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断语精选(二)
1、阴日主,自坐绝、胎,而时支则是日主之库位,可作普通命论之。
2、日主有根,自坐杀者,时支七杀旺,月支临帝旺为凶暴,月支临禄为武职。
3、时支正财,而透伤官成格者,虽富亦主刑克。
4、时支正财,而日主自坐绝地,忧妻、伤子。
5、时支偏财,而日主自坐绝,娶妻背景不佳。一生中,有极贫困岁月。
6、时支正财,而月支财官入库者,求财极为艰辛。
7、阴日主,时支坐日干之库,而透财格,清高之命。
8、阴日主,时支坐日干之库,日支为偏财,吉祥近贵,但亲属淡薄。
9、时支七杀,性格严肃。时支有偏印,女命不利子。
10、时支坐财库,又属伤官生财者,纵然是吉,亦为体弱、寿促之命。
11、纯杀者为武职,官杀混者,凶烈。
12、时支食神、偏财,若有刑克,不凶反吉。
13、时支正财者,晚年得佳妻。若刑冲,文学清贵。
14、阳日主,自坐伤官、入库,时支是正官,发达之时,即是寿终之期。
15、时支为食伤之库,生于食伤当令之月,则为孤克亲属,但仍为吉命。
16、时支七杀,若有刑冲,纵然是吉命,亦主带疾、寿促。
17、月、时支皆为七杀当令生旺,即使命好,也有残疾。
18、时支偏印成格者,有财者主聪明反被聪明误。无财者主固执凶终。
19、时支伤官,若成伤官伤尽者,妻贤子孝。
20、时支坐财,四柱另有冲刑,作孤高之命,刑妻,九流艺术,也主近贵。
21、时支坐财,天干亦透二、三个财,反为美中不足,表面风光之命。
22、时柱正财格,不必坐禄旺、亦主得贤妻。
23、时支七杀格,且自坐劫库,也可主富裕。
24、时柱杂气财库,双冲者主双妻、子迟,克制双亲。(不以年柱论父母)。
25、杂气官格,遇刑开库,先贫后富。
26、拱出的杂气财库,不必财透天干,亦不须冲库支。即可作大富之论。
27、财坐劫财之库,主大凶之兆。
28、自坐财库,时支是劫库,不论有无刑冲,皆作有财,是孤独艺术之命。
29、自坐劫库,时上正财格,主克妻,双妻之命。
30、自坐财库,时上亦为财格,主妻佳,中年丧偶,续弦亦佳。
31、正财、坐于日主之劫库,又值时柱者,孤独事业有成。
32、自坐劫库,邻柱是日禄,正印俱全,作日主过旺之论,即使好命亦有凶兆。
33、自坐劫库,不必分阴阳干。
34、杂气,是指辰、戌、丑、未。财官,是指财库、官库之支,若非本库,则须透出天干。不忌刑冲。
35、日、时拱日主长生位之支,乃主吉祥之命,亦不忌拱夹角之忌。
36、日、时天干邻位,地支六合者,为连珠得合,主妻贤子佳,家庭和合,而对事业、功名,则无甚大吉。如:甲子日,乙丑时。
37、日主坐禄,天干与正财,干合支刑,纵然是好命,也为忧妻、伤子之论。如:甲寅日,己巳时。
38、天干合财,地支为隔角合者,主一生吉祥,平安富裕。如:丁丑 丙午 甲辰 己巳。
39、日时干克支刑,主破败祖业,自立发展。
40、日时天比拱财者,主晚年不如前。
41、天比地冲,以地支所属之十神而论吉凶。如:甲辰、甲戌(财凶)。庚辰、庚戌(母凶)。
42、地支三合、三会日主本局者,主刑伤妻、子。
43、拱贵人,无冲刑者,即是吉祥佳命。
44、阴日干,干克支刑,主孤独、双妻之命。
45、日时干支,双暗合者,主好酒色、刑妻。如:丙申、辛卯。
46、日时自坐贵人,虽冲亦吉。如:丁酉、癸卯。
47、拱禄,而有柱冲者,大吉。等同身杀二停。
48、拱正财,干透比劫,或带羊刃者,夭疾贫困。
49、拱财库者,大富。不必见刑冲。
50、巳申合,天干相冲,即为凶。等同干合支刑,干克支合。
51、拱伤官墓库之支,又生于伤官当令之月,一介寒儒,清雅人士。
52、时柱空亡,主子息迟。七杀有双根,亲属离散。
53、日、时之伤官驾杀,不忌干支有刑冲,反主大吉。(无财尤更吉)。
54、庚辰、庚戌之金魁罡,不用戊土偏印,有刑冲者凶。
55、七杀为甲、乙干者,主聪明,俊雅之人。得贵人相加,必有成就。或者本身,即是官家子弟。
56、七杀地支,根坐胎、养、沐浴之位,他日必有成就,唯七杀,若要论吉,最宜在阳干。
57、用官忌食伤居年、时。用财忌比劫居首、尾。
58、比劫冲刑,求财望妻空费力。伤官旺年时,求荣谋位枉劳心。
59、一应求谋,大忌比劫冲财星。七杀见冲刑,主起祸。切莫与人争执。
60、财星见冲动耗财兴,勿与他人争讼。正印遥冲,劳心劳力。
61、比劫兴旺,为人虚诈。官星伏于比肩,必有阻隔之忧。
62、财星伏于印下,用财一半亏伤。财星伏于七杀,恐有邪恶之事。
63、印星伏财,皆为祸患。财星伏比劫,总不中用。
64、用神要拱合生扶,忌神喜刑冲破害。
65、口舌是非争执,缘于比肩根重。谋为重重艰辛,皆因正印动冲。
66、格局冲刑事有变,托人相反不相从。日柱动摇理已亏,凡事改求宜变动。
67、月建临正官,必主高迁。月绝临格局,作事无成。
68、体弱多病,八成克日、克格。作事有始无终,五墓临身。
69、自临五墓,如醉如痴。食伤生财,不宜比劫冲旺。
70、财旺生官,不宜比劫,食伤双劫。印比相助,大忌财星相混。
71、杀印相生,尤忌食伤生财。比劫生食伤,忌七杀扰局。
72、食神制杀,若见比肩,必然有伤。财支三合于七杀,必无门路可寻。
73、财星制印,有比无妨。若透食伤,印命难留。
74、印克食伤,有财无妨。七杀过旺,比劫可救。
75、财生杀党,比劫无救,命不久。比劫克财,有官杀,则无碍。
76、四柱无印,应无嫁聘之丰仪。印克食伤,有财无妨。印克食伤,见杀有伤。
77、杀支三合于财局,尚有意外之财。官、杀二头挂,里外二人不一心。
78、四柱无七杀,做事常无主见。四柱若无财,七杀当财论。
79、年月有财,日时无财,不利后半生。年月无财,日时有财,艰难在前半生。
80、养,主狐疑。墓多,主暗昧。格入空亡,终身作事无成。
81、格成身旺,独立支撑。身弱印扶,事业有成。
82、岁月冲克,半生未沾君子德。日时六合,一生偏得小人心。
83、身弱七杀逢冲,奔走东西,从来不会称心。
