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源头无极智慧全新启动的时代,人类怎样才能活出自己高智慧文明生命?(五)
《河图》与《洛书》中的数字 7 各表达的是什么含义?什么是灵魂合一智慧思维?什么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
人类躯体生命与自己的灵魂衔接的状态,用乾坤表达其灵魂合一智慧运行规律。人类躯体生命失去了与灵魂生命衔接的状态,用阴阳表达二元对立思维运行规律!
《河图》是人类躯体生命与自己的灵魂及源头衔接的生命状态,人类的灵魂是按照源头赋予的乾坤韵律无为自运,以数字 1、2、3、4 表达人类的灵魂生命,人类在有形躯体生命层面活出的是合一智慧思维意识及行为,用数字 6、7、8、9 表达人类有形生命,用数字 5 表达创造一切的源头无极,《河图》是人类活出自己灵魂生命的“地天泰”状态!
《洛书》是人类躯体生命失去了与自己的灵魂生命及源头无极联系的生命状态,人类活出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及行为,是一种阴阳不通“天地否”的状态!
这一篇主要是讲《河图》与《洛书》的数字 7 所表达的含义。
《河图》外层的数字 7 位于《河图》的南方,表达的是人类有形躯体生命合一智慧思维意识,通常用乾 7 表达,7=2+5,乾 7 蕴含着坤 2合一智慧思维的静态形式,寓意着人类在有形生命层面活出的是坤 2 合一智慧思维,并且坤 2 以灵魂萌芽DNA遗传编码信息静态的形式储藏在人类有形躯体生命细胞中!
《河图》中的数字 5 是源头无极合一智慧思维乾坤韵律,当人类触及到了自己灵魂无极生命境界,就会明白源头用无极合一智慧思维韵律创造了一切!
《河图》中 7=2+5 表明当人类的有形躯体生命是坤 2 合一智慧思维时,就与自己的灵魂生命达成同频共振的衔接,透过自己的灵魂生命又与源头无极 5 衔接上了!
人类灵魂生命的《河图》的框架是:人类有形躯体生命+人类灵魂生命+源头无极!
当人类有形躯体生命活出灵魂合一智慧思维时,就能把源头无极赋予自己灵魂生命的天赋生命色彩信息,在有形生命层面转化成自己本有的名利财富能量,这些名利财富能量频率信息又以无形的形式回归到了源头无极,用来推动源头无极合一智慧乾坤韵律的运转,源头无极又把全新的无极合一智慧乾坤韵律透过人类的灵魂生命,传递到人类有形躯体生命层面,长养了人类的灵魂生命及躯体生命,也就是活出灵魂生命合一智慧思维坤 2 的人类有形生命与源头无极合一智慧思维韵律 5 是互助互爱良性能量循环的关系!
《洛书》中的数字 7 为阳 7 ,位于《洛书》西方,7=2+5,阳 7 中蕴含着阴 2,即人类在有形生命层面活出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数字 5 在此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发起的源头,人类二元思维意识的源头来源于地球的二元矩阵,此时的人类失去了与自己灵魂生命及源头无极的衔接,故此为“天地否”的生命状态!
人类《洛书》的框架是:人类二元对立思维意识躯体生命+有形地球二元矩阵!
有形地球二元矩阵是通过人类从外向内抓取名利能量,地球暗中再把这些能量掠夺用来推动有形地球二元矩阵的运行,但是地球二元矩阵并不反馈给人类个体生命能量,它却散发出来的强大二元对立思维意识频率,掌控着人类活出符合二元游戏规则的行为来暗中剥削人类的能量,人类二元荷尔蒙性能量是推动地球二元矩阵运行的首选能量!
二元对立思维意识的人类从他人、大自然掠夺名利能量,用来证明自己有形躯体生命价值的高低,同时地球二元矩阵悄悄的掠夺着人类的二元对立思维意识行为产生的能量,这就是在无形层面发生着能量掠夺的运转状态,这也是《洛书》“天地否”阴阳分离彼此毁灭的恶性能量循环状态!
