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蒋女士和朋友相约,来到一家餐馆聚餐,期间在转动玻璃转盘时,不慎将一瓶啤酒撞倒,她丈夫刚把啤酒瓶扶住,就发生了意外。只听见“嘭”的一声巨响,玻璃转盘突然发生了炸裂,玻璃渣子散得到处都是,所幸人没有受伤,可没想到,店家不仅不安抚,还要求他们赔钱。
其实在外吃过饭的都知道,这种转盘一不注意,就会撞到碗或者杯子,也不是故意的,而是菜盘放满之后,距离判断不对,就容易碰到,炸裂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出了这种事,店家不担心顾客有没有受伤,反而要求赔钱,店家是咋想的?
玻璃转盘炸裂时,菜刚上桌,他们都还没吃几口。起初,店家的态度还算不错,重新为蒋女士等人准备了饭菜,让他们到另一桌就餐。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料,就在他们就餐快结束时,店家找到了蒋女士,说他们看了监控视频,发现是蒋女士丈夫,拿啤酒瓶碰到了玻璃,才导致玻璃炸裂的,所以,蒋女士必须赔钱。
蒋女士一听就傻眼了,区区一个酒瓶,小小的碰撞就让玻璃炸裂,她认为是玻璃的质量问题,拒绝赔偿,双方随即发生了争执,并且都报了警。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那些说玻璃有问题的,请你们普及一下生活常识再来喷!钢化玻璃破碎,有撞击点才会破裂!如果想打碎钢化玻璃门或窗,用硬物击打一个角!很轻易就打碎!这个吃饭的一定是想赖店家,才导致的结果!酒店凭什么自己认栽!好好的桌子给你吃饭,你把转盘弄烂了,还反过来想赖店家!
也有网友说,这视频明显是玻璃转盘的问题,区区一个酒瓶又不是大力撞击,根本不会让玻璃转盘炸裂,还吓了人家顾客一大跳,根本应该免单!
还有网友说,玻璃破损是顾客的原因,我也仔细地看了视频,应该是酒瓶撞到了玻璃边缘。钢化玻璃矩如果是四边形,脆弱点为四个角,若为圆弧形,整个边圆弧边都是脆弱点,硬物撞击是要不了多大力的,但是中间你用铁铁也很难敲破。但是赔钱就不应该了,从视频来看,顾客纯属无心之举,没有谁会注意得那么好。相反地,店家应该庆幸没伤到顾客,就算是烧高香了。
其实,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蒋女士丈夫在拿酒瓶时,不慎滑落,导致碰到了转盘边缘,这种碰撞其实真的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当事人也不是故意的,
民警赶到现场,查看了监控后,也不能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民警觉得,可能有很多外在因素,以及存在玻璃老化现象。
但是店家明显不认可,还说会将玻璃送去进行第三方检测,根据结果,然后再和蒋女士协商赔不赔的问题,蒋女士无奈同意了,随后支付了300元饭钱,离开了饭店。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要求赔偿合理吗?
店家只是通过看监控,就让顾客赔偿,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是餐馆认为蒋女士的丈夫有其他人为行为,损坏了玻璃转盘,应该举证。若是商家有证据证实人为所致,则可以减轻或避免自己的责任。另外,如果证实钢化玻璃本身质量有问题,商家在赔偿顾客之后,可以向厂家追偿。
钢化玻璃人为破坏和自爆到底如何判定?
安全玻璃必须具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即大家常说的3C认证。若是通过强制认证,玻璃以及外包装上都会有相关标识。市民在消费或者使用时要注意查看。
钢化玻璃虽然是安全玻璃,但是有一定的自爆率,玻璃中有杂质或者加工、操作不当造成有划痕等缺陷,都可能产生自爆。
因为钢化程度和工艺的不同,若是人为损坏,有的可能成蜘蛛网状,也可能与自爆差不多,所以,要用肉眼判断也是十分困难。
要我说,这家店不太会做生意,钢化玻璃有概率自己炸裂,虽然说视频能看到顾客的啤酒瓶确实磕了一下,但是大家想一下,啤酒瓶碰一下就碎了,这种转盘面你会买吗?
