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个婚没法接了!我准备结婚,昨天家里人和女方父母一起吃了顿饭,谈了谈费用问题。中间拉家常忽略情况如下——彩礼:6万6
这个钱小弟自己出(卖100股茅台就有了),没多想就同意了(三金1.5w已买)房子:房子我家已经买了,全款87万,花了父母近50万。女方: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同意。房子聊完。装修:矛盾点开始积累。父母:出10W简装全包,2万家具。想女方出电器但没明说,想女方自己说出口。
女方:女方父母不做声。最后女方爸爸开口:电器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弄吧!(这TM又落到我头上了,)说完这话老妈掐了我一下(晚上回家死定),但又不敢挑明。场面已经有点尴尬了!装修聊完,父母已经有点脸色了。婚礼:其他费用就不说了,肯定我家出没跑了(初步是杂项婚庆不算酒席一共4W)。
关键问题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方包50桌(女方总共定70桌65桌宴客5桌备用)女方的酒席钱(相当于5W多吧,关键这随礼钱是各收各的)。父母:5W多也不算太多,父母就答应了,但我妈估计是忍不住了,挑明的问了嫁妆的问题。老妈:这两个孩子上班离住的地方都比较远,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东西,要不亲家母您看看!(陪嫁车)
女方:现在交通都蛮方便的,以后交通应该不是问题吧。(我已经无语,老爸老妈已经跨脸了。)老妈:(按耐不住了!)那女方嫁妆你看是个什么情况呢?(用词已经不在那么客气了)女方:就这么一个女儿,但是手头确实不宽裕,表示最多能给3W左右的嫁妆钱。(刚刚不是给了你66666吗?)老妈:(不好发难)依然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辆车。女方:还是表示车太贵,买不起。不过嫁妆钱提高到4W左右。最后嫁妆问题谈的不欢而散,被我爸这个和事老又拉跑题去拉家常了。最后饭局结束,给了9999的订婚钱。
各回各家了,路上我妈就没好脸色了,跟我挑明说如果她家陪嫁就那么点,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开办,三是婚后我每月要上缴父母1500元工资,由他们帮我存着,怕女方最后全拿去给她父母。然后叫我到家就给女友打电话。到家我就当着老妈面给女朋友打电话,把事情跟她说明了。电话里女友就和我吵起来了。表示酒席分开办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说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不能结个婚给家里人添负担,嫁出去家里就两个老的没人照顾.....
她父母养大她不容易云云。我听到着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家里人养大你不容易!我家里养我就容易,现在又不是说像古代不能随便回娘家,双方都是平等的,我们两个人结婚是两朋友的事,如果结婚后你和你父母脱离关系,你的要求我全答应,现在什么钱都我家出,你家里是打算卖女儿吗?最后她说了些难听的话,表示出不起钱就不结!我就回了句:这话是你说的啊!就挂了电话。现在我电话已经被打爆了,女友,我们两个的介绍人,我通通没接。老妈估计是看事情有点严重,又跑过来劝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先这样。别把喜事搞黄了。我也没说啥就回房了,想来想去觉得太气愤,苹果手机直接就摔了。
如果是你,接下来你觉得我该怎么做才好???
这个钱小弟自己出(卖100股茅台就有了),没多想就同意了(三金1.5w已买)房子:房子我家已经买了,全款87万,花了父母近50万。女方: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同意。房子聊完。装修:矛盾点开始积累。父母:出10W简装全包,2万家具。想女方出电器但没明说,想女方自己说出口。
女方:女方父母不做声。最后女方爸爸开口:电器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弄吧!(这TM又落到我头上了,)说完这话老妈掐了我一下(晚上回家死定),但又不敢挑明。场面已经有点尴尬了!装修聊完,父母已经有点脸色了。婚礼:其他费用就不说了,肯定我家出没跑了(初步是杂项婚庆不算酒席一共4W)。
关键问题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方包50桌(女方总共定70桌65桌宴客5桌备用)女方的酒席钱(相当于5W多吧,关键这随礼钱是各收各的)。父母:5W多也不算太多,父母就答应了,但我妈估计是忍不住了,挑明的问了嫁妆的问题。老妈:这两个孩子上班离住的地方都比较远,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东西,要不亲家母您看看!(陪嫁车)
女方:现在交通都蛮方便的,以后交通应该不是问题吧。(我已经无语,老爸老妈已经跨脸了。)老妈:(按耐不住了!)那女方嫁妆你看是个什么情况呢?(用词已经不在那么客气了)女方:就这么一个女儿,但是手头确实不宽裕,表示最多能给3W左右的嫁妆钱。(刚刚不是给了你66666吗?)老妈:(不好发难)依然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辆车。女方:还是表示车太贵,买不起。不过嫁妆钱提高到4W左右。最后嫁妆问题谈的不欢而散,被我爸这个和事老又拉跑题去拉家常了。最后饭局结束,给了9999的订婚钱。
各回各家了,路上我妈就没好脸色了,跟我挑明说如果她家陪嫁就那么点,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开办,三是婚后我每月要上缴父母1500元工资,由他们帮我存着,怕女方最后全拿去给她父母。然后叫我到家就给女友打电话。到家我就当着老妈面给女朋友打电话,把事情跟她说明了。电话里女友就和我吵起来了。表示酒席分开办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说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不能结个婚给家里人添负担,嫁出去家里就两个老的没人照顾.....
