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民出版社新近出版《跟着老子去修行》试读部分】
赠书详请戳:https://t.cn/A6a9y41x
第二十二章 内敛不争: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是不争之法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牧。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
故长。
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诚全归之。
本章是老子的读后感。何以见得呢?老子讲,“古之所谓曲全者/ 岂语哉”,所以说,“曲则全/ 枉则正……”是古人说的话,老子读过之后写下自己的感悟和体会。类似的引用古人的文字,后面还有几处。这说明,老子不仅受到了生活场景的启发,也受到了古人思想的启发,经过独立思考,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
本章讲述的,是低调内敛的处事方式,是处下的智慧。
一、把内敛、处下作为处事之道
老子引用了一段古语,“曲则全/ 枉则正/ 洼则盈/ 敝则新/ 少则得/ 多则惑”。这六种情形,是古人总结生活经验所得。正式解读之前,要先弄懂这六种情形之间的逻辑关系。关键字是各句的“则”字,它可以有多种解释,比如,“就能”,寓因果关系;“反能”,寓转折关系;“才能”,寓顺承关系。不同的逻辑关系,会形成不同的意境。哪个才是老子的理解呢?
我倾向于顺承关系,意为“才能”。因为,老子所主张的是顺其自然,不是因果论,也不是突然的转变。
“曲则全”,一般理解为,委屈才能保全。我对这个解释存有疑惑。第一,从后几种情形看,枉与直、洼与盈、敝与新,它们的字意都是相反的,而曲与全,解释为委屈与保全,并不是反义。第二,“曲则全”是古语,所出现的年代是怎么释义“曲”和“全”的?在那个年代,似乎还没引申出委屈、保全的含义,理解为委屈、保全会不会是后世附会的呢?
为搞清楚这几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字的本义寻找答案。全,本义是纯色的玉,引申为完整无缺。按照二字反义的逻辑,曲,应当有不完整、缺陷的意思。那么,“曲则全”的意思就是万物都有各自的不足,咱们顺着这些不足,也能让万物成长。这是一种理解。另一种理解,曲,指有弧度的线。只有弧线,才能围出一个完整的范围。这都是观察具体事物得到的结论。从中衍生的哲理,以南怀瑾先生所讲最为经典。他讲,一走曲线就一切圆满了。
接下来一句是“枉则正”。枉,本义是树木弯曲。木料是弯的,那就把它裁正了,“枉则正”意为弯曲的东西才能被拉直。第三句,“洼则盈”,低洼、凹陷的地方,才能蓄满。第四句,“敝则新”,东西老旧了,衣服穿坏了,要换新的。第五、六句,“少则得/ 多则惑”,少了才能得到,比如,自己少资源,就会去努力,自然就会多一些的。而多了就乱了,因为没法规整清楚。当然,也有其他的理解,比如少就是收获,多了反增困扰。这种理解已是从生活场景转到了心理层面,属于衍生的意思。
老子列举这六种情形,究竟想说明什么?老子的读后感就是要解释这个问题。老子讲,“圣人抱一/ 以为天下牧”。这就是老子的读后感。“牧”,是指治理手段和工具。“圣人抱一/以为天下牧”的意思,通俗点说,就是圣人用一招就通吃天下。哪一招?“抱一”。第十章讲“载营魄抱一”,我的理解是身与心合,抱定一个想法,不散不浮不躁。抱定哪一个想法?就是紧紧地持守道这个想法。处理天下一切的事务,都要把道作为工具,也就是说,道是一切行为的范式和处理天下复杂矛盾的法则。
不过,这样的抱一(持守道),还是有点抽象。结合六种情形,结合后两句的内容(四个“自”以及“不争”),我觉得,老子在这里讲的“一”(也就是道)是有具体所指的。那么,是指什么呢?细细揣摩六种情形各自的重点是什么,就能明白。前面讲到,这六种情形,是顺承关系,有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意味在其中。如果仅是这样理解,还无法说清与后两句内容的关联。所以,在此之外,还有一层,就是每句话的重心,是前一个字——“曲”“枉”“洼”“敝”“少”。这都是低调的,是老子赞赏的。(最后一句的“多则惑”,是反面事例。)从这个角度说,在这里,抱一的具体体现,就是内敛、处下。
二、莫太把自己当回事
内敛、处下,我们该怎么实践?一句话,就是不能拽,不要觉得自己了不得,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处处显摆的话,只会陷于囧境,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所以,接下来,老子用了四个排比句来说明内敛、处下的具体表现,即“不自见/ 故明/ 不自是/ 故彰/ 不自伐/ 故有功/不自矜/ 故长”。在后面的第二十四章会出现相同的提法。这四个排比句,有内在的关系,它们是依照做事的顺序展开的。我觉得,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明、彰、有功、长,并不是说自己明、自己彰、自己有功、自己长,它们是指向事物,也就是说我们把各个环节做妥当了,做到位了,事情的本来面貌、解决方案、实施效果、长久影响就自然地体现了出来。