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字月柱可以看出哪些具体信息呢?
1、五行的生旺状态。
我在点评的时候会有经常讲到,年柱是小时候,日和时是代表中年晚年,命理有这么个说法,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把人的命运做了个简单举例描述。就好像植物的种子,先生根,然后破土而出才得苗,苗木生发而有花,然后才能结果。这是一个自然的秩序过程。
说到这个自然秩序,物之所成,至为关键的还是,气候与环境。比如,春天花木自然繁茂,夏天花木焦渴,秋天花木凋谢,冬天花木九死一生。所以,《易经》上说,君子以四时合其序。万事万物,均会受到四时的运行的影响,有着旺、相、修、囚、死的过程。
所以,八字看命,首先得把握月令。这样你就能分辨在这个气候、环境之下,什么能够物有所成,能得天时、地利之助,什么难得,什么东西易得,你该怎样努力的方向。
2、日主的旺衰。
八字论命,日干是核心,因为八字的日干代表是命主本人,命之为命,首先得这个人活着,而且要活的精神抖擞,无病无灾,最好还有些钱财、权位才会有意义。不然一切都是空谈。而月柱对日主旺衰又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有的人说论命不必论旺衰。这种说法,应该是不正确的。无论什么派,也不是纯粹排斥旺衰。比如有的门派看一个人能否发财,就会来论日干旺衰,担得起财,才会发财,担不起,就难以发财,甚至因财招祸。
比如,现实中,日主气衰,官杀杂重的人,难以当官掌权,甚至遭人欺凌、奴役比比皆是。当然八字也不只是旺衰的看法,流通也很重要,之前我有专门讲过这个问题。
不过判定日干旺衰,都是比较重要的环节。日干旺相大多神清气爽,精神抖擞,至少自信满满,敢作敢为,斗志昂扬,日干衰弱无依,容易体弱多病,或者自信不足,或者行动受制。
3、人生的格局。
令之既出,必有物成,成之为吉,乃为顺应天时地利之故。提纲为令,发号施令中枢,是一个八字中的统帅与司令部。
八字中天干主禄,或者官禄、或者食禄、或者财禄,发乎月令,则物能成人之美。月有本气、中气、或者余气之分,气有深、浅之别,透出在天,则为天命所归,就为格。八字中地支主载、主藏,取之为用,拱合成局,取之有道,视为局。格与局总,体现出人生层次,或富或贵,或吉或凶,皆为格局所凭。
4、一个人的性格。
月令之所以能够决定命格、人生层次、祸福吉凶。核心的是因为,月令为一个人命之中枢,决定和影响着,一个人的主要精神状态,比如:个性、心性、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命理实践中,通常是看月柱的干支匹配、五行属性、十神心性。
我经常在微博和朋友圈会讲到一些有趣的十神知识,就和月柱有很大关系,比如,月柱为官杀好名利,为财星则贪财,为食伤则任性喜自由,为比劫则自信冲动,为枭印则保守懒惰。
当然这个不代表绝对好,也没有什么绝对坏。有得有失,得失并见,祸福自招。
5、一个人的出生家庭境遇。
月柱为命之宅,安身立命之所,代表一个人出生的家宅情况。谁在家里发号司令,谁能得到父母疼爱,家庭关系和睦与否,家庭是否兴旺昌盛,大多可以从月柱看出。
比如,月柱为比劫大多家宅人丁兴旺,兄弟姐妹多,但经济境况可能就不太好。月柱为正印,大多家中母亲掌权,能得母亲关怀与疼爱。月柱为财星,大多家中父亲掌权,如果月柱有财星为喜用,家庭经济富裕,为忌神则家庭衰败,经济常陷入窘境。
月柱干支相克,兄弟姐妹难合,如果为财印相战,则父母关系不睦。
6、一个人的福德深浅。
月柱为家宅,福德不可缺少。比如月柱有天德、月德且天德、月德为善神、用神、喜神之人,一生多会逢凶化吉,大多体现祖上有阴德。如果天德、月德为印,则更是如此。
同时,八字中有用神发乎在月令,大体也是如此,说明父母大多是修行积善之人。或者自己前世今生就是修善积福之人。
7、兄弟姐妹之间的情义。
八字中月柱为兄弟宫位,如果八字中月柱为比肩、劫财,不受它柱干支制克,且不落空亡,则兄弟姐妹身体健康。如果,这个比肩、劫财为喜用,大多兄弟姐妹情深意重,如果为忌神,则会因为兄弟姐妹之间情谊,而受到拖累。月柱干支相战,兄弟姐妹之间,多有不合。
8、兄弟姐妹的富贵程度。
八字中月柱为兄弟宫,体现出兄弟姐妹的事像。如果月柱有喜用,而且这个喜用不受制克,空亡、则体现出相应吉神方面的富贵类型,其程度则看这个喜用之神,自身力量大小,得到生何之助情况如何来定。如果月柱有忌神,则兄弟姐妹,会有其代表相应十神方面的灾咎,富贵程度不高,甚至会给自己带来相应方面的不利影响。
9、兄弟姐妹的身体健康状态。
一般说来,月柱比劫、印星健旺,只要不受它柱干支冲克、或者没有落上空亡,兄弟姐妹大多身体健康,平身很少生病。相对说来兄弟姐妹身体不好,容易身患恶疾,主要是月柱中有官杀,尤其是七杀,以及月柱有食伤,尤其是伤官。具有这些信息,往往兄弟姐妹身体容易出状况。
10、命主自己的精神风貌。
一个人是乐观还是悲观,是积极向上,还是意志消沉,大体与月柱相关。比如,一个身强的人,大多乐观向上,而身弱之人,大多乐少忧多,意志不坚。
相对说来,月柱有比肩劫财的人,大多乐观积极,敢作敢为,月柱为食伤的,则愁善感,多忧少乐,月柱为财星的人,则勤劳守财,月柱为七杀之人,则胆小怕事,畏首畏尾,月柱为正官的人,则好注重仪容,处世公正,月柱为正印之人,则任劳任怨、淡薄名利,月柱为枭印的人,则偏激保守,猜忌心重,月柱为偏财的人,则慷慨大方,不善理财。
再比如:当大运与流年冲克、制化月支时,命主的精神状态,就会发生变化。有的则会心神不灵、思想悲观,有的突然变得比较积极与进取。#事业财运# #婚姻感情# #生辰八字命理# #生辰八字命理姻缘# #算八字看婚姻感情#
1、五行的生旺状态。
我在点评的时候会有经常讲到,年柱是小时候,日和时是代表中年晚年,命理有这么个说法,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把人的命运做了个简单举例描述。就好像植物的种子,先生根,然后破土而出才得苗,苗木生发而有花,然后才能结果。这是一个自然的秩序过程。
说到这个自然秩序,物之所成,至为关键的还是,气候与环境。比如,春天花木自然繁茂,夏天花木焦渴,秋天花木凋谢,冬天花木九死一生。所以,《易经》上说,君子以四时合其序。万事万物,均会受到四时的运行的影响,有着旺、相、修、囚、死的过程。
所以,八字看命,首先得把握月令。这样你就能分辨在这个气候、环境之下,什么能够物有所成,能得天时、地利之助,什么难得,什么东西易得,你该怎样努力的方向。
2、日主的旺衰。
