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有时又把苦分为苦苦、坏苦、行苦的三类。
1、苦苦
是我们生活中感受到的痛苦,佛经中既使没有指出,我们也是认为是苦的,这有生理上引起的出生的痛苦、衰老的痛苦、病变的痛苦、死亡的痛苦;由社会环境引起的爱别离苦:即亲爱的人不能厮守在一起;求不得苦:是所求不能如愿;怨憎会苦:是怨家路窄,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及五蕴炽盛苦:即五蕴身心不平衡的痛苦。
2、坏苦
是指我们通常快乐的感受。以佛法的智慧来看,我们所谓的快乐受并非真正的快乐,其实质也是痛苦的。
例如我们饥饿时想吃,吃饱了就觉得快乐,但如果继续吃下去,还会觉得快乐吗?身体脏了,洗澡觉得快乐,但长时间在水里泡着觉得快乐吗?无聊时看电视觉得快乐,但没日没夜的看下去觉得快乐吗?
由此可见我们的所谓快乐,是因为我们有了某种欲望之后,通过外境的刺激得到满足心理上出现暂时的平衡,于是我们觉得快乐。
然而吃饭的实质并非快乐,倘若吃饭的实质是快乐的话,无论吃多少都应该觉得快乐,然而事实不然,当我们带着强烈的欲望吃馒头时,吃一个、两个、三个感到快乐,吃到四个、五个、六个时,你会发现此时已由原来的快乐转变为痛苦了。
吃饭是这样,世间上一切通过欲望得到的快乐莫不如此,因为这种乐受能变坏,因此称为坏苦。
3、行苦
行,是迁流变化义。世间一切都是无常变化,这乃是宇宙人生之规律。但世人不识这种规律,追求永恒:希望身体永恒、家庭永恒、婚姻永恒、事业永恒、人际关系永恒、爱情永恒,事实上世间没有一样永恒的东西,世事无常,美好的事物往往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由于我们的认识与世间的事实行相违背,因而就有了行苦。
总之,娑婆世界,一切莫非是苦。
1、苦苦
是我们生活中感受到的痛苦,佛经中既使没有指出,我们也是认为是苦的,这有生理上引起的出生的痛苦、衰老的痛苦、病变的痛苦、死亡的痛苦;由社会环境引起的爱别离苦:即亲爱的人不能厮守在一起;求不得苦:是所求不能如愿;怨憎会苦:是怨家路窄,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及五蕴炽盛苦:即五蕴身心不平衡的痛苦。
2、坏苦
是指我们通常快乐的感受。以佛法的智慧来看,我们所谓的快乐受并非真正的快乐,其实质也是痛苦的。
例如我们饥饿时想吃,吃饱了就觉得快乐,但如果继续吃下去,还会觉得快乐吗?身体脏了,洗澡觉得快乐,但长时间在水里泡着觉得快乐吗?无聊时看电视觉得快乐,但没日没夜的看下去觉得快乐吗?
由此可见我们的所谓快乐,是因为我们有了某种欲望之后,通过外境的刺激得到满足心理上出现暂时的平衡,于是我们觉得快乐。
然而吃饭的实质并非快乐,倘若吃饭的实质是快乐的话,无论吃多少都应该觉得快乐,然而事实不然,当我们带着强烈的欲望吃馒头时,吃一个、两个、三个感到快乐,吃到四个、五个、六个时,你会发现此时已由原来的快乐转变为痛苦了。
吃饭是这样,世间上一切通过欲望得到的快乐莫不如此,因为这种乐受能变坏,因此称为坏苦。
3、行苦
行,是迁流变化义。世间一切都是无常变化,这乃是宇宙人生之规律。但世人不识这种规律,追求永恒:希望身体永恒、家庭永恒、婚姻永恒、事业永恒、人际关系永恒、爱情永恒,事实上世间没有一样永恒的东西,世事无常,美好的事物往往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由于我们的认识与世间的事实行相违背,因而就有了行苦。
总之,娑婆世界,一切莫非是苦。
在每一次将就之后总是有点痛,现实中我总是先为别人想可到最后受伤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有人说吃亏是福,我也同意这句话,我们所做的是将自己失去的换来他人的好感。他们感受不到我自己的痛,也不知道我痛到什么程度。我想做那个开心的自己,我也不想这么痛了,也许你会说我变坏了,对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挤眼][挤眼][挤眼]
#这些都是我不负责任的偏见呀#
陪妹妹去看了《后来的我们》,有一个点,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过度解读了。
林见清和方小晓久别重逢,在酒店聊天的时候,林见清的孩子打电话来了,要求看爸爸的左边、右边、厕所还有房顶。私以为一个小孩子有这种奇怪的要求,一定是他妈妈教的,因为作为妻子的自己不好意思直接查丈夫的岗,于是指使孩子这样做。而让一个女人做出这种事,这个男人不可能没有前科,因此可推断出林见清确实出过轨。
与之对应的是另外一段剧情。在一段很尬的对白里,林见清问方小晓:“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分开会怎么样”(之类的话),方小晓回答说:“那你会找了不下十个小三了”
这更让我认定了我多年以来内心的一个想法——离开才是最好的结局。
把一段感情,在还没来得及变坏的时候就冷冻起来,然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让彼此都成为对方回忆中最美好的存在。
相濡以沫,是真的不如相忘于江湖啊。
爱是会变的,而唯一使爱永生的方法,就是让它夭折。
只要大家记得好好说再见就行。
谨代表这几年来我的观点,爱会变,我的观点依然会变,毕竟这世间又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陪妹妹去看了《后来的我们》,有一个点,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过度解读了。
林见清和方小晓久别重逢,在酒店聊天的时候,林见清的孩子打电话来了,要求看爸爸的左边、右边、厕所还有房顶。私以为一个小孩子有这种奇怪的要求,一定是他妈妈教的,因为作为妻子的自己不好意思直接查丈夫的岗,于是指使孩子这样做。而让一个女人做出这种事,这个男人不可能没有前科,因此可推断出林见清确实出过轨。
与之对应的是另外一段剧情。在一段很尬的对白里,林见清问方小晓:“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分开会怎么样”(之类的话),方小晓回答说:“那你会找了不下十个小三了”
这更让我认定了我多年以来内心的一个想法——离开才是最好的结局。
把一段感情,在还没来得及变坏的时候就冷冻起来,然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让彼此都成为对方回忆中最美好的存在。
相濡以沫,是真的不如相忘于江湖啊。
爱是会变的,而唯一使爱永生的方法,就是让它夭折。
只要大家记得好好说再见就行。
谨代表这几年来我的观点,爱会变,我的观点依然会变,毕竟这世间又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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