我们按照做事的顺序一一解读这四个排比句,看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第一步是调查情况。老子讲,“不自见/ 故明”。“见”,现也。自己不出现,才能明察事理。在这里,自己不出现,不是不现身。自己不在现场,最多能了解一部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亲自调研、躬身入局的。所以,老子还想说不自见的另外一些意思:第一,不马上亮明自己的观点、倾向,从而引导说出实情。第二,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他人。第三,不受自己的个性、好恶、欲望、情绪影响,不要看得顺眼的人说什么都听,看不顺眼的人说什么都不听,顺耳的就听,逆耳的就不听,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听的就不听……这些只能说明眼光窄、心胸不开阔,容不得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如果做得正好相反,自见了,哪还有人坦诚相见,讲实话、讲真话呢?哪又能听到实话、真话,掌握事情的全貌呢?明察事理就只是一句空话、套话,得到的只是假信息或者部分的真相,一定会被蒙蔽,就做不到明白事理,通达人性。所以,做事情的第一步,是以不自见的方式搞清情况。
第二步,“不自是/ 故彰”。情况搞清楚了,就要做出处置,那就进入了研究方案的阶段。这个时候该怎么做呢?“不自是”, 不自以为是。这不只是指不傲慢,还有一个意思:不能只按自己的意见来,不能认为自己都是对的。如果听得进意见,吸纳多方的智慧,“故彰”,解决方案自然就呈现了出来。
可以想象,大家从不同角度去思考,方方面面都顾及,解决方案一定是很周全的。把大家好的想法汇集在一起,就能达成最大的共识,也就能聚集起合力,实施起来一定会是顺畅和有效的。
以这种方式做决策的人,一定能受到大家的爱戴和喜欢。这个决策者是不是在不经意间也被突显出来了呢?如果自以为是、自负全能,或者骨子里觉得高人一筹,表现出来的一定是态度傲慢、君临天下、惹人讨厌,这样的话,是不可能有合理决策的,个人也不可能做领头人了。这是做事的第二步。
方案定了下来,进入实施阶段。该怎么做?这就是第三步,“不自伐/ 故有功”。“伐”,自我夸耀。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不要自夸。自夸什么?夸自己有多厉害、有多少能耐,自我标榜、自我表扬。这样的话,那你一个人干算了,还会有人跟着干吗?所以,一定不要自夸,要带着团队一起干。第一,自己要会,至少核心问题是必须懂的,不能让别人看扁;第二,身先士卒,带好头;第三,帮衬着队员,抬人不抬己。这是一个好队长的表现!大家一起干,当然很快就干成了、出成绩了,那就是有功了。如果“不自伐”,其实,做事情的功劳,也会落到队长的头上,也是个人有功了。
事情做完,出成绩了,该做工作总结了,这是第四步。应该怎么样?“不自矜/ 故长”。“矜”,它的含义很多,我采纳一个解释——大也。不自矜,意思是不能自大,不要矜功,不要狂揽功劳。正所谓“成功而弗居”,要把功劳让给大家。这样的话,大家今后还会听从你,“故长”,事业能长长久久地做下去。这样的人,受到群众爱戴,群众基础扎实,自己还能干,是不是迟早会被提拔?已经当领导的,是不是可以长久地在领导岗位上了?这是另一个角度的长。
这就是做事情过程中低调、处下原则的实际应用。是不是觉得老子的思想不是高高在上了?还是很贴近实际的!
三、不争,还是不争
四“不”,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它们有一个核心的共同点,即没有把自己放在中心位置。这与前句“抱一”中处下的意思是连贯的。接下来,老子的名言来了,“夫唯不争/ 故莫能与之争”。字面意思是清楚的,一般都理解为,不争名逐利,不一争高下,天下所有人就都无法跟你争了。为什么?因为争斗的对象不存在,哪会起冲突呢?也有另外一个讲法,认为这是老子的竞争策略,以不争为手段,来达到成功的目的。如果是这样,倒更符合法家的思想,与老子虚静、谦下、顺自然的理念背道而驰了。我不赞同这个讲法。
我仍然坚持前后有关联的观点来理解。不争,是对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归纳。这四点,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不争。不争,就不会处于主动位,比如,不是突出自己的,不是盛气凌人的,不是到处宣扬的。已经低调了,大家还会针对你吗?处下了,最终的实际效果却是自己得益,这又有了第七章“圣人后其身而身先/ 外其身而身存”的效果。
不争,是第二次出现。前一次出现在第八章“水善/ 利万物而不争”中。当时解读不争,认为这是水(也是道的化名)的第二个优点,是不以主观努力的方式去做事。本章的不争,还延续这个含义。在调查阶段,多倾听而不是一手遮天;在决策阶段,纳言(接纳意见)而不是颐指气使;在实施阶段,配合而不是大包大揽;在总结阶段,荐贤居后而不是居功自傲。大家体会一下,这些是不是都是引导、顺应的行为?是不是没有刻意地去争取却也成了事?这就是不争在处理事务中的具体运用啊!