虽然不一定是质量问题,但是事情发生了,你做为饭店一方,应该庆幸没伤到人,而且这种玻璃转面很便宜的,因为这点钱,把警察都找来,耽误一桌生意,我感觉亏的还是饭店。
更何况看视频,客人绝对不是故意的,要说客人喝激动了,喝嗨了,自己砸的,那该赔赔,吃得挺高兴的,出这事,你考虑客人感受了吗?万一人家今天是谈个生意,相个亲,求人办事呢,饭桌上弄这一出,生意黄了,媳妇跑了,事情黄了,都是有概率的。
你怎么赔人家?玻璃钢炸伤人的事不是没发生过。
你们对于此事怎么看?认为顾客该赔偿吗?
其实在外吃过饭的都知道,这种转盘一不注意,就会撞到碗或者杯子,也不是故意的,而是菜盘放满之后,距离判断不对,就容易碰到,炸裂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出了这种事,店家不担心顾客有没有受伤,反而要求赔钱,店家是咋想的?
玻璃转盘炸裂时,菜刚上桌,他们都还没吃几口。起初,店家的态度还算不错,重新为蒋女士等人准备了饭菜,让他们到另一桌就餐。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料,就在他们就餐快结束时,店家找到了蒋女士,说他们看了监控视频,发现是蒋女士丈夫,拿啤酒瓶碰到了玻璃,才导致玻璃炸裂的,所以,蒋女士必须赔钱。
蒋女士一听就傻眼了,区区一个酒瓶,小小的碰撞就让玻璃炸裂,她认为是玻璃的质量问题,拒绝赔偿,双方随即发生了争执,并且都报了警。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那些说玻璃有问题的,请你们普及一下生活常识再来喷!钢化玻璃破碎,有撞击点才会破裂!如果想打碎钢化玻璃门或窗,用硬物击打一个角!很轻易就打碎!这个吃饭的一定是想赖店家,才导致的结果!酒店凭什么自己认栽!好好的桌子给你吃饭,你把转盘弄烂了,还反过来想赖店家!
也有网友说,这视频明显是玻璃转盘的问题,区区一个酒瓶又不是大力撞击,根本不会让玻璃转盘炸裂,还吓了人家顾客一大跳,根本应该免单!
还有网友说,玻璃破损是顾客的原因,我也仔细地看了视频,应该是酒瓶撞到了玻璃边缘。钢化玻璃矩如果是四边形,脆弱点为四个角,若为圆弧形,整个边圆弧边都是脆弱点,硬物撞击是要不了多大力的,但是中间你用铁铁也很难敲破。但是赔钱就不应该了,从视频来看,顾客纯属无心之举,没有谁会注意得那么好。相反地,店家应该庆幸没伤到顾客,就算是烧高香了。
其实,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蒋女士丈夫在拿酒瓶时,不慎滑落,导致碰到了转盘边缘,这种碰撞其实真的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当事人也不是故意的,
民警赶到现场,查看了监控后,也不能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民警觉得,可能有很多外在因素,以及存在玻璃老化现象。
但是店家明显不认可,还说会将玻璃送去进行第三方检测,根据结果,然后再和蒋女士协商赔不赔的问题,蒋女士无奈同意了,随后支付了300元饭钱,离开了饭店。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要求赔偿合理吗?
店家只是通过看监控,就让顾客赔偿,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是餐馆认为蒋女士的丈夫有其他人为行为,损坏了玻璃转盘,应该举证。若是商家有证据证实人为所致,则可以减轻或避免自己的责任。另外,如果证实钢化玻璃本身质量有问题,商家在赔偿顾客之后,可以向厂家追偿。
钢化玻璃人为破坏和自爆到底如何判定?
安全玻璃必须具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即大家常说的3C认证。若是通过强制认证,玻璃以及外包装上都会有相关标识。市民在消费或者使用时要注意查看。
钢化玻璃虽然是安全玻璃,但是有一定的自爆率,玻璃中有杂质或者加工、操作不当造成有划痕等缺陷,都可能产生自爆。
因为钢化程度和工艺的不同,若是人为损坏,有的可能成蜘蛛网状,也可能与自爆差不多,所以,要用肉眼判断也是十分困难。
要我说,这家店不太会做生意,钢化玻璃有概率自己炸裂,虽然说视频能看到顾客的啤酒瓶确实磕了一下,但是大家想一下,啤酒瓶碰一下就碎了,这种转盘面你会买吗?
