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专门去#深铁阅山境# 看了看!
阅山境交房后龙少还没有去过,今天算是去实地感受了一下。到5号线塘朗站直线距离800米的样子,到小学南科大第二实验600多米,到初中深大附中外国语300多米。地铁稍远,小学、初中都很近很方便。
至于大家担心的噪音问题,龙少首先要说的是,噪音是肯定有,具体要看个人感受了。如果是对噪音非常敏感的话,就不用考虑这个项目了。但今天龙少的粉丝在群里讨论这个问题时,有粉丝说,真介意噪音的话,做个新风系统就能解决了。
还是一句话,阅山境本来就是一个优缺点明显的楼盘,现在又是现房,能看上就买,看不上就选其他新盘。现在选择那么多,不用担心买不到适合你的房子,关键是看你的预算,预算够,当然可以买更好的房子。
阅山境交房后龙少还没有去过,今天算是去实地感受了一下。到5号线塘朗站直线距离800米的样子,到小学南科大第二实验600多米,到初中深大附中外国语300多米。地铁稍远,小学、初中都很近很方便。
至于大家担心的噪音问题,龙少首先要说的是,噪音是肯定有,具体要看个人感受了。如果是对噪音非常敏感的话,就不用考虑这个项目了。但今天龙少的粉丝在群里讨论这个问题时,有粉丝说,真介意噪音的话,做个新风系统就能解决了。
还是一句话,阅山境本来就是一个优缺点明显的楼盘,现在又是现房,能看上就买,看不上就选其他新盘。现在选择那么多,不用担心买不到适合你的房子,关键是看你的预算,预算够,当然可以买更好的房子。
河南郑州,张女士在当地一家4S店,花费近百万购买了一辆进口GLE350越野车,为了保护爱车,又斥资17000元加装了车衣,开了一年多也没有发现车子有什么问题,可是前不久去洗车时却得知了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洗车小哥在洗车擦拭时,喝张女士闲聊车漆保养的事情,张女士说自己车衣花了快两万块钱了,而洗车小哥告诉张女士,这部车没有贴车衣,随后张女士确实发现车子没有贴车衣。
于是便去找了4S店,工作人员并不逃避责任,表示当初验车上牌时不能贴,上完牌之后随时都可以贴,但是当时的销售离职了,这件事情就没有人交接了,可以为张女士重新贴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表示如果真的忘了,为何一年多都不联系自己,于是要求4S店退钱,最终4S店工作人员表示在7到10个工作日就会退回。
如果不是洗车小哥发现问题,张女士估计一直蒙在鼓里吧。
那么4S店的这种做法属于什么行为?
张女士从4S店购买了新车 双方之间是一种车辆买卖合同关系,而张女士又选装了车衣,那么双方又达成了车衣买卖合同关系,在张女士支付了全款之后,作为4S店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当4S未给张女士的车辆加装车衣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而张女士直到近两年之后才发现问题,要求4S店返还车衣款,这就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原则上来讲也是有权要求4S店承担违约责任的,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按照这笔钱的使用年限计算利息。
4S店给出的解释是当时忘记了,称是在交接工作出现了问题,忘了通知张女士了,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那么这就涉及到4S店一方来举证证明当时是忘了,并不是故意不给张女士加装车衣了。
如果无法举证,那么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此时就不是要求退还购买车衣的款项17000元了,而是要求退还车衣款之后,可以额外要求三倍赔偿的权利。
显然最终张女士是退让了,并没有过于较真,毕竟开着这么贵的车子,并不差这点钱,但是做生意讲究诚信经营,即便当时忘记了,如果顾客不提这件事,是不是直到车子报废都不能发现。
当然,4S店也没有完全逃避责任,表示确实是忘记加装了,如果是故意不装,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顾客,即车子开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顾客撕掉了车衣?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洗车小哥在洗车擦拭时,喝张女士闲聊车漆保养的事情,张女士说自己车衣花了快两万块钱了,而洗车小哥告诉张女士,这部车没有贴车衣,随后张女士确实发现车子没有贴车衣。
于是便去找了4S店,工作人员并不逃避责任,表示当初验车上牌时不能贴,上完牌之后随时都可以贴,但是当时的销售离职了,这件事情就没有人交接了,可以为张女士重新贴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表示如果真的忘了,为何一年多都不联系自己,于是要求4S店退钱,最终4S店工作人员表示在7到10个工作日就会退回。
如果不是洗车小哥发现问题,张女士估计一直蒙在鼓里吧。
那么4S店的这种做法属于什么行为?
张女士从4S店购买了新车 双方之间是一种车辆买卖合同关系,而张女士又选装了车衣,那么双方又达成了车衣买卖合同关系,在张女士支付了全款之后,作为4S店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当4S未给张女士的车辆加装车衣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而张女士直到近两年之后才发现问题,要求4S店返还车衣款,这就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原则上来讲也是有权要求4S店承担违约责任的,比如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按照这笔钱的使用年限计算利息。
4S店给出的解释是当时忘记了,称是在交接工作出现了问题,忘了通知张女士了,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那么这就涉及到4S店一方来举证证明当时是忘了,并不是故意不给张女士加装车衣了。
如果无法举证,那么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此时就不是要求退还购买车衣的款项17000元了,而是要求退还车衣款之后,可以额外要求三倍赔偿的权利。
显然最终张女士是退让了,并没有过于较真,毕竟开着这么贵的车子,并不差这点钱,但是做生意讲究诚信经营,即便当时忘记了,如果顾客不提这件事,是不是直到车子报废都不能发现。
当然,4S店也没有完全逃避责任,表示确实是忘记加装了,如果是故意不装,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顾客,即车子开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顾客撕掉了车衣?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孙女为我预约了今天去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的门票,她说好多外地人都来看,而我们住在西安却没去观看,上午我俩r十点多坐地铁就出发了,博物馆真是体现了历史的厚重,一共是七个展厅我俩看了五个就耗时近四个小时,珍品很多,西安不愧是十三朝古都,件件都是瑰宝,让人目不暇接,来参观的人有很多是年轻父母带着孩子来的,边看边给孩子讲历史,。。。几个小时看下来真够累的,但还想再看会,这时孙女也喊饿了,时间己经下午三点了,我俩只好离开了,下次有机会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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