除此之外,本章还对不争的方式做了完善和补充。第八章讲不争,讲的是做事方法。第一,练好内功,做到心正;第二,加倍努力;第三,动善时,把握时机,伺机而动。本章则具体诠释了在处置事情的四大环节(调研、决策、实施、总结)中如何做到不争,这是对该如何加倍努力的解答,是与“予善天/言善信/ 政善治/ 事善能”呼应的。
能对做事方法有这等体悟,需要丰富的阅历。这也说明,老子不只是口若悬河的说道者,还是个实干家。所以说,老子《道德经》传播的不是消极遁世之道,而是积极面对人生的态度,是一种独特的智慧入世的方法。所以,它对我们的思维方式、管理和工作以及自我修养都有很大的价值。
把本章与第八章“上善若水”结合起来看,会发现,这种处下的风格,正是“居众人之所恶”的水的特性。所以,在本章的最后,老子做了一个总结。老子说,“古之所谓曲全者/ 岂语哉/ 诚全归之”。古人讲的六种情形,哪只是嘴里说一说的呀?实在是有用得很,万事万物都要归结到这个“抱一”之上。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是不争原则在处理事务中的运用。
其实,我们的一生,就是在处理各式各样的事务。王阳明讲“人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这是修行之法。依此,老子的这十二字,也可以是我们的修身四法。
赠书详请戳:https://t.cn/A6a9y41x
第二十二章 内敛不争: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是不争之法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以为天下牧。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
故长。
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全者,岂语哉?诚全归之。
本章是老子的读后感。何以见得呢?老子讲,“古之所谓曲全者/ 岂语哉”,所以说,“曲则全/ 枉则正……”是古人说的话,老子读过之后写下自己的感悟和体会。类似的引用古人的文字,后面还有几处。这说明,老子不仅受到了生活场景的启发,也受到了古人思想的启发,经过独立思考,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
本章讲述的,是低调内敛的处事方式,是处下的智慧。
一、把内敛、处下作为处事之道
老子引用了一段古语,“曲则全/ 枉则正/ 洼则盈/ 敝则新/ 少则得/ 多则惑”。这六种情形,是古人总结生活经验所得。正式解读之前,要先弄懂这六种情形之间的逻辑关系。关键字是各句的“则”字,它可以有多种解释,比如,“就能”,寓因果关系;“反能”,寓转折关系;“才能”,寓顺承关系。不同的逻辑关系,会形成不同的意境。哪个才是老子的理解呢?
我倾向于顺承关系,意为“才能”。因为,老子所主张的是顺其自然,不是因果论,也不是突然的转变。
“曲则全”,一般理解为,委屈才能保全。我对这个解释存有疑惑。第一,从后几种情形看,枉与直、洼与盈、敝与新,它们的字意都是相反的,而曲与全,解释为委屈与保全,并不是反义。第二,“曲则全”是古语,所出现的年代是怎么释义“曲”和“全”的?在那个年代,似乎还没引申出委屈、保全的含义,理解为委屈、保全会不会是后世附会的呢?
为搞清楚这几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字的本义寻找答案。全,本义是纯色的玉,引申为完整无缺。按照二字反义的逻辑,曲,应当有不完整、缺陷的意思。那么,“曲则全”的意思就是万物都有各自的不足,咱们顺着这些不足,也能让万物成长。这是一种理解。另一种理解,曲,指有弧度的线。只有弧线,才能围出一个完整的范围。这都是观察具体事物得到的结论。从中衍生的哲理,以南怀瑾先生所讲最为经典。他讲,一走曲线就一切圆满了。
接下来一句是“枉则正”。枉,本义是树木弯曲。木料是弯的,那就把它裁正了,“枉则正”意为弯曲的东西才能被拉直。第三句,“洼则盈”,低洼、凹陷的地方,才能蓄满。第四句,“敝则新”,东西老旧了,衣服穿坏了,要换新的。第五、六句,“少则得/ 多则惑”,少了才能得到,比如,自己少资源,就会去努力,自然就会多一些的。而多了就乱了,因为没法规整清楚。当然,也有其他的理解,比如少就是收获,多了反增困扰。这种理解已是从生活场景转到了心理层面,属于衍生的意思。
老子列举这六种情形,究竟想说明什么?老子的读后感就是要解释这个问题。老子讲,“圣人抱一/ 以为天下牧”。这就是老子的读后感。“牧”,是指治理手段和工具。“圣人抱一/以为天下牧”的意思,通俗点说,就是圣人用一招就通吃天下。哪一招?“抱一”。第十章讲“载营魄抱一”,我的理解是身与心合,抱定一个想法,不散不浮不躁。抱定哪一个想法?就是紧紧地持守道这个想法。处理天下一切的事务,都要把道作为工具,也就是说,道是一切行为的范式和处理天下复杂矛盾的法则。