虽然不一定是质量问题,但是事情发生了,你做为饭店一方,应该庆幸没伤到人,而且这种玻璃转面很便宜的,因为这点钱,把警察都找来,耽误一桌生意,我感觉亏的还是饭店。
更何况看视频,客人绝对不是故意的,要说客人喝激动了,喝嗨了,自己砸的,那该赔赔,吃得挺高兴的,出这事,你考虑客人感受了吗?万一人家今天是谈个生意,相个亲,求人办事呢,饭桌上弄这一出,生意黄了,媳妇跑了,事情黄了,都是有概率的。
你怎么赔人家?玻璃钢炸伤人的事不是没发生过。
你们对于此事怎么看?认为顾客该赔偿吗?
送上门的女人有多可怕?
#昆仑神宫做对了哪些地方##F1##豪宅#
01
明代京城,有一人叫房八。
为人有些痴傻。
父亲过世早,家里只有老母。
工作不怎么好听,走街串巷帮别人家掏大粪。
再加上没钱没车,所以老大不小了也没姑娘愿意跟他。
房八倒是不在意,他只想着伺候好老娘就行。
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目前的生活,似乎也挺好,平平静静的。
这天,房八结束了工作,在河边冲洗刷臭味,转过身的时候,吓了一跳。
不知道啥时候,一个女人悄声站在了他身后。
你是谁?你要干嘛?
女人嫣然一笑:大哥,看你吓的,我又不是妖精。
房八疑惑:你有什么事儿?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大哥,是这样的。我是回娘家的,可路途有点远,天色已晚,走夜路太危险了,你看能不能让我去你家借宿一晚上?
这要搁一般光棍,嘿嘿,那还有啥说的。
可房八是个是个榆木疙瘩,拒绝了:不行,你去找个旅店吧。
女人:旅店人太杂,我一个小女子不敢去!我给你钱还不行吗?
房八:这都不是钱的事儿,我家老娘......
女人有些不高兴:......你忍心看我露宿街头吗?
房八毕竟是个老实人,只好带着女人回了家。
02
女人很会来事儿,到了家就拿钱给房八:你去买点菜。
接着跟房母一起淘米择菜。
不一会儿,一小桌子饭就做好了。
三人吃饭。
女人主动和老太太拉起了家常:大娘,怎么不给大哥娶个媳妇儿呐?
老太太长叹一声:你也瞅见了,咱这家庭要啥没啥,你大哥又是个榆木疙瘩,哪个女人愿意来啊!
女人:大娘,你看我行不?
屋里瞬间安静,房八惊的看了看女人,又转过头看了看母亲。
老太太毕竟多吃了那么多年的大米,很平静。
闺女,这可不好笑啊!
大娘,我没开玩笑啊。
老太太问:你看中我家什么了?
女人低下了头幽幽的说:不瞒你说,我丈夫死了,婆家也没什么人了,所以我才打算回娘家的,今天偶遇了大哥,大哥人老实,对你也孝顺,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能托付一辈子。
老太太叹气:闺女,你看上我儿子,这是他福气。可指望他,养活不了咱三个,以后再生个一男半女的,这日子不好过啊!
女人抬头:只要人勤快,日子肯定能过好。我还有些体己钱,结了婚我再做点手工活,应该没问题......妈!
妈?
听到这,房八没忍住傻笑了出来:算命的说我今年能娶老婆,还真灵哈。
老太太思量了一会儿,点点头:行吧。
吃过饭,老太太刷碗,二人就去入洞房了。
天雷勾动地火,熊熊火焰烧了一整晚。
03
早上起来,女人拿钱给房八:去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吧。
房八有些不好意思:这……合适吗?
