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搭乘”出事故,驾驶人可减轻赔偿责任
好心邀请他人搭乘“顺风车”却遇到交通事故,驾驶人还是否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近日,淮上区法院审结一起原告免费搭乘电动车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9月,李某驾驶无号两轮电动车(车后载苏某),沿中粮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自北向南行驶至兴华路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兴华路自西向东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苏某受伤及车物受损。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苏某无责任。苏某受伤入院治疗,花费相关费用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苏某在李某允许下免费搭乘,双方形成好意同乘关系,但即使是好意同乘(“好意同乘”是指是指搭乘人经非营运性机动车的保有人或驾驶人的邀请或允许后无偿搭乘的行为)关系,身为驾驶员的李某仍负有高度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好意同乘不能成为驾驶员或车主免责的理由。本次事故中,李某负主要责任,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减轻其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判决除机动车交强险之外按责任比例赔偿苏某各项损失25000元。案件判决后,后原告苏某某考虑到和李某某认识且自己是免费搭乘,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最终赔偿苏某15000元。
法官释法:无偿搭乘,交通安全放首位
此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好意同乘”做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明确: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此法条的立法目的是为善意的供乘人减责。本案中,被告李某好意搭乘原告苏某,未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轻了供乘人的责任比例,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环境。“好意搭乘”虽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是供乘人和搭乘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此类事故发生,以免对双方造成伤害。
好心邀请他人搭乘“顺风车”却遇到交通事故,驾驶人还是否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近日,淮上区法院审结一起原告免费搭乘电动车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9月,李某驾驶无号两轮电动车(车后载苏某),沿中粮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自北向南行驶至兴华路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兴华路自西向东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苏某受伤及车物受损。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苏某无责任。苏某受伤入院治疗,花费相关费用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苏某在李某允许下免费搭乘,双方形成好意同乘关系,但即使是好意同乘(“好意同乘”是指是指搭乘人经非营运性机动车的保有人或驾驶人的邀请或允许后无偿搭乘的行为)关系,身为驾驶员的李某仍负有高度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好意同乘不能成为驾驶员或车主免责的理由。本次事故中,李某负主要责任,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减轻其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判决除机动车交强险之外按责任比例赔偿苏某各项损失25000元。案件判决后,后原告苏某某考虑到和李某某认识且自己是免费搭乘,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最终赔偿苏某15000元。
法官释法:无偿搭乘,交通安全放首位
此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好意同乘”做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明确: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此法条的立法目的是为善意的供乘人减责。本案中,被告李某好意搭乘原告苏某,未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轻了供乘人的责任比例,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环境。“好意搭乘”虽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是供乘人和搭乘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此类事故发生,以免对双方造成伤害。
中国共产党在辽宁的故事
【穿越历史的感动】身残志坚开新路 大爱延续守初心
故事主人公:孙淑君,山东省淄博市人。辽宁省特级教师。她身残志坚,创办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残疾儿童特教空白,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新路,曾获“全国热爱儿童荣誉奖章”。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1960年,孙淑君在出生时因为医护人员接生不慎,造成她双腿残疾。在老师关爱下成长起来的孙淑君,对教师这个行业充满了敬意和憧憬,从小就萌生了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想法。
每天放学后,她就把自己家附近的孩子组织起来,教他们唱歌做游戏。在这样当了7年的义务“小教师”后,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幼儿园教师。可是,工作一年后的一天,正当孙淑君在全神贯注备课时,一张调转通知书摆在了她的面前。原因是她腿有残疾,幼儿园领导怕影响到孩子们的成长。
回到家之后,她敲打着自己的残腿,放声痛哭。为了给女儿治病,孙淑君的父母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给她做了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19个月后,就在石膏拆除的那一刻,孙淑君的梦想也破灭了,因为她的腿依然残疾。