不过,这样的抱一(持守道),还是有点抽象。结合六种情形,结合后两句的内容(四个“自”以及“不争”),我觉得,老子在这里讲的“一”(也就是道)是有具体所指的。那么,是指什么呢?细细揣摩六种情形各自的重点是什么,就能明白。前面讲到,这六种情形,是顺承关系,有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意味在其中。如果仅是这样理解,还无法说清与后两句内容的关联。所以,在此之外,还有一层,就是每句话的重心,是前一个字——“曲”“枉”“洼”“敝”“少”。这都是低调的,是老子赞赏的。(最后一句的“多则惑”,是反面事例。)从这个角度说,在这里,抱一的具体体现,就是内敛、处下。
二、莫太把自己当回事
内敛、处下,我们该怎么实践?一句话,就是不能拽,不要觉得自己了不得,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处处显摆的话,只会陷于囧境,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所以,接下来,老子用了四个排比句来说明内敛、处下的具体表现,即“不自见/ 故明/ 不自是/ 故彰/ 不自伐/ 故有功/不自矜/ 故长”。在后面的第二十四章会出现相同的提法。这四个排比句,有内在的关系,它们是依照做事的顺序展开的。我觉得,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明、彰、有功、长,并不是说自己明、自己彰、自己有功、自己长,它们是指向事物,也就是说我们把各个环节做妥当了,做到位了,事情的本来面貌、解决方案、实施效果、长久影响就自然地体现了出来。我们按照做事的顺序一一解读这四个排比句,看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第一步是调查情况。老子讲,“不自见/ 故明”。“见”,现也。自己不出现,才能明察事理。在这里,自己不出现,不是不现身。自己不在现场,最多能了解一部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亲自调研、躬身入局的。所以,老子还想说不自见的另外一些意思:第一,不马上亮明自己的观点、倾向,从而引导说出实情。第二,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他人。第三,不受自己的个性、好恶、欲望、情绪影响,不要看得顺眼的人说什么都听,看不顺眼的人说什么都不听,顺耳的就听,逆耳的就不听,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听的就不听……这些只能说明眼光窄、心胸不开阔,容不得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如果做得正好相反,自见了,哪还有人坦诚相见,讲实话、讲真话呢?哪又能听到实话、真话,掌握事情的全貌呢?明察事理就只是一句空话、套话,得到的只是假信息或者部分的真相,一定会被蒙蔽,就做不到明白事理,通达人性。所以,做事情的第一步,是以不自见的方式搞清情况。
第二步,“不自是/ 故彰”。情况搞清楚了,就要做出处置,那就进入了研究方案的阶段。这个时候该怎么做呢?“不自是”, 不自以为是。这不只是指不傲慢,还有一个意思:不能只按自己的意见来,不能认为自己都是对的。如果听得进意见,吸纳多方的智慧,“故彰”,解决方案自然就呈现了出来。
可以想象,大家从不同角度去思考,方方面面都顾及,解决方案一定是很周全的。把大家好的想法汇集在一起,就能达成最大的共识,也就能聚集起合力,实施起来一定会是顺畅和有效的。
以这种方式做决策的人,一定能受到大家的爱戴和喜欢。这个决策者是不是在不经意间也被突显出来了呢?如果自以为是、自负全能,或者骨子里觉得高人一筹,表现出来的一定是态度傲慢、君临天下、惹人讨厌,这样的话,是不可能有合理决策的,个人也不可能做领头人了。这是做事的第二步。
方案定了下来,进入实施阶段。该怎么做?这就是第三步,“不自伐/ 故有功”。“伐”,自我夸耀。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不要自夸。自夸什么?夸自己有多厉害、有多少能耐,自我标榜、自我表扬。这样的话,那你一个人干算了,还会有人跟着干吗?所以,一定不要自夸,要带着团队一起干。第一,自己要会,至少核心问题是必须懂的,不能让别人看扁;第二,身先士卒,带好头;第三,帮衬着队员,抬人不抬己。这是一个好队长的表现!大家一起干,当然很快就干成了、出成绩了,那就是有功了。如果“不自伐”,其实,做事情的功劳,也会落到队长的头上,也是个人有功了。
事情做完,出成绩了,该做工作总结了,这是第四步。应该怎么样?“不自矜/ 故长”。“矜”,它的含义很多,我采纳一个解释——大也。不自矜,意思是不能自大,不要矜功,不要狂揽功劳。正所谓“成功而弗居”,要把功劳让给大家。这样的话,大家今后还会听从你,“故长”,事业能长长久久地做下去。这样的人,受到群众爱戴,群众基础扎实,自己还能干,是不是迟早会被提拔?已经当领导的,是不是可以长久地在领导岗位上了?这是另一个角度的长。
这就是做事情过程中低调、处下原则的实际应用。是不是觉得老子的思想不是高高在上了?还是很贴近实际的!