女人一脸嗔怪:都一家人了,啥合适不合适的。
女人又看着老太太,又掏钱递给房八:扯点布,给咱妈做身新衣裳。
房八高兴地像屁崩了一样连连点头。
白白捡了一个老婆不说,还这么贤惠懂事。
房八按照老婆的吩咐买了两卷青布,兴高采烈回来了。
女人夸了两句房八,就把布匹拿到房间里去丈量。
可没一会,女人抱着布出来,啪一下,扔在房八面前。
房八不知道出啥事儿了,小心翼翼问:“咋了?”
女人:“你们男人就是马大哈,也不看着点,这布不够数。”
房八疑惑:“我看着他拿尺子量的哈……”
房八拿出尺子一量,果然少三尺。
找他去。
来到布店,老板亲自量了一遍后也傻眼了:奇怪了啊,咋少了呢?
“该不会是你拿回家剪了又拿回来讹我的吧?”
房八涨红了脸:“我是那样的人吗?”
汪老板一肚子嘀咕:也是哈,房八这老实人的名头都知道啊。
“算了,算我倒霉,伙计,再给你八哥重新扯两块。”
房八扛布回家。
不一会儿又听老婆尖叫道:老八,你到底行不行?第一次给你尺寸少了,这次干脆给你两块破布!
房八一看,果真有几个大洞。
“这是欺负人呐。”
房八大怒,再次来到布店。
汪老板也怒了:“你是穷疯了吧?讹我来了?没时间陪你玩儿,赶紧走。”
房八怎么可能走:“给我换了!”
于是一群伙计一拥而上,把房八打了个鼻青脸肿。
看到一身血的房八回到家,女人很愤怒:都是你平常太老实,这次跟他斗到底,以后绝对没人敢再欺负你。
房八一肚子火瞬间被拱得腾腾往上蹿。
可你房八斗志再昂扬,也架不住人家人多,再次被打得屁滚尿流。
于是两口子一起去衙门递交了诉状。
衙门受理了,因为天太晚了,明天吧。
04
路过菜市场,女人说:咱买点好吃的,回去给你压压惊。
饭桌上,女人劝房八:多喝点,晕晕乎乎就不知道疼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过堂,精神点。
新婚老婆温柔相劝,房八不知不觉就喝晕了。
女人又是搂又是抱,把房八扶到床上睡去了。
到了三更十分,老太太被惊醒了。
原来是女人在敲门:妈,妈......你快起来看呀,老八估计是死了,身子都硬了。
老太太赶紧来到儿子房间。
房八已经没气儿了。
老太太大哭。
女人劝说:肯定是被那布店伙计打的.....
闹出人命了,县太爷不能耽搁,赶紧派人把布店老板抓来。
把房八打了两次,这事街坊都知道的。
布店老板怕是这辈子要在牢房里过喽。
可就在开庭前,事情出现了转机——
05
女人和房母找到老板,说:我们想了想,房八已经死了,就算把你杀了也救不活他。不如你拿三百两银子,我们撤诉。
老板不相信。
女人悲悲切切地说:“
你看我们娘儿俩,这以后怎么生活?与其让你赔上一条命,不如我们落点实惠的。”
汪老板求之不得,赶紧找来中间人,讨价还价,给了老太太二百两银子,签字画押,保证此事永不再提。
原告已撤诉,衙门自然懒得再去追究。
可就在钱到手后没两天,女人和赔偿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太太都快疯了。
布店老板一听老太太还要告,再给了二十两银子,求别告了。
至此,这件事才算结束。
06
这个故事来自《骗经》。
书中言,偶遇房八、和房八结婚、指使房八去买布、自己拿剪刀把布剪了让房八去找老板赔......一切都是计划中。
酒醉后的房八被女人捆住了手脚不能动弹,再用泥沙封住口鼻,直到房八咽气。
当然,整个事件的最可怕之处不是要房八的命。
人性可怕,看穿人性更可怕!
换了谁,把人打死了,人家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让你出俩钱儿,你还有啥说的?
当然,那个老爷是个混蛋老爷!
眼熟吧!
这些骗局,换汤不换药,至今仍在坑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
比如问问自己:没钱没权没颜值,凭啥就选中我了?