《河图》与《洛书》中的数字 7 各表达的是什么含义?什么是灵魂合一智慧思维?什么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
人类躯体生命与自己的灵魂衔接的状态,用乾坤表达其灵魂合一智慧运行规律。人类躯体生命失去了与灵魂生命衔接的状态,用阴阳表达二元对立思维运行规律!
《河图》是人类躯体生命与自己的灵魂及源头衔接的生命状态,人类的灵魂是按照源头赋予的乾坤韵律无为自运,以数字 1、2、3、4 表达人类的灵魂生命,人类在有形躯体生命层面活出的是合一智慧思维意识及行为,用数字 6、7、8、9 表达人类有形生命,用数字 5 表达创造一切的源头无极,《河图》是人类活出自己灵魂生命的“地天泰”状态!
《洛书》是人类躯体生命失去了与自己的灵魂生命及源头无极联系的生命状态,人类活出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及行为,是一种阴阳不通“天地否”的状态!
这一篇主要是讲《河图》与《洛书》的数字 7 所表达的含义。
《河图》外层的数字 7 位于《河图》的南方,表达的是人类有形躯体生命合一智慧思维意识,通常用乾 7 表达,7=2+5,乾 7 蕴含着坤 2合一智慧思维的静态形式,寓意着人类在有形生命层面活出的是坤 2 合一智慧思维,并且坤 2 以灵魂萌芽DNA遗传编码信息静态的形式储藏在人类有形躯体生命细胞中!
《河图》中的数字 5 是源头无极合一智慧思维乾坤韵律,当人类触及到了自己灵魂无极生命境界,就会明白源头用无极合一智慧思维韵律创造了一切!
《河图》中 7=2+5 表明当人类的有形躯体生命是坤 2 合一智慧思维时,就与自己的灵魂生命达成同频共振的衔接,透过自己的灵魂生命又与源头无极 5 衔接上了!
人类灵魂生命的《河图》的框架是:人类有形躯体生命+人类灵魂生命+源头无极!
当人类有形躯体生命活出灵魂合一智慧思维时,就能把源头无极赋予自己灵魂生命的天赋生命色彩信息,在有形生命层面转化成自己本有的名利财富能量,这些名利财富能量频率信息又以无形的形式回归到了源头无极,用来推动源头无极合一智慧乾坤韵律的运转,源头无极又把全新的无极合一智慧乾坤韵律透过人类的灵魂生命,传递到人类有形躯体生命层面,长养了人类的灵魂生命及躯体生命,也就是活出灵魂生命合一智慧思维坤 2 的人类有形生命与源头无极合一智慧思维韵律 5 是互助互爱良性能量循环的关系!
《洛书》中的数字 7 为阳 7 ,位于《洛书》西方,7=2+5,阳 7 中蕴含着阴 2,即人类在有形生命层面活出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数字 5 在此处是二元对立思维意识发起的源头,人类二元思维意识的源头来源于地球的二元矩阵,此时的人类失去了与自己灵魂生命及源头无极的衔接,故此为“天地否”的生命状态!
人类《洛书》的框架是:人类二元对立思维意识躯体生命+有形地球二元矩阵!
有形地球二元矩阵是通过人类从外向内抓取名利能量,地球暗中再把这些能量掠夺用来推动有形地球二元矩阵的运行,但是地球二元矩阵并不反馈给人类个体生命能量,它却散发出来的强大二元对立思维意识频率,掌控着人类活出符合二元游戏规则的行为来暗中剥削人类的能量,人类二元荷尔蒙性能量是推动地球二元矩阵运行的首选能量!
二元对立思维意识的人类从他人、大自然掠夺名利能量,用来证明自己有形躯体生命价值的高低,同时地球二元矩阵悄悄的掠夺着人类的二元对立思维意识行为产生的能量,这就是在无形层面发生着能量掠夺的运转状态,这也是《洛书》“天地否”阴阳分离彼此毁灭的恶性能量循环状态!
【#爽爽贵阳城 暖暖贵阳人# 贵阳业主群:“好邻居”远程支援爱心粮油】
特殊时期,总有些温暖不期而遇,暖心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我们被一个个身边人的善举激励着、温暖着、感动着。
“知知贵阳”推出《贵阳业主群》系列专栏,聚焦疫情下的业主群,发掘其中可爱又温暖的故事。本期是《贵阳业主群》系列的第二十五期《“好邻居”远程支援爱心粮油》。
“中国好邻居,感谢感恩!”