但坚韧的孙淑君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既然当不成幼儿园教师,“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幼儿园,再不会有人解雇我了。”
1983年2月,刚刚结婚的孙淑君顾不得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拿着从亲友手里借来1600元钱买了一间简陋的房子,在丈夫的帮助下,一个月后,房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当年5月,“淑君幼儿园”正式成立,并接收了15个孩子入托。此时的孙淑君已经怀孕在身,可每天只用咸菜下饭,把省吃俭用、精打细算节省下的钱全部投入到幼儿园的建设上。一次次的维修扩建,让幼儿园的面积从20多平方米扩大到200多平方米,教具、设备应有尽有,入园幼儿也增加到100多名。
孙淑君有着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也因此深得孩子和家长们的喜爱。比如教“猫”这个生字时,她就抱来了一只大花猫,以实物示范教学。一节课下来,小朋友们个个会写猫字,人人都能讲出猫的特性。她还先后创作了130多首儿歌,编著成《幼儿歌谣100首》,先后三次再版,发行4万多册。
早在办园之初,孙淑君就想过要接收残疾儿童入园。上世纪80年代,残疾幼儿一般都是由家人看护,到了学龄再进入各类专门的残疾人学校就读,因为当时几乎没有幼儿园愿意接收这些孩子。而身为残疾人的孙淑君,深刻地知道这些孩子和家长对幼教有多么渴望。
4岁半的小华(化名)是一名先天性聋儿,也是来到淑君幼儿园的第一个残疾幼儿,入园之前一直由奶奶看护。刚来幼儿园时,小华一直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来。妈妈离开后,小华没停歇地哭了一个多小时,孙淑君一直把小华搂在怀里安抚。
为了能让小华开口说话,孙淑君跑遍了图书馆查阅资料,又到聋哑学校、医院和师范学校,请教如何进行听障儿童早期干预。每天,孙淑君不厌其烦地让小华看着自己的嘴型、摸着自己的喉咙尝试发音。经过半年多的训练,最初智能发出含混的呜呜声的小华,已经可以发出单个音节。当小华满面笑容,清晰地喊出“老师”时,孙淑君激动得泪流满面。
很快,沈阳有幼儿园接收残疾幼儿的消息在残疾人群体中传开了,许多家长慕名而来。从听力残疾到智力残疾,再到自闭症患儿,孙淑君的幼儿园招收的残疾孩子类型越来越多。这也促使孙淑君产生了新的想法:创办一所特殊的幼儿园,让更多残障儿童得到智力的启迪和身体的康复。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1994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正式开园,这是当时辽宁省唯一一所残健合一幼儿园,填补了国内幼儿特教的空白。
自成立以来,启智幼儿园招收各类残疾幼儿千余名,其中20%升入正常小学随班就读,50%进入各类残疾人学校,95%在原有基础上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高。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孙淑君以及启智幼儿园特教群体20余名教师多年来的坚守和努力。
那时的幼儿特殊教育领域往往重视身体康复,而忽视心智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建园之初,孙淑君就明确要求老师们在开展专业康复训练的同时,确保除智力残疾儿童以外的残疾孩子在认知水平、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与普通儿童保持一致,以此培养残疾儿童在幼时就自主融入社会的心理基础和行动能力。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启智幼儿园会让大孩子带小孩子、健康孩子带残疾孩子一起参加户外体育课、音乐形体课,努力消除孩子们眼中的残健差异。
孙淑君本身就是一位残疾人,自身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自卑是残疾人群体最可怕的心理藩篱,往往在幼年时代就埋下了种子。为此,启智幼儿园把平等作为保育工作的首要原则,在环境设施、师资配备、玩教具等方面,处处体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平等理念。
在孙淑君看来,健康儿童在与残疾儿童的交往中,学会了关爱他人,珍惜自己,从小就在心中种下爱的种子。而残疾儿童沐浴在这种爱的阳光下,也有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让他们有勇气、有能力选择自己未来的生活。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孙淑君积极履职尽责,先后提出《关于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学前教育法>的建议》等议案,并呼吁为“无障碍建设”立法,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更方便。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穿越历史的感动】身残志坚开新路 大爱延续守初心
故事主人公:孙淑君,山东省淄博市人。辽宁省特级教师。她身残志坚,创办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残疾儿童特教空白,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新路,曾获“全国热爱儿童荣誉奖章”。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1960年,孙淑君在出生时因为医护人员接生不慎,造成她双腿残疾。在老师关爱下成长起来的孙淑君,对教师这个行业充满了敬意和憧憬,从小就萌生了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想法。
每天放学后,她就把自己家附近的孩子组织起来,教他们唱歌做游戏。在这样当了7年的义务“小教师”后,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幼儿园教师。可是,工作一年后的一天,正当孙淑君在全神贯注备课时,一张调转通知书摆在了她的面前。原因是她腿有残疾,幼儿园领导怕影响到孩子们的成长。
回到家之后,她敲打着自己的残腿,放声痛哭。为了给女儿治病,孙淑君的父母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给她做了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19个月后,就在石膏拆除的那一刻,孙淑君的梦想也破灭了,因为她的腿依然残疾。
但坚韧的孙淑君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既然当不成幼儿园教师,“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幼儿园,再不会有人解雇我了。”