她父母养大她不容易云云。我听到着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家里人养大你不容易!我家里养我就容易,现在又不是说像古代不能随便回娘家,双方都是平等的,我们两个人结婚是两朋友的事,如果结婚后你和你父母脱离关系,你的要求我全答应,现在什么钱都我家出,你家里是打算卖女儿吗?最后她说了些难听的话,表示出不起钱就不结!我就回了句:这话是你说的啊!就挂了电话。现在我电话已经被打爆了,女友,我们两个的介绍人,我通通没接。老妈估计是看事情有点严重,又跑过来劝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先这样。别把喜事搞黄了。我也没说啥就回房了,想来想去觉得太气愤,苹果手机直接就摔了。
如果是你,接下来你觉得我该怎么做才好???
#明达和班班[超话]#
2022.10.3号班班单人直播小课堂:
1.吓死我了,差点没赶上直播
2.今天是班崽一个人,怎么越来越白皮肤越来越好了呢
3.不知道回家的明达哥会不会点开看班崽直播,嘻嘻
4.真的被班班的物业笑死,每天下班有人戴个横幅给你敬礼欢迎回家,画面感太强了,我要笑死了,哪个坏了修个啥却都修不好,就真是离谱
5.生病真的是很伤元气的事,希望班班别在生病了,太可怜了,每次生病都要很久才能好
6.班班真的很孝顺,阿姨有这么个为她身体健康考虑的儿子真幸福啊~不得不说喜欢排球扔铅球跑步各种剧烈运动的阿姨真是活力四射啊~不过还是要以身体为主啊~
7.妈呀,好甜,班班唯一的撒娇是:吐槽他干嘛,明达这几天不在,啊~我好想他啊~
8.班班一个人的时候真的跟和明达哥在身边的时候不一样,明达在时候他整个人都是好柔软喜欢笑明达不在他好A声音也不太一样,只有提起明达哥的时候才会笑,哈哈
9.班班想明达了,明达哥不在拼高达都没有劲了,也没有人打扰他了也没有人在他旁边叨叨了,觉得孤单了,明达哥快回来吧!
10.弹幕在刷他想明达了,班班说你也想明达哥,你们不许想只能我想,哎呦哎呦,占有欲哦~谁的嘴角起来了我不说
11.明达班班总是这么体贴。简直是天使班啊~什么时候都在为别人考虑,也不会为了热度去放原截图害怕投稿人被攻击,真是天使啊~
12.后面的不记录啦,专心看直播去喽。
2022.10.3号班班单人直播小课堂:
1.吓死我了,差点没赶上直播
2.今天是班崽一个人,怎么越来越白皮肤越来越好了呢
3.不知道回家的明达哥会不会点开看班崽直播,嘻嘻
4.真的被班班的物业笑死,每天下班有人戴个横幅给你敬礼欢迎回家,画面感太强了,我要笑死了,哪个坏了修个啥却都修不好,就真是离谱
5.生病真的是很伤元气的事,希望班班别在生病了,太可怜了,每次生病都要很久才能好
6.班班真的很孝顺,阿姨有这么个为她身体健康考虑的儿子真幸福啊~不得不说喜欢排球扔铅球跑步各种剧烈运动的阿姨真是活力四射啊~不过还是要以身体为主啊~
7.妈呀,好甜,班班唯一的撒娇是:吐槽他干嘛,明达这几天不在,啊~我好想他啊~
8.班班一个人的时候真的跟和明达哥在身边的时候不一样,明达在时候他整个人都是好柔软喜欢笑明达不在他好A声音也不太一样,只有提起明达哥的时候才会笑,哈哈
9.班班想明达了,明达哥不在拼高达都没有劲了,也没有人打扰他了也没有人在他旁边叨叨了,觉得孤单了,明达哥快回来吧!