#昆仑神宫做对了哪些地方##F1##豪宅#
01
明代京城,有一人叫房八。
为人有些痴傻。
父亲过世早,家里只有老母。
工作不怎么好听,走街串巷帮别人家掏大粪。
再加上没钱没车,所以老大不小了也没姑娘愿意跟他。
房八倒是不在意,他只想着伺候好老娘就行。
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目前的生活,似乎也挺好,平平静静的。
这天,房八结束了工作,在河边冲洗刷臭味,转过身的时候,吓了一跳。
不知道啥时候,一个女人悄声站在了他身后。
你是谁?你要干嘛?
女人嫣然一笑:大哥,看你吓的,我又不是妖精。
房八疑惑:你有什么事儿?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大哥,是这样的。我是回娘家的,可路途有点远,天色已晚,走夜路太危险了,你看能不能让我去你家借宿一晚上?
这要搁一般光棍,嘿嘿,那还有啥说的。
可房八是个是个榆木疙瘩,拒绝了:不行,你去找个旅店吧。
女人:旅店人太杂,我一个小女子不敢去!我给你钱还不行吗?
房八:这都不是钱的事儿,我家老娘......
女人有些不高兴:......你忍心看我露宿街头吗?
房八毕竟是个老实人,只好带着女人回了家。
02
女人很会来事儿,到了家就拿钱给房八:你去买点菜。
接着跟房母一起淘米择菜。
不一会儿,一小桌子饭就做好了。
三人吃饭。
女人主动和老太太拉起了家常:大娘,怎么不给大哥娶个媳妇儿呐?
老太太长叹一声:你也瞅见了,咱这家庭要啥没啥,你大哥又是个榆木疙瘩,哪个女人愿意来啊!
女人:大娘,你看我行不?
屋里瞬间安静,房八惊的看了看女人,又转过头看了看母亲。
老太太毕竟多吃了那么多年的大米,很平静。
闺女,这可不好笑啊!
大娘,我没开玩笑啊。
老太太问:你看中我家什么了?
女人低下了头幽幽的说:不瞒你说,我丈夫死了,婆家也没什么人了,所以我才打算回娘家的,今天偶遇了大哥,大哥人老实,对你也孝顺,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才能托付一辈子。
老太太叹气:闺女,你看上我儿子,这是他福气。可指望他,养活不了咱三个,以后再生个一男半女的,这日子不好过啊!
女人抬头:只要人勤快,日子肯定能过好。我还有些体己钱,结了婚我再做点手工活,应该没问题......妈!
妈?
听到这,房八没忍住傻笑了出来:算命的说我今年能娶老婆,还真灵哈。
老太太思量了一会儿,点点头:行吧。
吃过饭,老太太刷碗,二人就去入洞房了。
天雷勾动地火,熊熊火焰烧了一整晚。
03
早上起来,女人拿钱给房八:去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吧。
房八有些不好意思:这……合适吗?
女人一脸嗔怪:都一家人了,啥合适不合适的。
女人又看着老太太,又掏钱递给房八:扯点布,给咱妈做身新衣裳。
房八高兴地像屁崩了一样连连点头。
白白捡了一个老婆不说,还这么贤惠懂事。
房八按照老婆的吩咐买了两卷青布,兴高采烈回来了。
女人夸了两句房八,就把布匹拿到房间里去丈量。
可没一会,女人抱着布出来,啪一下,扔在房八面前。
房八不知道出啥事儿了,小心翼翼问:“咋了?”
女人:“你们男人就是马大哈,也不看着点,这布不够数。”
房八疑惑:“我看着他拿尺子量的哈……”
房八拿出尺子一量,果然少三尺。
找他去。
来到布店,老板亲自量了一遍后也傻眼了:奇怪了啊,咋少了呢?
“该不会是你拿回家剪了又拿回来讹我的吧?”
房八涨红了脸:“我是那样的人吗?”
汪老板一肚子嘀咕:也是哈,房八这老实人的名头都知道啊。
“算了,算我倒霉,伙计,再给你八哥重新扯两块。”
房八扛布回家。
不一会儿又听老婆尖叫道:老八,你到底行不行?第一次给你尺寸少了,这次干脆给你两块破布!
房八一看,果真有几个大洞。
“这是欺负人呐。”
房八大怒,再次来到布店。
汪老板也怒了:“你是穷疯了吧?讹我来了?没时间陪你玩儿,赶紧走。”
房八怎么可能走:“给我换了!”
