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气象台2022年09月28日17时04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6小时内,我市市辖区、下花园将受雷电天气影响,雷雨时可能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预计未来6小时内,我市市辖区、下花园将受雷电天气影响,雷雨时可能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延庆发布# 延庆区气象台2022年09月28日16时02分发布雷电蓝色预警信号】预计,当前至18时,延庆区有雷阵雨天气,并伴有6、7级左右短时大风,请注意防范。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做好防雷工作,组织检查雷击隐患单位或部门;
(2)公园、游乐场等露天场所应停运户外设施,并疏导游人到安全场所;
(3)应停止登山、体育、农作、游泳、钓鱼等户外活动(运动),及时躲避到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内。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做好防雷工作,组织检查雷击隐患单位或部门;
(2)公园、游乐场等露天场所应停运户外设施,并疏导游人到安全场所;
(3)应停止登山、体育、农作、游泳、钓鱼等户外活动(运动),及时躲避到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内。
#宜宾疫情防控#【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9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按照每周组织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共开展5轮。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轮:9月29日7:00——12:00。
第二轮:10月8日7:00——12:00。
第三轮:10月13日7:00——12:00。
第四轮:10月20日7:00——12:00。
第五轮:10月27日7:00——12:00。
二、实施范围
江安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员,集中(居家)隔离、红(黄)码等特殊人员按规定处理。
三、实施地点
按就近检测原则,由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行设置核酸采样点,具体点位以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应检必检”要求,由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请广大居民按照所在镇村(社区)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通知指引,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
(二)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联系所在镇村(社区)和四川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在核实情况后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将安排人员上门采样。
(三)请核酸检测对象携带智能手机,出示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纸质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或通过家庭成员的天府健康通代为申领。
(四)请参加核酸检测人员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采样完成后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逗留、不聚集。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对拒不配合、妨碍采样工作、扰乱公共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8
一、实施时间
按照每周组织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共开展5轮。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轮:9月29日7:00——12:00。
第二轮:10月8日7:00——12:00。
第三轮:10月13日7:00——12:00。
第四轮:10月20日7:00——12:00。
第五轮:10月27日7:00——12:00。
二、实施范围
江安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员,集中(居家)隔离、红(黄)码等特殊人员按规定处理。
三、实施地点
按就近检测原则,由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行设置核酸采样点,具体点位以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应检必检”要求,由所在镇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请广大居民按照所在镇村(社区)和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通知指引,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
(二)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可联系所在镇村(社区)和四川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在核实情况后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将安排人员上门采样。
(三)请核酸检测对象携带智能手机,出示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纸质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或通过家庭成员的天府健康通代为申领。
(四)请参加核酸检测人员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采样完成后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逗留、不聚集。
(五)请广大居民朋友认真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对拒不配合、妨碍采样工作、扰乱公共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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