84、食伤临绝,寄食于南北。子死妻空,绝俗离尘之辈。
85、四柱无冲,家庭和睦。四柱多冲,骨肉相残。
86、财官见合,先私后公。财、杀若无刑冲,定主和谐。
87、若见财杀空亡,乃婚姻之大忌。七杀临财,值空亡,望门寡妇。
88、财叠财,官坐官,二度之新人。财若入库,妻丑笨。
89、女命三合比劫,不利儿女。日支逢冲,定然诽谤多招。
90、财旺食兴,不问公私皆称意。财空食绝,不拘营运总违心。
91、有食无财,但有比肩亦有望。有财无食,官星明见也堪求。
92、财食俱空绝,何异守株待兔。天干财多反覆,须墓库以收藏。
93、有财无官杀,耗散多端。有官杀无财,灾生不已。
94、比肩过多,反不克财。食伤生财,滚滚财源不绝。
95、食伤生财,入公门多致淹留。贵印加官,在仕途必然转迁。
96、官星配印居天乙,乃食禄之人。贵刃如刑控驿马,必提兵之将。
97、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杀印相生,文笔成名。食神制杀,英雄独压万人。
98、枭食夹日,不死也伤残。枭食并临,克母。
99、枭印坐长生,与生母无缘。年柱落空亡,不利父母。
100、土金两旺,从军之职。马头带箭,威镇边疆。#算命八字合婚看姻缘财运事业# #中国[超话]# #面相[超话]# #算卦# #起名改名、事业财运、奇门遁甲测事寻物# #起名改名、事业财运、奇门遁甲测事寻物#
1、阴日主,自坐绝、胎,而时支则是日主之库位,可作普通命论之。
2、日主有根,自坐杀者,时支七杀旺,月支临帝旺为凶暴,月支临禄为武职。
3、时支正财,而透伤官成格者,虽富亦主刑克。
4、时支正财,而日主自坐绝地,忧妻、伤子。
5、时支偏财,而日主自坐绝,娶妻背景不佳。一生中,有极贫困岁月。
6、时支正财,而月支财官入库者,求财极为艰辛。
7、阴日主,时支坐日干之库,而透财格,清高之命。
8、阴日主,时支坐日干之库,日支为偏财,吉祥近贵,但亲属淡薄。
9、时支七杀,性格严肃。时支有偏印,女命不利子。
10、时支坐财库,又属伤官生财者,纵然是吉,亦为体弱、寿促之命。
11、纯杀者为武职,官杀混者,凶烈。
12、时支食神、偏财,若有刑克,不凶反吉。
13、时支正财者,晚年得佳妻。若刑冲,文学清贵。
14、阳日主,自坐伤官、入库,时支是正官,发达之时,即是寿终之期。
15、时支为食伤之库,生于食伤当令之月,则为孤克亲属,但仍为吉命。
16、时支七杀,若有刑冲,纵然是吉命,亦主带疾、寿促。
17、月、时支皆为七杀当令生旺,即使命好,也有残疾。
18、时支偏印成格者,有财者主聪明反被聪明误。无财者主固执凶终。
19、时支伤官,若成伤官伤尽者,妻贤子孝。
20、时支坐财,四柱另有冲刑,作孤高之命,刑妻,九流艺术,也主近贵。
21、时支坐财,天干亦透二、三个财,反为美中不足,表面风光之命。
22、时柱正财格,不必坐禄旺、亦主得贤妻。
23、时支七杀格,且自坐劫库,也可主富裕。
24、时柱杂气财库,双冲者主双妻、子迟,克制双亲。(不以年柱论父母)。
25、杂气官格,遇刑开库,先贫后富。
26、拱出的杂气财库,不必财透天干,亦不须冲库支。即可作大富之论。
27、财坐劫财之库,主大凶之兆。
28、自坐财库,时支是劫库,不论有无刑冲,皆作有财,是孤独艺术之命。
29、自坐劫库,时上正财格,主克妻,双妻之命。
30、自坐财库,时上亦为财格,主妻佳,中年丧偶,续弦亦佳。
31、正财、坐于日主之劫库,又值时柱者,孤独事业有成。
32、自坐劫库,邻柱是日禄,正印俱全,作日主过旺之论,即使好命亦有凶兆。
33、自坐劫库,不必分阴阳干。
34、杂气,是指辰、戌、丑、未。财官,是指财库、官库之支,若非本库,则须透出天干。不忌刑冲。
35、日、时拱日主长生位之支,乃主吉祥之命,亦不忌拱夹角之忌。
36、日、时天干邻位,地支六合者,为连珠得合,主妻贤子佳,家庭和合,而对事业、功名,则无甚大吉。如:甲子日,乙丑时。
37、日主坐禄,天干与正财,干合支刑,纵然是好命,也为忧妻、伤子之论。如:甲寅日,己巳时。
38、天干合财,地支为隔角合者,主一生吉祥,平安富裕。如:丁丑 丙午 甲辰 己巳。
39、日时干克支刑,主破败祖业,自立发展。
40、日时天比拱财者,主晚年不如前。
41、天比地冲,以地支所属之十神而论吉凶。如:甲辰、甲戌(财凶)。庚辰、庚戌(母凶)。
42、地支三合、三会日主本局者,主刑伤妻、子。
43、拱贵人,无冲刑者,即是吉祥佳命。
44、阴日干,干克支刑,主孤独、双妻之命。
45、日时干支,双暗合者,主好酒色、刑妻。如:丙申、辛卯。
46、日时自坐贵人,虽冲亦吉。如:丁酉、癸卯。
47、拱禄,而有柱冲者,大吉。等同身杀二停。
48、拱正财,干透比劫,或带羊刃者,夭疾贫困。
49、拱财库者,大富。不必见刑冲。
50、巳申合,天干相冲,即为凶。等同干合支刑,干克支合。
51、拱伤官墓库之支,又生于伤官当令之月,一介寒儒,清雅人士。
52、时柱空亡,主子息迟。七杀有双根,亲属离散。
53、日、时之伤官驾杀,不忌干支有刑冲,反主大吉。(无财尤更吉)。
54、庚辰、庚戌之金魁罡,不用戊土偏印,有刑冲者凶。
55、七杀为甲、乙干者,主聪明,俊雅之人。得贵人相加,必有成就。或者本身,即是官家子弟。
56、七杀地支,根坐胎、养、沐浴之位,他日必有成就,唯七杀,若要论吉,最宜在阳干。
57、用官忌食伤居年、时。用财忌比劫居首、尾。
58、比劫冲刑,求财望妻空费力。伤官旺年时,求荣谋位枉劳心。
59、一应求谋,大忌比劫冲财星。七杀见冲刑,主起祸。切莫与人争执。
60、财星见冲动耗财兴,勿与他人争讼。正印遥冲,劳心劳力。
61、比劫兴旺,为人虚诈。官星伏于比肩,必有阻隔之忧。
62、财星伏于印下,用财一半亏伤。财星伏于七杀,恐有邪恶之事。
63、印星伏财,皆为祸患。财星伏比劫,总不中用。
64、用神要拱合生扶,忌神喜刑冲破害。
65、口舌是非争执,缘于比肩根重。谋为重重艰辛,皆因正印动冲。