三、不争,还是不争
四“不”,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它们有一个核心的共同点,即没有把自己放在中心位置。这与前句“抱一”中处下的意思是连贯的。接下来,老子的名言来了,“夫唯不争/ 故莫能与之争”。字面意思是清楚的,一般都理解为,不争名逐利,不一争高下,天下所有人就都无法跟你争了。为什么?因为争斗的对象不存在,哪会起冲突呢?也有另外一个讲法,认为这是老子的竞争策略,以不争为手段,来达到成功的目的。如果是这样,倒更符合法家的思想,与老子虚静、谦下、顺自然的理念背道而驰了。我不赞同这个讲法。
我仍然坚持前后有关联的观点来理解。不争,是对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归纳。这四点,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不争。不争,就不会处于主动位,比如,不是突出自己的,不是盛气凌人的,不是到处宣扬的。已经低调了,大家还会针对你吗?处下了,最终的实际效果却是自己得益,这又有了第七章“圣人后其身而身先/ 外其身而身存”的效果。
不争,是第二次出现。前一次出现在第八章“水善/ 利万物而不争”中。当时解读不争,认为这是水(也是道的化名)的第二个优点,是不以主观努力的方式去做事。本章的不争,还延续这个含义。在调查阶段,多倾听而不是一手遮天;在决策阶段,纳言(接纳意见)而不是颐指气使;在实施阶段,配合而不是大包大揽;在总结阶段,荐贤居后而不是居功自傲。大家体会一下,这些是不是都是引导、顺应的行为?是不是没有刻意地去争取却也成了事?这就是不争在处理事务中的具体运用啊!
除此之外,本章还对不争的方式做了完善和补充。第八章讲不争,讲的是做事方法。第一,练好内功,做到心正;第二,加倍努力;第三,动善时,把握时机,伺机而动。本章则具体诠释了在处置事情的四大环节(调研、决策、实施、总结)中如何做到不争,这是对该如何加倍努力的解答,是与“予善天/言善信/ 政善治/ 事善能”呼应的。
能对做事方法有这等体悟,需要丰富的阅历。这也说明,老子不只是口若悬河的说道者,还是个实干家。所以说,老子《道德经》传播的不是消极遁世之道,而是积极面对人生的态度,是一种独特的智慧入世的方法。所以,它对我们的思维方式、管理和工作以及自我修养都有很大的价值。
把本章与第八章“上善若水”结合起来看,会发现,这种处下的风格,正是“居众人之所恶”的水的特性。所以,在本章的最后,老子做了一个总结。老子说,“古之所谓曲全者/ 岂语哉/ 诚全归之”。古人讲的六种情形,哪只是嘴里说一说的呀?实在是有用得很,万事万物都要归结到这个“抱一”之上。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是不争原则在处理事务中的运用。
其实,我们的一生,就是在处理各式各样的事务。王阳明讲“人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这是修行之法。依此,老子的这十二字,也可以是我们的修身四法。
#算卦[超话]##梅花易数问题日# 梅花易数如何起卦?梅花易数起卦方法详细解读
梅花易数为什么准确?
细细研读《梅花易数》就会发现,《梅花易数》的理论始终未能摆脱“时、空、人、物”三者的辩证关系,邵康节先生在其《梅花易数》中的所有预言事例,都运用了这种“时、空、人、物”的辩证关系理论。但是邵康节先生在他的《梅花易数》一书中,并没有真正地全面地将“时、空、人、物”这一关系理论归结为“时、空、物”,而采用比较隐讳的“体用互变”这一概念来间接阐述“时、空、物”的辩证关系。假如弄清楚了“时间、空间、人、物”之间的辩证关系,那么邵康节先生《梅花易数》中的所有事例我们就可以非常直观、简单地预言出来。
因先天八卦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卦七、坤八,随时随地都可起卦,故梅花易数有多种。
梅花易数起卦方法
一、年月日起卦:
也就是用农历的年月日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算卦,年月日时加除以八,以余数为算子,再以余数除以算数。
例举:农历壬申年4月11日巳时起卦:申年9个数,巳时6个。
上卦是(年+月+日)=8,取余数。也就是:(9+4+11)=8,没有余数。
下卦是:(年+月+日++时)=8,取余数。也就是:(9+4+11+6)=8,余数6是坎卦。
动爻的数目是:(年+月+日++时)×6,余数。也就是:(9+4+11+6)除6,余数不在这里。
这一卦是:上卦是坤,下卦是坎,动爻是上卦。
二、直接用数字起卦。
它是一种简单、精度极高的算式。某人请求某物时,可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第一个数取上卦,第二个数取下位,两数之和除以6,余数为动卦,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数,如翻书、日历等。
三、后天起卦。
从后天起卦法,就是以“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事物或人所取的象为上卦,以其所在的后天八卦方位为上卦,以其所在的八卦方位为上卦,下卦为下卦,余数取动卦。此方法常用。
四、从声音起卦。
凡是闻声,数得声数起作上卦,加时数作下卦。比如动物的鸣叫、敲门的声音、别人说话的声音都可以判断。如果声音中有隔断,则可将前声数取为上卦,后声数取为下卦,而上卦为下卦,上卦为下卦。
五、从字或者单词的笔画数或字数起卦。
字数少的时候----笔画数,字多时,可用字数起。
凡是看到的字数,如停顿,即均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若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轻清'之义;多一字为下卦,取“地浊”之义。
