,你该怎么做?欢迎评论留言!
我叫王浩,今年42岁,来自四川南充,大学毕业就在成都定居,现在是成都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者,主要做后勤管理,年薪30万元。我老婆是我的大学同学,全职在家,她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炒股,但是非常不稳定,经常亏钱。我的女儿现在正在读初中,成绩非常优秀。
然而我本来以为一切顺风顺水,平平淡淡的过自己的日子。然而公司却经营不善,准备劝退我了。我的直接领导找到我,说了一些客套话,就是想让我主动辞职。
我在公司也算兢兢业业,对同事和下面的员工也算公平公正,和大家关系非常融洽。但是我这个岗位在公司也算可有可无的职位,高层对我颇有不满,不想花那么多钱养我这个岗位,准备取消了。
我家里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一个老婆要养,突然面临失业,我怎么能接受得了,一家人生活怎么办?还有房贷怎么办?一系列问题摆在我面前。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老婆,我老婆根本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她哭的非常伤心。
我老婆哭着对我说:老公,你怎么可能被公司辞退,你这么优秀,公司难道眼瞎?你为公司卖命了20多年,现在一句话就把你辞退了,你怎么不去争取一下?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对老婆说:老婆,这就是现实,常言到:“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我在别人公司上班,就要服别人管,我能怎么办,只能接受现实。
我老婆又说:我要去你们公司讨一个说法?难道没有谁来管一下,这样冷血的对待一个老员工。
我说:老婆,你不用去了,我待会就去找人事部王总谈谈,看看他能帮我吗?毕竟我也算是老员工了。
我老婆泪流满面的看着我,给我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我找到领导,想祈求领导让我留下,领导让我找人事部门,我就去找到人事部门领导王总,想让他不要让我走。
我说:王总,我在公司辛辛苦苦干了接近20年了,也算老员工了,公司发展至今,我也付出了汗马功劳。现在公司虽然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为什么拿我开刀,我家里有一群人等着吃饭,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
王总意味深长地说:这是公司的决定,我也没有办法。我们都知道你很优秀,很不错,但是公司需要发展,现在公司有困难了,让你走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要多考虑一下公司的难处,毕竟公司还有几百人要吃饭。
我生气的说:难道公司非要我走不可吗?
王总说:你不要激动,公司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你主动辞职,单位补贴你20万元;而是你降级成普通员工,年薪10万元。就看你怎么选择。
我心想,这不是逼我走吗?我还有选择吗?
我说:王总,让我想一晚上,第二天给你答复。
说完我就离开公司,沮丧的回家了。
回家的途中,我思绪良多,为什么公司会劝退我?真的是没有想明白?想想每个月必须要还的房贷,还有女儿每年的学费,生活费,我忍不住的留下了眼泪,作为一个42岁的男人,我哭了。
我不知道回去怎么跟老婆交代,我作为一个男人,不能够给自己家人带来好的生活,我算什么男人,我非常的自责。
后来我想了想,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我有老婆、孩子、父母和亲朋好友,我虽然我下半辈子可能会很辛苦,我应该要承担这些压力。
大家来评评,我该怎么办?我有一大家人需要养,我丢掉工作该怎么办?欢迎大家评论留言!
分析:看了你的个人经历,对你表示非常同情。你42岁处于不惑之年,然而遭遇了中年失业危机,对你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这也是很多中年人最怕的事情。
大部分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年纪,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通过你的人生经历,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男人压力非常大,特别是中年男人。家里的女人要多体谅另一半,如果能够帮忙减轻经济负担,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公司里上班,最好还是做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如果是那些可有可无的岗位,迟早会被淘汰,选择自己擅长的工作,就算失业,以后再找一份工作,也会相当容易。
家里要存一笔应急资金,应对不时之需,不要赚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一旦遇到失业,没有应急资金是不行的。家庭开支要有计划,不要盲目花钱。
如果被公司无理辞退,要勇于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不能说辞退就辞退,总要有一个说法。这是侵犯个人的权益,不能软弱,如果但是还是要无理由辞退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尽量少负债,40多岁的男人收入不可能大幅度上涨,一旦负债,要还清就变得十分困难了。
大家来评评!你如果是上面这个男人,你该怎么做?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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