八字论命,日干是核心,因为八字的日干代表是命主本人,命之为命,首先得这个人活着,而且要活的精神抖擞,无病无灾,最好还有些钱财、权位才会有意义。不然一切都是空谈。而月柱对日主旺衰又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有的人说论命不必论旺衰。这种说法,应该是不正确的。无论什么派,也不是纯粹排斥旺衰。比如有的门派看一个人能否发财,就会来论日干旺衰,担得起财,才会发财,担不起,就难以发财,甚至因财招祸。
比如,现实中,日主气衰,官杀杂重的人,难以当官掌权,甚至遭人欺凌、奴役比比皆是。当然八字也不只是旺衰的看法,流通也很重要,之前我有专门讲过这个问题。
不过判定日干旺衰,都是比较重要的环节。日干旺相大多神清气爽,精神抖擞,至少自信满满,敢作敢为,斗志昂扬,日干衰弱无依,容易体弱多病,或者自信不足,或者行动受制。
3、人生的格局。
令之既出,必有物成,成之为吉,乃为顺应天时地利之故。提纲为令,发号施令中枢,是一个八字中的统帅与司令部。
八字中天干主禄,或者官禄、或者食禄、或者财禄,发乎月令,则物能成人之美。月有本气、中气、或者余气之分,气有深、浅之别,透出在天,则为天命所归,就为格。八字中地支主载、主藏,取之为用,拱合成局,取之有道,视为局。格与局总,体现出人生层次,或富或贵,或吉或凶,皆为格局所凭。
4、一个人的性格。
月令之所以能够决定命格、人生层次、祸福吉凶。核心的是因为,月令为一个人命之中枢,决定和影响着,一个人的主要精神状态,比如:个性、心性、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命理实践中,通常是看月柱的干支匹配、五行属性、十神心性。
我经常在微博和朋友圈会讲到一些有趣的十神知识,就和月柱有很大关系,比如,月柱为官杀好名利,为财星则贪财,为食伤则任性喜自由,为比劫则自信冲动,为枭印则保守懒惰。
当然这个不代表绝对好,也没有什么绝对坏。有得有失,得失并见,祸福自招。
5、一个人的出生家庭境遇。
月柱为命之宅,安身立命之所,代表一个人出生的家宅情况。谁在家里发号司令,谁能得到父母疼爱,家庭关系和睦与否,家庭是否兴旺昌盛,大多可以从月柱看出。
比如,月柱为比劫大多家宅人丁兴旺,兄弟姐妹多,但经济境况可能就不太好。月柱为正印,大多家中母亲掌权,能得母亲关怀与疼爱。月柱为财星,大多家中父亲掌权,如果月柱有财星为喜用,家庭经济富裕,为忌神则家庭衰败,经济常陷入窘境。
月柱干支相克,兄弟姐妹难合,如果为财印相战,则父母关系不睦。
6、一个人的福德深浅。
月柱为家宅,福德不可缺少。比如月柱有天德、月德且天德、月德为善神、用神、喜神之人,一生多会逢凶化吉,大多体现祖上有阴德。如果天德、月德为印,则更是如此。
同时,八字中有用神发乎在月令,大体也是如此,说明父母大多是修行积善之人。或者自己前世今生就是修善积福之人。
7、兄弟姐妹之间的情义。
八字中月柱为兄弟宫位,如果八字中月柱为比肩、劫财,不受它柱干支制克,且不落空亡,则兄弟姐妹身体健康。如果,这个比肩、劫财为喜用,大多兄弟姐妹情深意重,如果为忌神,则会因为兄弟姐妹之间情谊,而受到拖累。月柱干支相战,兄弟姐妹之间,多有不合。
8、兄弟姐妹的富贵程度。
八字中月柱为兄弟宫,体现出兄弟姐妹的事像。如果月柱有喜用,而且这个喜用不受制克,空亡、则体现出相应吉神方面的富贵类型,其程度则看这个喜用之神,自身力量大小,得到生何之助情况如何来定。如果月柱有忌神,则兄弟姐妹,会有其代表相应十神方面的灾咎,富贵程度不高,甚至会给自己带来相应方面的不利影响。
9、兄弟姐妹的身体健康状态。
一般说来,月柱比劫、印星健旺,只要不受它柱干支冲克、或者没有落上空亡,兄弟姐妹大多身体健康,平身很少生病。相对说来兄弟姐妹身体不好,容易身患恶疾,主要是月柱中有官杀,尤其是七杀,以及月柱有食伤,尤其是伤官。具有这些信息,往往兄弟姐妹身体容易出状况。
10、命主自己的精神风貌。
一个人是乐观还是悲观,是积极向上,还是意志消沉,大体与月柱相关。比如,一个身强的人,大多乐观向上,而身弱之人,大多乐少忧多,意志不坚。
相对说来,月柱有比肩劫财的人,大多乐观积极,敢作敢为,月柱为食伤的,则愁善感,多忧少乐,月柱为财星的人,则勤劳守财,月柱为七杀之人,则胆小怕事,畏首畏尾,月柱为正官的人,则好注重仪容,处世公正,月柱为正印之人,则任劳任怨、淡薄名利,月柱为枭印的人,则偏激保守,猜忌心重,月柱为偏财的人,则慷慨大方,不善理财。
再比如:当大运与流年冲克、制化月支时,命主的精神状态,就会发生变化。有的则会心神不灵、思想悲观,有的突然变得比较积极与进取。#事业财运# #婚姻感情# #生辰八字命理# #生辰八字命理姻缘# #算八字看婚姻感情#
【国务院:职工医保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的个人负担费用】[鼓掌][赞][围观]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删节)
国办发〔2021〕14号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措施
(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四)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六)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创新制度运行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监控、分析和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结合完善门诊慢特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转诊等行为。
(七)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三、组织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九)积极稳妥推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要进一步规范政策标准,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的要积极稳妥启动实施。