六、量尺寸起卦。
算式、尺码、尺码皆为数,数数皆为数,也可以算数。
尺子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大小之物,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正、正、正、正、正、正。成绩没有用。
七、起卦加数法。
从年月日时起卦,一个时辰之内,只有某一具体象,在同一时辰内,可以有多个占问,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或者有多个人同来问同一件事,也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进行起卦决之。
八、梅花易数占物。
凡是见可数之物,就以这物起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总数除以六,取动爻。
九、占别人。
凡人所占,则各不相同。或者是听声起卦,观察人的品性,或取身之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来写来意。
倾听它的语声,例如一个句子,即它的字数分之起卦。例如,用两句话来表示上卦和下卦的第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则用初听一句,或末闻一句,其余句子不用。
视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等。
拿其身者,如头动动乾,足动动动,目动动离等。
拿其物,如人之手偶有之物,如金玉和圆之属乾,土瓦及方物之属坤等。
以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
触摸它的人,起卦的时候,见水是坎卦,见火就是离卦。
从年,月,日,时,即在求问时之年月日起卦。
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十、自己占。
自取其所取,于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闻,或视当时有非所见之物,皆可定卦。
十一、野生动物。
凡人所作的一切事物都不能起卦。若看见一物,就对此物作上卦,物来方位为下卦,合我卦数及方位加时数取卦。这卦总要断它的东西。比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的。如凡、牛、马、狗、猪等,初生的年月、日、时占之。也可置买此物,初置买时可推之。
十二、占静物。
人若占静,如江河的山石,不可作卦。如屋宅树木等,则当屋宅创设时,树木初置之时,均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时可占,如枕椅等为宜。余者无故不占。如《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自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梅花易数为什么准确?
细细研读《梅花易数》就会发现,《梅花易数》的理论始终未能摆脱“时、空、人、物”三者的辩证关系,邵康节先生在其《梅花易数》中的所有预言事例,都运用了这种“时、空、人、物”的辩证关系理论。但是邵康节先生在他的《梅花易数》一书中,并没有真正地全面地将“时、空、人、物”这一关系理论归结为“时、空、物”,而采用比较隐讳的“体用互变”这一概念来间接阐述“时、空、物”的辩证关系。假如弄清楚了“时间、空间、人、物”之间的辩证关系,那么邵康节先生《梅花易数》中的所有事例我们就可以非常直观、简单地预言出来。
因先天八卦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卦七、坤八,随时随地都可起卦,故梅花易数有多种。
梅花易数起卦方法
一、年月日起卦:
也就是用农历的年月日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算卦,年月日时加除以八,以余数为算子,再以余数除以算数。
例举:农历壬申年4月11日巳时起卦:申年9个数,巳时6个。
上卦是(年+月+日)=8,取余数。也就是:(9+4+11)=8,没有余数。
下卦是:(年+月+日++时)=8,取余数。也就是:(9+4+11+6)=8,余数6是坎卦。
动爻的数目是:(年+月+日++时)×6,余数。也就是:(9+4+11+6)除6,余数不在这里。
这一卦是:上卦是坤,下卦是坎,动爻是上卦。
二、直接用数字起卦。
它是一种简单、精度极高的算式。某人请求某物时,可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第一个数取上卦,第二个数取下位,两数之和除以6,余数为动卦,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数,如翻书、日历等。
三、后天起卦。
从后天起卦法,就是以“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事物或人所取的象为上卦,以其所在的后天八卦方位为上卦,以其所在的八卦方位为上卦,下卦为下卦,余数取动卦。此方法常用。
四、从声音起卦。
凡是闻声,数得声数起作上卦,加时数作下卦。比如动物的鸣叫、敲门的声音、别人说话的声音都可以判断。如果声音中有隔断,则可将前声数取为上卦,后声数取为下卦,而上卦为下卦,上卦为下卦。
五、从字或者单词的笔画数或字数起卦。
字数少的时候----笔画数,字多时,可用字数起。
凡是看到的字数,如停顿,即均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若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轻清'之义;多一字为下卦,取“地浊”之义。