于是一群伙计一拥而上,把房八打了个鼻青脸肿。
看到一身血的房八回到家,女人很愤怒:都是你平常太老实,这次跟他斗到底,以后绝对没人敢再欺负你。
房八一肚子火瞬间被拱得腾腾往上蹿。
可你房八斗志再昂扬,也架不住人家人多,再次被打得屁滚尿流。
于是两口子一起去衙门递交了诉状。
衙门受理了,因为天太晚了,明天吧。
04
路过菜市场,女人说:咱买点好吃的,回去给你压压惊。
饭桌上,女人劝房八:多喝点,晕晕乎乎就不知道疼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过堂,精神点。
新婚老婆温柔相劝,房八不知不觉就喝晕了。
女人又是搂又是抱,把房八扶到床上睡去了。
到了三更十分,老太太被惊醒了。
原来是女人在敲门:妈,妈......你快起来看呀,老八估计是死了,身子都硬了。
老太太赶紧来到儿子房间。
房八已经没气儿了。
老太太大哭。
女人劝说:肯定是被那布店伙计打的.....
闹出人命了,县太爷不能耽搁,赶紧派人把布店老板抓来。
把房八打了两次,这事街坊都知道的。
布店老板怕是这辈子要在牢房里过喽。
可就在开庭前,事情出现了转机——
05
女人和房母找到老板,说:我们想了想,房八已经死了,就算把你杀了也救不活他。不如你拿三百两银子,我们撤诉。
老板不相信。
女人悲悲切切地说:“
你看我们娘儿俩,这以后怎么生活?与其让你赔上一条命,不如我们落点实惠的。”
汪老板求之不得,赶紧找来中间人,讨价还价,给了老太太二百两银子,签字画押,保证此事永不再提。
原告已撤诉,衙门自然懒得再去追究。
可就在钱到手后没两天,女人和赔偿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太太都快疯了。
布店老板一听老太太还要告,再给了二十两银子,求别告了。
至此,这件事才算结束。
06
这个故事来自《骗经》。
书中言,偶遇房八、和房八结婚、指使房八去买布、自己拿剪刀把布剪了让房八去找老板赔......一切都是计划中。
酒醉后的房八被女人捆住了手脚不能动弹,再用泥沙封住口鼻,直到房八咽气。
当然,整个事件的最可怕之处不是要房八的命。
人性可怕,看穿人性更可怕!
换了谁,把人打死了,人家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让你出俩钱儿,你还有啥说的?
当然,那个老爷是个混蛋老爷!
眼熟吧!
这些骗局,换汤不换药,至今仍在坑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
比如问问自己:没钱没权没颜值,凭啥就选中我了?
#胡思乱想# 在网上看到这张图,初看觉得很认同,细想又觉得还欠了些什么。划线的最后一句,老百姓向来诚然是无力反抗的,但并非从来未反抗过。事实上自陈胜吴广以来被逼到活不下去以后的反复反抗正构成历史的主题之一。所以问题的症结毋宁说在于,为什么明明已经惨烈地反抗过了,挣脱过了,却又毫无意外地一次次重入轮回?为什么上一个世代的反抗不会给下一个世代留下任何遗产?过于强大的意识形态话语恐怕值得考虑。比如说,爱国奉献(在皇朝时代的话语里是忠君),任何一个国人都绝不可能对这个词表示丝毫不敬,大多数人(尤其文化人)脑子里恐怕连对此打个问号的想法都不曾有过。重点不在于这个词(及类似的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而是这种状态反映出一种绝对不容质疑的强大意识之网存在。现实的痛苦会刺痛特定的人而引起反抗,但痛苦一旦减弱或暂时消失,意识之网就会重新浮现,仍然无孔不入地覆盖在所有领域。