(十)注重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宣传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13日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删节)
国办发〔2021〕14号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措施
(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四)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六)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创新制度运行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监控、分析和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结合完善门诊慢特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转诊等行为。
(七)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三、组织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九)积极稳妥推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要进一步规范政策标准,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的要积极稳妥启动实施。
(十)注重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宣传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13日
控告状 控告人:闫利刚,男,1986年1月20日生,汉族,河南省滑县枣村乡闫庄村人,住本村62号,系豫ELG678豫E8353挂车实际车主。申诉请求:一、依法追究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的刑事责任;二、依法追究河南省淇县人民检察院李晓博相关的行政责任;三、依法追究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和利强、李盈、曹文学相关的行政责任。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1、2014年5月15日22时许,控告人雇佣的司机赵东泉驾驶控告人实际所有的豫ELG678豫E8353挂重型货车,与控告人及乘员闫宁,从河南安阳途经河南省鹤壁市淇县107国道612KM+580M处路边自北向南右边一饭馆前停靠,打开了应急双闪信号灯。刚停了几分钟,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白色工具小货车与一辆三轮车在路面刮擦肇事,白色工具小货车未减速停车即时逃逸,造成三轮车车损人伤。周边群众边报警边救人。控告人等三人察看在现场与车辆情况后,控告人车辆与此次事故没有关系,便驾车离开朝河南卫辉方向行驶。2、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负责处理控告人车辆的事故,2014年6月3日,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将控告人的重型货车查扣,制作了询问笔录、拍照并勘查了货车。2014年6月7日,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通知控告人,说控告人的车辆不是事故车辆,要举控告人去提车,在控告人到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提车时,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又予反悔,要求司机赵东泉与控告人自认事故、少担责任、让保险公司赔偿,遭司机赵东泉与控告人的拒绝,期间控告人多次要求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三轮摩托车与我的车辆进行痕迹与撞击力鉴定,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对控告人的要求置之不理,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在没有通知控告人的情况下,私自将控告人车辆车身的红漆提取一分为二,对同一块红漆进行司法鉴定,结果可想而知,控告人的车辆与事故三轮摩托车没有发生碰撞,也不存在任何摩擦与附着物。于是,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贾春茂在无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串通三轮车伤者家属,贿买了数位证人作虚假陈述栽赃赵东泉车辆与三轮车刮擦碰撞,并据此做出了严重不符合事实的淇公交认字【2014】第14136号《认定书》,故意栽赃、枉法、错误认定司机赵东泉车辆与三轮车碰撞,司机赵东泉逃逸,司机赵东泉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司机赵东泉依法申请复核,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错就错,不做任何调查与核实的情况下,作出了鹤公交复字[2014]第02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继续枉法维持了【2014】第14136号《认定书》。