六、量尺寸起卦。
算式、尺码、尺码皆为数,数数皆为数,也可以算数。
尺子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大小之物,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正、正、正、正、正、正。成绩没有用。
七、起卦加数法。
从年月日时起卦,一个时辰之内,只有某一具体象,在同一时辰内,可以有多个占问,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或者有多个人同来问同一件事,也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进行起卦决之。
八、梅花易数占物。
凡是见可数之物,就以这物起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总数除以六,取动爻。
九、占别人。
凡人所占,则各不相同。或者是听声起卦,观察人的品性,或取身之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来写来意。
倾听它的语声,例如一个句子,即它的字数分之起卦。例如,用两句话来表示上卦和下卦的第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则用初听一句,或末闻一句,其余句子不用。
视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等。
拿其身者,如头动动乾,足动动动,目动动离等。
拿其物,如人之手偶有之物,如金玉和圆之属乾,土瓦及方物之属坤等。
以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
触摸它的人,起卦的时候,见水是坎卦,见火就是离卦。
从年,月,日,时,即在求问时之年月日起卦。
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十、自己占。
自取其所取,于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闻,或视当时有非所见之物,皆可定卦。
十一、野生动物。
凡人所作的一切事物都不能起卦。若看见一物,就对此物作上卦,物来方位为下卦,合我卦数及方位加时数取卦。这卦总要断它的东西。比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的。如凡、牛、马、狗、猪等,初生的年月、日、时占之。也可置买此物,初置买时可推之。
十二、占静物。
人若占静,如江河的山石,不可作卦。如屋宅树木等,则当屋宅创设时,树木初置之时,均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时可占,如枕椅等为宜。余者无故不占。如《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自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日本中医总会:1495万一针(含一亿个骨髓间充质干细胞):中医協総会 ステミラックの薬価1495万7755円を了承 最適使用GL・留意事項通知発出へ
中医協総会は2月20日、ニプロの再生医療等製品・ステミラックの薬価収載を了承した。算定薬価は1495万7755円。2月26日の収載予定。再生医療等製品の保険収載は3品目となる。安全性を確保する観点から、同日の中医協では、施設・医師要件などを定める「最適使用推進ガイドライン」とそれに伴う、診療報酬上の留意事項通知についても了承された。留意事項通知は2月25日に発出予定。
ステミラックは、ニプロが札幌医科大学と共同開発したヒト(自己)骨髄由来間葉系幹細胞。効能・効果は、「脊髄損傷に伴う神経症候及び機能障害の改善。ただし、外傷性脊髄損傷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がA、B又はCの患者に限る」。脊髄損傷に対する再生医療等製品では初めての保険収載となる。脊髄損傷から31日以内を目安に、患者の骨髄液から間葉系幹細胞を採取する。その後、体外で間葉系幹細胞を培養し、増殖させた後に体内に静注する。治験では、投与した13例中12例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1段階以上の改善が認められている。
新規性が高く、未知の副作用が起きる可能性もあることから、同省は、患者や施設、医師要件を明確化する「最適使用推進ガイドライン」が策定した。施設要件として、脊髄損傷患者の全身管理の可能なICUなどを有することや、標準的なリハビリテーションが実施可能な体制などを求めた。治療の責任者については、▽医師免許取得後脊髄領域を含む整形・脳神経外科に関する10年以上の修練を行う、▽脊髄損傷に関する30件以上の臨床経験がある、▽AISの評価が適切に行える―ことを求めた。
◎支払側・幸野委員 再生医療等製品“独自算定ルール”検討求める
同製品については、当初算定案の製品総原価が収載希望者であるニプロの提示した金額を大きく下回っていた経緯がある。厚労省保険局医療課の田宮憲一薬剤管理官は、品質管理や、専用の製造設備の原価償却費をどこまで認めるかなどの話し合いで製品総原価が下がったと説明した。
支払側の幸野庄司委員(健康保険組合連合会理事)は、iPS細胞由来製品上市の際に、同様なケースが起きる可能性を懸念。「原材料で加工する費用を積み上げて、値決めをする方式が再生医療に適しているのか、疑問がある」との考えを表明。現行制度では、製品特性に応じて医薬品、または医療機器の算定ルールに当てはめ、価格が決まる。幸野委員は、「類似技術との比較のやり方も考えていく必要があるのではないか」と再生医療等製品独自の算定ルールを検討する必要性を指摘した。