“感谢何靖好邻居,你的爱心温暖了我们,非常感动再次谢谢你。”
“感谢12栋的好邻居”
……
9月24日傍晚6时许,云岩区三桥街道圣泉流云花园业主群里被一句句“感谢”刷屏。一份特别的爱,在社区传播开来——小区业主何靖远程向小区全体业主捐赠了440份米和440份油。
据圣泉流云花园业委会主任刘皖平介绍,当天何靖和他在微信上取得联系。何靖表示,他虽然目前人不在圣泉流云花园小区,担心小区生活物资紧张,遂产生了为小区全体业主捐赠的想法。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不能私自捐赠,他便通过贵州慈善总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把440份米和440份油于当天下午送到小区内。
得知邻居捐赠爱心粮油的消息后,圣泉流云花园的业主纷纷在业主群里表达谢意。一些物资比较充足的邻居还表示,把自己那一份留给更需要的邻居,把爱心传递下去。
自疫情发生以来,小区业主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号召下,迅速组织起来,近百名业主参加志愿服务,在小区开展核酸检测服务、转运、分发物资等。除此之外,小区每栋楼还有楼长、单元联系人。无论是团购、分发物资还是核酸检测,圣泉流云花园都始终高效、有序开展,有老人、小孩以及伤病的家庭还得到特别关注和服务,小区秩序始终井然有序。
何靖说,志愿者无私奉献,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的一幕幕感动着他,这些物资是他个人的一点心意,也是对整个小区互助互爱的回馈。相信在共同抗击疫情的特殊时刻,大家只要团结一心,互帮互助,就一定能早日战胜疫情,回归到小区安宁祥和的生活。(知知贵阳)
特殊时期,总有些温暖不期而遇,暖心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我们被一个个身边人的善举激励着、温暖着、感动着。
“知知贵阳”推出《贵阳业主群》系列专栏,聚焦疫情下的业主群,发掘其中可爱又温暖的故事。本期是《贵阳业主群》系列的第二十五期《“好邻居”远程支援爱心粮油》。
“中国好邻居,感谢感恩!”
“感谢何靖好邻居,你的爱心温暖了我们,非常感动再次谢谢你。”
“感谢12栋的好邻居”
……
9月24日傍晚6时许,云岩区三桥街道圣泉流云花园业主群里被一句句“感谢”刷屏。一份特别的爱,在社区传播开来——小区业主何靖远程向小区全体业主捐赠了440份米和440份油。
据圣泉流云花园业委会主任刘皖平介绍,当天何靖和他在微信上取得联系。何靖表示,他虽然目前人不在圣泉流云花园小区,担心小区生活物资紧张,遂产生了为小区全体业主捐赠的想法。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不能私自捐赠,他便通过贵州慈善总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把440份米和440份油于当天下午送到小区内。
得知邻居捐赠爱心粮油的消息后,圣泉流云花园的业主纷纷在业主群里表达谢意。一些物资比较充足的邻居还表示,把自己那一份留给更需要的邻居,把爱心传递下去。
自疫情发生以来,小区业主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号召下,迅速组织起来,近百名业主参加志愿服务,在小区开展核酸检测服务、转运、分发物资等。除此之外,小区每栋楼还有楼长、单元联系人。无论是团购、分发物资还是核酸检测,圣泉流云花园都始终高效、有序开展,有老人、小孩以及伤病的家庭还得到特别关注和服务,小区秩序始终井然有序。
何靖说,志愿者无私奉献,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的一幕幕感动着他,这些物资是他个人的一点心意,也是对整个小区互助互爱的回馈。相信在共同抗击疫情的特殊时刻,大家只要团结一心,互帮互助,就一定能早日战胜疫情,回归到小区安宁祥和的生活。(知知贵阳)
“好心送他人回家,凭什么让我赔32万元?”安徽宿州,男子胡某驾驶三轮车回家,张某见状,请求搭乘同行,胡某欣然接受,不料,拐弯时,不慎将张某甩出,事后,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索赔32万元。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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