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赋码规则(修订版)#疫情防控#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完善赋码规则规范健康码管理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80号),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管理,统一赋码标准,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赋码规则。
一、分类赋码
(一)赋红色健康码管理人员。红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隔离管理的人员同步赋红码管理。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混管阳性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有区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本地发生疫情后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人员,赋红码进行管理。
(二)赋黄色健康码管理人员。黄色健康码(以下简称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同步赋黄码管理。对正在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区内防疫信息重点人员数据库中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以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赋黄码进行管理。
(三)赋绿色健康码人员。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绿码)表示处于低风险状态,对应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通过本人自主准确在“我的宁夏”APP上进行健康打卡,获取绿码。
二、赋码转码规则
(一)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赋红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后转为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二)对采用单人单管方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自检出阳性结果起赋红码,经复核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转为绿码; 采用多人混管方式,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时,对混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先赋红码,单人单管复核结果为阴性的,按照人员类别分类赋码管理,非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的转为绿码;复核结果为阳性的继续赋红码管理。
(三)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黄码,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四)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绿码。
(五)对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赋黄码, 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六)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自入宁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七)对发生疫情后划定的高中风险区人员,自风险区划定起赋红码,中高风险区按规定转为低风险区后,相关人员转为绿码。
(八)对有区外中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隔离后转为绿码。
(九)对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健康码异常,本人可在当日内自主填报正确信息,自动转为绿码。
(十)对解除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封控管控未及时转码,未离宁被误判定为区外入宁人员赋码,未及时自主更正健康打卡正确信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误赋红码、黄码的人员,本人可在“我的宁夏”政务 APP中上传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助申诉,通过系统识别或人工核验符合转码条件的, 转为绿码。对不能完成自助申诉转码的人员,本人可通过各级12345政务热线和自治区12320热线电话登记核查转码。
三、其他事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此前印发的文件中涉及健康码赋码规则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完善赋码规则规范健康码管理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80号),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管理,统一赋码标准,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赋码规则。
一、分类赋码
(一)赋红色健康码管理人员。红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隔离管理的人员同步赋红码管理。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混管阳性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有区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外溢人员,本地发生疫情后划定的中高风险区人员,赋红码进行管理。
(二)赋黄色健康码管理人员。黄色健康码(以下简称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原则上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同步赋黄码管理。对正在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区内防疫信息重点人员数据库中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以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赋黄码进行管理。
(三)赋绿色健康码人员。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绿码)表示处于低风险状态,对应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通过本人自主准确在“我的宁夏”APP上进行健康打卡,获取绿码。
二、赋码转码规则
(一)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诊疗期间赋红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舱)后转为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二)对采用单人单管方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自检出阳性结果起赋红码,经复核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转为绿码; 采用多人混管方式,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时,对混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先赋红码,单人单管复核结果为阴性的,按照人员类别分类赋码管理,非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的转为绿码;复核结果为阳性的继续赋红码管理。
(三)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黄码,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四)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转为绿码。
(五)对区域协查数据中经多源比对后确定的风险人员赋黄码, 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六)对入境解除隔离返宁人员,自入宁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后转为绿码。
(七)对发生疫情后划定的高中风险区人员,自风险区划定起赋红码,中高风险区按规定转为低风险区后,相关人员转为绿码。
(八)对有区外中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解除隔离后转为绿码。
(九)对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健康码异常,本人可在当日内自主填报正确信息,自动转为绿码。
(十)对解除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封控管控未及时转码,未离宁被误判定为区外入宁人员赋码,未及时自主更正健康打卡正确信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误赋红码、黄码的人员,本人可在“我的宁夏”政务 APP中上传行程码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助申诉,通过系统识别或人工核验符合转码条件的, 转为绿码。对不能完成自助申诉转码的人员,本人可通过各级12345政务热线和自治区12320热线电话登记核查转码。