1983年2月,刚刚结婚的孙淑君顾不得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拿着从亲友手里借来1600元钱买了一间简陋的房子,在丈夫的帮助下,一个月后,房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当年5月,“淑君幼儿园”正式成立,并接收了15个孩子入托。此时的孙淑君已经怀孕在身,可每天只用咸菜下饭,把省吃俭用、精打细算节省下的钱全部投入到幼儿园的建设上。一次次的维修扩建,让幼儿园的面积从20多平方米扩大到200多平方米,教具、设备应有尽有,入园幼儿也增加到100多名。
孙淑君有着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也因此深得孩子和家长们的喜爱。比如教“猫”这个生字时,她就抱来了一只大花猫,以实物示范教学。一节课下来,小朋友们个个会写猫字,人人都能讲出猫的特性。她还先后创作了130多首儿歌,编著成《幼儿歌谣100首》,先后三次再版,发行4万多册。
早在办园之初,孙淑君就想过要接收残疾儿童入园。上世纪80年代,残疾幼儿一般都是由家人看护,到了学龄再进入各类专门的残疾人学校就读,因为当时几乎没有幼儿园愿意接收这些孩子。而身为残疾人的孙淑君,深刻地知道这些孩子和家长对幼教有多么渴望。
4岁半的小华(化名)是一名先天性聋儿,也是来到淑君幼儿园的第一个残疾幼儿,入园之前一直由奶奶看护。刚来幼儿园时,小华一直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来。妈妈离开后,小华没停歇地哭了一个多小时,孙淑君一直把小华搂在怀里安抚。
为了能让小华开口说话,孙淑君跑遍了图书馆查阅资料,又到聋哑学校、医院和师范学校,请教如何进行听障儿童早期干预。每天,孙淑君不厌其烦地让小华看着自己的嘴型、摸着自己的喉咙尝试发音。经过半年多的训练,最初智能发出含混的呜呜声的小华,已经可以发出单个音节。当小华满面笑容,清晰地喊出“老师”时,孙淑君激动得泪流满面。
很快,沈阳有幼儿园接收残疾幼儿的消息在残疾人群体中传开了,许多家长慕名而来。从听力残疾到智力残疾,再到自闭症患儿,孙淑君的幼儿园招收的残疾孩子类型越来越多。这也促使孙淑君产生了新的想法:创办一所特殊的幼儿园,让更多残障儿童得到智力的启迪和身体的康复。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1994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正式开园,这是当时辽宁省唯一一所残健合一幼儿园,填补了国内幼儿特教的空白。
自成立以来,启智幼儿园招收各类残疾幼儿千余名,其中20%升入正常小学随班就读,50%进入各类残疾人学校,95%在原有基础上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高。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孙淑君以及启智幼儿园特教群体20余名教师多年来的坚守和努力。
那时的幼儿特殊教育领域往往重视身体康复,而忽视心智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建园之初,孙淑君就明确要求老师们在开展专业康复训练的同时,确保除智力残疾儿童以外的残疾孩子在认知水平、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与普通儿童保持一致,以此培养残疾儿童在幼时就自主融入社会的心理基础和行动能力。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启智幼儿园会让大孩子带小孩子、健康孩子带残疾孩子一起参加户外体育课、音乐形体课,努力消除孩子们眼中的残健差异。
孙淑君本身就是一位残疾人,自身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自卑是残疾人群体最可怕的心理藩篱,往往在幼年时代就埋下了种子。为此,启智幼儿园把平等作为保育工作的首要原则,在环境设施、师资配备、玩教具等方面,处处体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平等理念。
在孙淑君看来,健康儿童在与残疾儿童的交往中,学会了关爱他人,珍惜自己,从小就在心中种下爱的种子。而残疾儿童沐浴在这种爱的阳光下,也有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让他们有勇气、有能力选择自己未来的生活。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孙淑君积极履职尽责,先后提出《关于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学前教育法>的建议》等议案,并呼吁为“无障碍建设”立法,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更方便。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
对于中国的教育市场化改革,我认为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应当力求教育机会平衡的大前提下,适当放开、有限度地市场化操作,这个限度必须是在某个有限的范畴之内,主体教育系统(无论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等教育)必须以公立为主、照顾到机会均等,不能让优秀的教育资源向富裕阶层倾斜,市场化运作的目的是对现有制度的促进和弥补,促进制度的竞争。
超过了这个限度,搞全面教育市场化改革,也就是商业化运作,其实质是剥夺了教育机会的均等,造成了以金钱和出身人为制造和拉大教育机会不均等、不公平的社会差异,长远来讲会更大地制造社会阶级分化、阶级固化,而不利于社会流动,这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应该提倡的,有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有限度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职业技能教育训练中适度开放,引入企业资金,培养各个领域需要的技术人才,有助于拓宽就业途径,挖掘学生潜能,弥补人才培养的多样化,改变文凭至上的老观念。#教育# https://t.cn/Rxr1RK5
对于中国的教育市场化改革,我认为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应当力求教育机会平衡的大前提下,适当放开、有限度地市场化操作,这个限度必须是在某个有限的范畴之内,主体教育系统(无论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等教育)必须以公立为主、照顾到机会均等,不能让优秀的教育资源向富裕阶层倾斜,市场化运作的目的是对现有制度的促进和弥补,促进制度的竞争。
超过了这个限度,搞全面教育市场化改革,也就是商业化运作,其实质是剥夺了教育机会的均等,造成了以金钱和出身人为制造和拉大教育机会不均等、不公平的社会差异,长远来讲会更大地制造社会阶级分化、阶级固化,而不利于社会流动,这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应该提倡的,有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有限度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职业技能教育训练中适度开放,引入企业资金,培养各个领域需要的技术人才,有助于拓宽就业途径,挖掘学生潜能,弥补人才培养的多样化,改变文凭至上的老观念。#教育# https://t.cn/Rxr1R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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