4、2015年10月14日,赵东泉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赵东泉被淇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淇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28日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3月27日淇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622刑初72号刑事判决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东泉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赵东泉不服,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发回重申”的裁定;在发回重审期间,淇县人民检于2019年5月7日向淇县人民法院撤回了对赵东泉的起诉,淇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准许淇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赵东泉的起诉”《刑事裁定书》。二、认定书认定的案件事实严重违法错误。1、无牌三轮摩托车与控告人车辆无发生碰撞,认定两车碰撞无合法有效证据证实。2、认定书认定控告人车辆与对方车辆接触或碰撞或剐擦的嫌疑对应部位,控告人向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申请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痕迹比对鉴定。用于确认证明两车是否接触、碰撞或剐擦。此请求内容,控告人曾向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数次请求、交涉均无果,也未作出任何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答复。3、控告人还要求对现场碎片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比对核实,控告人曾向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候晓林、贾春茂数次请求、交涉均无果,同样也未作出任何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答复。三、河南省淇县人民检察院李晓博在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查清事实、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有履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责,没有对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反而与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串通一气,没有对案件存在问题查清的情况下,对控告人司机赵东泉提起公诉。四、控告人司机对控告人车辆与事故三轮车辆是否存在有痕迹或附着物,经淇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双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2016年10月30日,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湖北军安【2016】痕鉴字第838号《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未检见事故货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接触所形成的相关痕迹或附着物。对于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的执法中,有很多现场目击整人,均叙述是一个工具在撞倒事故三轮摩托车后逃逸,并非是控告人的车辆。河南省淇县交通警察大队仅对部分证人进行询问,无法证明案件事实的证实情况,且有部分证人作虚假证据,该证人陈述与执法记录的回答相互矛盾,控告人公司申请人民法院传唤证人及事故现场的其他目击证人出庭,淇县人民法院对此置之不理。 五、事故伤者李培堂是本起交通事故的经历着,是关键的证人,李培堂为了到达让控告人赔偿的非法目的,在案件上作出虚假陈述,串通案件的关键证人,向河南省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人员行贿,遮盖事实真相。 六、控告人车辆被河南省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错误扣押至今达五年之久,直接造成车辆严重损害,致使该车辆被迫停止货物运输,无法正常营运。控告人的经济收入全靠车辆运输来维持,车辆被扣押对控告人造成严重影响及巨大物质损失,至今涉案车辆仍在河南省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违法扣押,违法行为持续至今。综上,为切实保护控告人的合法权利,请求上级机关为控告人伸张正义,帮助控告人查清案件的真实情况,使控告人沉冤得雪,并追究河南省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南省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候晓林、贾春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追究河南省淇县人民检察院李晓博、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和利强、李盈、曹文学相关的行政责任,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此致! 控告人: 1378382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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