66、格局冲刑事有变,托人相反不相从。日柱动摇理已亏,凡事改求宜变动。
67、月建临正官,必主高迁。月绝临格局,作事无成。
68、体弱多病,八成克日、克格。作事有始无终,五墓临身。
69、自临五墓,如醉如痴。食伤生财,不宜比劫冲旺。
70、财旺生官,不宜比劫,食伤双劫。印比相助,大忌财星相混。
71、杀印相生,尤忌食伤生财。比劫生食伤,忌七杀扰局。
72、食神制杀,若见比肩,必然有伤。财支三合于七杀,必无门路可寻。
73、财星制印,有比无妨。若透食伤,印命难留。
74、印克食伤,有财无妨。七杀过旺,比劫可救。
75、财生杀党,比劫无救,命不久。比劫克财,有官杀,则无碍。
76、四柱无印,应无嫁聘之丰仪。印克食伤,有财无妨。印克食伤,见杀有伤。
77、杀支三合于财局,尚有意外之财。官、杀二头挂,里外二人不一心。
78、四柱无七杀,做事常无主见。四柱若无财,七杀当财论。
79、年月有财,日时无财,不利后半生。年月无财,日时有财,艰难在前半生。
80、养,主狐疑。墓多,主暗昧。格入空亡,终身作事无成。
81、格成身旺,独立支撑。身弱印扶,事业有成。
82、岁月冲克,半生未沾君子德。日时六合,一生偏得小人心。
83、身弱七杀逢冲,奔走东西,从来不会称心。
84、食伤临绝,寄食于南北。子死妻空,绝俗离尘之辈。
85、四柱无冲,家庭和睦。四柱多冲,骨肉相残。
86、财官见合,先私后公。财、杀若无刑冲,定主和谐。
87、若见财杀空亡,乃婚姻之大忌。七杀临财,值空亡,望门寡妇。
88、财叠财,官坐官,二度之新人。财若入库,妻丑笨。
89、女命三合比劫,不利儿女。日支逢冲,定然诽谤多招。
90、财旺食兴,不问公私皆称意。财空食绝,不拘营运总违心。
91、有食无财,但有比肩亦有望。有财无食,官星明见也堪求。
92、财食俱空绝,何异守株待兔。天干财多反覆,须墓库以收藏。
93、有财无官杀,耗散多端。有官杀无财,灾生不已。
94、比肩过多,反不克财。食伤生财,滚滚财源不绝。
95、食伤生财,入公门多致淹留。贵印加官,在仕途必然转迁。
96、官星配印居天乙,乃食禄之人。贵刃如刑控驿马,必提兵之将。
97、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杀印相生,文笔成名。食神制杀,英雄独压万人。
98、枭食夹日,不死也伤残。枭食并临,克母。
99、枭印坐长生,与生母无缘。年柱落空亡,不利父母。
100、土金两旺,从军之职。马头带箭,威镇边疆。#算命八字合婚看姻缘财运事业# #中国[超话]# #面相[超话]# #算卦# #起名改名、事业财运、奇门遁甲测事寻物# #起名改名、事业财运、奇门遁甲测事寻物#
第二节 受阴魔境
一、受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着“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受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魇魅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受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三、受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时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着‘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
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见色阴销”: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层)衣服。
“受阴明白”:“明白”,显露。因色阴已尽,受阴就显露出来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后,显现第四重衣。
“胜相现前”:种种胜相渐次现前,如见佛心如镜中现像等。
“志齐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顿齐于诸佛。
“谓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诸佛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便能超越。盖妄谓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过越”:“陵”,陵跨。“率”,轻率。谓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
“上不见佛”:谓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虽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顿证呢?(按:今之有所谓“即刻开悟”,且自称“无上师”者,不正好就被佛说中了吗?且“无上师”者,盖谓比佛还要无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见人”:此义如同“目中无人”。谓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证到的无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称“大乘孤子”,其目无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灭绝了一般。)