これに対し、田宮薬剤管理官は再生医療等製品が3製品しか収載されておらず、「経験が少ない」と説明。「今後、いくつかの製品が出てくるなかで事例を積み上げ、再生医療等製品に特化したルールにするか、検討する必要がある」との見解を示した。ただ、細胞を体外に取り出し加工する製造過程にはコストがかかることを認め、「安定供給の観点を考える」必要性にも言及した。
支払側の間宮清委員(日本労働組合総連合会「患者本位の医療を確立する連絡会」委員)は、単一施設での対応できず、治験段階での症例数が少ないことから、「副作用情報については、細心の注意を払って収集、公開してもらいたい」と要望した。また、脊髄損傷の患者は痛みなどでQOLが下がる例があるとして、「有用性評価も患者自身のQOLを含めた評価をしていただきたい」と訴えた。
▽収載は以下の通り。
ステミラック注(1回分)(ヒト(自己)骨髄由来間葉系幹細胞、ニプロ)
効能・効果:脊髄損傷に伴う神経症候及び機能障害の改善。ただし、外傷性脊髄損傷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がA、B又はCの患者に限る
薬価:1495万7755円
市場予測(ピーク時9年後):投与患者数249人、販売金額37億円
加算:
先駆け審査指定制度加算(A=10%):理由「新規の作用機序を有し、世界に先駆けて日本で承認されたものである一方で、本品の臨床試験は、単施設で探索的な位置付けの試験(脊髄損傷患者を対象とした第Ⅱ相医師主導治験)として計画され、対照群が設定されておらず、対象症例数が少数であることから限定的な評価とした」
新薬創出適応外薬解消等促進加算:主な理由「新規作用機序」
中医協総会は2月20日、ニプロの再生医療等製品・ステミラックの薬価収載を了承した。算定薬価は1495万7755円。2月26日の収載予定。再生医療等製品の保険収載は3品目となる。安全性を確保する観点から、同日の中医協では、施設・医師要件などを定める「最適使用推進ガイドライン」とそれに伴う、診療報酬上の留意事項通知についても了承された。留意事項通知は2月25日に発出予定。
ステミラックは、ニプロが札幌医科大学と共同開発したヒト(自己)骨髄由来間葉系幹細胞。効能・効果は、「脊髄損傷に伴う神経症候及び機能障害の改善。ただし、外傷性脊髄損傷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がA、B又はCの患者に限る」。脊髄損傷に対する再生医療等製品では初めての保険収載となる。脊髄損傷から31日以内を目安に、患者の骨髄液から間葉系幹細胞を採取する。その後、体外で間葉系幹細胞を培養し、増殖させた後に体内に静注する。治験では、投与した13例中12例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1段階以上の改善が認められている。
新規性が高く、未知の副作用が起きる可能性もあることから、同省は、患者や施設、医師要件を明確化する「最適使用推進ガイドライン」が策定した。施設要件として、脊髄損傷患者の全身管理の可能なICUなどを有することや、標準的なリハビリテーションが実施可能な体制などを求めた。治療の責任者については、▽医師免許取得後脊髄領域を含む整形・脳神経外科に関する10年以上の修練を行う、▽脊髄損傷に関する30件以上の臨床経験がある、▽AISの評価が適切に行える―ことを求めた。
◎支払側・幸野委員 再生医療等製品“独自算定ルール”検討求める
同製品については、当初算定案の製品総原価が収載希望者であるニプロの提示した金額を大きく下回っていた経緯がある。厚労省保険局医療課の田宮憲一薬剤管理官は、品質管理や、専用の製造設備の原価償却費をどこまで認めるかなどの話し合いで製品総原価が下がったと説明した。
支払側の幸野庄司委員(健康保険組合連合会理事)は、iPS細胞由来製品上市の際に、同様なケースが起きる可能性を懸念。「原材料で加工する費用を積み上げて、値決めをする方式が再生医療に適しているのか、疑問がある」との考えを表明。現行制度では、製品特性に応じて医薬品、または医療機器の算定ルールに当てはめ、価格が決まる。幸野委員は、「類似技術との比較のやり方も考えていく必要があるのではないか」と再生医療等製品独自の算定ルールを検討する必要性を指摘した。
これに対し、田宮薬剤管理官は再生医療等製品が3製品しか収載されておらず、「経験が少ない」と説明。「今後、いくつかの製品が出てくるなかで事例を積み上げ、再生医療等製品に特化したルールにするか、検討する必要がある」との見解を示した。ただ、細胞を体外に取り出し加工する製造過程にはコストがかかることを認め、「安定供給の観点を考える」必要性にも言及した。
支払側の間宮清委員(日本労働組合総連合会「患者本位の医療を確立する連絡会」委員)は、単一施設での対応できず、治験段階での症例数が少ないことから、「副作用情報については、細心の注意を払って収集、公開してもらいたい」と要望した。また、脊髄損傷の患者は痛みなどでQOLが下がる例があるとして、「有用性評価も患者自身のQOLを含めた評価をしていただきたい」と訴えた。
▽収載は以下の通り。
ステミラック注(1回分)(ヒト(自己)骨髄由来間葉系幹細胞、ニプロ)
効能・効果:脊髄損傷に伴う神経症候及び機能障害の改善。ただし、外傷性脊髄損傷で、ASIA機能障害尺度がA、B又はCの患者に限る
薬価:1495万7755円
市場予測(ピーク時9年後):投与患者数249人、販売金額37億円
加算:
先駆け審査指定制度加算(A=10%):理由「新規の作用機序を有し、世界に先駆けて日本で承認されたものである一方で、本品の臨床試験は、単施設で探索的な位置付けの試験(脊髄損傷患者を対象とした第Ⅱ相医師主導治験)として計画され、対照群が設定されておらず、対象症例数が少数であることから限定的な評価とした」
新薬創出適応外薬解消等促進加算:主な理由「新規作用機序」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