三、其他事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此前印发的文件中涉及健康码赋码规则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唐山疫情防控#【#河北唐山市划定中高风险区#】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18日7时起,将丰润区燕山路街道金泰花园小区204楼、金桥小学(东校区)划定为高风险区,按照高风险区标准,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将金泰花园小区其他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按照中风险区标准,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范措施;将除燕山路街道金泰花园小区、金桥小学(东校区)以外的丰润区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按照低风险区标准,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14号)】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西宁市于8月28日24时—9月2日20时,累计划定高风险区41处、中风险区30处。风险区划定后,严格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人员管控、核酸采样、物资保障、消毒消杀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截至9月15日8时,先后已对符合条件的区域进行了调整降级,现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级39处:
城东区7处:锦峰滨河苑代售点(锦峰滨河苑20号楼一楼商铺14轴—16轴);吾悦广场金街;半岛新家园安居·金汇家园1号楼;众安小区3号楼;东关大街9号雪峰小区;城馨丽锦小区4号楼;丽康瑞居小区西区47号楼。
城西区11处:中华五巷5号家属院3号楼;黄河路26号青测小区2号楼;五四大街3号家属院;胜利路8号家属院2号楼;兴海路7号家属院;黄河路21-1号西建苑小区;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4号楼;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21号楼;游园巷3号隆中景苑小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北侧高层商住楼;五四大街1号家属院。
城北区10处:小桥大街62号阳光丽景小区10号楼;小桥大街169号朝阳新村三期1号楼、2号楼;柴达木路142号民族用品厂家属院5号楼;小桥新村安置小区8号楼、14号楼、17号楼;小桥市场片区(含建南巷市场、小桥村市场、煤建市场7号楼);小桥大街55号院、79号院;永宁白金公寓3号楼;景瑞花园小区8号楼;三其村温棚基地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宁瑞水乡小区16号楼。
城中区6处:礼让街7号院2号楼;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3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1单元;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1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7号楼;南山路地矿南山庭院10号楼。
大通县3处: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绿洲小区4号楼;桥头镇安门路居高财富小区6号楼;良教乡上治泉村第二自然村。
湟源县2处:城关镇丽都新苑小区9号楼;和平乡和平村4社。
以上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7天风险区内所有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后,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以上区域已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降级29处:
城东区5处:吾悦广场除金街以外区域;半岛新家园安居·金汇家园除1号楼外区域;城馨丽锦小区除4号楼以外区域;丽康瑞居小区西区除47号楼以外区域;共和路以西、乐都路以东、东关大街以南、乐共路以北除东关清真大寺、共和南路消防救援站以外区域。
城西区6处:胜利路8号家属院;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高层商住楼;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兴海路以南、兴胜巷以东、胜利路以北、趣园路以西区域;五四大街以南、黄河路以西、游园巷以北及以东区域。
城北区7处:小桥大街169号朝阳新村三期3号楼;柴达木路142号民族用品厂家属院(不含5号楼);小桥大街以西,门源路以南,柴达木路以北,建南巷以东(不含小桥市场片区的高风险区);兴贸路以南、22号路延长段(待建)以东、寺尔沟路-五四大街延长段以北、绿菜园路以西(不含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小桥新村(不含8、14、17号楼);景瑞花园小区(不含8号楼);宁瑞水乡小区15、17、18号楼。
城中区6处:礼让街7号院1号楼、3号楼;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1、2、4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宾馆、商铺、餐馆;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2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内7号楼之外区域;南山路地矿南山庭院内10号楼之外区域。
大通县3处: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绿洲小区除4号楼以外区域;桥头镇安门路居高财富小区除6号楼以外区域;良教乡上治泉村除第二自然村以外区域。
湟源县2处:城关镇丽都新苑小区;和平乡和平村。
以上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以上区域已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截至9月15日8时仍有中风险区3处:
城东区:虎恒花苑小区2号楼(原有中风险区);虎恒花苑小区1号楼;下南关街5号楼及商铺(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以上区域将继续严格落实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一、高风险区降级39处:
城东区7处:锦峰滨河苑代售点(锦峰滨河苑20号楼一楼商铺14轴—16轴);吾悦广场金街;半岛新家园安居·金汇家园1号楼;众安小区3号楼;东关大街9号雪峰小区;城馨丽锦小区4号楼;丽康瑞居小区西区47号楼。
城西区11处:中华五巷5号家属院3号楼;黄河路26号青测小区2号楼;五四大街3号家属院;胜利路8号家属院2号楼;兴海路7号家属院;黄河路21-1号西建苑小区;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4号楼;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21号楼;游园巷3号隆中景苑小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北侧高层商住楼;五四大街1号家属院。
城北区10处:小桥大街62号阳光丽景小区10号楼;小桥大街169号朝阳新村三期1号楼、2号楼;柴达木路142号民族用品厂家属院5号楼;小桥新村安置小区8号楼、14号楼、17号楼;小桥市场片区(含建南巷市场、小桥村市场、煤建市场7号楼);小桥大街55号院、79号院;永宁白金公寓3号楼;景瑞花园小区8号楼;三其村温棚基地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宁瑞水乡小区16号楼。
城中区6处:礼让街7号院2号楼;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3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1单元;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1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7号楼;南山路地矿南山庭院10号楼。
大通县3处: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绿洲小区4号楼;桥头镇安门路居高财富小区6号楼;良教乡上治泉村第二自然村。
湟源县2处:城关镇丽都新苑小区9号楼;和平乡和平村4社。
以上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7天风险区内所有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后,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以上区域已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降级29处:
城东区5处:吾悦广场除金街以外区域;半岛新家园安居·金汇家园除1号楼外区域;城馨丽锦小区除4号楼以外区域;丽康瑞居小区西区除47号楼以外区域;共和路以西、乐都路以东、东关大街以南、乐共路以北除东关清真大寺、共和南路消防救援站以外区域。
城西区6处:胜利路8号家属院;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高层商住楼;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兴海路以南、兴胜巷以东、胜利路以北、趣园路以西区域;五四大街以南、黄河路以西、游园巷以北及以东区域。
城北区7处:小桥大街169号朝阳新村三期3号楼;柴达木路142号民族用品厂家属院(不含5号楼);小桥大街以西,门源路以南,柴达木路以北,建南巷以东(不含小桥市场片区的高风险区);兴贸路以南、22号路延长段(待建)以东、寺尔沟路-五四大街延长段以北、绿菜园路以西(不含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小桥新村(不含8、14、17号楼);景瑞花园小区(不含8号楼);宁瑞水乡小区15、17、18号楼。
城中区6处:礼让街7号院1号楼、3号楼;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1、2、4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宾馆、商铺、餐馆;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2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内7号楼之外区域;南山路地矿南山庭院内10号楼之外区域。
大通县3处: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绿洲小区除4号楼以外区域;桥头镇安门路居高财富小区除6号楼以外区域;良教乡上治泉村除第二自然村以外区域。
湟源县2处:城关镇丽都新苑小区;和平乡和平村。
以上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以上区域已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截至9月15日8时仍有中风险区3处:
城东区:虎恒花苑小区2号楼(原有中风险区);虎恒花苑小区1号楼;下南关街5号楼及商铺(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以上区域将继续严格落实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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