【义贯】
“阿难,又彼” 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阴”乃“明白”显露出来(如第四重衣显现),接着即有种种“胜相”相继“现前”,便一时“感激过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无限勇”猛,“其心猛利”异常,其“志”则欲顿“齐诸佛”,乃“谓”诸佛如来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即“能”超“越”之。(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与佛无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锐,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越”理所致。若“悟”实为受阴所覆之现象之一,“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境界。若自“觉了不迷” 其境,这些现象“久自消歇”。
倘“若作”已得“圣” 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彼“见人则”矜“夸”已德,其“我慢无”有伦“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见”诸“佛,下不见” 一切“人”(诸佛皆, 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致“失于”三昧“正受”,起诸狂妄邪见,来世“当从”狂魔邪见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某派人,谓于修行中起‘大佛慢’,这是正确的吗?”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烦恼’之一,连小乘圣人都已断除,更何况是佛?而况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佛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烦恼,佛即非佛,故知将‘佛’与‘慢’併在一起,成为‘佛慢’一词,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伦不类,而且是亵渎神圣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邪说,决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说。又,附外道中,常有许多教理或应该说类似佛法,但详研之则又不是,实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盖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见,而遂其邪说之本旨。”
⑶定偏多忆——忆魔入心
——摘于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一、受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着“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受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魇魅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受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三、受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时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着‘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
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见色阴销”: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层)衣服。
“受阴明白”:“明白”,显露。因色阴已尽,受阴就显露出来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后,显现第四重衣。
“胜相现前”:种种胜相渐次现前,如见佛心如镜中现像等。
“志齐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顿齐于诸佛。
“谓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诸佛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便能超越。盖妄谓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过越”:“陵”,陵跨。“率”,轻率。谓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