20世纪初以来的启蒙努力地反抗了这层意识之网,但最终打破的却只是这张网的某些特定形态,而对网的本质结构毫无伤害。于是结果也就如同其他的历次反抗一样,阵痛过去以后,大网又换了一副包装卷土重来。——有时简直连包装都不换。地方宗族势力之类都不用说了,有些不能说的也不用说了,现在的年轻人对琼瑶剧大概已经众口一词的批倒批臭,根本无法理解当年怎么竟然会盛产这种三观不正的东西,歌颂小三破坏人家婚姻家庭。(我其实从小不爱看琼瑶剧,但看到这类评论更觉得欲哭无泪。)
别的国家、别的文明里,这种意识之网的钳制是不是就一定比我们轻呢。这是文明史的大话题,我当然没有资格置喙。不过,即使各种文明都各有其意识形态的癌症,发病的症状也是各不相同,所谓“彼之毒药,我之良药”。昨天新学期第一天上课,课上讨论到了“公”与“私”的问题。据浅見老师的说法,讨论公私之别是日本学界固有的敏感,因为自江户时代以来,日本社会就形成了强固的公私区分意识。比如日本人在家里可以肆无忌惮随便吃喝坐躺,一出门在外必定要正襟危坐处处顾忌旁人眼光。所以常常被中国人觉得很“假”,原因也在于此。对日本人来说,公与私是界限分明,相互不容侵犯的。我不知道这个说法在日本史和日本社会研究上是否有争议,不过,如果执此回看我们,则一时还真想不出来明显的对应场景。能想得起来的,都是那些公权力不休无止地入侵私人生活、私人内心的场景;以及反过来,私心私态也就顺杆爬似的登堂入室,大摇大摆地在公众领域、公权部门肆行无忌。如果说“法”是制衡公权力无度扩张的有力手段,那么重点或许并不在于“法”,而在于“制衡”。(法是现在国际上最通行有效的制衡手段,但我们并非没有法,不但有,还很丰富严密,结果用没有。)严复翻译群己权界论已经一百多年了,但我到今天才觉得自己应该要学会“自私自利”。对谁启蒙呢,活了半辈子,最终只是自己从被“蒙”,启到了也许有那么点儿不“蒙”而已。
20世纪初以来的启蒙努力地反抗了这层意识之网,但最终打破的却只是这张网的某些特定形态,而对网的本质结构毫无伤害。于是结果也就如同其他的历次反抗一样,阵痛过去以后,大网又换了一副包装卷土重来。——有时简直连包装都不换。地方宗族势力之类都不用说了,有些不能说的也不用说了,现在的年轻人对琼瑶剧大概已经众口一词的批倒批臭,根本无法理解当年怎么竟然会盛产这种三观不正的东西,歌颂小三破坏人家婚姻家庭。(我其实从小不爱看琼瑶剧,但看到这类评论更觉得欲哭无泪。)
别的国家、别的文明里,这种意识之网的钳制是不是就一定比我们轻呢。这是文明史的大话题,我当然没有资格置喙。不过,即使各种文明都各有其意识形态的癌症,发病的症状也是各不相同,所谓“彼之毒药,我之良药”。昨天新学期第一天上课,课上讨论到了“公”与“私”的问题。据浅見老师的说法,讨论公私之别是日本学界固有的敏感,因为自江户时代以来,日本社会就形成了强固的公私区分意识。比如日本人在家里可以肆无忌惮随便吃喝坐躺,一出门在外必定要正襟危坐处处顾忌旁人眼光。所以常常被中国人觉得很“假”,原因也在于此。对日本人来说,公与私是界限分明,相互不容侵犯的。我不知道这个说法在日本史和日本社会研究上是否有争议,不过,如果执此回看我们,则一时还真想不出来明显的对应场景。能想得起来的,都是那些公权力不休无止地入侵私人生活、私人内心的场景;以及反过来,私心私态也就顺杆爬似的登堂入室,大摇大摆地在公众领域、公权部门肆行无忌。如果说“法”是制衡公权力无度扩张的有力手段,那么重点或许并不在于“法”,而在于“制衡”。(法是现在国际上最通行有效的制衡手段,但我们并非没有法,不但有,还很丰富严密,结果用没有。)严复翻译群己权界论已经一百多年了,但我到今天才觉得自己应该要学会“自私自利”。对谁启蒙呢,活了半辈子,最终只是自己从被“蒙”,启到了也许有那么点儿不“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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