10.弹幕在刷他想明达了,班班说你也想明达哥,你们不许想只能我想,哎呦哎呦,占有欲哦~谁的嘴角起来了我不说
11.明达班班总是这么体贴。简直是天使班啊~什么时候都在为别人考虑,也不会为了热度去放原截图害怕投稿人被攻击,真是天使啊~
12.后面的不记录啦,专心看直播去喽。
“医院打针都收护士费,我凭啥不能收碳位费?”黑龙江鸡西,女子经营烧烤店期间,2个多月收取顾客碳位费24986元,被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女子不服,将市监局告上法院。
(本案例来源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年1月5日,女子邓某的烧烤店被人投诉,说他们违规收取消毒餐具费和碳位费。市监局给邓某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收费。
没想到的是,邓某依旧我行我素,到了3月6日,烧烤店又被人匿名投诉,说在结账时,被烧烤店收了4元钱碳位费。两天后,市监局赶到邓某的店里,调取了电脑记录,显示他们当年到3月8日,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一共向消费者收取了24986元的“碳位费”。而在他们店里的菜单上,并没有碳位费的项目。
市监局认为,邓某将本应提供的必要服务设施的费用“碳位费”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向消费者收取“碳位费”的行为违法,决定对她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986元;2、处以30000元罚款。并将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邓某不服,认为:
1、医院的注射药品、点滴管、护士人工费都单独计费。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就餐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合理计入成本,邓某将炭的成本单列出来计算的方式属于合理计入成本的方式,并不违法。
2、邓某收取了4万人次的餐位费,只有1人投诉,没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1元的碳位费金额不大,不属于“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可以不采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市监局的处罚决定。
市监局则辩称,菜单上的价格是可以食用的价格,而非原材料价格。邓某把碳与原材料价格分开单独计算不能成立。
一、碳位费是不是与顾客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价款等。
而在这个案件里,邓某向消费者收取的“碳位费”就属于价款的一部分,自然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事先向顾客告知。
除此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邓某事先没有声明,也违反了明码标价的内容。
二、邓某能否收取“碳位费”?
所谓“碳位费”,在邓某看来,是指其提供烧烤所需碳的费用。但实际上,这项费用是按照人头收取,而非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所以,这项费用和餐位费等费用本质上一样,是一种额外收费,是顾客无法选择的。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而无论是餐位费,还是碳位费,都是餐饮服务者向顾客提供安全、可靠食品所必须的成本,应当包括在其向消费者提供的点菜单中标注的食品价格中,不应当另行收取。但邓某却在消费者就餐后结账时另行单独向消费者收取“碳位费”,明显属于不公平、不合理行为。
事实上,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未明确规定餐饮服务者不得收取该项费用。但各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基本都有类似规定。
比如,事发当地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就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四)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因此,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邓某的诉讼请求。
邓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图文无关)
(本案例来源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年1月5日,女子邓某的烧烤店被人投诉,说他们违规收取消毒餐具费和碳位费。市监局给邓某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收费。
没想到的是,邓某依旧我行我素,到了3月6日,烧烤店又被人匿名投诉,说在结账时,被烧烤店收了4元钱碳位费。两天后,市监局赶到邓某的店里,调取了电脑记录,显示他们当年到3月8日,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一共向消费者收取了24986元的“碳位费”。而在他们店里的菜单上,并没有碳位费的项目。
市监局认为,邓某将本应提供的必要服务设施的费用“碳位费”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向消费者收取“碳位费”的行为违法,决定对她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986元;2、处以30000元罚款。并将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邓某不服,认为:
1、医院的注射药品、点滴管、护士人工费都单独计费。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就餐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合理计入成本,邓某将炭的成本单列出来计算的方式属于合理计入成本的方式,并不违法。
2、邓某收取了4万人次的餐位费,只有1人投诉,没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1元的碳位费金额不大,不属于“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可以不采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市监局的处罚决定。
市监局则辩称,菜单上的价格是可以食用的价格,而非原材料价格。邓某把碳与原材料价格分开单独计算不能成立。
一、碳位费是不是与顾客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价款等。
而在这个案件里,邓某向消费者收取的“碳位费”就属于价款的一部分,自然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事先向顾客告知。
除此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邓某事先没有声明,也违反了明码标价的内容。
二、邓某能否收取“碳位费”?
所谓“碳位费”,在邓某看来,是指其提供烧烤所需碳的费用。但实际上,这项费用是按照人头收取,而非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所以,这项费用和餐位费等费用本质上一样,是一种额外收费,是顾客无法选择的。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而无论是餐位费,还是碳位费,都是餐饮服务者向顾客提供安全、可靠食品所必须的成本,应当包括在其向消费者提供的点菜单中标注的食品价格中,不应当另行收取。但邓某却在消费者就餐后结账时另行单独向消费者收取“碳位费”,明显属于不公平、不合理行为。
事实上,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未明确规定餐饮服务者不得收取该项费用。但各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基本都有类似规定。
比如,事发当地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就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四)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因此,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邓某的诉讼请求。
邓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图文无关)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