“上不见佛”:谓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虽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顿证呢?(按:今之有所谓“即刻开悟”,且自称“无上师”者,不正好就被佛说中了吗?且“无上师”者,盖谓比佛还要无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见人”:此义如同“目中无人”。谓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证到的无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称“大乘孤子”,其目无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灭绝了一般。)
【义贯】
“阿难,又彼” 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阴”乃“明白”显露出来(如第四重衣显现),接着即有种种“胜相”相继“现前”,便一时“感激过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无限勇”猛,“其心猛利”异常,其“志”则欲顿“齐诸佛”,乃“谓”诸佛如来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即“能”超“越”之。(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与佛无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锐,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越”理所致。若“悟”实为受阴所覆之现象之一,“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境界。若自“觉了不迷” 其境,这些现象“久自消歇”。
倘“若作”已得“圣” 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彼“见人则”矜“夸”已德,其“我慢无”有伦“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见”诸“佛,下不见” 一切“人”(诸佛皆, 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致“失于”三昧“正受”,起诸狂妄邪见,来世“当从”狂魔邪见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某派人,谓于修行中起‘大佛慢’,这是正确的吗?”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烦恼’之一,连小乘圣人都已断除,更何况是佛?而况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佛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烦恼,佛即非佛,故知将‘佛’与‘慢’併在一起,成为‘佛慢’一词,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伦不类,而且是亵渎神圣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邪说,决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说。又,附外道中,常有许多教理或应该说类似佛法,但详研之则又不是,实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盖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见,而遂其邪说之本旨。”
⑶定偏多忆——忆魔入心
——摘于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这样闹一闹也蛮好的 不喜欢他的都走吧 跟着你们喜欢的人走吧
我心疼喜欢的剧以后被人嘴被人嘲 但是我更心疼这个从开播到收官一直不被疼爱不被偏爱的男主 几个不纯的男主毒唯带节奏给你和剧倒油 几个闹得凶的CPF带节奏歪屁股 几个女主毒唯一个劲的卖惨求同情 最后呢 男女主和剧一起被人嘲被人看笑话 谢谢你们了
我也歪屁股 因为他在剧里的高光时刻从没让我失望 所以我更偏他
赶紧结束吧 我们不挡别人的道 我们就一个小扑剧 不值得你们这样花钱折腾的
最后 希望你以后越来越好 能用实绩堵住他们的不看好 一定一定要越来越好 相信你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心疼喜欢的剧以后被人嘴被人嘲 但是我更心疼这个从开播到收官一直不被疼爱不被偏爱的男主 几个不纯的男主毒唯带节奏给你和剧倒油 几个闹得凶的CPF带节奏歪屁股 几个女主毒唯一个劲的卖惨求同情 最后呢 男女主和剧一起被人嘲被人看笑话 谢谢你们了
我也歪屁股 因为他在剧里的高光时刻从没让我失望 所以我更偏他
赶紧结束吧 我们不挡别人的道 我们就一个小扑剧 不值得你们这样花钱折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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